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制度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精选3篇)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精选3篇)实训基地管理制度篇1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管理,明确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功能与任务,为学生实训及教学、科研、生产、社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更好地发挥实训基地的功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内涵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是学校利用自身的优势,与行业、企业社会相结合,逐步开发实训基地的生产性功能,通过产品生产、社会服务、技术研发等生产性过程,贯彻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职业素质和实践技能的一种校内实训基地。
生产性实训基地通过与企业的紧密合作,营造真实的职业环境,引入企业相关资源,不仅可变消耗性实习实训为创造效益的生产性实训,降低实验实习教学成本,还可通过面向市场、社会和企业,开展生产、加工、设计、科研、培训等业务来创造学校的社会效益,提升学校社会竞争力。
第二条建设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目的建设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目的是给学生提供一个更真实、更有效、更接近于未来实际工作岗位的学习环境和过程,确保专业课程的设置符合企业实际工作需要,使学生的学习和未来岗位的要求相吻合;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团队精神,提高专业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并为教师提高专业水平和教科研能力提供平台和途径。
第三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1、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校企共同制定实训课程标准,开发实训项目,编写实训教材等教学文件。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进程表,制定实训教学计划和实施方案。
3、按照实训课程标准与教学计划的要求,组织和实施实训工作。
4、建立和完善实训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
5、依据技术发展和岗位需求变化,更新和开发新的实训项目。
6、组织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资格鉴定工作。
7、在保证教学实训任务的前提下,积极面向市场、社会和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和职业培训工作。
第四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基本要求1、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实训内容要求。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是高等学校学生参加校外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
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实习教学的质量。
为了进一步加强、规范实践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建设目标通过建设实践基地,承担学生的校外实践教育任务,促进学校(学院)和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的建立,推动学校(学院)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
第三条建立和选择实践基地的基本原则1.依托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
2.满足实习教学任务和要求,有一定实习规模并相对稳定。
3.共建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促进、互利共赢。
4.就近就地、长期稳定和节约开支。
5.满足实习学生食宿、学习、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条件。
6.有利于形成“学、研、产”相结合的一体化实践教学模式。
7.与学校有联合办学、技术转让、委托培养等协作关系或校友集中的企事业单位优先考虑。
第四条实践基地的建立实践基地分为级、省级、校级、院级。
校级:凡能承担两个及以上学院实习教学任务的基地,由两个及以上学院联合向学校申请,学校教务部门审核批准,作为校级实践基地。
院级: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性质、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实习教学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建立院级基地。
承担单个学院的实习教学任务的基地,由学院批准,报学校教务处备案,作为院级实践基地。
校级实践基地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并以学院管理为主;院级实践基地由学院负责管理。
共建双方领导担任实践基地的负责人。
第五条学校(学院)的义务与职责学校在人才培训、委托培养、课程进修、咨询服务、信息交流、技术转让、项目开发、实验检测等方面对共建单位应优先给予考虑。
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后,共建单位可优先选聘学校相关专业毕业生。
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管理制度范例

XXXXXX学院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管理制度实习实训作为高等职业教育最重要旳教学环节之一, 是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旳关键, 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 是充足运用实习实训场所、条件、环境为学生提供服务旳手段。
为了有效、计划、合理地运用校外实训基地, 特制定此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一、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旳建立(一)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应具有旳基本条件建立校企共建实训基地要打破地区和行业部门界线, 根据需要、以便经济等条件, 跨地区、跨行业建立实习实训基地。
基本条件为:1.有适合开展实践教学旳科研、生产项目和技术装备, 适度旳生产经营规模及较高素质旳技术人员和职工队伍, 能满足完毕实践教学任务旳各项规定。
2.基地建设双方应坚持互惠互利、义务分担旳原则。
3.能满足学生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安全等方面旳规定。
(二)生产性实训基地协议书旳签订1.在符合建立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条件旳基础上, 基地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 经协商可由学院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明确双方有关合作内容、权益和职责旳《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协议书》, 双方各执一份, 存档备份一份。
