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胃肠外营养及其分级管理制度
肠外营养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肠外营养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肠外营养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临床合理应用肠外营养药物,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肠外营养药物的使用
1.营养支持应有适宜的适应证。
2.应针对患者的疾病与营养状态,选择合适的营养治疗方案。
3.根据肠外营养药物的临床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同时及时发现、预防和处理可能的并发症,根据不同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肠道外营养疗法的分级管理
1.根据肠道外营养疗法的分类分为限制使用级和非限制使用级两级使用。
2.完全肠道外营养疗法为限制使用级,部分补充肠道外营养疗法为非限制使用级。
三、医师处方权限
完全肠道外营养疗法应由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开具处方和负责实施。
部分补充肠道外营养疗法应由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师开具处方和负责实施。
四、肠外营养药物的配制
肠外营养药物的配制的操作规程应按照规范的操作规程调配(参考《临沂市中心医院静脉用药调配操作规范附件一》),以保障静脉用药安全。
五、肠外营养药物的监督管理
1.定期对胃肠外营养药物合理应用规范的培训和学习。
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同医务科每年4次对各临床科室的胃肠外营养药物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点评,并在办公网上通报检查结果。
3.定期对临床科室上报的关于胃肠外营养药物的不良反应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在办公网上公示。
肠外营养治疗的规范及管理规定

肠外营养治疗的规范及配制管理规定肠外营养治疗的规范为了规范肠外营养药物在临床上使用合理,控制医保费用的支出,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全胃肠外营养治疗(简称TPN)是指用完全的营养要素由胃肠外途径直接输入到血液中,起到营养支持作用。
TPN必须包括所有必需营养素(氨基酸、碳水化合物、脂肪、水、电解质、维生素及微量元素)。
二、严格掌握肠外营养治疗的适应症:凡不能或不宜经口摄食超过5-7天的病人,都是胃肠外营养的适应症。
(一)消化系统疾病:1、消化道瘘、气管食管瘘,高位小肠瘘等。
2、炎症性肠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克隆氏病。
3、广泛小肠切除后的短肠综合征。
4、急性胰腺炎的非手术治疗或手术前后的营养支持。
5、胃肠梗阻,如贲门癌、幽门梗阻、高位肠梗阻、新生儿胃肠闭锁等。
6、严重营养不良伴胃肠功能障碍者。
(二)、严重创伤、大面积烧伤、破伤风、大范围的手术等患者处于强烈的应激状态,存在严重的分解代谢状态(5-7天内胃肠道无法利用者)。
(三)、严重感染与败血症。
(四)、中度以上营养不良患者必须进行重大手术时,尤其是消化道重建手术的病人,应给予手术前后的营养支持。
建议术前营养治疗7~10d。
(五)、急性肾功能衰竭。
(六)、妊娠剧吐与神经性厌食。
早孕反应所致的严重恶心、妊娠呕吐超过5~7天。
(七)昏迷病人。
(八)晚期肿瘤病人化疗和放疗引起的胃肠管反应等短期内不能由肠内获得营养的患者。
(九)其他无肠外营养的禁忌症的:如严重循环、呼吸功能衰竭,严重水、电解质平衡紊乱,肝、肾功能衰竭等;需急诊手术、术前不可能实施营养支持者。
三、肠外营养药及配合肠外营养药包括:肠外营养药:氨基酸类,脂肪乳剂类;配合肠外营养药:有水溶性、脂溶性维生素、多种微量元素、丙氨酰谷氨酰胺等;四、使用上述二类药物时,在病历中应有使用理由的记录。
不符合使用肠外营养治疗适应症使用上述二类药时,应按自费处理,并做好患者或家属的知情同意并签字。
医院规范胃肠外营养及其分级管理制度

医院规范胃肠外营养及其分级管理制度XX医院规范胃肠外营养及其分级管理制度为促进我院合理使用胃肠外营养药品,经全院讨论,特制订本制度,规范使用与管理肠道外营养疗法。
一、肠外营养(parenteral nutrition,PN)是从静脉内供给营养作为手术前后及危重患者的营养支持,全部营养从肠外供给称全胃肠外营养(total parenteral nutrtion,TPN)。
肠外营养的途径有周围静脉营养和中心静脉营养。
肠外营养(PN)是经静脉途径供应病人所需要的营养要素,包括热量(碳水化合物、脂肪乳剂)、必需和非必需氨基酸、维生素、电解质及微量元素。
肠外营养分为完全肠外营养和部分补充肠外营养。
