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关于党员公益岗制度
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公益性岗位人员。
三、岗位职责1. 公益性岗位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2. 按照岗位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3. 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四、工作纪律1. 公益性岗位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3. 服从单位管理,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单位形象。
五、考勤制度1. 考勤采用签到制度,每日上下班须在规定时间内签到。
2. 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
3. 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产假、丧假等,具体规定如下:- 事假:一年内累计请假不得超过30天。
- 病假:一年内累计请假不得超过3个月。
- 产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 丧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 旷工、迟到、早退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六、工资待遇1.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 工资发放实行按月发放,不得拖欠。
七、培训与考核1. 单位应定期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2. 单位应定期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业绩、业务水平等方面。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九、具体规定1. 公益性岗位人员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2. 公益性岗位人员应遵守单位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单位秘密。
3. 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自觉维护单位利益,不得损害单位形象。
4. 公益性岗位人员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公益活动,为社会贡献力量。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社区公益岗工作规章制度

社区公益岗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区公益岗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社区居民的利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社区公益岗工作人员,包括社区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社区公益岗工作的目的在于服务社区居民,推动社区建设,增进社区和谐稳定。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四条社区公益岗工作设置有社区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社区服务中心等岗位。
第五条社区志愿者岗位主要承担社区公益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宣传工作。
第六条社区工作人员岗位主要承担社区服务、安全防范、信息咨询等工作。
第七条社区服务中心岗位主要提供社区居民生活服务,开展社区活动等工作。
第八条社区公益岗工作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但须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九条社区志愿者岗位职责包括:(一)负责协助组织社区公益活动,包括招募志愿者、宣传活动等;(二)协助开展社区服务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帮助和支持;(三)协助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增进社区居民的文化素养。
第十条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包括:(一)负责社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社区居民的生活安宁;(二)负责社区服务项目的实施和管理,保障服务质量;(三)负责社区信息咨询工作,解答居民的疑问和困惑。
第十一条社区服务中心岗位职责包括:(一)为社区居民提供生活服务,如洗衣、修鞋等;(二)组织开展社区活动,增进社区居民的交流和合作;(三)协助解决社区居民的生活问题,提高居民的幸福感。
第四章岗位要求第十二条社区公益岗工作人员要具备以下基本要求:(一)热爱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开展工作;(三)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和他人友好相处;(四)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第十三条社区公益岗工作人员要遵守社区公益岗工作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私自行为,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章岗位考核第十四条社区公益岗工作将进行定期考核,以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标准版本(6篇)

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标准版本一、指导思想坚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强化为门店销售、职工生活和环境绿化服务,不断健全运行机制,拓展活动领域。
在公司团委的指导下,做一些积极有意义的事情,积极塑造属于民营企业独特的社会责任感和企业文化。
二、青年志愿者行为规范1、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做文明员工;2、以自身的行动实践志愿者精神,把爱心献给企业、社会、需要的帮助人。
3、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技能。
4、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收取服务报酬。
5、文明服务,维护志愿者的社会形象。
6、服从安排,遵守志愿者服务____的有关规章制度。
7、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活动内容及方式(一)服务内容1、服务企业生产。
围绕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门店服务等开展服务活动,主要开展青年志愿者质量监督、服务质量监督、自主自发学习、互帮互助等活动。
2、服务职工生活。
围绕困难职工家庭生活、困难家庭子女上学开展帮困、助学活动,主要以“一助一”的方式,通过签订服务协议书,定期上门服务。
对周边有困难的离退休老人、军烈属、残疾人家庭提供买米买面、打扫卫生、家庭设施维修等服务;对有困难的职工子女提供学习辅导、捐赠学习用品等服务。
3、服务公司周边环境治理。
围绕绿化美化、环境卫生等开展植绿护绿、环境治理等活动。
(二)活动方式各单位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下列服务:1、青年志愿者为有困难的老人送温暖。
通过与服务对象(孤寡老人)签订“一助一”协议书,采取“定时间、定内容、定人员、定对象”的“四定”方式进行服务,同时实行“服务卡”制度。
通过定期的服务,体现公司青年自愿者的爱心以及企业的人文文化。
所做活动要文件的形式向公司团委上报,经审核备案。
2、青年志愿者为困难家庭子女助学。
通过定期上门进行功课辅导、检查作业、捐赠学习用品等服务。
所做活动要文件的形式向公司团委上报,经审核备案。
3、青年志愿者“我做开发区美容师”活动。
社区公益性岗管理制度