2.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协商确定, 一般不少于2年, 协议到期时, 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 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三)生产性实训基地旳挂牌学院与共建实训基地共建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后, 基地挂“XXXXXX 学院XXXX基地”标牌, 详细名称由学院与基地共建单位确定, 并报教务处立案。
二、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旳工作责任(一)系部工作责任1.各系部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 负责联络、选择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旳单位和场地, 与有关旳单位洽谈详细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旳事宜。
2.负责在实训基地所在单位选择实习指导教师和有关旳实习指导人员。
3.负责实训基地与学院之间常常性旳联络和业务往来, 项目开发等。
4.负责实习实训实行性计划旳制定, 指导书旳编写, 学生实习实训成绩考核等工作。
5.负责将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旳有关状况报学院领导或教务处审批, 并将有关旳资料搜集归档。
校外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凉州区职业中专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制度为了加快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工学结合,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促使教学、科研全面提升,带动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发展需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指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政府部门等各级各类单位与学校共同建立的学生实习实训、教师挂职煅炼及从事科研活动的场所,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双方在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科研、技术服务与合作、培训、文化等环节或领域开展全面合作。
第二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教学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
第三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培养学生岗位能力,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四条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实践教学要求,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第五条按照就地就近、相对稳定和节约开支的原则,在教学经费允许的范围内,尽量选择规模较大、管理水平较高、设备技术较先进、种类齐全、实习条件较好的单位.第六条采用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的形式,与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建立较稳定的关系,互利互惠,双方受益,义务分担,长期共建,保证质量.第三章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基本条件和要求第七条校企合作关系紧密,能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
能满足我校完成实习实训教学任务的要求,具备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装备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式,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的技术人员和职工队伍。
第八条能承担我校职业教育、非学历职业技术技能培训等部分实践教学任务,能接受我校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一定数量的教师与学生开展实习实训,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提供场地和实习实训指导人员,并能满足实习学生学习、劳动保护、卫生和酬金等方面的条件。
学校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实训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实训基地,包括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训基地。
第三条实训基地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学生为本,服务于教育教学;(二)坚持开放性、共享性,提高资源利用率;(三)坚持安全第一,确保实训过程安全有序;(四)坚持科学管理,提高实训基地的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实训基地管理办公室,负责实训基地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实训基地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实训基地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实训基地的规划、建设、维护和更新;(三)负责实训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四)负责实训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五)负责实训基地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六)负责实训基地的评估和改进。
第六条实训基地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熟悉实训教学业务,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实训教学管理第七条实训教学计划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要求制定,经学校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实训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实训目的和任务;(二)实训内容和方法;(三)实训时间安排;(四)实训师资和设备要求;(五)实训考核和评价。
第九条实训教学过程应遵循以下要求:(一)确保实训教学计划的有效实施;(二)加强实训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实训教学质量;(三)加强实训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实训设备正常运行;(四)注重实训教学效果,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第四章实训基地设施与设备管理第十条实训基地设施与设备应满足实训教学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一条实训基地设施与设备的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设施与设备的采购、验收、安装和使用;(二)设施与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三)设施与设备的报废和处置;(四)设施与设备的统计和报告。
