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嘿,亲爱的同事们,今天咱们来聊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这可是个大工程,咱们要一步步来,争取做到既严谨又有趣味。
下面就是我的思考过程,咱们一起来看看吧。
咱们得明确一下“双随机、一公开”的定义。
简单来说,就是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分配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公开透明。
这样一来,既能保证公平公正,又能提高工作效率。
好了,下面进入正题。
一、工作目标1.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工作规范、高效、透明。
2.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强化企业自律,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二、工作原则1.公平公正:确保随机抽取的公正性,避免人为干预。
2.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监管工作。
3.动态调整:根据监管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随机抽取的比例和频次。
4.公开透明: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施步骤1.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监管任务、检查范围、检查频率等。
2.建立检查对象库:将监管范围内的企业纳入检查对象库,实行动态管理。
3.建立检查人员库:将具备检查资质的人员纳入检查人员库,实行动态调整。
4.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根据监管任务和检查频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5.随机分配检查人员:将抽取的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匹配,确保公平公正。
6.开展检查工作:检查人员按照检查方案,对企业进行检查。
7.公开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8.整改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合规经营。
9.持续监管:对检查对象进行持续监管,确保监管效果。
四、组织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管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协作,确保监管工作顺利进行。
3.提高人员素质: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4.强化科技支撑: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效率。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2024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2024一晃十年,方案写作的经验就像老酒,越陈越香。
今天,咱们就聊聊这个“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明确一下目标。
2024年,我们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工作原则咱们得坚持几个原则:公平、公正、透明,这是基础。
还有,随机抽查不是随意抽查,得有计划、有依据。
要注重实效,不能为了抽查而抽查。
2.工作任务说说具体任务。
是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
这包括制定抽查计划、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制定抽查标准等。
3.抽查计划抽查计划要细致,不能漏掉任何一个环节。
咱们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工作,确定抽查领域、抽查对象、抽查频次等。
这里要注意,抽查计划要定期更新,不能一成不变。
4.抽查对象名录库抽查对象名录库要全面、准确。
咱们要对监管范围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名录库信息准确无误。
5.抽查标准抽查标准要明确,不能模棱两可。
咱们要结合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制定详细的抽查标准,确保抽查工作有据可依。
6.抽查方式抽查方式要灵活多样。
除了传统的现场检查,还可以通过数据比对、远程监控等方式进行。
同时,要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提高抽查效率。
7.抽查结果公开抽查结果要公开透明。
咱们要定期在政府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8.工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完善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抽查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加强人员培训。
组织监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4)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策,提高社会认知度。
9.工作进度安排10.工作要求说说工作要求。
咱们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抽查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同时,要注重保护企业商业秘密,防止泄露相关信息。
2024年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就这么定了。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公布日期】2021.08.18•【字号】•【施行日期】2021.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抽查事项清单管理第三章“两库”管理第四章年度抽查计划、比例和频次第五章实施抽查第六章检查结果后续处理及应用第七章其他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市“放管服”改革部署和“一次办好”改革要求,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以公平公正公开监管为遵循,以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守法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为目标,推进交通运输系统改革落实,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系统实施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试行)》和《威海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实施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以下简称“随机抽查”),是指根据威海市交通运输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由市局主管业务科室、执法机构单独或联合实施,以及与其他部门联合实施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组织开展行政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依法公开。
第三条随机抽查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实施、协同推进、权责明确、公开透明的原则。
依法实施,是指所有的随机抽查事项均应于法有据,严格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组织实施,不得在清单之外设立或实施随机抽查检查事项。
协同推进,是指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行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权责明确,是指参加检查的单位对具体检查过程、检查结果、公示结果应分别依法负责;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通过随机抽查和公开公示的方式,对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等进行监管,提高监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减少不公平待遇和不合理处罚的情况发生。
为了更好地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了以下的实施细则。
一、监管对象的确定二、监管内容的确定监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规性检查、风险评估、质量监督、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方面。
监管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风险程度进行合理的选择,确保监管工作的全面和针对性。
三、监管方式的确定监管方式包括现场检查、行政处罚、风险排查等。
监管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适当的监管方式,并且在执行过程中要遵循法律法规,确保监管工作的公正和合法。
四、监管结果的处理监管结果应当及时处理,并且要向被监管对象公示。
公示内容应包括监管对象的基本信息、监管事项和处理结果等,同时要确保公示工作的准确和及时性。
五、监管机构和人员的要求监管机构和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还要遵守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评价和考核机制,激励监管人员提高工作水平和素质。
