招商选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考评制度范本

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考评制度范本一、考核目的和依据(一)考核目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考评制度的建立,旨在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估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的绩效,激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项目建设的高效、有序进行,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保障。
(二)考核依据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2.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和指导意见;3.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的实际情况。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一)考核范围1.招商引资工作考核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商引资计划、招商引资政策、招商引资项目的开发、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等方面;2.项目建设工作考核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计划、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等方面。
(二)考核对象1.各级政府的招商引资工作和项目建设工作;2.招商引资部门和项目建设部门的工作。
三、考核内容和权重分配(一)考核内容1.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招商引资计划是否合理、可行;(2)招商引资政策是否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3)招商引资活动是否有效、高效;(4)招商引资项目的开发进展情况。
2.项目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建设计划是否合理、科学;(2)项目建设管理是否规范、有效;(3)项目建设进度是否符合要求;(4)项目建设质量是否达到标准。
(二)权重分配考核内容的权重分配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以下为权重分配的一种示例:1.招商引资工作权重分配:(1)招商引资计划合理性与可行性:20%;(2)招商引资政策吸引力和竞争力:20%;(3)招商引资活动的有效性和高效性:30%;(4)招商引资项目开发进展情况:30%。
2.项目建设工作权重分配:(1)项目建设计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20%;(2)项目建设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30%;(3)项目建设进度的符合性:30%;(4)项目建设质量的达标情况:20%。
四、考核方法和指标体系(一)考核方法1.定量考核:通过统计数据和指标,进行定量评估。
招商选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招商选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注:一、对投资环境的评价,建议各省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单独进行评价和分析,并将评价结果写入招商选资评价报告上报商务部。
二、本指标体系中的时期指标如无特别说明,均以年为单位,为本年发生数,时点指标均为年末数。
三、相关指标解释1、实际利用外资增长率:指报告年度内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与上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之比。
2、、资金到位率:指近三年(含当年)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与近三年(含当年)累计合同外资金额之比,反映招商引资实效。
3、鼓励类企业率:指报告年度内新批设立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数(包括研发机构)与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总数之比。
4、出口销售收入占销售总收入比重:指报告年度内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销售收入(包括货物、服务、技术)在其销售总收入中所占比重,该指标反映外商投资企业对外依存度。
5、就业增长率:指本辖区外商投资企业当年就业人数比上年就业人数增长的比率,该指标反映外商投资企业对就业的贡献和对就业的持续影响力。
6、纳税增长率:指本辖区外商投资企业当年纳税总额比上年纳税总额增长的比率,该指标反映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状况及对财政收入的贡献。
7、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参检率:指当年外商投资企业运营状况统计参检企业数/(累计批准设立企业数-已终止撤销企业数)。
8、工业增加值:指工业企业在生产产品或对外提供工业性服务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是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工业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工业总产出)扣除了在生产过程消耗或转换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即生产法和收入法,基本计算公式为:(1)生产法: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合计+应交增值税(2)收入法: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应交增值税9、涉外税收占当地税收总额比重:指报告年度外商投资企业缴纳国家税收收入和地方税收收入占当地税收总额的比重。
招商选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招商选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注:一、对投资环境的评价,建议各省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单独进行评价和分析,并将评价结果写入招商选资评价报告上报商务部。
二、本指标体系中的时期指标如无特别说明,均以年为单位,为本年发生数,时点指标均为年末数。
三、相关指标解释1、实际利用外资增长率:指报告年度内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与上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之比。
