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系统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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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要题复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要题复习

第一章行政法的基本概念1,行政法在形式上的重要特征是()A.有统一而系统的法典 B.没有统一而系统的法典 C.大部分国家有统一而系统的法典 D.我国有统一而系统的法典2,在法学领域,与行政法学关系最密切的是()。

A.宪法学B.民法学 C.诉讼法学D.劳动法学3,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A.行政关系 B.行政法律关系 C.外部行政关系 D.行政管理关系4,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是()A.行政主体 B.管理者 C.被管理者 D.行政相对人 E.行政组织5,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A.行政关系B.行政法律关系C.行政管理法律关系D.监督行政关系E.监督行政法律关系6,现行法律、法规授权行政机关裁决的有关争议案件主要涉及下述领域( )A.权属争议B.家庭纠纷C.知识产权争议D.民事侵权赔偿争议E.环境污染争议行政法行政关系第二章行政法的法源1.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的法源是()A.法律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自治条例2.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全国人大制定)B.《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 C.《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制定)D.《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制定)3.下列五个选项中,其效力等级从高到低依次是()A.法律 B.地方性法规 C.行政法规 D.规章 E.其他规范性文件4,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省级人民政府5.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行政法渊源的有()A.宪法B.法律C.行政法规 D.民法通则E.单行条例论我国行政法法源的种类。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某县政府拆迁县城中心一住宅小区出售给开发商牟取利益,该行为已构成行政法上的( )A.滥用职权B.超越职权C.违反法定程序D.适用法律法规不当2.对政府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事前控制主要是授权控制和()A.程序控制 B.行政首长控制C.督察控制 D.检查控制3.在控制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措施中,属于事后控制措施的是()。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点知识点汇总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点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关系,就是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行政关系包括以下三类:1 、行使行政权的行政机关或公共组织在对外进行管理过程中与管理相对方之间所发生的各种关系。

2 、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同级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之间、行政机关与法律授权的公共组织之间的关系等。

3 、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监察机关与行政主体之间所发生的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点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关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1 、行政法律关系以行政关系为基础,但不等于行政关系。

2、行政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而行政法律关系则是一种法律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1 、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 、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3 、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4 、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

5 、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一)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对对象。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

四、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一)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形成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 、具有相应的行政法律关系赖以发生的法律根据,即有相应的行政法律规范的存在。

2 、具有导致行政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要知识点一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要知识点一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要知识点1、简述行政机关的特征(1)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2)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上实行领导-从属制(3)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4)行政机关行使职能通常是主动的、经常的和不间断的(5)行政机关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地与个人、组织打交道2、行政征收的原则有哪些(1)征收法定原则(2)公平公开原则(3)及时足额征收并尊重行政相对人财产权的原则3、申请复议的条件是什么(1)申请人合格(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简述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特征(1)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是原被告之外的行政相对人或行政主体,即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2)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是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3)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是在诉讼开始之后和审结之前(4)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主动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通知其参加诉讼5、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内容是什么(1)表明身份,即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2)确认违法事实说明处罚理由和依据,制作行政处罚判决书,应当载明法定事项并签字或者盖章(3)行政处罚书的交付,执法人员按要求填写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4)备案,执法人员当场作出执法决定,必须报行政机关备案7、简述行政处罚的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处罚设定权法定,主体及其职权法定,被处罚行为法定,种类内容程序法定。