六、监管工作的监督监管工作应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管机构要建立和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和回应相关问题。
同时,要加强对监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纠正和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七、监管工作的宣传和培训监管机关应当积极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策的宣传和普及,增强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和理解度。
同时,还要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和提高,确保他们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总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提高监管的质量和效果,促进社会的公平和公正。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切实执行这些细则,不断完善监管工作,为实现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范文(3篇)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范文1. 背景和目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一种有效的监管手段,旨在确保监管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本细则的目的是规范和指导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实施,提高监管工作的效能和公信力。
2. 定义和范围2.1 双随机:采用随机数表或随机数生成器,对监管对象和监管行为进行随机选择的方式。
2.2 一公开:抽查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公开透明,向社会公众公示抽样方法、抽查对象、抽查时间、抽查地点以及抽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3. 抽查程序3.1 制定抽查计划:监管机构应当根据监管目标和任务,制定年度抽查计划,确保抽查的公平性和全面性。
3.2 抽查对象确定:监管机构应当从监管对象中按照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取,确保抽查的客观性和随机性。
3.3 抽查通知:监管机构应当及时将抽查通知发给被抽查对象,通知内容应当包括抽查目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3.4 抽查实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抽查活动,抽取样本并对相关监管行为进行检查、采集证据。
3.5 抽查结果处理:监管机构应当对抽查结果进行分析、评估和处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置。
4. 抽查要求4.1 抽查过程要公开透明:抽查活动应当在公开的场所进行,抽查的过程要向社会公众公示,确保抽查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4.2 抽查行为要客观公正:监管人员在抽查过程中要做到公正、客观,不得有私心或歧视行为。
4.3 抽查结果要准确可信:监管机构应当确保抽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充分的证据采集和分析。
4.4 抽查信息要全面发布:监管机构应当将抽查的相关信息及时公开,向社会公众提供抽查的对象、时间、地点、结果等信息。
5. 监督机制5.1 内部监督: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抽查活动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抽查的公正和有效。
5.2 外部监督:社会公众和相关利益方对抽查活动有监督权利,监管机构应当接受社会公众和相关利益方的监督和评价。
5.3 违规追责:对于在抽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监管人员,监管机构应采取相应的追责措施,并及时公示。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5篇)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5篇)(篇一)根据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和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会议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实现各有关部门运用随机抽查监管的方式进行常态化日常监管,各部门的抽查事项清单要做到年度全覆盖。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随机抽查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三)大力组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不断探索联合抽查新模式,落实跨部门联合抽查在全区的全覆盖。
二、主要工作任务(一)科学合理制定随机抽查年度工作计划。
各部门要依据各自的监管职责,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行业领域、政府的工作要求等,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全面覆盖的原则,认真谋划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要协调本部门内部各业务条线,做到内部联合抽查,防止单一事项的检查和各自为政的检查。
要于3月中旬前完成计划的制定、上报和公示,以确保严格按计划组织开展抽查检查。
加大对抽查结果的公示力度,确保实现抽查结果和处理结果的依法公示。
(二)加强完善配套制度机制,不断提高信用监管作用和抽查效能。
各部门要加大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力度,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逐步提高各部门抽查检查结果信息的统一归集与互认共享,充分发挥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在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中的威慑力。
在此基础上,探索网上监测监管,加强涉企信息监测分析,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提升监管的覆盖面和随机抽查的及时性和精准性。
不断完善抽查监管应用平台,提高监管效能。
(三)广泛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
政府要全力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2018年,政府都要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开展至少1次以上的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
要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联合抽查参与部门数量,联合抽查参与部门不少于5个,不断提高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目的】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定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下简称随机抽查工作)是指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辖区内列入随机抽查名单的经营主体进行现场抽查,并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的监管方式。
第三条【原则】“双随机、一公开”的实施原则是:公开、公正、透明。
是指检查清单、检查计划、抽取结果、实施过程、检查结果等检查工作全过程依法、公开。
第四条【工作要求】检查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严格执法。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确保违法问题整治到位、处罚到位、移交移送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第五条【协调联动】按照联动工作机制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如有必要,应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
第六条【执行机构】县城管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具体实施本机构业务范围内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并将随机抽查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
并配合好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随机抽查工作。
