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运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运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9.22•【字号】•【施行日期】2015.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精神卫生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运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运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9月22日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运城市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的有关规定》,健全服务网络,优化管理程序,提升管理水平,探索和创新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模式,规范提供服务,减少肇事肇祸事件发生,解决我市精神卫生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引领示范带动全省精神卫生工作,并为实现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目标提供依据。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5〕57号)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一)区域基本情况运城市位于山西省南端,北依吕梁山与临汾市接壤,东峙中条山和晋城市毗邻,西、南与陕西省渭南市、河南省三门峡市隔黄河相望。
东西长201.87公里,南北宽127.47公里,总面积14233平方公里。
全市辖1区2市10县5个省级开发区、149个乡(镇、办事处)、3338个行政村。
常住总人口数522万,户籍人口518.1万人,流动人口3.9万人。
其中乡村人口297万人,占57.3%;城市居民221.1万人,占42.7%。
(二)区域经济状况2014年全市财政总收入101.7亿元,卫生事业经费84870.44万元。
中央财政补助严重精神障碍专项经费138.6万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9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125元。
关于精神卫生实施方案

关于精神卫生实施方案精神卫生是人类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每个人的身心健康。
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的精神健康,制定并实施精神卫生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这包括建立精神卫生服务网络,提高精神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覆盖面,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治疗和康复服务。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精神卫生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其次,加强对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通过开展精神卫生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精神卫生问题的认识和了解,消除精神疾病的歧视和偏见,促进社会对精神卫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同时,我们还需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精神卫生管理和干预。
重点关注老年人、儿童青少年、残疾人、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加强对其精神健康状况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干预精神健康问题,保障他们的身心健康。
此外,我们还需要加强对精神卫生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建立健全的精神卫生法律体系,保障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促进全社会的和谐发展。
最后,要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确保精神卫生工作的有效开展。
综上所述,制定并实施精神卫生实施方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要任务。
只有不断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精神卫生宣传教育,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精神卫生管理和干预,加强精神卫生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的精神健康,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希望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全社会都能高度重视精神卫生工作,共同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精神卫生服务,促进人民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精神卫生是人类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社会压力的增加和生活节奏的加快,精神卫生问题日益突出,给社会治理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为了改善精神卫生状况,我们决定开展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以提升社会层面的精神健康水平。
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通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促进精神卫生相关机构的合作,建立精神卫生服务网络,提高精神卫生服务的覆盖率和质量,推动社会的精神健康发展。
二、试点内容和范围1. 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建立以医疗机构为基础的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包括精神疾病防治机构、心理咨询机构、社会工作机构等,通过网络连接不同机构,实现资源共享和协同作业。
2. 精神卫生宣传教育:加强对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精神卫生问题的认知和重视程度,减少精神疾病的歧视和排斥现象。
3. 心理健康教育:在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提升公众的心理健康素养,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和心理疏导。
4. 社会支持服务:建立社会支持体系,为精神卫生困难群体提供社会支持服务,包括就业培训、康复辅导、居家照料等服务。
5. 精神卫生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对精神卫生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提供紧急救助和心理援助。
三、工作实施步骤1. 确定试点地区和机构:根据地区实际情况,选取若干试点地区和相关机构。
2. 制定工作计划:根据试点地区的需求和特点,制定试点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
3. 建立精神卫生服务网络:与相关机构建立联系,共同制定合作协议和工作机制,确保资源共享和有效协同。
4.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各种媒体渠道扩大影响力,提高公众的精神健康意识。
5. 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培养心理健康专业人才,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和心理疏导。
6. 建立社会支持体系:与社会工作机构合作,建立社会支持体系,提供多样化的社会支持服务,满足困难群体的精神卫生需求。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对口指导石家庄市重性精神病人服务管理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对口指导石家庄市重性精神病人服务管理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1.07.01•【字号】冀卫办[2011]22号•【施行日期】201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对口指导石家庄市重性精神病人服务管理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卫办〔2011〕22号)石家庄市卫生局,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厅机关各处室:为贯彻落实《省直部门对口指导石家庄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省直部门对口指导石家庄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对接会精神,提高石家庄市重性精神病人服务管理项目工作质量,保障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取得扎实效果。
