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
201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讲义习题汇总

熟悉并能够运用:“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内在一致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分析和评价有关案例、实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
第二节 执法为民
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是执法为民的核心
政法干警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具体来说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切为了人民。就是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时时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就是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及时高效地打击违法犯罪,保护公民的人身稳定,不能对群众反映的权益受侵害的案件麻木不仁,有案不立,立而不查,久拖不决,重罪轻判,甚至包庇违法犯罪。必须妥善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科学的、先进的法治理念,为当前和今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正确的思想指南;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的根本指导思想。
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司法公正方面负有重要的使命。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的如何,关键在于具体履行检察职能的每一个检察干警执法理念和执法能力。
而就理念与能力两者关系而言,理念驱动能力,能力体现理念。
由此可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们每一个检察干警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
但是长期以来,包括检察干警在内的不少司法工作人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和本质的认识并不十分清楚,把握也很难到位,实现亦不够始终和一贯。
表现在司法实践活动中如执法不规范、不公正;重实体、轻程序;重惩治犯罪、轻保护人权;重法律效果、轻社会效果等等。
由此可见,当前在zd 干警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
201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讲义习题汇总(权威、全面)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第一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基本要求:了解:法治,法治理念,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四次重大创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提出。
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基本特征、本质属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三者统一”与“三个至上”的重大意义。
熟悉并能够运用:“三个至上”的精神实质及其内在关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分析和评价有关案例、实例。
考试内容:第一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和本质属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法治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政治性人民性科学性开放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第二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传统法律思想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第三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和作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话的最新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的作用第二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了解: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执法为民的基本内涵,公平正义的基本内涵,服务大局的基本内涵,党的领导的基本内涵。
理解: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熟悉并能够运用:“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内在一致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分析和评价有关案例、实例。
《依法治国》

有法可依---前提 有法必依-----中心环节 执法必严-----关键 违法必究-----必要保证
3. 依法治国建设法 治国家基本要求:
有法可依
科学完备的法律体系
(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严格执法
方工 51岁 职务: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 分院副检察长 事迹:主办和参与过近3000件 刑事案件的审查和起诉工作, 无一错案。先后主持经办了成 克杰、李纪周受贿案等大要案 的公诉工作。 座右铭:堂堂正正做人,清清 白白做官,扎扎实实做事,公 公正正执法
依 法 治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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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森
一、深刻理解依法治国的深刻含义
1、基本含义: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 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 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 ,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 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 、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 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 的改变而改变。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二、实施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第一、实行依法治国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的重要措施 第二、实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 经济的客观需要。 场
第三、实行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 重要标志。
第四、实行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三、我国依法治国进程
四、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 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刻内涵,树 立依法治国理念,需要准确把握以下三个 方面的基本内涵: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 (三)严格依法办事。
五、“一反两讲”是实现依新疆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之 所在。 2、讲法治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 安的重要保障。
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地位 消除特权 违法必究
2、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 3、严格依法办事
不能以为我们提出依法治国, 我们就是一个法治国家了。
治国的理念、方式的转变 ——由政治运动的方式推动发展和管理国 家,改为依法调节和管理国家事务。
依法治国的提出前提是我们确定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党的十一届 三中全会前夕,邓小平同志在《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这开创建设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理论的宣言书中, 郑重地向全党发出了保障人民民主、健全 社会主义法制的号召。这是最早依法治国 的思想的提出。十五大把依法治国作为党 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郑重地提出 来。从此中国特色的法治之路开始了。
二、努力实践依法治国理念对政法工 作的基本要求
(一)提高法律素养(政法干警 司法队伍)
思想(政治、道德) 业务
一定要有崇尚法制精神
(二)坚持严格执法
经济利益——
处理好 人情关系—— (三)模范遵守法律 形象好—— “慎独”—— “防微杜渐”——
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

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宣讲稿之一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授课人:检察长赵淑珍同志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准备分五课讲完。
今天我讲第一课: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中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的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一、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199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在1999年3月召开的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又被写入了宪法修正案。
依法治国方略的最终确立,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发展史上,具有伟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
1、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观念的重大转变于种种原因特别是传统的封建“人治”思想的影响,我们党在治国方略的选择上经历过一些曲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文化大革命”中法制被严重破坏、“无法无天”的惨痛教训,清醒地认识到加强法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做出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的同时,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战略方针。
邓小平同志强调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把法制建设与经济建设放到了同等重要的战略地位。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促使我们对社会主义法治认识的不断深化。
1997年,党的十五大最终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标志着我们党最终战胜和彻底抛弃了封建“人治”思想的羁绊,坚定不移地选择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治国道路,从而完成了我们党执政治国理念的一次深刻而重大的转变。
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努力建设法治质检