目的是使病人在无法正常进食的状况下仍可以维持营养状况、体重增加和创伤愈合,幼儿可以继续生长、发育。
静脉输注途径和输注技术是肠外营养的必要保证二、全院关于胃肠外营养的管理均需遵守本制度。
三、临床合理应用胃肠外营养类药物,使用原则参照我院制定的胃肠外营养何时使用指南。
指南如下:适应症:(1)肠功能障碍:如短肠综合征、严重小肠疾病、放射性肠炎、严重腹泻及顽固性呕吐胃肠梗阻、肠外瘘等;(2)重症胰腺炎;(3)高代谢状态危重患者:如大手术围手术期、大面积烧伤、多发性创伤等;(4)严重营养不足肿瘤患者;(5)重要器官功能不全患者:如肝、肾、肺、心功能不全或衰竭等;(6)大剂量化疗、放疗或接受骨髓移植患者禁忌症:(1)胃肠功能正常,能获得足量营养者;(2)需急诊手术者,术前不宜强求肠外营养;(3) 临终或不可逆昏迷患者。
四、进行处方点评和病历点评时严查胃肠外营养用药情况,严惩非适应症,无适应症和超适应症情况的发生。
对滥使用的临床医师视情况给予处分、警告、处罚、停职等处理。
五、胃肠外营养配制管理。
(一)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各级人员的岗位制度、消毒管理制度、细菌学监测制度、操作规程、物器材管理制度等,确保肠外营养液的配制质量。
(二)成立配制中心:肠外营养液是直接由营养科配制,每天由营养师到病房会诊后根据患者病情制定肠外营养液处方的,再由护士进行配制,她们的资格职称都是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确保肠外营养液的配制质量,预防肠外营养支持中的感染及并发症的发生。
医院肠道外营养疗法分级管理制度(2021版)

医院肠道外营养疗法分级管理制度(2021版)为进一步加强肠道外营养疗法的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依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临床诊疗指南·肠外肠内营养学分册(2008版)》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肠道外营养疗法定义肠道外营养(parenteralnutrition,PN)是经静脉途径供应病人所需要的营养要素,包括热量(碳水化合物、脂肪乳剂)、必需和非必需氨基酸、维生素、电解质及微量元素。
肠道外营养分为完全肠道外营养(total parenteral nutrtion,TPN)和部分补充肠道外营养(partial parenteral nutrition,PPN)。
二、肠道外营养疗法的分类1. 完全肠道外营养疗法(TPN)是指不能耐受肠内营养或肠内营养禁忌的病人,应选择完全肠道外营养疗法(TPN)。
主要指:1.胃肠道功能障碍的重症病人;2.由于手术或解剖问题胃肠道禁止使用的病人;3.存在有尚未控制的腹部情况,如腹腔感染、肠梗阻、肠瘘等。
2. 部分补充肠道外营养疗法(PPN)是指胃肠道能接受部分营养物质补充的病人,可采用部分肠内与部分补充肠道外营养疗法(PPN)相结合的联合营养支持方式,目的在于支持肠功能。
一旦病人胃肠道可以安全使用时,则逐渐减少及至停止肠道外营养疗法。
3. 肠道外营养疗法的分级管理肠道外营养疗法的分级根据肠道外营养疗法的分类分为限制使用级和非限制使用级两级使用。
完全肠道外营养疗法为限制使用级,部分补充肠道外营养疗法为非限制使用级。
4. 医师处方权限完全肠道外营养疗法应由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开具处方和负责实施。
部分补充肠道外营养疗法应由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师开具处方和负责实施。
肠道外营养管理规范完整版

肠道外营养管理规范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肠道外营养管理规范肠外营养(PN)是经静脉途径供应病人所需要的营养要素,包括热量(碳水化合物、脂肪乳剂)、必需和非必需氨基酸、维生素、电解质及微量元素。
肠外营养分为完全肠外营养和部分补充场外营养。
目的是使病人在无法正常进食的状况下仍可以维持营养状况、体重增加和创伤愈合,幼儿可以继续生长、发育。
静脉输注途径和输注技术是肠外营养的必要保证。
一.适应证肠外营养的基本适应证是胃肠道功能障碍或衰竭者,也包括需家庭肠外营养支持者。
(一)肠外营养疗效显着的强适应证1.胃肠道梗阻2.胃肠道吸收功能障碍:①短肠综合征:广泛小肠切除>70% - 80%;②小肠疾病:免疫系统疾病、肠缺血、多发肠瘘;③放射性肠炎;④严重腹泻、顽固性呕吐>7天。
3.重症胰腺炎:先输液抢救休克或MODS,待生命体征平稳后,若肠麻痹未消除、无法完全耐受肠内营养,则属肠外营养适应证。
4.高分解代谢状态:大面积烧伤、严重复合伤、感染等。
5.严重营养不良:蛋白质-热量缺乏型营养不良常伴胃肠功能障碍,无法耐受肠内营养。
(二)肠外营养支持有效的适应证1.大手术、创伤的围手术期:营养支持对营养状态良好者无显着作用,相反可能使感染并发症增加,但对于严重营养不良病人可减少术后并发症。
严重营养不良者需在术前进行营养支持7-10天;预计大手术后5-7天胃肠功能不能恢复者,应于术后48h内开始肠外营养支持,直至病人能有充足的肠内营养或进食量。