根据厅领导批示要求,我厅制定了《河北省卫生厅对口指导石家庄市重性精神病人服务管理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河北省卫生厅对口指导石家庄市重性精神病人服务管理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直部门对口指导石家庄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省直部门对口指导石家庄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对接会精神,提高石家庄市重性精神病人服务管理项目工作质量,保障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取得扎实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关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建立健全省卫生厅对口指导石家庄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对接制度,切实解决石家庄市卫生部门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存在的重点及难点问题,保证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顺利完成。
二、组织领导省卫生厅成立成立对口指导石家庄市重性精神病人服务管理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对口指导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卫生厅对口指导石家庄市全面工作。
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方案

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方案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方案一、背景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压力和挑战。
精神卫生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何综合管理精神卫生工作,保障公众的身心健康,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目标本综合管理工作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众的心理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工作内容1. 建立和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1) 建立全面的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包括精神卫生医院、健康教育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覆盖城乡各个层面。
(2) 向社会宣传精神卫生知识,提高公众对精神卫生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3) 建立精神卫生热线和在线咨询平台,为公众提供及时、方便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2.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培训活动(1) 在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培养社会成员的心理健康意识和应对能力。
(2) 组织心理卫生培训班,培训专业人员和志愿者,提高其心理卫生知识和服务能力。
3. 建设心理服务机构(1) 在各个层级建立心理咨询室或心理咨询中心,为需要帮助的个人和群体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2) 培养和引进专业心理咨询师,提供高质量的心理咨询服务。
4. 加强危机干预和疾病治疗(1) 建立健全的危机干预机制,及时应对个体和群体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
(2) 提供精神疾病的治疗和康复服务,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训练等。
5. 加强监测和研究工作(1) 建立全面的精神卫生监测系统,及时了解社会的心理健康状况和变化趋势。
(2)开展精神卫生研究,提高精神卫生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四、工作流程1. 筹备阶段(1) 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2) 分析社会需求和资源分布,制定工作重点和优先事项。
(3) 筹集资金和人力资源,建立工作团队。
2. 实施阶段(1) 建立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包括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
(2)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公众的心理健康意识和应对能力。
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方案

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方案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精神卫生是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是为了促进社会公众的心理健康、减少精神障碍的发生和加强对已患者的管理和康复。
本方案旨在提出一套综合管理措施,为提高社会的精神卫生水平和人民的幸福感做出贡献。
二、目标和原则目标:提高精神卫生服务水平,降低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生率,提高患者的康复率。
原则:1. 综合管理:强调精神卫生工作的全面性和综合性。
2. 社区为基础:将精神卫生服务下沉到社区,方便患者接受治疗和管理。
3. 预防为主:加强对心理健康的宣传教育,开展心理咨询和干预。
4. 科学管理:依据科学依据和实践经验,进行管理和指导。
三、具体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a. 开展精神卫生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对精神卫生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b. 在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群众心理抗压能力。
c. 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媒体报道精神卫生问题,消除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偏见。
2. 建立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a. 组建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团队,包括医生、心理咨询师、社工等专业人员。
b. 在社区设立精神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病情监测等服务。
c. 针对患者和家属的需求,开展精神卫生教育课程和支持性咨询。
3. 加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和康复a. 建立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档案,做好病情监测和跟踪服务。
b. 建立康复中心,提供职业培训、社交技能训练等服务,帮助患者融入社会。
c. 加强对患者家庭和社区的支持,提供家庭辅导和社区康复服务。
4. 加强精神卫生资源建设a. 增加精神卫生专业人才培养,提高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
b. 调整精神卫生机构布局,提高服务覆盖面和质量。
c. 加强对精神卫生药物的管理和监控,确保用药安全。
四、实施和监督1. 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的机制和标准,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2.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濮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8.23•【字号】濮政〔2015〕53号•【施行日期】2015.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精神卫生正文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2015〕5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濮阳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8月23日濮阳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及国家卫计委、综治办等有关部门关于加强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推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和创新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康复服务和心理健康促进工作模式,解决精神卫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目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的总体目标要求,结合濮阳市实际,推动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通过政策引导、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精神卫生资源,完善严重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康复和心理健康促进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
力争做到政府组织领导有力,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健全,经费落实到位,队伍得以稳定,防治得到加强,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因贫困得不到救治,不因疏于管理发生社会治安事件”。
在河南省及全国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实现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规划目标。