第七条【清单的制定和公布】县城管局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梳理本机构依法应当实施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依据、抽查频次、抽查内容等,并向社会公示。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等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执法人员名录库】县城管局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法制办依法核发的“行政执法证”,自行建立本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外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人员单位变动、岗位调整等因素给予动态调整。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当明确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姓名、单位、性别、执法证号等。
第九条【检查对象名录库】依据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抽查对象名录库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第十条【检查人员的抽取】通过摇号、机选等形式从本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择执法人员。
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一、引言双随机一公开是指通过随机抽取和公开执行的方式,促使监管执法在公平、公正、透明的基础上进行。
为了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的有效实施,本细则阐述了具体的实施步骤和相关规定。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促进监管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性,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2. 原则:a. 随机性原则:抽取对象和执行任务应当具有随机性,确保公平性。
b. 公开性原则:执法人员的抽取和执行过程应当公开透明,方便监督和评估。
c. 公正性原则:执法人员抽取和执行任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得以双重标准对待不同市场主体。
三、抽取对象1. 抽取范围:所有参与市场交易的主体,包括企业、个体户和其他经营者。
2. 抽取方式:以市场主体为单位,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执行对象。
3. 抽取频率:根据需要和资源情况,可以进行定期抽取或不定期抽取。
四、抽取程序1. 抽取准备:确定抽取日期、时间和地点,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发出抽取通知。
2. 抽取方法:a. 随机数生成:采用计算机程序或其他专业工具生成随机数。
b. 抽取人员:由专业人员按照随机数进行抽取操作。
3. 抽取过程:a. 全过程录像:抽取过程应当全程录像,并保存相关记录和材料。
b. 公开见证:抽取过程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可以邀请公证人等第三方见证。
五、执行任务1. 执行通知:抽取完成后,根据抽取结果及时通知执法人员,并明确执行任务的内容和时间。
2. 执行方式:a. 执法监督:执行任务的执法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b. 监督记录:执法行为应当全程录像,并保存相关记录和材料。
六、信息公开1. 信息内容:抽取结果、执行任务和结果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及时发布在相关官方媒体或平台上。
2. 信息途径:采用多种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包括网站公告、微信公众号、市场公告牌等。
七、监督和评估1. 监督机制: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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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市场和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农业系统监管执法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率,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隨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农业部关于印发的<农业部推广双随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政发〔2015〕4 号)、》(农政发〔2015〕4号)、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连政办发〔2016〕14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指农业部门依据涉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辖区内列入随机抽查名录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现场检查,并将随机抽查工作进行公开的监管方式。
第三条执法支队受市农委委托,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第四条执法支队结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实际,分别建立随机抽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人员名录库在连云港市农
业信息网公开,并根据执法人员岗位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第五条开展监督检查时,根据抽查对象的生产经营范围,随机抽取 2 名以上执法检查人员。
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第六条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动态调整的原则,执法支队结合监管工作需要将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作为随机抽查对象,分别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抽查对象名录库在连云港农业信息网公开,进行动态更新。
第七条将随机抽查作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对象的主要方式,重点对种子、肥料、农药等事项进行抽查检查。
第八条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载明的抽查内容及相关要求,开展随机抽查时,可以根据监管工作需要,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
定向抽查是指根据检查对象类型、性质、行业等特定条件,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名单进行监督检查。
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开展随机抽查,要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每年开展随机抽查次 1-3 次为宜。
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失信等级高等特殊监管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第十条“双随机”监管要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照片、录像等证据资料,实现责任可追溯。
检查
人员应当在检查结束之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及时呈报负责人。
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现场检查笔录、对被查对象执行法律法规等情况的评价、检查情况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等事项,检查挡案要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十一条按照行政执法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如有必要,应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
笫十二条对随机检查中发现的问題要及时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确保农业领域违法问题整治到位,处罚到位、移交移送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第十三条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在连云港农业信息网公开,并纳入企业社会信用评价体系,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守法自觉性。
笫十四条检查人员应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做到依法检查、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第十五条抽查人员应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規定程序依法办事,在抽查工作未进行公开之前,执法人员不得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制作、传递、复制相关资料,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抽查信息。
被抽查单位名单要严格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
第十六条对于在抽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
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连云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17年7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