(2)处罚公正公开原则(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4)保障相对人权利原则(5)职能分离原则(6)一事不再罚9、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有哪几种(1)维持决定(2)履行决定(3)撤销变更违法决定(4)(5)驳回复议申请决定(6)行政赔偿决定(7)对行政规定处罚的决定10、列举说出我国行政诉讼法不予受理的案件(至少六项)(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的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5)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6)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7)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11、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哪些第一审行政案件(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做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12、现场笔录的制作要求是什么(制作程序)(1)应当当场制作不得事后补做(2)应当由当事人或其他证人的盖章或签名(3)当事人拒绝签名或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理由,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4)(证据适用情况)1、在证据不能保全的情况下2、在事后难以取证的情况下3、不可能取得其他证据的情况下或其他证据难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13、简述我国国家公职关系发生的主要方式主要有四种:(1)考任,通过竞争考试的方式录用公务员(2)选任,通过国家选举(3)聘任,通过签订聘任合同的方式任用公务员(4)调任,将行政系统外部人员调入行政机关任职14、简述具体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1)行政职能的存在即行政资格的存在(2)行政权的实际运用,必须是行使行政权的行为运用行政权所做的行为(3)法律效果的存在,必须是一种法律行为即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4)表示行为的存在,是行政主体的一种意志,一种表现于外部的客观化了的意志,即意思表示15、简述行政裁决的概念、特征、种类(1)概念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范的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2)种类:A、权属纠纷的裁决B、侵权纠纷的裁决C、损害纠纷赔偿的裁决(3)特征:A、行政裁决以当事人之间发生了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为前提B、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规范授权的行政机关C、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决权的活动,具有法律效力1、试述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1)公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得到所有机关,组织或个人尊重的一种法律效力(2),确定力:指已生效具体行政行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所具有的不受任意改变的法律效力包括形式确定力,实质确定力(3)拘束力:是指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具有的约束和限制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行为的法律效力(4)执行力: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要求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对其内容予以实现的法律效力2、试比较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异同A、联系:(1)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都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2)都是国家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的救济手段(3)当事人类型基本相同(原告或申请人必须是行政相对人,被告或被申请人必须是行政主体,第三人基本类似)(4)两者在程序衔接上还有着密切的联系(复议前置、选择复议、终局复议)B、区别:(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本质上属于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是司法活动)(2)审理机关不同(复议机关,人民法院)(3)对具体行政行为审查的范围不同(全面审查,仅限于合法性审查)(4)审理方式不同(书面审查,开庭审理)(5)审级不同(一级复议原则,两审终审制)(6)法律效力不同(不服复议决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终审后必须执行)(7)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在当事人称谓、法定期限、受案范围等方面也有所不同.。

行政与诉讼法知识点总结

行政与诉讼法知识点总结

行政与诉讼法知识点总结一、行政法相关知识点1. 行政法的概念和特点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行为和组织行政机关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特点包括:(1)权力性行政法主要是权力法则,即对行政机关的权力活动进行规范和限制。

(2)相对性行政法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其对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强制性行政法具有强制性,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职权。

2. 行政行为的概念和分类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具体表现形式。

行政行为可以分为单个行政行为和合并行政行为。

单个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对特定客体或个体所做出的一次性决定。

合并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对客体或个体所做出的多次、连续或交互的决定。

3.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是指相关主体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的行为。

审查行为包括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审查。

合法性审查是指审查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律授权的要求。

合理性审查是指审查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行政机关的实际行政职能的要求。

4.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核和重新审查的行为。

行政诉讼是指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判的行为。

5. 行政诉讼法的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中国大陆适用的行政诉讼法律。

主要内容包括:(1)行政诉讼的一般规定(2)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3)行政诉讼的程序规定(4)行政诉讼的裁判规定(5)其他规定二、诉讼法相关知识点1. 诉讼程序的概念和类型诉讼程序是指各种法律程序中的一种,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基本规范。

诉讼程序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

2. 诉讼权利的保护和救济诉讼权利是指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诉讼救济是指在诉讼程序中,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救济权利。

在诉讼程序中,当事人可以通过提出证据、申请规则、请求法院作出裁决等方式来保护和救济自己的诉讼权利。

(完整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点

(完整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点

第一章绪论问题1、什么是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和规范国家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和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和问题2、行政法有哪些渊源?我国行政法的渊源主要有: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各项立法的依据。

2、法律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其他法律。

3、行政法规和规章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门,包括各部、委、行、署和直属机构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也称部门规章。

在我国的立法实践中,由于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程序简便,应变性较强,这就使得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数量远远超过了法律,成为行政法的重要的渊源。

4、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的经济特区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情况下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地方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经济特区所在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据宪法及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地方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5、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地方解释。

6、国际条约和协定我国参加或批准的国际条约和协定,如果其内容涉及我国行政权力的行使和公民、法人的权利与义务,这些条约同样是我国行政法的渊源。

问题3、行政法有何特点?与民法、刑法等其他部门法相比,行政法具有以下五个显著特点: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法的内容十分广泛3、行政法是一个数量众多、形式多样、效力等级不同的法律规范的统一体4、行政法规范的变化性较强5、行政实体性规范与行政程序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共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问题4试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点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点

