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方案
计划免疫针对传染病监测

病例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或人员发现乙脑病 例后,城市12小时内、农村24小时内报告 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求医护人员发 现流脑病例应立即告知医院防保科,由防 保科医生电话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五、新生儿破伤风监测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或人员发现新生儿 病例后,城市12小时内、农村24小时内报 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求医护人员 发现新生儿破伤风病例应立即告知医院防 保科,由防保科医生电话报告当地疾病预 防控制机构
(二)工作内容与要求:
1、病例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或人员发现麻疹疑似病例 后,城镇于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网络直报, 天网络直报的向发病地区疾病控制机构寄出报告 卡。强调病例报告团的及时、敏感性和完整性, 严格按照国际[GBI5983--1995]的诊断标准, 运用掌握的医学知识,仔细观察临床症状体征, 并详细询问病史及流行病学史,做出初步诊断后, 尽快进行网上首报,以利于疾病控制部门在第一 时间调查和处理。
计划免疫针对传染病监测
概述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促进公共卫生事 业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 康,经国务院批准,从2007年起,扩大国家免疫 规划疫苗范围,在现行全国范围使用的国家免疫 规划疫苗基础上,将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 疫苗、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疫苗、无细胞百白破 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实行预防接 种;并根据传染病流行趋势,在流行地区对重点 人群进行流行性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和钩端螺 旋体疫苗接种。
AFP病全例是一群具有急性驰缓性麻痹的综 合征,而非脊髓灰质炎病人,不需要传染 病网络直报上报“脊髓灰质炎”(除确诊 的脊髓灰质炎)
AFP病例包括: 1、脊髓灰质炎 2、格林巴利综合征(感染性多发性神经炎) 3、横贯性脊髓灰质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 4、多神经病(药物性多神经病,有毒物质引起的多神经病、原因不
计划免疫规划制度

中心医院免疫规划工作制度(试行目录1.疫苗和注射器使用管理制度2.预防接种卡、证管理制度3.安全接种制度4.预防接种知情允许制度5.免疫规划资料档案管理制度6.疫苗和注射器使用管理制度7.冷链设备使用管理制度8.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理制度9.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制度10.疫苗接种信息监测报告制度11.预防接种宣传培训制度12.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职责和工作制度13.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14.乙肝疫苗接种操作规程15.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操作规程16.百白破疫苗接种操作规程17.麻疹疫苗接种操作规程18.产科接种室接种人员职责与工作制度19.产科接种室卡介苗接种操作规程20.产科接种室乙肝疫苗接种操作规程疫苗和注射器使用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疫苗和注射器领发手续,安排专人负责疫苗和注射器的领购、运输、储存、分发工作。
二、严格实行疫苗主渠道供应模式,即一类疫苗、二类疫苗全部通过省t市t 区t乡(或者接种单位逐级供应。
每次领取、购进疫苗要填写“山东省第一类疫苗供应申领表” 、“山东省第二类疫苗供应申领表” 。
三、加强疫苗和注射器管理,严格按照“山东省生物制品及一次性注射器出入库登记表”进行出入库登记,登记项目要齐全、完整,做到帐、物相符。
登记表应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 年备查。
四、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做好疫苗的储存、运输工作,并做好温度监测、记录。
五、适量储备疫苗, 区级、乡级疫苗储存量分别不得超过2 个月、1 个月的使用量。
六、疫苗储存应按品种、批号分类码放,分发时要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 以及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有计划地分发。
七、一类疫苗实行计划管理。
各级根据需要每月制定上报“山东省免疫规划疫苗及一次性注射器计划用量统计表”,每年年底上报下年度疫苗及一次性注射器计划用量统计表。
七、疫苗接种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
一类疫苗接种使用全省统一采购和下发的注射器,一次性普通注射器仅用于稀释疫苗,一次性自毁型注射器用于接种。
免疫规划科工作制度范本(5篇)