社区公益性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区公益性岗位的管理,提高社区服务质量,促进居民和社区志愿者的互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内所有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志愿者、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社区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依法维护志愿者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和谐社区氛围。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社区公益性岗位的组织管理由社区党委、居委会全面负责,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执行。
社区领导及时向社区居民公布社区公益性岗位招募、选拔、考核机制,依法在社区公示厅或社区官方网站发布公告。
第五条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具体组织管理分为招募、选拔和考核三个阶段。
第六条招募阶段:社区服务中心通过社区官方网站或社区报刊发布招募信息,吸引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和工作人员报名。
第七条选拔阶段:社区服务中心对报名志愿者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测试,通过综合评定结果确定录用名单。
第八条考核阶段:社区服务中心对公益性岗位的志愿者和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进行奖惩。
第九条为了提高社区公益性岗位的管理水平,社区服务中心要求志愿者和工作人员参加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及技能水平。
第十条社区公益性岗位的招募、选拔和考核,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杜绝负面现象的发生,确保社区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志愿者和工作人员享有参与社区服务、社会奖励及个人发展的权利。
第十二条志愿者和工作人员要履行社区要求,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社区公共秩序,遵守社区公益性岗位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志愿者和工作人员要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活动和志愿者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十四条志愿者和工作人员要勇于承担责任,认真履行社区服务义务,尊重每一位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维护社区和谐。
第十五条志愿者和工作人员有权要求社区领导和社区服务中心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保障其合法权益。
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办事处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好再就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由聘用人员本人完成工作,不得出现冒名顶替、人岗不符的情况,具体工作内容由各用人部门、各村(社区)负责。
第二条、严格人员日常考核考勤,不出现有岗无人、虚设岗位问题,具体工作考勤由人社中心、各村(社区)负责。
第三条、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资格合规合法,不出现年龄超标、聘用时间超限问题。
档案资料规范到位,不得出现有人无档、有档不全问题。
第四条、打考勤人员要严格日常督査检查,不出现聘用人员脱岗、离岗、不按时上岗等问题。
区就业局会每季度不定期进行岗位人员抽查,核实各站所、各村(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工作情况和到岗情况。
第五条、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循街道人社中心所制定的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同意分配工作。
拒绝上岗安排的,街道人社中心向党工委办事处提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报区就业局相关科室备案。
第六条、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服从单位部门管理,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其他临时工作。
第七条、公益性岗位人员电话随身携带并保持畅通,若因需要临时到岗的,通知是要随叫随到(特殊情况书面请假的除外)。
第八条、公益性岗位考勤管理制度(一)考勤制度1、工作作息时间:公益性岗位人员采取手动签到,上班时间为早上9:00—下午17:30,周末双休(节假日、调休)。
2、各村(社区)包村同志,每周三次到村(社区)签到,做到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3、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病假、事假制度1、公益性岗位人员病假、事假参照铜兴街道办事处干部职工考核管理制度办法中规定执行。
凡连续15日或年累计30日不上岗工作的,予以辞退。
2、公益性岗位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出示医院证明,经办事处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方能休病假。
3、病假15天以上(含15天)或事假3天以上(含3天)的要报办事处审批。
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

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一、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是社区中以党员为主体,以志愿者为基本形式的群众自我服务组织。
二、党员志愿者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以社区为载体,通过各种组织和活动形式,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作用,推动社会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三、党员志愿者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居民群众解难”为准则,以志愿服务为动力,以创建“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社会稳定、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为目标,开展社区服务活动。
四、凡在社区内居住的党员,均可加入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
五、凡参加党员志愿者服务的党员,须填写《党员志愿者申请表》,表明自己参与社区服务的意向。
社区党组织根据党员的意向、特长及工作需要,将其编入社区中的一个志愿者服务队伍。
党员志愿者必须按时完成党组织交付的工作任务,并将活动进行登记。
六、党员志愿者应积极向居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培养和增强社区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和社区互助意识、社区服务意识。
七、党员志愿者服务主要采取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分散活动主要以家庭和楼院为单位,主要任务是为居民群众排忧解难,设点为群众提供专业性服务、维护治安、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等。
集中活动主要围绕搞好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教育、社区科普、社区文化、社区体育等社区工作。
八、党员志愿者要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指导和居民的监督。
九、社区党组织要对党员志愿者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和定期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服务质量,鼓励、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十、社区党组织要每半年总结一次党员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定工作计划,了解居民需求,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抓先进、树典型,不团拓宽志愿者服务领域,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扩大志愿者服务影响。
规范管理公益岗位工作制度

