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预算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
内蒙古预算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

内蒙古预算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YUKI was compiled on the morning of December 16, 2020-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9)总说明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装饰工程基础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和2004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近年来建筑市场变化情况,根据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资料编制的。
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价格》、《内蒙古自治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的编制说明(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具体问题说明如下: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适用于建筑工程计价。
二、本计价依据是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地方性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和一般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工程。
三、本计价依据中的消耗量是在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条件下,完成相应建筑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水平。
四、本计价依据中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超运距用工等,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人工单价是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内蒙自治区建筑市场人工单价综合考虑确定的,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劳动保护费、职工福利费、随身携带使用的工具补贴,不包括各类保险费用。
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是为了规范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安装工程的预算编制而制定的文件。
本部分主要介绍了该定额的适用范围、目的和依据等内容,以确保安装工程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适用于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进行的各类安装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内部装修、管道安装、设备安装等。
该定额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供一个统一的准则,以便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在安装工程预算编制过程中有一个共同的参考标准。
通过使用该定额,可以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可比性。
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政策和标准;相关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实践经验和工程案例。
该定额的编制过程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以确保其科学性和实用性。
以上是《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概述的简要介绍,详细内容可参阅该文件的具体章节和条款。
本部分详细解释《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划分情况,包括主要的工程类型和预算定额编号等信息。
本文档列举了《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所包括的具体内容,包括材料费用、人工费用、设备费用等,并提供了相应的计算方法和细则。
材料费用:包括各类材料的采购成本,根据不同类型的安装工程具体列出计算方法和细则。
人工费用:涵盖不同工种的人工成本,包括工人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的计算方法和细则。
设备费用:包括使用的设备的租赁或购买成本,以及设备维护、使用费用的计算方法和细则。
其他费用:列出了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例如运输费用、人工机械费用等,包括相关计算方法和细则。
请注意,这些内容只是预算定额的一部分,具体的定额还需要根据实际工程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建议在使用预算定额时,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法规进行相应的调整。
该文档仅供参考,不得引用无法确认来源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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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XX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2009届“XX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X》(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XX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装饰工程基础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和2004届“XX 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XX自治区近年来建筑市场变化情况,根据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规X、施工验收技术规X、质量评定标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资料编制的。
包括:《XX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XX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XX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XX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XX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XX自治区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预算定额》、《XX自治区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价格》、《XX自治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XX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的编制说明(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具体问题说明如下:一、《XX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适用于建筑工程计价。
二、本计价依据是XX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地方性标准,适用于XX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和一般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工程。
