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员工技能培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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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失业人员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失业人员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失业人员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6.09.01•【字号】深劳社[2006]139号•【施行日期】2006.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失业人员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年9月1日深劳社〔2006〕139号)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失业人员培训管理,鼓励失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定向培训及随岗培训等各类培训,提高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深府〔2006〕78号)的精神,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失业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施行。

深圳市失业人员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失业人员培训管理,鼓励失业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提高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深府〔2006〕78号)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失业人员参加公共培训、技能培训、定向培训、随岗培训及其培训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市失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的,按照我市创业培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劳动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是本市失业人员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认定承办各类政府补贴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并根据市场需求适时确定并公布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培训周期、补贴标准等。

失业人员培训管理的日常工作由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负责。

第四条实行培训与就业相衔接的原则,培训补贴的支付比例应当根据失业人员培训后的就业状况确定。

第五条失业人员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经费或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每年应做出相应的资金预算,保障失业人员各项培训的实施。

第六条失业人员每人每年可参加一次政府给予补贴的技能培训。

失业人员在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指导下参加政府补贴的定向培训和随岗培训,不受前款限制。

2024年广东省深圳市《考评员》专业技能鉴定考试题库与答案(单选、多选、判断)

2024年广东省深圳市《考评员》专业技能鉴定考试题库与答案(单选、多选、判断)

2024年广东省深圳市《考评员》专业技能鉴定考试题库与答案(单选、多选、判断)1、判断题(共280题)1. 试题是试卷的基本构成,因此试卷的质量直接影响试题的质量。

答案:(×)2. 企业职业鉴定考核方式根据不同职业(工种)情况,可采用两种模式:一种知识要求和操作技能分别进行考试的考核,一种是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分职业功能模块逐项考核。

答案:(√)3. 认识层次可以划分为应知、理解、应用三个层次。

答案:(×)4. 考评人选来源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答案:(√)5. 培训就业司是国家机关改革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设立的对鉴定工作进行管理的职能部门。

答案:(√)6. 对于违反规定的考评人员可取消其考评资格,收回其考评员资格证卡。

答案:(√)7. 职业技能鉴定命题技术主要由鉴定考试过程体系和鉴定测评工具体系两大部分组成。

答案:(×)8. 目前国家题库层次结构设计为最多五级。

答案:(×)9. 理论知识鉴定要素细目表是按职业分等级编制的。

答案:(√)10. 我国第一次职业分类工作的完成和新的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为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答案:(√)11. 我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实践证明,做好鉴定工作,必须实现行政管理与科技管理相结合。

答案:(×)12. 职业产生于劳动分工。

答案:(√)13. 职业技能鉴定是一种具有特定内容,特定手段和特定目的的考试。

答案:(√)14. 国家职业标准是管理标准。

答案:(×)15. 考务管理工作过程是在实施鉴定考试过程中对产生误差的因素进行有效控制。

答案:(√)16. 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部分采用通用的执行标准进行评判。

答案:(√)17. 鉴定内容是鉴定要素最小不可测量单位。

答案:(×)18. 鉴定命题技术标准是涵盖整个命题活动中全部质量因素的规程性文件。

答案:(√)19.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实行《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制度。

2024年广东省深圳市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考试题库(单选、多选、判断)

2024年广东省深圳市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考试题库(单选、多选、判断)

2024年广东省深圳市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考试题库(单选、多选、判断)1、单选题(共300题)1. 从1988年开始,组织国务院45个部委开展了(C)技术等级标准修订工作。

A、第一次B、第二次C、第三次D、第四次2. 考评人员考评技术方法实习时间不得少于 ( A )学时。

A 、20B 、25C 、30D 、353. 考评人员职业道德的基础是( A )。

A 、廉洁公正B 、等价交换原则C 、市场规律D 、社会风尚4. 以下哪项属于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主要职责( A )。

A 、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本辖区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B 、推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开展C 、组织指导全国命题工作D 、负责国家题库的运行管理5. 技师、高级技师是 80 年代国家在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的 ( C ),是选拔高技能人才的一种制度。

A 、等级B 、技术职称C 、技术职务D 、荣誉6. 2014-2016年,我国经过7次下文减少(C)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A、234B、334C、434D、5347. 考评人员资格培训时间不低于( A )学时。

A 、56B 、65C 、50D 、608. 为保证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实施鉴定时,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应向职业鉴定所(站)派遣负责现场督考工作的( D ),对考评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或提出处理意见。

(A)主考官 (B) 监考员 (C) 考评员 (D) 质量督考员9. 高级考评员必须具有(A)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

A、高级技师B、技师C、高级工D、高级管理人员10. 国家职业资格的等级分为( C )等级。

A 、初、中、高级B 、技师、高级技师C、初、中、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D 、初、中、高级、技师11. 职业分类是以从业人员能从事的工作性质的( B )为依据。