第五章实训基地安全与应急管理第十二条实训基地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实训过程安全有序。
实训基地管理规章制度

实训基地管理规章制度为了有效管理实训基地,提高实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实训基地的管理工作,保障实训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实训效果,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实训基地是指为学生提供实践、实习等实际操作机会的场所,是学生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实训基地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实训基地的管理工作,所有实训基地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实训基地管理第四条实训基地应当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明确负责人员的职责,确保实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实训基地应当制定详细的实训计划,确保实训工作按照计划进行。
第六条实训基地应当定期开展实训工作总结和评估,不断提高实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七条学生必须遵守实训基地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实训基地。
第八条学生必须遵守实训基地的安全规定,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九条学生在实训基地内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护实训基地的设施设备。
第四章设施设备管理第十条实训基地应当建立健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保障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实训基地应当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好。
第十二条实训基地应当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及时处理设施设备的故障。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实训基地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保障实训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十四条实训基地应当配备专门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五条实训基地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学生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章教师管理第十六条实训基地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能够胜任实训工作。
第十七条实训基地的教师要求严格,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实训基地的规章制度。
第七章督导考核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定期对实训基地进行督导考核,评估实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九条实训基地管理人员要接受督导考核组的检查,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必要修改,应当经学校领导批准。
外训管理制度(5篇)

外训管理制度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制度实习实训是高校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亦是高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
我院为了能够培养合格的操作技能型人才,除了加大对校内教学实习、实验设备建设的投入,让学生在校内进行必要的实验、实习外,校外实习、实训方面的训练也加大力度投入。
大力发展稳定的校内外实训基地,使学生能在实际的工作环境中学习和训练,使教学更加贴近媒体实际,是当前高等教育的重要措施。
因此,加强校企合作,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发挥其多种功能,是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的主要方式。
一、实习、实训基地的基本条件与主要任务(一实习、实训基地的基本条件1.能完成所承担的实践教学任务,包括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能力训练,按照我院“实践”的理念要求进行技术技能训练;按照____民族大学教学管理制度来规范学生的行为准则;有各种健全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管理等;是正式的法人单位或职能齐全的二级单位。
2.在本地区和外地区本行业有一定知名度,社会形象较好,能够为学生提供实训条件和相应的业务指导。
所包含的业务和承担的职能与相应专业对口。
____具有____机构健全,领导和工作人员素质高,管理规范,有高职称、高学历、高水平研究人才。
____具有专业设计、研究开发及新媒体操作技术推广应用的能力。
5.实训基地要不断充实与改进培训内容,改革培训方法,培养学生创新设计、技术技能及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实习、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1.根据教学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教学大纲,____编写实训教材。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着重学习先进的企事业单位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管理文件。
2.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和专业岗位的技术技能要求,制定实训计划和方案。
3.按照专业岗位的实际和教学大纲要求,____和实施模拟专业岗位技术培训。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着重学习和掌握先进的操作技能、后期制作等。
4.初步掌握专业设备的工作原理、主要结构。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实训基地的管理工作,提高实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实训基地是指用于学生实践教学的场所,包括实训实验室、工作坊、实践基地等。
第三条实训基地的管理目标是确保学生在实践教学中的安全和有效的学习,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第四条实训基地的管理原则是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第五条实训基地的管理职责由学校实训管理部门负责,并委托相关教师和辅导员具体管理。
第六条实训基地的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二章实训基地的使用管理第七条实训基地的使用由学校教学计划安排,学生按照教学计划进行实践活动。
第八条学生在实训基地的使用前,必须参加相应的安全培训和操作规程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进入实训基地。