2.肠外瘘:在控制感染、充分和恰当的引流情况下,营养支持已能使过半数的肠外瘘自愈,确定性手术成为最后一种治疗手段。
肠外营养支持可减少胃肠液分泌及瘘的流量,有利于控制感染,改善营养状况、提高治愈率、降低手术并发症和死亡率。
3.炎性肠道疾病:Crohn氏病、溃疡性结肠炎、肠结核等病人处于病变活动期,或并发腹腔脓肿、肠瘘、肠道梗阻及出血等,肠外营养是重要的治疗手段。
附属医院肠外营养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肠外营养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肠外营养作为一种重要的营养支持手段,在附属医院中得到广泛应用。
为了规范肠外营养的操作流程,提高营养支持效果,确保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肠外营养管理组织架构1.成立肠外营养管理小组,由临床营养科、外科、内科、儿科、ICU等相关科室组成。
2.设立肠外营养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临床营养科作为肠外营养管理的业务指导部门,负责制定肠外营养治疗方案、培训医护人员、监督肠外营养的实施等。
4.各相关科室设立肠外营养小组,负责本科室的肠外营养管理工作。
三、肠外营养适应症与禁忌症1.适应症:(1)严重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恶病质等。
(2)胃肠道功能障碍或不能耐受胃肠道营养的患者。
(3)围手术期营养支持。
(4)急性胰腺炎、重症肝炎、肝功能衰竭等。
(5)其他需要肠外营养支持的疾病。
2.禁忌症:(1)严重心功能不全。
(2)严重电解质紊乱。
(3)严重感染。
(4)严重出血倾向。
(5)其他不宜使用肠外营养的情况。
四、肠外营养治疗方案制定1.根据患者的病情、营养状况、体重等制定个体化的肠外营养治疗方案。
2.肠外营养治疗方案包括:营养液配方、输注途径、输注速度、输注时间等。
3.营养液配方应根据患者年龄、性别、体重、疾病种类、营养需求等制定,遵循“全面、平衡、适量”的原则。
4.肠外营养治疗期间,定期监测患者的营养状况、电解质、肝肾功能等指标,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五、肠外营养操作流程1.肠外营养液的配制:(1)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确保肠外营养液的无菌、安全。
(2)按照营养液配方,准确称量、配制各种营养成分。
(3)配制过程中,注意营养液的均匀混合,防止沉淀、分层。
(4)配制完成后,立即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营养液的稳定性、安全性。
2.肠外营养液的输注:(1)选择合适的输注途径,如周围静脉、中心静脉等。
(2)遵循“先慢后快、先淡后浓”的原则,逐渐增加输注速度。
(3)输注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如出现不良反应,立即处理。
肠外营养管理制度

肠外营养管理制度导言肠外营养是指通过非口服途径输送养分,满足身体正常生理活动所需。
肠外营养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患者能够获得有效且安全的肠外营养支持的一套系统性管理规定,是重要的临床工作之一。
本文旨在探讨肠外营养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原则。
一、肠外营养管理制度的目的1. 保证患者能够获得有效的营养支持,促进身体康复。
2. 防止肠外营养治疗过程中的并发症发生,确保治疗的安全有效。
3. 规范和提高医护人员对肠外营养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二、肠外营养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1. 临床评估:对需要进行肠外营养的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患者的病情、营养状态、肠道功能等方面,确定患者是否需要进行肠外营养治疗。
2. 营养处方:根据患者的临床病情和营养状态,制定合适的肠外营养处方,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和微量元素等的摄入量。
3. 营养产品的选择: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医疗机构要求的肠外营养产品,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4. 营养治疗方案的执行: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和处方要求,严格执行营养治疗方案,确保患者获得足够的营养支持。