A 、统一性B 、同一性C 、现实性D 、特殊性12. 英国推出的国家职业资格制度,采用了在实际工作现场考评,( B )。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7年度企业自行组织招调员工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7年度企业自行组织招调员工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7年度企业自行组织招调员工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7.04.04•【字号】深劳社规[2007]8号•【施行日期】2007.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7年度企业自行组织招调员工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2007年4月4日深劳社规〔2007〕8号)为拓宽人才的引进渠道,保证引进人才的质量,规范企业的考评行为,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劳社规〔2007〕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07年度企业自行组织招调员工考评(以下简称自行组织考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自行组织考评的申请条件(一)除国家(省)在深圳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和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外,符合《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企业,可向市劳动保障局申请自行组织考评。

(二)符合《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企业,可向市劳动保障局或区劳动局申请自行组织考评。

二、企业自行组织考评的申请程序(一)企业申报。

有意向自行组织考评的企业,应在2007年5月8日至9月30日通过网上招调员工办公系统(以下简称招调员工系统)向市劳动保障局或区劳动局提出自行组织考评的申请。

(二)审核认定。

1.符合《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企业的审核认定。

收到企业提交的申请后,市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工考办)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并将结果通过招调员工系统答复申请企业。

2.符合《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企业的审核认定。

按照《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的企业,应具备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员工100人以上、上年度纳税额50万元以上的资格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关于进一步理顺市区劳动管理事权划分关系意见的通知》(深府〔2002〕200号)关于市、区劳动劳动部门事权划分规定可以分别向市劳动保障局、区劳动局申请自行组织考评。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1.02.14•【字号】深人社发[2011]19号•【施行日期】2011.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人社发〔2011〕19号)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各区人事局: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正常化有关问题的通知》(深人薪〔1997〕9号)及《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府办[2009]100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员定岗改革,规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四统一”(统一标准、统一题库、统一程序、统一时间)的要求,将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分类纳入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体系中,现就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范围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含驻深并委托我市代管工资关系的单位)在编在岗技术工人,列入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范围。

职业工种确定以及等级的划分,按《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我市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的要求,将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考核工作分以下两种类型纳入职业技能鉴定体系:(一)在我市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已开展考核的职业(工种)、等级,从2011年起,按照职业技能鉴定“四统一”(统一标准、统一题库、统一程序、统一时间)的要求,直接按照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的标准和规范实施考核,成绩合格者核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本次纳入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的工种共有48个(详见附件1第一类工种目录)。

(二)在我市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中尚未开展考核的职业(工种)、等级,但可在《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找到相应名称的工种,列为过渡期考核工种,该类工种共有194个(详见附件1第二类工种目录),暂按原有的报考条件、考核方式开展专场考核,成绩合格者核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员工适岗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员工适岗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员工适岗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8.24•【字号】深人社规〔2020〕13号•【施行日期】2020.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员工适岗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以训稳岗的工作部署,加大企业员工技能培训补贴力度,帮助企业提高员工职业技能素质、稳定员工队伍,我局制定了《深圳市企业员工适岗培训补贴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8月24日深圳市企业员工适岗培训补贴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务流程第三章监督与管理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以训稳岗的工作部署,加大企业员工技能培训补贴力度,帮助企业提高员工职业技能素质、稳定员工队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7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员工适岗培训补贴,是指企业结合生产服务一线技能岗位需要,为员工免费开展适应性培训,由企业申请的培训补贴。

企业员工享受适岗培训补贴每人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下同)30元,每人每年(自然年,下同)不超过1500元。

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自有员工在本企业享受适岗培训补贴,劳务派遣人员和人才租赁(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在实际用工企业享受适岗培训补贴。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适岗培训补贴资金优先从本市失业保险基金提取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以下简称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可以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深圳市人事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实施细则>的通知》的决定

深圳市人事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实施细则>的通知》的决定

深圳市人事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实施细则>的通知》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事局•【公布日期】2002.03.28•【字号】深人发[2002]43号•【施行日期】1997.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人事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登记办法>的通知》等79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2年3月28日深人发[2002]43号)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我局以及归口管理的深圳市职称管理办公室、深圳市行政事业工资改革办公室注(注:原规范性文件中的深圳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工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重新发布均已改为深圳市职称管理办公室、深圳市行政事业工资改革办公室。

)、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深圳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办公室、深圳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公室等有关机构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编制和人事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

现决定将《关于印发<深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登记办法>的通知》等79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

我局以及有关机构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编制和人事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深圳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实施细则》的通知(1997年6月4日深人发[1997]71号)各区人事局,市府各局、办,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注1(注1:此处原文为:各区人事局,市府各局、办,列入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

) 现将《深圳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深圳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市国家公务员(以下简称公务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培养一支廉洁、精干、高效、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办法》和《深圳市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深圳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10重新发布)