2、、资金到位率:指近三年(含当年)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与近三年(含当年)累计合同外资金额之比,反映招商引资实效。
3、鼓励类企业率:指报告年度内新批设立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数(包括研发机构)与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总数之比。
4、出口销售收入占销售总收入比重:指报告年度内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销售收入(包括货物、服务、技术)在其销售总收入中所占比重,该指标反映外商投资企业对外依存度。
5、就业增长率:指本辖区外商投资企业当年就业人数比上年就业人数增长的比率,该指标反映外商投资企业对就业的贡献和对就业的持续影响力。
6、纳税增长率:指本辖区外商投资企业当年纳税总额比上年纳税总额增长的比率,该指标反映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状况及对财政收入的贡献。
7、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参检率:指当年外商投资企业运营状况统计参检企业数/(累计批准设立企业数-已终止撤销企业数)。
8、工业增加值:指工业企业在生产产品或对外提供工业性服务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是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工业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工业总产出)扣除了在生产过程消耗或转换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即生产法和收入法,基本计算公式为:(1)生产法: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合计+应交增值税(2)收入法: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应交增值税9、涉外税收占当地税收总额比重:指报告年度外商投资企业缴纳国家税收收入和地方税收收入占当地税收总额的比重。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外经贸局关于建立杭州市招商选资综合评价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外经贸局关于建立杭州市招商选资综合评价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07•【字号】杭政办函[2011]6号•【施行日期】2011.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外经贸局关于建立杭州市招商选资综合评价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外经贸局拟订的《关于建立杭州市招商选资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关于建立杭州市招商选资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办法(试行)(市外经贸局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评价和引导招商工作,提高我市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商务部关于建立招商选资综合评价体系的指导意见》(商资发〔2008〕510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科学考核引领科学招商,科学指导、合理推进我市利用外资工作,充分发挥利用外资对加快我市产业升级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促进作用,不断提高我市利用外资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商资发〔2008〕510号要求,建立招商选资综合评价体系,科学评价并分析研究各地招商选资情况,充分发挥利用外资在转型升级、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集约利用、区域协调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推动我市利用外资工作“量质齐升”。
(三)基本原则。
1.科学性原则。
评价指标的设置应具有明确的科学内涵和现实统计基础,对目前难以量化的指标暂时用定性指标来描述;统计数据的选取应遵循客观、真实的原则,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统计企业范围设定应科学合理,将规上工业企业纳入统计范筹。
2.导向性原则。
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考评制度

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考评制度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其对于经济增长、就业促进、技术创新和社会稳定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确保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考评制度,对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进行评估和监管。
下面就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考评制度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考评目标与内容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考评制度的目标是确保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合规性、高效性和可持续发展。
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招商引资的效果:评估招商引资活动的实际效果,包括引进的投资金额、引进的企业数量、新增的就业岗位等指标。
2. 项目建设的进展:评估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包括项目的规模、施工进度、投产运营情况等指标。
3. 项目建设的质量:评估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包括项目的建设质量、环保程度、经济效益等指标。
4. 项目的社会影响:评估项目对当地社会和环境的影响,包括对土地、水资源、空气质量等方面的影响。
5. 项目管理的效果:评估项目管理的效果,包括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施工管理情况、安全管理情况等指标。
二、考评指标体系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的考评指标体系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指标:1. 经济指标:包括投资额、产值、纳税额等指标,用于评估项目对经济发展的贡献。
2. 就业指标:包括新增就业岗位数、员工培训情况等指标,用于评估项目对就业促进的效果。
3. 环境指标:包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环保设施建设等指标,用于评估项目对环境保护的贡献。