5. 营养监测:对接受肠外营养治疗的患者进行定期的营养监测,包括体重、血常规、电解质、肝肾功能等指标的监测,评估治疗的效果和患者的营养状态。
6. 并发症的预防和处理:对肠外营养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进行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并及时处理已经发生的并发症。
7. 医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对负责肠外营养管理的医护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定期进行考核,确保医护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8. 营养支持的终止和转归:当患者病情好转或者肠道功能得到恢复,应及时终止肠外营养治疗,转入口服或者肠道营养支持。
三、肠外营养管理制度的实施原则1. 个性化化治疗方案: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营养状态,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确保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 专业团队的合作:肠外营养治疗需要多学科的配合,包括营养科、消化内科、护理科、药学科等,确保全方位的治疗支持。
肠外营养治疗的规范及管理规定

肠外营养治疗的规范及管理规定在医学领域中,肠外营养治疗是指通过静脉途径提供营养支持的一种方法,用于患有消化道功能障碍或无法正常摄入食物的患者。
为了确保肠外营养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需要遵守规范并进行相应的管理。
本文将重点探讨肠外营养治疗的规范及管理规定。
一、肠外营养治疗的目的及适应症肠外营养治疗的目的是满足患者的营养需求,维持或恢复患者的营养状况。
适应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重度消化道功能障碍、吸收不良、胃肠道功能丧失、严重脓毒症或创伤等。
二、肠外营养治疗的团队进行肠外营养治疗需要组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多学科团队。
团队成员包括但不限于营养科医师、肠外营养治疗专家、临床药师、营养师、注册护士及临床病理学家等。
三、营养评估及配方制定在开始肠外营养治疗之前,需要进行全面的营养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患者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实验室检查结果、营养风险等因素。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合适的配方,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电解质和微量元素等。
四、肠外营养治疗的操作肠外营养治疗需要精细的操作技巧和严密的质量控制,以确保患者的安全。
操作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清洁操作环境:术前和术后需要做好手卫生,器械和药品应当储存于干净无菌的环境中。
2. 导管插入:选择适当的导管插入部位,并在操作过程中遵循无菌原则,减少感染的风险。
3. 营养支持:根据患者的特殊需要,合理选择肠外营养支持的方法和方案。
4. 监测与调整: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代谢情况,及时监测并调整营养配方中的营养成分和剂量。
五、并发症的预防和处理肠外营养治疗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包括感染、肝功能异常、电解质紊乱等。
为了预防和处理这些并发症,需要做好以下工作:1. 感染预防: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定期更换导管和换药,以预防感染的发生。
2. 肝功能保护:根据患者的肝功能情况,合理调整脂肪的摄入量,避免脂肪肝的发生。
3. 电解质监测:密切监测患者的电解质情况,及时调整营养配方以维持正常的电解质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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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胃肠外营养及其分级管理制度 4.5.2.41 规范胃肠外营养及其分级管理制度
4.5.2.4
为促进我院合理使用胃肠外营养药品,经全院讨论,特制订本制度,规范使用与管理肠道外营养疗法。
一、肠外营养( parenteral nutrition ,PN )是从静脉内供给营养作为手术前后及危重患者的营养支持,全部营养从肠外供给称全胃肠外营养( total parenteral nutrtion ,TPN )。