口杨杰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全面惟进依法治国,推进依法行政,提高顶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国家质检总局支树‘F局长明确提出了“推进法治质检;量设,树立刚正廉明形象”的鲜明要,R。
质检部门承担着“忠于职守,勇F负责,严格把关,保国安民”的神香职责,具有涉外性强、技术含量『I蔷、责任重大等特点。
面对日益复朵的国际间传染病和动植物疫情,I面对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商品质量阳卫生安全需求,质检人必须牢固付立依法治国理念,紧紧围绕依法_.亍政要求,努力建设法治质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逐步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法治质检的新路子。
一、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
加起建设法治国家1997年,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I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治国方略。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寻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中国检验检疫2013第5期},’‘I}I{}I『‘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因此,依法治国应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依靠运用法律去治理和管理国家;二是法律的统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仅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更要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
努力建设法治质检法治质检,就是质检部门从决策、执行到监督整个过程都要纳入法治化轨道,做到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质检,应该具有适应质检事业发展需要的质检法规体系和制度,应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应该形成科学民主决策、依法高效行政、严格监督问责的权力运行机制,应该健全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完整制度。
法治理念

论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的五个方面,即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相辅相成,是一个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整体。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
在推进这一历史性进程中,我国的政法机关为了完成自己所担负的重要任务,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与公安干警,应当牢固树立以下法治理念一、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国家的一个重要目标。
1、政法工作同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甚至生杀予夺息息相关,直接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因此政法工作者切不可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谋私利,切不可在普通百姓面前要威风,切不可对人民群的要求和愿望漠然处之,切不可对广大公民的意见与建议臵之不理;2、在政法干警中要牢固树立"人权保障"的理念,要求在司法和执法的活动中,切实保障公民的各项法定权利,需要认真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必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认真贯彻中央有关控制与减少死刑的重大决策;二是必须尊重人的人格与尊严,推进和加强各方面的人性化管理;三是必须防止以损害当事人的权益为代价,搞那些实为谋私利的"政绩"。
二、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
执法为民理念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和方向,从根本上反映了我们党的执政宗旨、我们国家的权力本质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政法工作的核心要求。
执法为民重点在"执法",核心是"为民"。
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要求执法机关在执法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始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始终体现国家意志与人民意志的一致性,对上级机关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的一致性,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
要增强群众观点,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执法与服务结合,惩罚与教育互济,打击与保护并重,结果与手段相当。
要防止过度依赖强制手段和硬权力执法,多运用说服教育、调解疏导等非强制手段和软权力执法,寓执法于服务之中,融处罚于教育之中,努力提高执法水平,消解执法冲突,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纠纷,克服执法的简单化、粗糙化、暴力化倾向,真正把执法建立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坚实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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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在近日由中央政法委举办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强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
研讨班期间,司法部办公厅副主任查庆九、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孙茂利、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王洪祥、四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作明、河北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李凤奇分别从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五个方面,给参加研讨班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书记和政工部门负责人及中央政法各部门有关负责同志授课。
从今天起,本报推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专栏,连续刊出上述授课摘要,以期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深入开展。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中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的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199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在1999年3月召开的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又被写入了宪法修正案。
依法治国方略的最终确立,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发展史上,具有伟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观念的重大转变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传统的封建“人治”思想的影响,我们党在治国方略的选择上经历过一些曲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文化大革命”中法制被严重破坏、“无法无天”的惨痛教训,清醒地认识到加强法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做出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的同时,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战略方针。
邓小平同志强调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把法制建设与经济建设放到了同等重要的战略地位。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促使我们对社会主义法治认识的不断深化。
1997年,党的十五大最终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标志着我们党最终战胜和彻底抛弃了封建“人治”思想的羁绊,坚定不移地选择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治国道路,从而完成了我们党执政治国理念的一次深刻而重大的转变。
(二)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国家长治久安,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前提和基础,是十三亿中国人民最大利益之所在。
没有稳定,什么事也干不成;如果社会动荡不安,已经取得的成果也要丧失。
怎样才能保持社会持续稳定呢?要搞法治,实行依法治国,才能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