免疫规划科工作制度范本一、建立并不断完善全市免疫规划工作有关的基础档案,掌握相关信息。
二、负责审核接种单位常规免疫接种率报表,按照上级要求时限及时统计上报;定期分析全市各单位常规疫苗接种报表,指导接种率不达标单位开展查漏补种。
三、按照上级统一要求,结合本地疫苗针对传染病流行趋势,制定相应人群应急接种或查漏补种或强化免疫实施方案,并督促预防接种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四、承担生物制品的管理,每年初按照历年出生人口数制定本地疫苗及注射器分配计划,每月完成疫苗和注射器的分配与下发工作,并掌握各单位疫苗使用情况,随时调剂,避免浪费。
五、组织开展第二类疫苗接种工作,负责疫苗的购进与分发,每月统计各单位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及下月疫苗需求计划。
六、做好冷链设备的管理工作,掌握各接种单位冷链装备及正常运转情况。
七、负责全市afp、麻疹、风疹、新生儿破伤风病例、____岁以下乙肝病例的监测工作。
八、指导基层进行疫苗针对性传染病疫情的调查与处理。
九、掌握全市流动儿童分布以及免疫状况,指导接种单位做好流动儿童的免疫接种工作。
十、每月组织基层预防接种人员培训,提高其专业理论和实际工作水平。
十一、指导基层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工作,参与重大异常反应及接种事故的诊断鉴定及调查处理。
十二、开展免疫规划的宣传工作。
十三、对基层预防接种工作定期考核。
免疫规划科工作程序一、afp病例监测。
每旬对监测点(人民医院、中医院、燕山医院、妇幼医院)开展病例监测,监测后将监测报表及时上报市疾控;全市____岁以下儿童afp病例报告发病率达1/____万以上;对报告的afp病例在____小时内开展病例调查、采集标本送达上级疾控中心并对病例____天随访;每年开展监测医院报告质量评价,将评价报告上报市疾控。
二、麻疹监测。
指导医疗单位开展监测工作;对报告的麻疹及风疹疑似病例____小时内及时开展调查,采集合格血液标本送达检验科检测,采集咽拭子标本送达省级开展检测;对发生病例的学校、村庄开展疫情处置,必要时指导预防接种单位开展麻疹类疫苗应急接种,并按要求时限上报调查处理报告。
2023年疾病预防控制知识竞赛免疫规划综合练习试卷(练习题库)

疾病预防控制知识竞赛免疫规划综合练习试卷(练习题库)1、需要肌肉注射的疫苗是()2、卡介苗接种部位、途径是()。
3、关于免疫球蛋白的描述,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4、乙肝疫苗主要阻断母婴传播中的哪一个环节?()。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需多少月龄内完成?()6、《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乡级疫苗储存参考用量为()。
7、 HIV抗体阳性母亲所生儿童HIV抗体阳性且有症状或免疫抑制,可接种()。
8、下面关于疫苗接种皮肤消毒的说法,哪种是不正确的?()。
9、卫生部于哪一年将乙型肝炎疫苗纳入计划免疫管理,对所有新生儿接种乙型肝炎疫苗?()10、在意外接触HBV感染者的血液和体液后,下面处理方法哪一项是错误的?()11、《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于什么时候开始施行?()12、《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共有多少章?多少条?()13、对于儿童常规免疫的疫苗完成基础免疫的时间,下面哪一项描述是错误的?()14、对于HIV阳性母亲所生儿童的免疫接种,下面描述哪一项是错误的?()15、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具体补偿办法由哪一级xx或部门制定?()16、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相关的诊断,必须由哪一级部门或组织做出?()17、需要对诊断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进行致残等级确认的,由申请人向哪一级组织或部门申请?()18、群体性AEFI是指短时间内同一接种单位的受种者中,发生多少例及以上相同或类似临床症状的严重AEFI?19、凡麻疹疑似病例出疹后多少天内采集的血标本检测麻疹IgM抗体阴性,应采集第2份血标本?()20、麻疹疑似病例出疹后4-28天采集的血标本检测麻疹/风疹IgM抗体均为阴性,但与实验室诊断麻疹病例有明21、以下AFP病例合格粪便标本的要求中,哪一条是错误的?()22、麻疹监测指标分析每个月自动计算。
定时统计时间点为年内每月的哪一日24时?()23、以下哪种情形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24、以下不属AFP病例的是()25、消除麻疹认证标准是指在高质量麻疹监测的基础上,无本土麻疹病例超过多少年,病毒基因分析支持本土麻疹病毒26、未完成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的6~11岁儿童使用百白破疫苗接种。
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

区(县)疾控中心应在24小时内派专业人员对病例开展调查 首先要核实病例,确定符合高危AFP病例定义后,市、区(县)疾
脊髓灰质炎
❖疾病简介 ❖脊灰病毒:粪-口传播,人是唯一宿主
室温、污水、粪便中存活4~6个月,煮沸、紫外线 各种氧化剂敏感
❖潜伏末期、瘫痪前期排毒最多、传染性强
病前2~3天,病后1周内排毒最多 持续时间可达3-6周,少数长达3~4月
❖传染源:患者和隐性感染带病毒者
(1:75~1:1000)
脊髓灰质炎
G62.9); ❖ 神经根炎(M54.1); ❖ 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肌药物注射后引发的神经炎)(S24.2, S24.3, S34.2, S34.6,