深圳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10重新发布)

深圳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10重新发布)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事局•【公布日期】2010.01.27•【字号】深人社规[2010]2号•【施行日期】2005.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我市院校和本市生源的普通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档案管理问题的通知》等42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深人社规〔2010〕2号)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2002年-2006年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原深圳市人事局、原深圳市劳动局、原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原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2年-2006年期间制定发布及会同其他部门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做了必要修改。

现决定将《关于我市院校和本市生源的普通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档案管理问题的通知》等42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

本次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自重新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到期自动失效。

原深圳市人事局、原深圳市劳动局、原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原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2年-2006年期间制定发布及会同其他部门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此次清理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机构名称和职责调整的,遵照《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府办〔2009〕100号)有关规定执行。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关于我市院校和本市生源的普通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档案管理问题的通知(深人发〔2002〕40号)2.关于为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的实施办法(深人发〔2002〕70号)3.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发〔2002〕80号)4.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市场管理处罚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人发〔2002〕84号)5.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交流会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发〔2002〕85号)6.关于转发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对考取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实行聘任若干问题的通知(深人发〔2002〕87号)7.关于转发《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发〔2002〕90号)8.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深人发〔2002〕92号)9.关于补发换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深人发〔2003〕5号)10.关于加强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人发〔2003〕22号)11.关于贯彻实施深军转〔2002〕1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深人发〔2003〕34号)12.关于通过BFT考试的人员可免予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通知(深人发〔2003〕40号)13.关于组建深圳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有关问题的通知(深人发〔2003〕49号)14.关于开展定期发布人才市场供求信息工作的通知(深人发〔2003〕53号)15.关于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发放《退休证》、《退职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深人发〔2003〕50号)16.关于调整我市部分职称政策的通知(深人发〔2003〕67号)17.关于撤销深圳市各级职称管理办公室有关问题的通知(深人发〔2004〕37号)18.关于发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深人发〔2004〕83号)19.关于印发《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高级雇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深人发〔2005〕3号)20.关于印发《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深人发〔2005〕5号)21.印发《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与协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深人发〔2005〕14号)22.关于印发《深圳市专业技术资格结构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深人发〔2005〕42号)23.关于印发深圳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评审规则的通知(深人发〔2005〕87号)24.关于深圳市专家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深人发〔2006〕4号)25.关于印发《深圳市博士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深人发〔2006〕10号)26.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系统医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人发〔2006〕50号)27.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编制发布办法》的通知(深人发〔2006〕59号)28.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发〔2006〕68号)29.转发《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问题的复函》的通知(深社保发〔2002〕91号)30.关于参保企业员工退休有关问题如何处理的通知(深社保发〔2002〕92号)31.关于印发《深圳市电工、制冷设备维修工、电梯安装维修工技师和高级技师模块化考核办法》的通知(深劳〔2003〕68号)32.关于取消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劳〔2003〕81号)33.关于废止《深圳市劳动年审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劳〔2003〕155号)34.关于印发深圳市再就业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深劳〔2004〕19号)35.关于印发《深圳市钟表装配工职业规范》的通知(深劳社〔2004〕3号)36.关于台港澳人员在深就业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劳社〔2005〕165号)37.关于印发《深圳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规范》的通知(深劳社〔2006〕11号)38.印发《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劳社〔2006〕38号)39.关于印发《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成绩核查办法》的通知(深劳社〔2006〕41号)40.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劳社〔2006〕75号)41.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二十个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深劳社〔2006〕110号)42.关于印发《深圳市失业人员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劳社〔2006〕140号)深圳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05年1月6日深人发〔2005〕5号)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的雇用与管理,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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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员工技
能培训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民工
【发文字号】深人社规[2012]10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2.07.27
【实施日期】2012.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员工技能培训考核实施办法》的通

(深人社规〔2012〕1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深府函[2012]99号),大力推进本市企业员工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深圳市企业员工技能培训考核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深圳市企业员工技能培训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深府函[2012]99号),鼓励和规范企业开展国家实施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的培训、考核和企业内特有工种的培训、考核,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应积极建立并逐步深化现代企业培训制度,将员工技能培训、考核情况与其使用、待遇相结合。

第三条员工应积极参加企业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

从事国家规定的应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职业(工种)的员工,须在从业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四条企业内培训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管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技能鉴定指导办)组织指导考核。

第二章企业员工技能培训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技能培训考核制度和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员工技能培训和考核工作,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和计划并抓好落实。

第六条企业应坚持按需施教、学用结合、定向培训的原则,按照实际,通过企业自主培训、师傅带徒培训、与院校和培训机构合作培训等多种方式,积极组织开展员工岗位培训、适应性培训及技能等级培训。

第七条企业开展内部员工职业资格培训,应具备相应的场地、设施、设备和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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