二、具体目标(一)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机制市、县(区)、乡镇(办)成立精神卫生工作领导组织,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本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各部门责任,建立信息共享、联防联动、群防群控工作机制。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加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加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9.11•【字号】津南政办发〔2020〕8号•【施行日期】2020.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正文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加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津南区加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20年9月11日(此件主动公开)津南区加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本区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康复和心理健康促进工作模式,推进健康津南、平安津南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机制,提升精神卫生工作水平,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
二、工作目标(一)精神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到2025年,推动区属公立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
到2030年,实现精神卫生区域化管理,形成精神卫生专科服务、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一体化格局。
(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到2020年,加快建设本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到2025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
到2030年,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
到2025年和2030年,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60%和80%。
(三)患者服务管理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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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六部委《关于开展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疾控发〔X〕57号)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按照《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X-X年)》和X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原则,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统筹各方资源,健全服务网络,提高服务管理能力,完善救治救助制度,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公众身心健康。
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探索和创新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模式。
现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计划
(一)目标
1.总目标。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康复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探索和创新精神卫生工作模式,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规范的诊断治疗、康复和心理健康服务,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发挥综合管理试点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实现精神卫生工作规划目标。
2.具体目标。
到X年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达到3‰,管理率和治疗率分别达到65%和55%以上;病情不稳定患者或曾经有过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接受个案管理服务的比例达到80%;配备精神科
执业(助理)医生和专职精防人员,医院均设置精神卫生科或心理咨询门诊,开展精神卫生门诊工作;开展区乡级精防人员培训;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增加精神科执业范围培训;开展乡村医生精神卫生综合管理知识培训,提高精神障碍患者的线索调查和筛查、随访管理、健康教育、信息录入等服务。
到X年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达到3.5‰以上,管理率和治疗率分别达到70%和60%以上;病情不稳定患者或曾经有过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接受个案管理服务的比例达到85%;依托各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建设,覆盖率达到30%;配备精神科执业(助理)医生和专职精防人员;初、高级中学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师,精神障碍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在校学生达到75%;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达到55%;城乡居民达到45%。
到X年底,健全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机制。
70%的乡镇(社区居委会)建立由综治、公安、民政、卫计、残联等为主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
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量,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达到4‰以上,加强患者管理和治疗,管理率和治疗率分别达到75%和65%以上,病情不稳定患者或曾经有过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接受个案管理服务的比例达到9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无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完善的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体系。
以乡镇为单位,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覆盖率达到30%;居家患者社区康复参与率逐步提高。
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保障水平。
做好
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神残疾康复和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政策衔接与服务对接,发挥整合效应,使得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医疗费用平均自付比例最终不超过10%。
加强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综合医院精神科门诊设置有关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X〕36号)要求,区人民医院和区中医院均设置精神卫生科。
区卫计局要将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深化医改以及公立医院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培训力度,加强精神卫生专业医师队伍建设,配备精神科执业(助理)医生和专兼职精防人员,区级精神科医生达到4名、乡级专兼职精神科医生达到23名,具备指导乡村级精防业务能力;专兼职精防人员达到22名。
提高心理卫生服务能力。
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具备开展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服务能力。
建立心理援助热线和心理危机干预队伍。
加大精神卫生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障碍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精神障碍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在校学生达到80%;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达到60%;城乡居民达到50%。
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试点工作。
民政部门积极扶持社会组织,动员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和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实现区人民医院和区中医院精神卫生科建设,实现精神卫生诊治零的突破。
依托区人民医院和区中医院现有的医疗资源设立精神卫生专科,开展精神卫生门诊和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