4. 社会指标:包括项目对当地社会影响的评估,如项目对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贡献。
5. 质量及风险指标:包括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情况等指标,用于评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风险管控能力。
三、考评流程与机制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的考评流程应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数据采集与统计:相关部门需要收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数据和信息,如投资额、规模、产值、就业岗位等数据,并进行统计和整理。
招商项目评估体系研究

招商项目评估体系研究概述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招商引资已成为政府吸引外来资本、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招商项目评估是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有效吸引外来投资、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探索建立完善的招商项目评估体系对于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提升投资决策质量以及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结合文献资料以及实际工作经验,对招商项目评估体系进行研究并进行探讨。
招商项目评估体系招商项目评估体系是对项目进行评价、筛选和决策的规范与标准,其核心在于确保招商项目的可行性和效益,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项目真正能够带来的效益。
因此,建立完善的招商项目评估体系对于提高投资决策质量、优化资源配置、促进项目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评估要素评估要素是指对招商项目进行评估、筛选和决策时所需要考虑的相关要素。
从维度上来说,评估要素涵盖了市场、技术、人员、财务等方面。
其核心内容为以下几个方面:•市场性:即对项目所定位的行业、市场以及市场竞争优劣的探讨和考虑;•技术性:对项目所涉及的核心技术和技术运用上的评价;•可行性: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包括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可行性;•财务性:对项目投资、回收等方面进行评估;•政策性:对于项目是否能够符合国家政策、政策环境进行评估。
这些要素的评估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招商评估体系,从而保证了项目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评估方法招商项目评估一般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财务评估、风险评估等多种方法来进行综合评估。
具体的评估方法有以下几种:•现金流量分析法:通过预测项目的利润和现金流量,计算投资的回报和投资回收期。
•期间报酬率法:将项目扣除成本后的净利润除以投资,得到净利润的平均年化收益率。
•效益分析法:对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评估,包括直接贡献和间接贡献等方面。
•技术评价:对项目所涉及的核心技术和技术运用上的评价,包括技术先进性、技术覆盖面等方面。
云南省招商引资质量综合考核评价表指标解释

云南省招商引资质量综合考核评价表指标解释按照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的原则~云南省招商引资质量综合考核评价表设立评价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3项指标~根据各项指标得分对评价对象进行综合考核计分评价。
一、评价指标,一,利用外资评价内容包括当年利用外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价、当年利用外资综合质量评价、当年外资企业经济效益评价3项内容。
各分项指标含义为:1.年度目标任务评价考核各州,市,完成年初省人民政府或省外资工作委员会下达的实际利用外资目标任务情况。
2.产业导向评价鉴于全省每年新批外资项目数量少的实际~产业导向评价采用综合评价方式~即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为依据~根据外资批准证书统计系统数据~考核州,市,外资项目中鼓励类外资项目所占比重。
3.注册率评价以外资批准证书统计系统数据及工商登记注册系统数据为依据~考核各州,市,新批外资项目中申领营业执照项目所占比重。
4.资金到位率评价以外资批准证书统计系统数据为依据~考核各州,市,外资项目履约及推进情况~以促进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的提高。
5.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评价考核各州,市,外资项目属地完成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任务情况。
6.实际到位外资增长评价以商务部门统计系统数据为依据~考核各州,市,利用外资绩效。
考虑到各州,市,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在考核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同时~增加增长幅度的考核。
7.外资企业经济效益评价内容包括对外资企业销售收入、入库税收总额、利润总额和就业人数增幅的评价~考核各州,市,已经建成投产、生产经营运行正常的外资企业的成长性和对地方税收、劳动就业等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程度。
,二,引进内资评价内容包括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价、项目质量评价、效果评价3项内容~全部以相对数为依据。
各分项指标含义为:1.年度目标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评价考核各州,市,完成年初省人民政府或省外资工作委员会下达的引进省外到位资金目标任务情况。
2.工业项目比重评价考核各州,市,引资项目中工业项目所占比重。
招商引资中投资环境指标分析

招商引资中的环境指标体系1.1 投资环境指标投资环境构成要素很多,通过总结分析,选取经济环境、社会文化、基础设施、政治、法律要素和自然地理,共5种投资环境的要素。
具体如下表:1.2 招商引资的指标由于数据不足,蓝色字体未参与本次检验。
招商引资现状指标主要反映区域当前时期的招商引资情况,上表中合同外资额包括合同外商直接投资额和合同外商其它投资额,实际利用外资额包括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和实际利用外商其它投资额。
招商引资存量指标反映区域到当前时期为止,以前某个时期的招商引资工作的累计效果。
招商引资效果指标反映区域招商引资取得的实际效果。
1.3 招商引资指标模型分析模型计算:第一步:标准化处理如果指标因子具有强相关性,需要去除相关性。