第九条实训基地的使用时间由学校教学计划安排,学生必须按时进入实训基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践任务。
第十条实训基地的使用过程中,学生必须按照实训基地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实践活动,不得私自更改实验设备和实验方案。
第十一条学生在实训基地使用期间,必须遵守实训基地的各项安全规定,确保实训活动的安全进行。
第十二条学生在实训基地使用期间,必须服从实训基地的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不得违反实训基地的规定。
第十三条实训基地管理人员对学生在实训基地的使用过程中的操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的错误操作。
第十四条学生在实训基地使用期间,不得进行任何违法违规操作,一旦发现,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实训基地的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实训基地的安全管理由实训基地管理人员负责,他们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实训基地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确保实训活动的安全进行。
第十七条实训基地的使用过程中,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器材,以确保学生实践活动的安全进行。
第十八条学生在实训基地使用期间,必须穿着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品,遵守实训基地的安全规定,防止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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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实训基地管理制度学院教育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为确保我院学生的质量,搞好基地(以下称基地)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地在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提高质量,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一、原则(一)质量优先。
基地的建设要求能满足教学任务的要求,要与培养目标紧密结合,以计划和大纲的要求为依据。
能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各项内容,使学生得到实际锻炼,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与综合能力,保证教学质量。
(二)互惠互利。
学院的科研成果优先给基地转化,优先为基地培养培训人才;基地优先接纳本院学生,安排毕业工作。
(三)合理布局。
有选择地重点建设若干高质量的院级基地和一批覆盖各专业的系级基地,并在现有基地或可利用的基地上共同建设。
二、义务(一)学院在人才培训、委托培养、课程进修、信息交流、成果转化等方面可向基地优先提供服务。
(二)基地根据商定的计划,提供必要的场地和安排好指导人员(包括顶岗和跟班训练)。
系应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派出带队指导教师,协助基地方落实好学生的管理和食宿、交通等方面的工作。
(三)学生参加前,系应进行动员和纪律教育,注意安全和遵守基地的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指挥和领导,维护学院的声誉和自我形象。
要求穿着得体。
若基地要求穿统一的服装和佩戴胸牌,则严格按有关要求执行,并认真做好记录和小结。
(四)学院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指导书和计划,提前送交基地,并委派有相关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参加的指导教师和学生在期间须严格遵守教学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协议书(一)共建双方若有合作意向,在符合建立基地原则的基础上,经与基地商定后,可由学院与基地签订建立基地协议书(一式两份),协议书分别由教务处、基地各执一份。
(二)与校外基地的协议合作年限可根据双方需要确定,一般为3—5年。
(三)协议内容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①双方合作目的;②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范围;③双方权利和义务;④师生的食宿、学习、交通等的安排;⑤协议合作年限;⑥其它。
四、管理教务处负责对全院校外基地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并负责制定有关基地建设的管理措施,具体管理由各系负责,并在教务处备案。
同时教务处会同各系不定期到基地检查、评估教学情况,并做出基地建设、使用情况评估报告。
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情况,将作为各系教学评估的重要指标。
指导教师在校外基地的工作情况,必须有原始记录并经过基地方和系领导的签字认可。
鼓励广大教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大力开发与我院现有专业相对应的校外基地,对基地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学院给予奖励。
五、挂牌各系要高度重视校外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定期派人主动和基地方取得联系和沟通,积极履行合作协议。
凡是小学、幼儿园、公司、企业等有与我院有合作意向,并同意成为我院的校外基地,学院与基地签订合作协议后,基地可挂“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就业基地”牌匾或《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教育科研基地》牌匾。
一、总则1、校外实训基地是对学生进行实训能力训练、培养职业素质的重要场所,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必须重视和加强校外实训基地的领导、建设和管理。
2、学校校外实训基地的教学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
3、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
尽可能争取和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4、为发展我校教育事业,促进我校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全面规范校外实训的管理,特制定本规程。
5、校外实训基地原则上由各系(部)负责管理与协调。
二、具备的条件与确定办法1、校外、实训教学基地必须具备的条件(1)是正式的法人单位或职能齐全的二级单位;(2)组织机构健全,领导和工作人员素质高,管理规范,发展前景好;(3)所经营的业务和承担的职能与相应专业对口;(4)在本地区的本行业有一定知名度,社会形象较好;(5)能够为学生提供、实训条件和相应的业务指导。
2、校外、实训教学基地的确定(1)各系部相关专业责任人负责选定拟合作的单位,并与拟合作单位进行初步协商,达成合作意向;须做好以下工作:1准备相机,拍摄单位的相关照片,包括单位面貌、工作场所、学生工作场面等照片。
2以书面形式介绍单位的基本情况,并确定实训基地的领导机构及组成人员。
3签订单位指导教师的聘用协议。
4填写校外实训基地情况登记表。
5校外实训基地的单位介绍及展示图片。
6校外实训基地的领导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工作职责。