S34.8); ❖ 单神经炎(G56, G57); ❖ 神经丛炎(G54.0-G54.9); ❖ 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钾性麻痹、高钾性麻痹、正常钾性麻痹)(G72.3) ❖ 肌病(包括全身型重症肌无力、中毒性、原因不明性肌病)(G72.1, G72.2, G72.9) ❖ 急性多发性肌炎(M33.2) ❖ 肉毒中毒(A05.1) ❖ 四肢瘫、截瘫和单瘫(原因不明)(G82.0, G82.2, G82.3, G82.5) ❖ 短暂性肢体麻痹(R29.8)
❖临床表现
潜伏期:7~14d(3~35d) 按症状轻重及有无麻痹分四型: 隐性感染(无症状型) 顿挫型(轻型) 无麻痹型 麻痹型
脊灰主要鉴别诊断
❖ 脊髓灰质炎(麻痹型以脊髓型多见)
可有双峰热 发热或热退后出现肢体和/或躯干肌麻痹 弛缓性、不对称性,腱反射减弱或消失 重症伴呼吸衰竭 病程早期CSF中有细胞蛋白分离,恢复期蛋白细胞分离 肌电图:神经源性受损 粪便:分离出细胞致病性病毒
云南发现脊灰 野病毒引起的 输入性病例1例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第一章机构、人员及职责 (2)第二章疫苗使用管理 (5)第三章冷链系统管理 (13)第四章预防接种服务 (19)第五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与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32)第六章接种率和免疫水平监测 (37)第七章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 (42)第八章资料管理 (46)第九章督导、考核与评价 (52)第十章实验室管理 (58)第十一章附录 (64)附件一预防接种门诊参考标准 (66)附件二预防接种技术操作要点 (68)附件三常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治原则 (70)附件四几种主要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工作要点 (89)附件五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表格 (106)第一章机构、人员及职责1机构1.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级以上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负责免疫规划工作的业务科(所、室)。
乡镇、社区防保组织依据其职责设专人负责预防接种工作。
1.2 预防接种单位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称接种单位),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并明确其责任区域。
接种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具有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城镇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预防接种门诊。
接种单位接受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并按照预防接种工件规范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
2、人员2.1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乡镇、社区防保组织根据其职责、任务,结合本行政区域的服务人口、服务面积和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臵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2.2 接种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工作人员。
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职责3.1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免疫规划、策略和技术规范;制订和实施预防接种年度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落实情况,定期检查、督导和反馈。
预防接种管理

第一章预防接种管理第一节基本概念预防接种:是指根据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利用疫苗,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由合格的接种技术人员,给适宜的接种对象进行接种。
提高人群免疫水平,以达到预防和控制针对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目的。
计划免疫:是指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和人群免疫水平分析,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有计划地利用疫苗进行预防接种,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达到控制乃至最终消灭针对传染病的目的。
国家免疫规划:是指按照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疫苗品种、免疫程序或者接种方案,在人群中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接种,以预防和控制特定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免疫程序:指对某一特定人群(如儿童)预防相应传染病需要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剂次、次序、剂量、部位及有关要求所作的具体规定。