即标准化处理。
标准化处理公式如下:以标准化后的数据为研究对象,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招商引资指标体系的各个变量进行分析。
第二步:主成分分析法样本检验对进行主成分分析的数据样本进行KMO-Bartlett 检验,确定变量是否适合主成分分析。
一般认为KMO>0.9时效果最佳,0.7以上效果尚可,0.6时效果很差,0.5以下不适合作主成分分析。
该步骤可以使用SPSS 工具进行检验。
通过检验后进行主成分分析法。
第三步:主成分分析法计算(1)定义:记x1,x2,…,xP 为原变量指标,z1,z2,…,zm (m ≤p )为新变量指标⎪⎪⎩⎪⎪⎨⎧+++=+++=+++=p mp m m m p p pp x l x l x l z x l x l x l z x l x l x l z 22112222121212121111系数lij 的确定原则:① zi 与zj ( i ≠j ;i ,j=1,2,…,m )相互无关;② z1是x1,x2,…,xP 的一切线性组合中方差最大者,z2是与z1不相关的x1,x2,…,xP 的所有线性组合中方差最大者;……zm 是与z1,z2,……,zm -1都不相关的x1,x2,…xP , 的所有线性组合中方差最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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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招商选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注:一、对投资环境的评价,建议各省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单独进行评价和分析,并将评价结果写入招商选资评价报告上报商务部。
二、本指标体系中的时期指标如无特别说明,均以年为单位,为本年发生数,时点指标均为年末数。
三、相关指标解释
1、实际利用外资增长率:指报告年度内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与上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之比。
2、、资金到位率:指近三年(含当年)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与近三年(含当年)累计合同外资金额之比,反映招商引资实效。
3、鼓励类企业率:指报告年度内新批设立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数(包括研发机构)与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总数之比。
4、出口销售收入占销售总收入比重:指报告年度内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销售收入(包括货物、服务、技术)在其销售总收入中所占比重,该指标反映外商投资企业对外依存度。
5、就业增长率:指本辖区外商投资企业当年就业人数比上年就业人数增长的比率,该指标反映外商投资企业对就业的贡献和对就业的持续影响力。
6、纳税增长率:指本辖区外商投资企业当年纳税总额比上年纳税总额增长的比率,该指标反映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状况及对财政收入的贡献。
7、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参检率:指当年外商投资企业运营状况统计参检企业数/(累计批准设立企业数-已终止撤销企业数)。
8、工业增加值:指工业企业在生产产品或对外提供工业性服务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是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工业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工业总产出)扣除了在生产过程消耗或转换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即生产法和收入法,基本计算公式为:
(1)生产法: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合计+应交增值税
(2)收入法: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应交增值税 9、涉外税收占当地税收总额比重:指报告年度外商投资企业缴纳国家税收收入和地方税收收入占当地税收总额的比重。
10、世界500强实际投资额占当地实际使用外资比重:指期末世界500强企业在本辖区内的实际投资额与实际使用外资额之比。
11、生产性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额占实际使用外资总额比重:指报告年度内生产性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额占当地实际使用外资总额的比重。
根据联合国标准产业分类(SIC),为企业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业包括:商务和专业服务业、金融服务业、保险业、房地产业、零售业、批发、交通运输业、通信业等。
12、高新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额占实际使用外资总额比重:指报告年度内高新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额占当地实际使用外资总额的比重。
根据2002年7月国家统计局印发《高技术产业统计分类目录的通知》,我国高技术产业统计包括航天航空器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电子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和医疗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等行业。
13、高新技术企业数:指报告年度期末经科技部门批准认定的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数。
14、研发中心数:指报告年度期末外商投资设立的研发中心数。
外商投资研发中心的形式可以是依法设立的中外合资、合作、外资企业,也可以是设在外商投资企业内部的独立部门或分公司;
外商投资设立的研发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①有明确的研究开发领域和具体的研发项目,固定的场所、科研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其他必需的科研条件,研发中心用于研发的投资应不低于200万美元;②研发中心应配备专职管理和研发人员,其中具有相当本科以上学历的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占研发中心总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80%。
15、科技活动人员:指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在报告年度直接从事或参与科技活动的人员,包括参加科技项目人员、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
参加科技项目人员:指编入各类科技活动项目组并从事(或参与)项目研究活动的人员。
科技管理和服务人员:指外商投资企业中专门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