一、根底理论1、行政法上的行政范围行政法上的行政是公共行政。

包括国家行政和社会公行政〔被授权的组织〕。

国家行政包括形式行政和实质行政行政法上的行政通常指公共行政,即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决策与调控等活动。

2、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关系⑴、行政管理关系行政主体在管理关系中占主导地位。

这是行政关系中最主要和最根底的一种关系。

⑵、行政法制监视关系行政法制监视关系是监视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进展监视时发生的各种关系行政法制监视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的行政监察机关、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个人、组织⑶、行政救济关系行政救济关系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作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救济主体包括: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信访机关⑷、内部行政关系指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3、行政法的根本原则⑴、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也称依法行政原则,即依照法律实施行政活动,具体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行政主体对其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①、行政权的来源要合法。

行政权必须基于法律的设定和授权才能存在。

②、行政权的运用要合法。

行政职权必须依据行政法律标准行使。

☆符合实体法标准☆符合程序法规定⑵、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理原则亦称行政适当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在合法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合理、适当和公正。

行政合理原则以控制自由裁量权和自由裁量行为的实施为目的。

具体要求:①、行政行为的动机应符合立法目的法律赋予行政主体以自由裁量权的目的,是使行政主体能在法律规定的原则和幅度内根据具体情况更准确地表达法律的意图。

②、考虑相关因素,排除不相关因素〔1〕相关的考虑,即行政主体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不能无视法律规定应当考虑的因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一、概述行政法是指对政府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的法律体系,是公法的一个重要分支。

行政法主要涉及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程序性等问题。

行政诉讼法则是规定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和程序的法律规范。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1.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违法或超越法定权限。

2.公正公平原则:行政行为应当公正、公平、公开,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程序正当原则:行政行为的采取和执行应当符合程序的正当性要求。

4.保护当事人权益原则:行政行为应当尊重、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行为的分类根据行政主体的不同,行政行为可以分为:1.立法性行政行为:由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行为。

2.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对具体个案所作出的行为,例如执法行为、审批行为等。

3.处分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行为。

四、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行政机关的不当行为提起的诉讼。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包括:1.权利救济原则:保障当事人依法获得救济的权利。

2.程序公正原则:行政诉讼应当在公正、公平、独立的程序下进行。

3.审判权原则:行政诉讼应当由独立的行政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

4.效力保全原则:对可能导致不可逆转的损害,行政法院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五、行政行为的救济途径当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政府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救济:1.行政复议:即对行政行为提起内部复议申请,由上级行政机关或专门的行政复议机关进行复议。

2.行政诉讼:当行政复议不满意或超过规定时间限制时,可以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行政赔偿:当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可以向行政机关请求赔偿。

六、行政法与其他法律分支的关系行政法与其他法律分支存在一定的关系,主要包括:1.刑法:行政法与刑法有着密切的联系,一些违反行政法的行为可能构成刑法上的犯罪行为。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点整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点整理

1.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辨析行政机关是依法设立的政府行政职能部门,是行政主体的主要内容。

行政主体的主要内容是行政机关,除此之外,行政主体还包括依法设立的政府行政机构及法律、行政法规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其他社会组织、团体等部门或单位,其内涵较行政机关更为丰富多彩。

行政机关是依法享有特定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利、法律义务的政府行政职能部门,在一般情况下,是当然的行政主体,但也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是适格的行政主体,在某种特定的范围内,其也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或者是行政管理的相对人。

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的一种,也是行政主体中最重要的一种。

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一方当事人的总称,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它与行政相对人相对,是行政相对人的对称;在行政法制监督关系中,它与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相对,是监督主体的对称。

而行政机关只是行政法律关系具体当事人的称谓,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法律关系对方当事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并列。

其次,行政主体主要是一种行政法学的概念,而行政机关主要是一个具体法律概念,用以指称享有某种法律地位,具有某种权利(权力)、义务(职责)的法律组织。

此外,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具有包容关系,前者包容后者。

尽管行政机关在行政主体中占有极大的比重,但毕竟行政机关不是行政主体的全部,行政主体除了行政机关以外,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即实行强制与执行性强制2.强制性。