第二节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一、机构、人员及职责(一)机构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接种单位),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并明确其责任区域。
接种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2.具有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3.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4.接种单位接受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并按照预防接种工件规范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
(二)人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乡镇、社区防保组织根据其职责、任务,结合本行政区域的服务人口、服务面积和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新上岗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接种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工作人员。
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
(三)职责乡级、社区防保组织:1.根据上级的要求,组织开展或实施预防接种工作,保证预防接种注射安全。
2.提出免疫规划疫苗的需求计划,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做好疫苗管理。
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

≥90%; ? ——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对社会有
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在调查后7日内完成初步调查 报告率≥90%; ?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调查表在调查后3日内报告率 ≥90%; ?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调查表关键项目填写完整率达到 100%; ?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分类率≥90%; ?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县覆盖率达到100%。
? 1.不良反应: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后,发生的与预防接种目的无关 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包括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
? (1)一般反应: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由疫苗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引起的, 对机体只会造成一过性生理功能障碍的反应,主要有发热和局部红肿,同时 可能伴有全身不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综合症状。
三、报告
(一)报告范围。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范围按照 发生时限分为以下情形:
? ——24小时内:如过敏性休克、不伴休克的过敏反应 (荨麻疹、斑丘疹、喉头水肿等)、中毒性休克综合 征、晕厥、癔症等。
? ——5天内:如发热 (腋温≥38.6℃)、血管性水肿、全 身化脓性感染(毒血症、败血症、脓毒血症)、接种 部位发生的红肿(直径>2.5cm)、硬结(直径 >2.5cm)、局部化脓性感染(局部脓肿、淋巴管炎和 淋巴结炎、蜂窝组织炎)等。
? ——15天内:如麻疹样或猩红热样皮疹、过敏性紫癜、 局部过敏坏死反应(Arthus反应)、热性惊厥、癫痫、多 发性神经炎、脑病、脑炎和脑膜炎等。
三、报告
(一)报告范围。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 范围按照发生时限分为以下情形: ? ——6周内:如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格林巴利 综合征、疫苗相关麻痹型脊髓灰质炎等。 ? ——3个月内:如臂丛神经炎、接种部位发生 的无菌性脓肿等。 ? ——接种卡介苗后 1—12个月:如淋巴结炎或 淋巴管炎、骨髓炎、全身播散性卡介苗感染等。 ? ——其他: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其他严重疑 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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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可以用国家免疫规划类疫苗进行预防,以保护易感者为主的能达到控制乃至消灭疾病发生的这类传染病。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OPV)、麻疹疫苗(MV)、百白破混合疫苗(DPT)、乙肝疫苗(HepB)、卡介苗(BCG)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麻风、麻腮风、A+C、白破。