肠外营养的途径有周围静脉营养和中心静脉营养。
肠外营养( PN )是经静脉途径供应病人所需要的营养要素,包括热量(碳水化合物、脂肪乳剂)、必需和非必需氨基酸、维生素、电解质及微量元素。
肠外营养分为完全肠外营养和部分补充肠外营养。
目的是使病人在无法正常进食的状况下仍可以维持营养状况、体重增加和创伤愈合,幼儿可以继续生长、发育。
静脉输注途径和输注技术是肠外营养的必要保证
二、全院关于胃肠外营养的管理均需遵守本制度。
三、临床合理应用胃肠外营养类药物,使用原则参照我院制定的胃肠外营养何时使用指南。
指南如下:适应症:(1)肠功能障碍:如短肠综合征、严重小肠疾病、放射性肠炎、严重腹泻及顽固性呕吐胃肠梗阻、肠外瘘等;(2) 重症胰腺炎;(3)高代谢状态危重患者:如大手术围手术期、大面积烧伤、多发性创伤等;(4)严重营养不足肿瘤患者;
(5)重要器官功能不全患者:如肝、肾、肺、心功能不全或衰竭等;(6)大剂量化疗、放疗或接受骨髓移植患者禁忌症:(1) 胃肠功能正常,能获得足量营养者;(2)需急诊手术者,术前不宜强求肠外营养;
(3) 临终或不可逆昏迷患者。
四、进行处方点评和病历点评时严查胃肠外营养用药情况,严惩非适应症,无适应
症和超适应症情况的发生。
对滥使用的临床医师视情况给予处分、警告、处罚、停职等处理。
五、胃肠外营养配制管理。
(一)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各级人员的岗位制度、消毒管理制度、细菌学监测制度、操作规程、物器材管理制度等,确保肠外营养液的配制质量。
(二)成立配制中心:肠外营养液是直接由营养科配制,每天由营养师到病房会诊后根据患者病情制定肠外营养液处方的,再由护士进行配制,她们的资格职称都是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确保肠外营养液的配制质量,预防肠外营养支持中的感染及并发症的发生。
(三)配制室的要求:配制室周围环境清洁、无污染源,配制室是空气洁净室,洁净等级为1 万级,配备双人层流洁净工作台,洁净等级为100 级,设有传递窗及缓冲间。
四)设备:所有一次性物品均到设备科和供应室领取。
(五)配制中的管理:配液前开紫外线消毒40min ,净化系统开启30min
以上,进入配制间前更换洗手衣裤、戴口罩、帽,按7 个步骤洗手,换鞋进入配制室,先开启层流洁净台20min 以上方能配制,穿无菌手术衣,戴无菌手套。
用75%酒精擦拭层流洁净台面,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及“三查七对”制度,掌握药物的配伍禁忌及加入顺序,把水溶性维生素和脂溶性维生素混合后加入脂肪乳中,微量元素加入氨基酸溶液中,磷酸盐和电解质加入葡萄糖溶液中,按葡萄糖、氨基酸、脂肪乳的顺序灌注到3 升袋中,把营养液配方标签贴在3 升袋外壁,配方内容有:病区、床号、姓名、住院号、各种药物的用量、配制人姓名、日期、滴速及注意事项。
灌注完毕进行排气,并轻轻摇动3 升袋中混合,抽取1ml营养液作72小时留样,放入4 C冰箱内储存,以防病人发生不良反应作热源和细菌学检测,做好营养液的配制记录。
(六)洁净室的管理:洁净系统每天开启时间为5am〜6pm,温度控制在20 C
〜25 C,湿度50 %〜70 %,每天配制完即进行清洁,先用温热水擦抹净化工作台、药车及地面等,后用75%酒精擦抹净化工作台、”药车,地面用朗索消毒片溶解后擦抹,开紫外线消毒40min 。
每月空气细菌培养1 次,每季度测试1 次过滤器前后的差压、滤过率试验、气
流速度、微粒计数、换气次数,每1〜2 年更换1 次高效过滤器,由专业人员更换。
无菌物品每周消毒2 次,室内拖鞋每周清洁消毒1 次,以确保洁净室符合要求。
(七)配制人员的素质:爱岗敬业、科学思维的头脑、一丝不苟的精神、专业理论知识、身体素质良好。
六、质量控制,监控指标对接受肠外营养治疗患者进行系统、全面、持续的质量监控,及时发现有关并发症尽早处理,防止产生严重后果。
通过质量监控可了解肠外营养治疗效果,并可及时调整肠外营养配方,进一步提高肠外营养治疗效果。
(一)一般监控指标:(1)记录出入量(2)观察生命体征(3)尿糖和血糖(4)血清电解质浓度(5)血液常规检查(6)肝、肾功能和血清蛋白质浓度(7)血脂浓度。
(二)特殊监测指标:(1)血清渗透压(2)24h 尿钠、尿钾定量(3)胆囊B 型超声波检查(三)营养指标:(1)体重(2)人体测量(3)氮平衡(4)肌酐/身高指数(5)血清氨基酸谱分析(6)血清微量元素和维生素浓度(7)尿3 一甲基组氨酸含量
六、各临床科室要高度重视规范使用与管理胃肠外营养疗法,细化工作方案,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由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持续有效改进有效措施,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七、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由全院规范胃肠外营养疗法领导小组
负责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