这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根本特征。

正是这种措施所具有的强制性使其区别于行政机关实施的不需要借助于强制即能实现的其他行政措施。

即时强制是指因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

3.执行性。

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行政相对方履行义务,保障行政处理决定的实际、有效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的行政性、强制性、执行性是相互联系的,缺一不可。

1.行政性。

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权力而依法定职权实施的单方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明显的行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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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1、行政法学的逻辑体系行政法基本概念行政法总论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权责统一原则行政主体:权、名、责行政机关行政组织法行政组织行政机构非政府组织公务员行政法规行政立法部门规章抽象行政行为行政规章行地方政府规章政法学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行为法行政征用行政奖励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政府采购其他行政行为行政合同行政应急其他行政相关行为:行政指导、行政事实行为行政监督法行政诉讼2、行政行为的逻辑顺序行政主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强制行政法专题一行政权与行政法1、行政与国家行政私行政行政形式行政:以国家机关的性质为标准行政执法行为国家行政公行政实质行政:以是否具有行政职能为标准执法行政2、权力与行政权权力社会公权力:社会自治组织、NGO立法权公权力国家公权力行政权司法权国际公权力:UN、WTO3、行政权与立法权、司法权之区别4、法律体系中的行政法宪法狭义公法行政法公法刑法诉讼法法律体系组织法民法私法商法5案例:在2008年4月14日召开的昆明市“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动员会上,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动员大家要把握发展大势,冲破“准我干我才干”、“唯上”、“唯书”的僵化思想,树立“没有明令禁止都可以想、可以干”,不断创新求变的求索作风。

6、行政法是控权法(1)管理论、控权论与平衡论之争(2)行政权的性质:扩张性、侵略性、可交换性、自我腐蚀性(3)人性本恶的价值预设:原罪说与幽暗意识(4)依法治国首先要依法行政行政法专题二行政法基本原则※※※1、行政法的六大原则(04年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一)合法行政原则:又称依法行政原则、法治行政原则,指的是政府的一切行为都应依法而为,受法律之约束。

1、法律保留原则: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活动。

劳动教养的主要法律依据:1957年8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十八次会议批准,1957年8月3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1979年11月29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1979年12月25日国务院公布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1982年1月21日国务院转发、公安部发布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

《立法法》第9条:绝对法律保留事项: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行政处罚法》第九条,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第六十四条本法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法公布前制定的法规和规章关于行政处罚的规定与本法不符合的,应当自本法公布之日起,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修订,在1997年12月31日前修订完毕。

2、法律优先原则: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

1997年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33号令)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200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合理行政原则,指的是所有行政活动,尤其是行政机关根据裁量权作出的活动,都必须符合理性,具体包括以下几个要求:1、公平公正对待,“同等情况同等对待”,2、考虑相关因素3、符合适当比例。

即行政机关为实现某一行政目标而采取的手段,应当以必要为限度,在可以实现行政目的的各种手段中,应该选择对当事人权利影响最小的手段。

因此,比例原则也称最小侵害原则。

(1)妥当性原则:行为能够达致目的。

(2)必要性原则:最小侵害原则。

(3)均衡原则:手段和目的要均衡。

(三)程序正当原则1、行政公开,指的是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大众公开其活动的依据、过程和结果,主要是说明理由。

2、公众参与,指的是行政机关作出重要的规定或决定时,应当听取公众意见,尤其是应当听取直接相对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的陈述或者申辩。

听证制度3、公务回避:两种情况:(1)实体原因上的回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其处理的公务本身存在厉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2)程序原因上的回避:虽无利害关系,但是由于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其客观中立时,也应当回避。

英国的自然公正原则:1、任何人或团体在行使权力可能使别人受到不利影响时必须听取对方意见,每一个人都有为自己辩护和防卫的权利2、任何人或团体不能作为自己案件的法官。

”(四)高效便民原则1、行政效率:(1)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禁止不作为或者不完全作为(2)遵守法定时限,禁止超越法定时限或者不合理延迟。