标题:规范管理公益岗位工作制度一、引言公益岗位作为我国促进就业、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政策,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近年来,公益岗位在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公益性岗位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不透明等。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公益岗位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政策执行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本文从岗位设置、人员管理、资金监管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规范管理公益岗位工作制度。
二、岗位设置精准化1. 合理规划岗位。
根据行政村常住人口数、村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因素,合理设置公益岗位,确保岗位数量合理、岗位职责明确。
2. 明确岗位需求。
按照“按需设岗、因事设岗,以岗定人、动态管理”的原则,充分挖掘村级环境整治、日常村务管理等领域的岗位需求,确保岗位设置与实际需求相匹配。
3. 公示岗位信息。
将设立的公益岗位及其岗位职责、招聘条件、待遇等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岗位设置的透明度。
三、人员管理规范化1. 建立人员数据库。
及时将公益岗位人员信息录入大就业信息系统,建立个人档案,健全基础资料,确保在岗人员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规范人员进出。
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缓解就业压力、促进就业援助的重要作用,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加强用人单位对公益性岗位的使用和管理。
确保公益性岗位被招用人员能进能出、合理有序流动。
3. 强化培训与考核。
加大对公益岗位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公益岗位人员的工作质量、标准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其充分发挥岗位作用。
四、资金监管常态化1. 严格执行政策。
严格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政策规定,依据补贴标准,按时、足额、准确发放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杜绝虚设岗位、骗取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等现象。
2. 加强资金内控管理。
建立完善资金的内控管理和稽核制度,严格财经纪律,规范审批权限,确保就业补助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
关于在职党员到社区为群众志愿服务的意见.doc

韩组发〔2014〕9号中共韩城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争当六员作奉献”活动的实施意见各党(工)委、党组,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引领表率作用,根据《关于在职党员到社区为群众志愿服务的意见》(陕组发〔2014〕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争当六员作奉献”活动提出如下意见:一、目标要求按照“全员参与、坚持经常,一方隶属、双重管理,镇(办)统筹、单位推进,灵活形式、注重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城市发展大局,以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为重点,以“党员义工服务群众活动”为抓手,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争当六员作奉献”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逐步形成“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党员管理新机制,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努力达到“在职党员受教育、居民群众得实惠、社区工作上水平”的目标,为“四个韩城”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参与范围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为主体,鼓励离退休党员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党员积极参与。
三、职责任务(一)在职党员职责任务在职党员持《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报到证》和《在职党员基本情况信息卡》,主动到居住地社区报到,亮明身份,领岗履责,力所能及地为社区居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自觉把自己“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重点围绕“争当六员”开展服务活动,每月参加服务不少于4小时:- 2 -1.争当社情民意搜集员。
注意倾听居民群众的意见诉求,特别是所在楼栋居民生活中存在的矛盾和困难,对收集整理的普遍性诉求和微心愿,及时向社区反映,真正了解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2.争当弱势群体帮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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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关于党员公益岗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健全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充分调动无职党员参与党建工作、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无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县委要求,**社区决定在社区各党支部中积极推行党员公益岗制度,现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公益岗的对象重点是辖区中政治思想好和身体状况好、热心于公益事业的党员,开展公益岗要遵循以下原则:
1、义务当先,再行认岗。
公益岗以体现党员先进性为出发点,以公益岗为手段,党员必须在履行好《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的基础上才能认岗,要重点解决部分党员“无权管事、不会理事、无法办事”的问题,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按需设岗、因事设岗。
要紧紧围绕社区的发展目标,切合实际,针对党员的具体情况,因需、因事设岗,防止出现岗位脱离实际的现象,确保党员有尽责平台。
3、以岗定责、责任到人。
要结合不同岗位特点,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将职责落实到每一位上岗党员,使党员做到有岗有责,避免岗责分离。
4、群众监督、组织考评。
党员公益岗的全过程和发挥作用情况要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要结合党员奉献日、志愿者等活动,制订严密的考评细则,严格对上岗党员进行考评。
二、工作要求
开展党员公益岗活动既是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的一项基
础性工作,又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各党支部要落实工作措施,务求抓出实效。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设立公益岗,是为党员搭建发挥作用的载体和平台,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的载体和抓手,有利于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和党性观念,有利于党员在加快我镇科学发展的实践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要切实加强对公益岗活动的领导和指导,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指导,务求实效。
各党支部要充分利用党员活动室等阵地,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法,对上岗党员分类进行岗位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不
断提高他们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充分体现就近便利、注重实效的精神,要及时调整充实公益岗内容,把开展公益岗活动与发展党员工作、培养后备干部、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党员承诺制等活动结合起来,推动党的建设整体发展。
3、加强督查,确保效果。
各党支部要注重发现典型,树立榜样,扩大影响,为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每一名党员都能参与到活动中来,让不同层面的党员都有所为,人人发挥作用,个个争创先进。
要加强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益岗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作为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