小平同志就讲“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
为什么搞法治才能保持国家稳定、社会稳定?因为法律制定后必须公布,这样人们对自己的行为就会有一个合理的预期,有了矛盾纠纷、或者权益受到侵害,人们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去化解,去讨回正义和公道,而不是没完没了地相互争执,或者不断找组织、找政府、找领导,永无止息。
而且法律一旦制定颁布后,就有一段相对稳定的有效期,法律所规范和确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自然也就处于相对稳定状态。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和国家大力加强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发展,有力地保障了我国社会的持续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了长期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
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制的轨道上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健康发展。
实行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当家作主。
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刻内涵依法治国理念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
树立依法治国理念,需要准确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内涵。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具有三个方面的含义:首先,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现实生活中,有的习惯于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对不同身份的人给予差别待遇。
这种思想和做法实际上是封建等级观念的残余。
其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宪法和法律是人民利益的体现,反映了人民的意志。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享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将自己凌驾于党、国家和人民之上。
那种认为自己高人一等,法律只管民,不管官;只管别人,不管自己,将自己视作法律之外的“特殊公民”的思想,从根本上背离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第三,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
我国宪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违法者必须受到追究是法律尊严的重要体现,也是法律权威的重要保障。
在一个社会中,如果有人违了法却能逍遥法外,那么,法律在社会公众心目中就不可能树立起崇高的地位和威信。
(二)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
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
维护法律权威,必须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
在一个社会中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社会规范,包括法律、政策、道德、习惯、宗教规范等等,都对人们的日常行为起到一定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但是,必须明确,在一个实行法治的社会中,法律是对人们的社会生活起着最基本的、同时也是最有力的规范和约束作用的准则。
整个社会和全体公民都必须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将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
维护法律权威,必须首先维护宪法权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
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权威的渊源和保障。
因此,维护法律权威首先要维护宪法权威。
维护法律权威,必须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任何法律、法规、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下位法不得同上位法相抵触,地方性法规不得同全国性法律相抵触。
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是法律权威的重要标志。
当前,有的地方和部门从保护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出发,制定和实施一些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法治原则的“土政策”、“土办法”,搞“你有法律、我有对策”,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也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必须坚决反对和有效制止。
维护法律权威,必须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
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过执法司法来实现,法律的权威也要通过执法者的权威来体现。
因为在社会上一般人心目中,执法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着法律权威与尊严。
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国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只要有理怎么闹都行”等不讲法制的传统观念,从严执法,对一切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树立执法者的权威;另一方面,执法者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执法和司法不公的问题,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让执法司法行为令人信服,用公正赢得权威。
(三)严格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区别于人治的重要标志。
对于一切国家机关特别是专门履行执法、司法职责的政法机关来说,严格依法办事意味着以下四个方面的含义:职权由法定。
职权法定是法治的重要原则,也是严格执法的合法性基础。
职权法定原则要求,执法机关的权力必须来自法律具体而明确授予,执法机关必须在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内履行职责。
有权必有责。
即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有权必有责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行使权力要对所引起的法律后果负责,法律授予了权力,同时也就意味着赋予了责任;二是被法律赋予了权力而不去行使或者行使不到位,就是不尽职、不作为,就是失职渎职,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政法干警都必须坚决克服那种权力在我手,想用就用、想不用就不用、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的错误观念和做法,既要慎用手中权力,还要用好手中权力。
用权受监督。
权力必须受到监督是一切法治社会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
我国宪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都要受到监督的原则。
政法机关掌握着与公民人身、财产以及其他权利密切相关的执法大权,这种重要权力一旦被腐蚀滥用,将直接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因此,政法机关的权力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整个行使过程必须受到严格的监督和制约。
违法受追究。
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律权威与尊严的重要体现。
在现实生活当中,对执法者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建立起对执法犯法者的严厉追究机制。
只有执法者的违法行为都毫无例外地依法受到追究和惩罚,才能给整个社会树立依法办事的良好示范。
努力实践依法治国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一场从思想观念到实际行动的深刻革命。
政法干警作为国家专门的执法司法力量,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自觉用这一理念指导执法司法行为。
(一)提高法律素养努力提高法律素养,是政法干警实践依法治国理念的前提和基础。
政法机关是专门的执法机关,几乎每天都在与法律打交道。
政法工作这种专业性很强的特点,决定了政法干警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
政法干警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
学法、知法、懂法,是对每一个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
对于政法干警来说,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具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对国家的重要法律法规要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二是对与自己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要熟练掌握、熟练运用。
政法干警必须切实增强法制观念。
法制观念是人们尊重并自觉服从法律的思想意识。
这是严格执法、正确履行职责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