7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规划(包括系部及各专业)。
(2)各系部主任对已达成的合作意向进行审核,认为拟合作单位可以确定为校外、实训教学基地的,提交教务处、分管校领导决定;(3)合作意向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相关系部负责起草《合作建设ⅩⅩ专业校外、实训教学基地的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教务处审查定稿后,与合作单位协商举行签字仪式;(4)双方签字盖章,协议生效后,该单位即正式成为学校的校外、实训教学基地。
3、合作协议签订后,由教务处保存,系部复印一份存档。
4、双方商定挂牌后,牌面内容为“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XX专业校外、实训教学基地”,有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商定。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校外、实训教学基地应予撤消:(1)严重违背合作协议或两次违背合作协议;(2)业务或职能发生重大变化,以致与协议专业不再对口;(3)因发生专业技术人员减少、经营状况恶化、违法违规受到有关部门处罚、被公开批评报道等不利情况,不能再承担、实训教学任务或不宜再作为学校的校外、实训教学基地;(4)破产、解散、合并、停业整顿或者被兼并、注销。
(5)校外、实训教学基地的撤消由相关系部提出建议,教务处核实情况,报学校决定。
(6)校外、实训教学基地被撤消的,学校应做出书面决定,并书面通知被撤消的单位;并与被撤消单位共同拆除所挂牌子。
三、基本功能与主要任务1、基本功能承担我校高职高专教育、非学历职业技术技能培训等部分实践教学任务,积极创造条件,进行专业研究、技术开发与合作、生产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努力把实训基地建设成为实践能力训练的基地和专业素质培养的实践基地,为培养跨世纪应用型人才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实践环境。
2、建设校外实训基地的工作目标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是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学校各系(部)要结合本专业的特点和教学改革的实际,建立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
要求每个专业除必备的校内基地外,必须建立校外实训基地,建立稳定的双向交流关系。
3、有条件的系和专业,要建立自己相对独立的产学研相结合的校外实训基地。
4、为学生提供包括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两方面的实践环境,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培养学生解决生产实践和工程项目中实际问题的技术及管理能力,取得实际工作经验,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群体沟通技巧、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艺术才能等个人综合素质。
为学生今后从事各项工作打下基础。
5、通过校外实训基地建立的一系列考勤、考核、安全、劳防、保密等规章制度及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的学习,使学生在实训期间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从思想上热爱本职工作,培养学生爱岗敬业的精神,进行职业道德培训。
6、由于校外实训基地是处于正常运转的企事业单位,学生所处的工作环境都是真实环境,执行的规范也都是职业标准,实训的项目均是相关专业学生今后所从事的职业及工作岗位,而且还能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职业规范化训练。
7、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校外实训的教材。
8、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和专业岗位群的技术技能要求,制定实训计划和方案。
9、依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及新生工作岗位的定向,开发新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项目与培训内容。
10、承担对“双师型”队伍的培训。
三、建立校外实训基地的工作责任(一)系(部)工作责任1、各系(部)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负责联系、选择校外实训基地的单位和场地,与有关的单位洽谈具体建立实训基地的事宜。
2、负责在实训基地所在单位选择指导教师和有关的指导人员。
3、负责实训基地与学校之间经常性的联系和业务往来,项目开发等。
4、负责实训实施性计划的制定,指导书的编写,学生实训成绩考评等工作。
5、负责将建立实训基地的有关情况报学校领导或教务处审批,并将有关的资料收集归档。
(二)教务处工作责任1、负责制定学校系(部)、专业建立实训基地的计划,对全校各实训基地的工作进行统筹和协调。
2、按学校领导的要求,督促系(部)建立实训基地。
3、协助有关的系(部)联系实训基地。
4、协助学校领导审查已经联系的实训基地和有关的合作协议。
5、协助做好有关实训指导教师聘请等方面的工作。
四、校外实训基地建设1、实训基地建设与培养目标紧密结合,以实训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为依据,与目前现场生产实际或近期生产技术发展的装备水平相匹配企事业单位以共赢为基础开展合作;2、全面规划,协调发展,避免各专业之间重复建设,提高校外实训基地的利用率。
优先选择受益面大的公共实训基地。
3、注意科技、生产及对外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等对实训基地的功能要求,提高基地的技术含量;4、考虑经费承受能力及学生实训质量。
尽可能选择专业对口、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生产任务比较充足的企事业作为学校的校外实训基地。
5、加大对兼职实训指导教师的培训力度,使他们了解专业教学要求,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学校内教师也应熟悉企业的运营及生产环节,在学生实训过程中不致影响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和正常工作。
6、经费问题通过校企共建的原则,争取政府投入、校企自筹、学校与科研单位或行业联合等多渠道筹集经费,走共同建设、共同发展的道路。
五、实训基地的工作原则实训基地的建立和发展要遵循互惠互利的原则。
在实训基地的管理中,对实训基地必须要求:1、根据教学要求,将学生的实践性教学计划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管理之中。
2、安排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有较高理论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实训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实训工作。
3、负责实训期间学生的管理工作。
4、为实训学生提供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
在校外实训基地的管理中,学校要做到:5、为实训基地提供教学、教材等信息资料,并对实训基地的指导教师进行必要的教学业务培训。
6、为实训基地单位提供科技和教育等方面的服务。
7、邀请实训基地的专家、领导参与学校的教学改革和实践性教学管理。
根据实训学生的人数和时间的长短,支付适当的费用。
六、实训基地的管理1、申报实训计划。
各系(部)在开学第一周向教务处上报实施性实训计划时,并将学生的实训计划、要求通报给有关的实训单位。
在学生进入实训前两周应将具体的实训方案送达实训单位。
2、选定实训指导教师。
计划送达后,要与实训单位协商,聘请实训指导教师,并研究落实实训计划中的具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