几种主要的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脊髓灰质炎(俗称“小儿麻痹症”)、麻疹(俗称“醋子”)、新生儿破伤风、乙型肝炎、流行性脑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监测与控制的原则疫情信息的报告与监测;疫情的核实、调查和报告;血清学/病源学监测;爆发疫情的处理;《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条: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按卫生部规定对脊髓灰质炎、新生儿破伤风、麻疹等传染病进行专门报告和管理。
专报系统应比常规报告系统敏感。
20世纪90年代起:手工报表;2004年以后:起用网络报告形式。
《中国免疫规划监测信息管理系统》3.0.0.3版,包括:AFP监测、麻疹监测、新生儿破伤风监测、接种率监测、接种异常反应监测、15岁以下乙肝监测6块内容。
主动监测和“零”病例报告病种:脊髓灰质炎、麻疹、新生儿破伤风最新要求:要对乙脑、流脑流行区进行监测。
方式:无论医疗机构是否报告AFP、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病例,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10天到辖区内的监测医院进行主动监测,查看相关科室的门诊日志、住院日志等资料,主动搜索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并做好记录。
新生儿破伤风应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主动监测,主要由乡镇防疫医师进行主动搜索和报告。
“零”病例报告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无AFP、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病例时,也应每10天向所在地县级疾控机构进行AFP、麻疹、新生儿破伤风“零”病例报告。
血清学监测①病例血清学诊断:麻疹(所有疑似病例包括暴发病例在发病7~14天内采血)。
出疹3天内采集的血标本,IgM阳性率为70%左右;阴性者要求采第2份血标本。
②免疫成功率监测:(根据上级疾控机构布置的任务开展。
)监测对象——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分别为完成基础免疫后1个月的儿童。
卡介苗为完成接种后12周的儿童。
监测人数——每种疫苗30~50人。
③人群免疫水平监测:(根据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布置的监测任务开展。
)监测内容:乙型肝炎、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百日咳、破伤风、乙脑、流脑。
监测对象:<1岁、1~2岁、3~4岁、5~6岁、7~14岁、15~19岁、≥20岁年龄组健康人群。
发病主要为成人的疾病,可适当调整监测对象的年龄范围。
监测人数:每个年龄组、每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样本数为30~50人。
病原学监测:可用于病例确诊、病原学分型鉴定、分析病原有否变异或是否输入等。
发病早期采集血标本(麻疹)、脑脊液标本(流脑、乙脑)、皮肤出血点(流脑)、粪便标本(脊灰)等,进行病原菌培养分离。
调查与控制核实爆发疫情的存在。
划定疫源地范围:根据病例活动范围确定。
传染源管理:隔离传染源:以住院隔离为主。
隔离时间一般为该病的一个最长传染期。
病例个案调查并记录:(病例个案调查表)登记接触者:写明接触方式,如同居室、同玩耍、同桌、同托、同班等。
病例血清学或病原学检测:每例AFP病例都要进行病原学诊断,麻疹至少对最初5~10例进行血清学诊断。
(以核实诊断,证实是否发生暴发。
)切断传播途径:如控制食物和水;排泄物管理;开窗通风;禁止集会;疫源地消毒、杀虫等保护易感人群: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
疫情分析:疫情三间分布;寻找首发病例,推断续发病例,分析传播因素和传播途径,评价控制效果。
调查报告:包括前言;描述暴发过程;分析暴发的流行特征和流行因素;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和效果评价;疫情预测;存在的主要问题;结论和建议。
AFP病例常见的包括以下14种疾病:脊髓灰质炎;格林巴利综合征(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GBS);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多神经病(药物性,有毒物质引起的、原因不明性);神经根炎;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肌药物注射后引发的神经炎);单神经炎;神经丛炎;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钾性/高钾性麻痹、正常钾性麻痹);肌病(包括全身型重症肌无力、中毒性、原因不明性肌病);急性多发性肌炎;肉毒中毒;四肢瘫、截瘫和单瘫(原因不明);短暂性肢体麻痹。
高危AFP病例——年龄小于5岁、接种OPV次数少于3次或服苗史不详、未采或未采集到合格粪便标本、临床怀疑为脊髓灰质炎的AFP病例。