三、本计价依据中的消耗量是在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条件下,完成相应建筑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水平。
四、本计价依据中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超运距用工等,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人工单价是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内蒙自治区建筑市场人工单价综合考虑确定的,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劳动保护费、职工福利费、随身携带使用的工具补贴,不包括各类保险费用。
五、本计价依据中的主要材料按照标准合格产品考虑,分别列出名称规格及消耗量,并包括了正常的操作和场内运输损耗。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装饰工程基础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和2004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近年来建筑市场变化情况,根据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资料编制的。
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价格》、《内蒙古自治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的编制说明(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具体问题说明如下: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适用于建筑工程计价。
二、本计价依据是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地方性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和一般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工程。
三、本计价依据中的消耗量是在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条件下,完成相应建筑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水平。
四、本计价依据中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超运距用工等,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人工单价是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内蒙自治区建筑市场人工单价综合考虑确定的,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劳动保护费、职工福利费、随身携带使用的工具补贴,不包括各类保险费用。
五、本计价依据中的主要材料按照标准合格产品考虑,分别列出名称规格及消耗量,并包括了正常的操作和场内运输损耗。
内蒙古2009预算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

2、施工现场无水源电源,由施工单位自行取水、发电者,其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定额内已计入的水电费按本条说明3扣除。
3、现场使用建设单位水电时,如无条件按上述规定计算,则按建安工程定额直接费的1.2%扣除(其中水费占0.4%,电费占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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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9)总说明
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装饰工程基础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和2004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近年来建筑市场变化情况,根据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资料编制的。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价格》、《内蒙古自治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的编制说明(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具体问题说明如下:
十三、未尽事宜详见各册、章节说明。
十四、利用本计价依据数据编制计算机应用软件者,须经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同意并申请对应用软件进行审查准入。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计算规则(下)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计算规则(下)5、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垃圾道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
6、挖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以下规定计算:管道地沟沟底宽度计算(单位:m)铸铁管、钢管、塑料管、管径(mm)砼、钢筋砼、预应力砼管陶土管玻璃钢管50-70 0.60 0.80 0.70100-200 0.70 0.90 0.80250-350 0.80 1.00 0.90400-450 1.00 1.30 1.10500-600 1.30 1.50 1.40700-800 1.60 1.80900-1000 1.80 2.001100-1200 2.00 2.301300-1400 2.20 2.60注:⑴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而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道沟土方内计算。
⑵铺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总量的2.5%计算。
⑶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不扣除各种井类所占长度。
7、沟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管道地沟按图示沟底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8、设计标高与自然标高差所产生的挖、填土应另行计算。
四、人工挖孔桩:土方量按图示桩护壁外径断面面积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计算。
五、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1、沟槽、基坑的划分:(1)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沟槽宽三倍的岩石开凿及爆破,为沟槽。
(2)凡图示基坑底面积(不含工作面)在20以内的为基坑。
2、人工凿岩石,以及石方爆破,安全放坡系数为1∶0.2。
3、石方开凿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4、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沟槽、基坑按图示深度、宽度允许另加超挖、超爆量,超挖、超爆量厚度:松石、次坚石200mm;普坚石、特坚石150mm;超挖、超爆岩石量并入岩石工程量之内。
(整理)内蒙古自治区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定额说明

园林工程一、《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园林绿化专业工程的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条件、施工工序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一、本定额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等园林绿化和园林建筑工程计价。
园林绿化包括公共绿地(公园、街道绿地、行道树、林地等)、城市绿地(供公众游览、观景休息、开展户外科普、文体及健身等活动并且有较完善设施及良好生态环境的住宅小区、公园、广场、游园、景点等)、道路绿地(分车绿化带、行道树绿化带、路侧绿化带)、交通岛绿地(中心岛绿带、导向岛绿带、立体交叉绿岛)、交通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等。
三、本定额中栽植土以原土回填为准,栽植土如需过筛时,按照相应的子目计算。