2、便利当事人,行政机关应当尽可能减少当事人的程序性负担,节约当事人的办事成本。

《行政许可法》第26条规定:"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

"(五)诚实守信原则,1、诚实,即信息真实,行政机关提供的信息应当是真实的、有效的,不能提供虚假信息对当事人和社会加以欺骗。

2、信用。

行政机关的规定或决定一旦作出,就不能轻易更改,如果确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必须改变它们时,除了必须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并遵循法定程序以外,还应当给予权益受损的人以一定的补偿。

《行政许可法》第8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决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六)权责统一原则1、行政效能。

为了保证行政目标的实现,法律、法规赋予其一定的执法手段,排除职能实现时的障碍。

2、行政责任。

当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使行政职权时,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从而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这一要求是行政赔偿制度的理论基础。

第二部分行政组织法一、行政法的逻辑结构行政行为法(许可、处罚、强制)行政组织法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二、行政法的逻辑核心行政行为法: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救济法:国家侵权行为5.29日发到此行政组织法专题三、行政组织1、行政主体的判断标准2、行政组织体系图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派出机关内设机构行政组织行政机构派出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非政府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4、派出机关的设立和批准5、国务院内设机构设置权6、国务院的内设机构7、地方政府的内设机构9、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行政组织法专题四公务员※1、公务员的录用及职务任免2、公务员回避2007年85.下列哪些情形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A.张某担任家乡所在县的县长B.刘某是工商局局长,其侄担任工商局人事处科员C.王某是税务局工作人员,参加调查一企业涉嫌偷漏税款案,其妻之弟任该企业的总经理助理D.李某是公安局局长,其妻在公安局所属派出所担任户籍警察【答案】ABC4、公务员之特别限制5、公务员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段春霞复出事件:临汾市原尧都区副区长(正科级)段春霞因任职广胜寺镇党委书记期间对黑砖窑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在2007年7月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和撤销行政职务处分。

撤职后被任命为临汾二中建设工程指挥部负责人,段春霞仍然使用原副区长的办公室和专车,而且今年3月,在未经公示的情况下,区委组织部于凌晨一点悄然任命段春霞为尧都区区长助理(正科级)。

6、公务员处分的权限7、公务员处分的程序任免机关初步调查立案调查告知本人复核采信讨论决定通知宣布归档备案8、公务员的救济程序1)《公务员法》90条规定的申诉程序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处理不服的:(1)处分(2)辞退或者取消录用(3)降职(4)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5)免职(6)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7)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接到申请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如不服,接到复核决定15日)30日原处理机关复核公务员30日申诉再申诉(不服省级以下机关申诉处理)(知道)(同级公务员部门或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诉;申诉处理期为60日,可延长30日)2)《监察法》37条规定的申诉程序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对处分(警告6个月、记过12记大过18、降级24、撤职24、开除)不服的:收到处分决定之日30日内收到决定30日内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申诉(30日内作出复查决定)(60日内作出复核)3)公务员的抵抗权和控告权第54条: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时,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93条:公务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或者有关的专门机关提出控告。

4)聘任制公务员的诉讼程序(公务员法100条)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争议发生日60日(仲裁)接到15日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1、人事部门的代表2、聘用机关的代表3、聘任制公务员代表4、法律专家2006年第93题93.王某为某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一名科长,因违纪受到降级处分。

下列何种说法不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ABCD)A.王某对处分不服,可自接到处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某县人事局提出申诉B.王某对处分不服申请复核时,复核期间应暂停对王某的处分C.王某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级别和享受年终奖金D.处分解除后,王某的原级别即自行恢复第三部分行政行为法行政行为法专题五抽象行政行为行政立法程序2006年单选第39题(B)下列关于行政法规解释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国务院各部门可以根据国务院授权解释行政法规B.行政法规条文本身需要作出补充规定的,由国务院解释C.在审判活动中行政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解释D.对具体应用行政法规的问题,各级政府可以请求国务院法制机构解释※3、我国立法体制及各位阶规范效力关系图《立法法》规定的法律适用规则一、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的效力位阶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立法法78条)2、宪法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规范、规章;(79条)3、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省会市、较大的市的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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