16、科技活动经费筹集总额:指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在报告年度从各种渠道筹集到的计
划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包括企业资金、金融机构贷款、政府资金、国外资金、其他资金等。
17、研发人员:指外商投资工业企业科技活动人员中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活动的人员。
研发是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18、专利申请数:指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在报告年度内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件数。
19、发明专利申请数:指外商投资工业企业作为专利权人在报告年度拥有的、经国内外专利行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
20、技术改造经费支出:指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在报告年度进行技术改造而发生的费用支出。
技术改造指企业在坚持科技进步的前提下,将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的各个领域(产品、设备、工艺等),用先进技术改造落后技术,用先进工艺代替落后工艺、设备,实现以内涵为主的扩大再生产,从而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品更新换代、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全面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21、技术引进经费支出:指外商投资企业在报告年度用于购买国外技术的费用支出,包括产品设计、工艺流程、图纸、配方、专利等技术资料的费用支出,以及购买关键设备、仪器、样机和样件等的费用支出。
22、消化吸收经费支出:指外商投资企业在报告年度对国外引进项目进行消化吸收所支付的经费。
包括人员培训费、测绘费、参加消化吸收人员的工资、工装、工艺开发费、必备的配套设备费、翻版费等。
23、大中型工业企业:大中型工业企业的界定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执行。
24、工业用地投资强度:指新批外商投资工业项目单位面积上投资总额。
25、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产出强度:外商投资企业工业增加值与工业用地面积之比。
26、工业用地利润产出强度:规模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工业利润总额与工业用地面积之比。
27、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指报告年度设立的应进行环评的外商投资建设项目总数中,实际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项目数所占的百分比。
即“实际执行环评制度的建设项目数/当年设立的应进行环评的建设项目总数*100%”。
28、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率:期末通过ISO14000认证的外商投资规模以上企业数/期末外商投资规模以上企业数。
期末通过ISO14000认证的外商投资规模以上企业数:指期末规模以上外商投资企业中已经通过ISO14000认证并获得证书的企业数量,不包括未能通过复查,已失去该项认证的企业数量。
期末外商投资规模以上企业数:指期末辖区内实际拥有的各类规模以上外商投资企业数量。
29、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指外商投资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与外商投资工业增加值之比。
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指报告期内规模以上外商投资工业企业最终用于工业生产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
计算时,需将使用的各种能源折算为标准煤后再进行计算。
30、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指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取新鲜水总量与工业增加值之比。
31、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产生量:外商投资企业工业废水量与工业增加值之比。
包括企业处理回用的废水。
32、单位工业增加值固废产生量:指外商投资企业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与工业增加值之比。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指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半固体和高浓度液体状的废弃物的总量,包括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危险废物、尾矿、放射性废物和其它废物等。
33、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指外商投资企业工业重复用水量与工业用水总量之比。
工业重复用水量:指报告年度内企业生产用水中重复再利用的水量,包括循环使用、一水多用和串级使用的水量(含经处理后回用量)。
工业用水总量:指报告年度内企业厂区内用于生产和生活的水量,它等于工业用新鲜水量与工业重复用水量之和。
34、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外商投资企业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之比,计算公式: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指报告期内企业通过回收、加工、循环、交换等方式,从固体废物中提取或者使其转化为可以利用的资源、能源和其他原材料的固体废物量(包括当年利用往年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如用作农业肥料、生产建筑材料、筑路等。
综合利用
量由原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统计。
35、社保覆盖率:指外商投资企业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与吸纳就业人数之比。
36、社保缴费总额占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比重:指外商投资企业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总额与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比。
37、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指报告年度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中的死亡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