如需换栽植土时,按附表三“人工换种植土增减表”基价另行计算。
换种植土已扣除带土球苗木球直径超过40am(不含40cm)所占换土量。
四、定额中的种植土单价综合考虑5km以内的运土距离,超出5km运距按实际里程套用《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子目。
五、苗木栽植所用肥料是按有机肥(羊粪发酵)考虑的,如使用其他肥料允许换算。
六、苗土栽植和后期养护管理是按自来水及人工胶管浇水考虑的,以四遍透水为准。
七、苗木栽植和养护管理如采用汽车浇水,可按附表四“汽车浇水与人工胶管浇水”基价调整,同时扣减人工胶管费用。
第一章新工栽植工程说明一、本章绿地整理是指地面高差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清理杂物,并堆积一处,凡超出者发生的土方工程,执行其它相关定额。
一、如需换土的绿化用地,不得采用整理绿化用地子目。
三、本章中的栽植是指一般土栽植,若为砂砾土、冻土栽植,则在套用一般土栽植的基础上,增加人工挖砂砾土、坚土、冻土的费用。
计算方法为挖方量(按照附表一中的土方量对照表计算)乘以价差(按照附表二中人工挖一般土、砂砾坚土及冻土的价格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08章电缆3、电缆敷设定额未考虑因波形敷设增加长度、弛度增加长度、电缆绕梁(柱)增加长度以及电缆与设备连接、电缆接头等必要的预留长度,该增加长度应计入工程量之内。
4、电力电缆敷设定额均按三芯(包括三芯连地)考虑的,5芯电力电缆敷设定额乘以系数1.3;6芯电力电缆乘以系数1.6,每增加一芯定额增加30%,以此类推。
单芯电力电缆敷设按同截面电缆定额乘以0.67。
截面400mm2以上至800mm2的单芯电力电缆敷设按400m2电力电缆定额执行。
240mm2以上的电缆头的接线端子为异型端子,需要单独加工,应按实际加工价计算(或调整定额价格)。
6、桥架安装:(3)玻璃钢梯式桥架和铝合金梯式桥架定额均按不带盖考虑,如这两种桥架带盖,则分别执行玻璃钢槽式桥架定额和铝合金槽式桥架定额。
(4)钢制桥架主结构设计厚度大于3mm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8、电缆敷设定额及其相配套的定额中均未包括主材(又称装置性材料),另按设计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加上定额规定的损耗率计算主材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1、直埋电缆的挖、填土(石)方,除特殊要求外,可按下表计算土方量。
直埋电缆的挖、填土(石)方量项目电缆根数1~2每增一根每米沟长挖方量(m3)0.450.153注:(1)两根以内的电缆沟,系按上口宽度600mm、下口宽度400mm、深度900mm计算的常规土方量(深度按规范的最低标准);(2)每增加一根电缆,其宽度增加170mm;(3)以上土方量系按埋深从自然地坪起算,如设计埋深超过900mm时,多挖的土方量应另行计算。
3、电缆保护管长度,除按设计规定长度计算外,遇有下列情况,应按以下规定增加保护管长度。
(1)横穿道路,按路基宽度两端各增加2m;(2)垂直敷设时,管口距地面增加2m;(3)穿过建筑物外墙时,按基础外缘以外增加1m;(4)穿过排水沟时,按沟壁外缘以外增加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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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9)总说明2009 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装饰工程基础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和 2004 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近年来建筑市场变化情况,根据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资料编制的。
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价格》、《内蒙古自治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的编制说明(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具体问题说明如下: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适用于建筑工程计价。
二、本计价依据是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地方性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和一般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工程。
三、本计价依据中的消耗量是在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条件下,完成相应建筑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水平。
四、本计价依据中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超运距用工等,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人工单价是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内蒙自治区建筑市场人工单价综合考虑确定的,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劳动保护费、职工福利费、随身携带使用的工具补贴,不包括各类保险费用。
五、本计价依据中的主要材料按照标准合格产品考虑,分别列出名称规格及消耗量,并包括了正常的操作和场内运输损耗。
周转性材料以摊销量表示,次要和零星材料以该子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比表示。
定额基价中的材料价格是按照呼和浩特地区 2008届材料预算价格计算的,定额执行过程中各盟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根据工程施工期调整材料价差。
六、本计价依据中的机械分别列明名称、规格、型号及台班耗用量,并考虑了机械幅度差,零星机械以占该子目机械费之和的百分比表示。
其价格按照2009 届《内蒙古自治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
七、本计价依据是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调解、处理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确定合同价款、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结算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八、本计价依据在使用中应遵守下述规定:1、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严格按照本计价依据中的消耗量、计价程序、方法和各盟市公布的价格信息计算,不得随意调整定额水平。
2、招标工程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计价依据的,施工企业应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计价依据和自治区及盟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关于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相应规定;招标文件未做明确要求或要求参照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计价依据的,施工企业可对本定额进行适当的调整。
3、对于施工图设计未达到施工要求,实行费率招标的工程(在招投标管理部门允许的情况下),直接费部分应严格执行本计价依据的规定;直接费部分要求浮动的,按招标文件要求和双方协议执行。
4、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本计价依据是投标人的参考性依据。
投标人可依据企业定额或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机械装备情况对本计价依据进行适当的调整后执行。
5、使用本计价依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计价的工程其计价格式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格式表示。
采用定额计价模式计价的工程其计价格式应按照自治区规定的格式表示。
九、本计价依据中的水电费是按建设单位提供水源、电源考虑的,施工单位负责水电表、安装费用及表内数字的水电费。
水费按建筑用水计算,电费按工业用电计算。
其它情况按下列规定执行:1、建设单位提供电源为民用电的,民用电与工业电之间的电费差价由建设单位负担。
工程由多家施工企业施工时,其总表由总包单位(无总包的由建设单位)负责,分表由各施工单位负责。