聚集性临床符合病例——同一县(区)或相邻县(区)发现2例或2例以上的临床符合病例,发病时间间隔不满2个月AFP监测病毒学分类标准:脊灰确诊病例;脊灰排除病例;脊灰临床符合病例;脊灰疫苗衍生病毒(VDPV)病例;服苗者疫苗相关病例;服苗接触者疫苗相关病例;脊灰疫苗衍生病毒(VDPV)病例:从粪便等标本中分离出脊灰疫苗衍生病毒(VDPV),经省级专家诊断小组审查,临床诊断符合脊灰的病例。
如发生2例或2例以上相关的VDPV病例,则视为VDPV循环。
AFP的监测和控制AFP主动监测:主动监测医院:包括所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神经专科医院、儿童医院、传染病医院、综合性中医医院等。
医院每旬要开展本院的AFP病例的主动搜索;县级CDC每旬对AFP主动监测医院开展主动搜索。
乡镇卫生院每旬开展主动搜索工作。
方法:监测人员查阅监测医院的儿科、神经内科(或内科)、传染科的门诊和病房、病案室等门诊日志、出入院记录或病案,并与医务人员交谈,主动搜索AFP病例,并记录监测结果。
AFP主动监测医院/乡镇卫生院应于次旬2日前向县级CDC报告“AFP监测医院旬报表”;AFP主动监测医院/乡镇卫生院如经过核实未发现就诊AFP病例,应进行“零”病例报告。
县级CDC于次旬3日前以网络数据库形式上报“AFP监测医院旬报汇总表”;同时将对监测医院主动搜索的情况填入“AFP病例主动监测记录表”,于次月3日前录入数据库上报。
AFP病例调查:个案调查/病例随访(1)接到AFP病例报告后,县级CDC应在48小时内由专业人员开展个案调查,同时在临床医师配合下,详细填写“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个案调查表”。
主要内容:核实诊断,排除非AFP病例:了解发病经过:神经学检查:填写个案表:AFP监测评价指标敏感性指标:15岁以下儿童非脊灰AFP病例报告发病率≥1/10万。
及时性指标(1):AFP病例监测报告(包括“零”病例报告)及时率≥80%;AFP病例报告后48小时内调查及时率≥80%;AFP病例14天内双份合格大便标本采集率≥80%;AFP病例大便标本7天内送达省级脊灰实验室及时率≥80%;AFP病例麻痹75天内随访及时率≥80%;及时性指标(2):省级脊灰实验室28天内完成AFP病例大便病毒分离及时率≥80%;阳性分离物在14天内送国家脊灰实验室的及时率≥80%;国家脊灰实验室7天内完成省级送达的阳性分离物型内鉴别的及时率≥80%;需进行核酸序列分析的阳性分离物应在完成病毒型内鉴别后14天完成序列检测;AFP病例麻痹60天内完成病毒型内鉴别及时率≥80%;AFP监测资料的分析AFP病例流行病学分布:三间分布AFP病例免疫史:OPV“零”剂次免疫、未全程免疫、全程免疫和不详所占比例,分析儿童未全程免疫原因,重点分析“零”剂次免疫儿童。
AFP病例大便标本采集及检测结果:计算未采集、采集单份、双份标本病例所占比例,脊灰病毒阳性率、各型别分离数,非脊灰肠道病毒分离率等。
分析AFP监测系统及时性、完整性:主动监测/零病例报告。
(要求以地区为单位进行分析)异地AFP病例监测管理:异地AFP病例是指病例麻痹前在本地居住未满35天的非本地户籍的AFP 病例。
异地AFP病例归属原居住地县级以上疾控机构管理。
异地AFP病例的报告、调查、采样送检、随访等各项监测工作,由病例暂住地的县级以上疾控机构负责完成。
麻疹疫情的监测和控制:全国麻疹监测方案(试行):1998年全国麻疹监测方案:2003年卫生部关于下发加速麻疹控制规划指南的通知:1997年全国2006-2012年消除麻疹行动计划:麻疹监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相关要求麻疹监测病例定义:发热、出疹(全身性斑丘疹)并伴有咳嗽、卡他性鼻炎或结膜炎症状之一者,或任何经过训练的卫生人员诊断为麻疹的病例。
监测病例包括: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排除病例。
疑似病例:发热、出疹(全身性斑丘疹)并伴有咳嗽、卡他性鼻炎或结膜炎症状之一者,或任何经过训练的卫生人员诊断为麻疹的病例均为疑似麻疹病例。
确诊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疑似麻疹病例有完整的流行病学调查资料,血清学诊断麻疹IgM抗体阳性;或从疑似麻疹病例的标本中分离到麻疹病毒。
►临床确诊病例:疑似麻疹病例有完整的流行病学调查资料,标本检测结果为阴性或没有标本检测结果,且与实验室确诊麻疹病例有明显流行病学联系;或实验室排除其它出疹性疾病。
临床诊断病例:未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或完成调查前失访或死亡的病例,实验室检测结果为阴性或无实验室诊断结果的临床报告病例,且与实验室确诊病例没有流行病联系。
排除病例:►有完整的流行病学调查资料,采集了合格血标本,经合格实验室检测结果阴性;►或经实验室证实为其它发热出疹性疾病(如风疹等);►或无实验室诊断结果的临床报告病例,经流行病学调查,证实与其它实验室确诊病例无流行病学联系,并且能明确找出是由其它原因引起发热出疹的病例(如药物性过敏性皮疹等)。
麻疹监测的主要内容(1):病例报告:纳入AFP监测系统,对所有疑似病例进行报告,包括常规报告、专门报告;专报系统:通过麻疹主动监测进行“疑似麻疹病例旬报(包括”零病例“报告)和麻疹病例月报。
乡县级:每旬逢9日;县级市级:每旬逢3日;市级省级:每旬逢6日病例调查:接到报告后48小时内完成调查,并填写“麻疹疑似病例个案调查表”。
同时进行标本的采集。
及时分析调查资料,了解病例分布特点、免疫史状况等。
麻疹监测的主要内容(2):主动监测:要求完整、及时,提高监测敏感性。
血清学监测:采集血清标本。
疑似麻疹病例的血标本在病人出疹后4-28天血标本麻疹IgM阳性检出率近100%,3天内阳性检出率约为70%,如果第一份血在出疹3日内采集的,而且ELISA检测IgM为阴性,或临床需要对个别初诊为阴性的病人做出确诊,实验室需要在第一份血采集7-10天后收集第二份血样以重复IgM检测。
(4~8℃条件下运输和短期保存)。
麻疹监测的主要内容(3):病原学监测:采集鼻、咽拭子标本应在发病早期采集,特别是暴发点的病例,并于2天内送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麻疹实验室,备检麻疹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