2、施工现场无水源电源,由施工单位自行取水、发电者,其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
定额内已计入的水电费按本条说明 3 扣除。
3、现场使用建设单位水电时,如无条件按上述规定计算,则按建安工程定额直接费的1.2%扣除(其中水费占 0.4%,电费占 0.8%)。
十、本计价依据中的缺项,如果是一次性使用的,由施工单位编制补充定额,由盟市造价站批复后执行,并报自治区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重复使用的,应报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复后执行。
十、本定额凡注有“XXX ”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在内;“XXX ”以上或者以外,则不包括本身。
十二、本计价依据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均包括全部主要施工过程和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括在内,不得另行计算。
十三、未尽事宜详见各册、章节说明。
十四、利用本计价依据数据编制计算机应用软件者,须经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同意并申请对应用软件进行审查准入。
十五、本计价依据未经版权单位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或发行电子出版物,违者必究。
十六、本计价依据由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解释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9)册说明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降水措施项目;桩基础与垫层工程;砌筑工程;脚手架措施项目;砼及钢筋砼工程;模板措施项目;预制砼构件运输及安装措施项目;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金属结构运输及安装措施项目;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保温、隔热工程;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措施项目;垂运超高及其它措施项目共十五章内容。
二、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图集、通用图集、工程量清单规范等为依据编制的。
三、本定额的砌筑砂浆标号,若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四、本定额现场搅拌的砼是按碎石编制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设计或发包方要求砼中掺加外加剂时,应另行计算并按产品说明书扣减水泥用量。
商品砼的使用,应根据各盟市有关政策规定或发包方的要求确定。
五、预制钢筋砼构件运输及安装损耗率按下表规定计算:项目各类预制构件预制钢筋砼桩运输堆放损耗( %)0.8 0.4安装、打桩损耗( %)0.5 1.5六、本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0m以下为标准编制的,超过20m的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建筑物超高费。
七、建筑物、构筑物檐高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作为起算点:1、平屋顶建筑,算至檐口滴水处标高;2、有女儿墙的建筑,算至屋顶结构上皮标高;3、坡屋顶或其它曲面屋顶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4、阶梯式建筑物按最高层的建筑计算檐高;5、构筑物算至构筑物本身顶端高度(不包括避雷针、航标指示灯);6、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八、下列情况虽然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取垂运及超高费。
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2、阳台维护结构充当建筑物外维护结构的封闭阳台,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九、下列情况虽然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取二次搬运及完工清理费。
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骑楼、过街楼底层;2、阳台维护结构充当建筑物外维护结构的封闭阳台,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一、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工程说明一、人工土石方1、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2、定额中的土方,均以天然密实的自然方计算,如遇大孔性土壤,应根据实验资料确定,另作补充。
3、人工土方定额中干湿土是综合考虑的,使用时不作换算。
4、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5、人工土方定额中遇有障碍物等所发生的费用按实结算。
6、人工挖土方、沟槽、基坑深度是按 6m 以内考虑的。
开挖深度超过 6m 时,人工乘以系数1.09。
7、支挡土板定额分为密撑和疏撑。
密撑是指满铺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
实际间隔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8、人工挖孔桩,桩内垂直运输是按人工考虑的。
如深度超过 12m时,16m以内按12m项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3计算,20m以内按12m项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5计算;同一孔内土壤类别不同时,按定额加权计算;如遇有淤泥、流砂时另行处理。
9、人工挖桩间土方,按实挖体积计算(不扣除各种桩所占体积)。
10、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11 、人工挖冻土不分土质类别、是否冬季开挖,均执行本定额。
12、人工凿石深度以1.5m以内为准,如实际深度超过1.5m, 2.5m以内者乘以系数1.15, 6m以内者乘以系数1.25,深度超过6m者另行补充。
13、人工装土,仅限于土方在 50m3以内零星土方装车。
二、机械土石方1 、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2、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3、推土机推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73计算。
4、推土机推土、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 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乘以系数 1.17。
5、机械挖土方、沟槽,按机械挖土 90%、人工挖土 10%计算工程量,人工挖土部分按定额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 2计算。
6、机械凿挖岩石管沟,按机械凿挖岩石项目,基价乘以系数 1.2。
7、定额中土壤含水率是按天然含水率考虑的,如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15计算,大于 40%时,定额人工、机械乘系数 1.25计算。
8、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25计算,铺设垫板所用材料、人工、辅助机械等按实计算。
9、机械原土碾压是按两遍计算的,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比例增减;除原土碾压外,其他碾压的遍数,定额已按正常需要作了考虑,并已计算了洒水所需的人工、机械。
10、机械挖冻土按实际冻层深度计算。
三、石方爆破1、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考虑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需覆盖的材料或安全屏障架设发生的费用按实际计算。
2、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
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 2.12m计算。
3、本定额除药壶法爆破可另调整外,其他爆破法已综合考虑。
4、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 (雨积水除外 )编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