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内容监管
2020国家互联网监管新政策规定

2020国家互联网监管新政策规定一、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3.基本原则。
坚持发展为民,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优势,缩小数字鸿沟,激发经济活力,为人民群众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坚持创新为要,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发挥管理主体、运营主体、使用主体作用,全方位推进理念、机制、手段等创新;坚持安全可控,全面排查、科学评估、有效防范和化解移动互联网迅猛发展带来的风险隐患,切实保障网络数据、技术、应用等安全。
二、推动互联网创新发展4.完善市场准入制度。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取消和下放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加快落实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5.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
全面推进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在城市地区深度覆盖、在农村地区逐步覆盖、在贫困地区优先覆盖。
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研发,统筹推进标准制定、系统验证和商用部署。
增强网络服务能力,简化电信资费结构,实现网络资费合理下降,提升服务性价比和用户体验。
7.推动产业生态体系协同创新。
统筹移动互联网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产业发展与应用部署,加强产业链各环节协调互动。
鼓励和支持企业成为研发主体、创新主体、产业主体,加快组建产学研用联盟,推动信息服务企业、电信企业、终端厂商、设备制造商、基础软硬件企业等上下游融合创新,提高产品服务附加值,加速互联网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迁移。
三、强化移动互联网驱动引领作用11.推进信息服务惠及全民。
依托移动互联网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国家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在保障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利用,优先推进民生保障服务领域政府数据集向社会开放。
12.实施网络扶贫行动计划。
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农村贫困地区移动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地方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网络全覆盖。
浅析我国对互联网的信息监管

在 中央层 次 ,除 了工 业各 信 息化部 和 国务 院 新 闻办 之 外 , 还 有 很多机 构也 同样具 有监督 管理互 联 网的权 力 。公安 部 所谓 互联 网监 管就 是 网络 监管 ,是 政府 为 了维 护公 也 同 时 负责 网 络安 全 , 一 旦 出现 网络 安 全 受到 威 胁 , 公 安 众 的利 益 和 市场 竞 争 的 秩序 , 通 过 制 定 法律 、 规 章 制 度 等 部可 以直接 进行 网络调 查 与执 法 等等。还 有很 多政府部 门
站 也 为 吸 引 网 民的 关注 , 在 网络 上 发表 评 论 , 发 布 信 息 也 与利 益 、 侵 犯他 人 权 利 等 都 不再 重 新加 以规 定 , 而 适 于传 只 需注 册 一个虚 拟 的账 号 即可 , 这 就使 得 网络 黑客 可 以钻 统 法律 。 而相 对来 说 法律 是神 圣 不可侵 犯 的 , 在 网络监 管
2 0 0 8年 中国 “ 大部制 ” 改革背 景下 新成 立的中央部 委。 具 有 互联 网管 理 与经 营 的权 力 , 成 为 了我 国互联 网的主 要管 制 机构 。另 外 一个 非 常重要 的管制机 构 是 国务 院新 闻办 , 它
制。 如何 正确 引 导人 们 价 值 观 趋 于 正 确 的 方 向 , 就 应 该 坚 持 规 范 互 联
浅 析我国对互联 网的信 息监 管
张雯瑁 陈耀鲁 ( 武 汉 工 程大 学 马 克思 主义 学 院 )
摘要 : 互 联 网在 当今 社 会 正 在 发 挥其 巨 大作 用 , 是人 们 生 活 中 不 议 , 而 后 由 国务 院 经济 信 息化 领 导 小组 代 替 , 都 具 有 我 国 可 或 缺 的 一部 分 , 互 联 网在 方便 人 们 交 际和 获 取信 息 的 同时 , 也 因其 网络 管制 的职 能。顺应 时代 的发展 , 工业和信 息化部 , 是在 自 由、 开放、 平 等等特点呈现破坏经济 生活秩序的现象 , 人 们 的价 值 观正在经受挑战。 互 联 网呈 现 的这 些 负 面 现 象 , 极 大 程 度 上 需 要 对其 进行监管 , 而 我 国互 联 网监 管 有 很 多 方 式 , 最 重 要 的 部 分 就 是 政 府 管
中国互联网监管的历史发展、特征和重点趋势

1中 国互 联 网行 政 监 管 的 历 史发 展
探 究 中 国互 联 网监 管 的历 史 发 展 ,不 妨 从 影 响不 同 历 史 阶段 监 管 特 征 的 关键 因 素 人 手 。 这 些 关 键 因 素 可 以划 分 为 两类 ,一 类 是 表 征 性 因 素 ,主 要 包 括 国家 关 于 互 联 网管 理 的领 导 协 调 体 制 、主要 监 管主体 、法 律法 规 、党 政文 件 、 典 型事 件 等 等 。这 些 因素 直 接 反 映 了特 定 历 史
最 低 。本 文 即从 这 一认 知 前 提 出发 ,详 细 梳理
0引 言
中 国互 联 网行 政 监 管 一 直 以来 是 国 内外 学
中 国互 联 网监 管 的历 史 发 展 ,总 结 主 要 特 征 ,
并 根 据发展 态 势提 出未来 监管 重点趋 势 。
术 界关 注热点。在如何客观理解 和看待这一 问
联 网 的 接 入 ,对 互 联 网 的管 理 问题 也 成 为 摆 在
风水岭 ;另一类 则是历史背景 因素,包括 当时 的 国际政治经济环 境 ,国内政治 经济环境 、信 息通信技术 、业务及产业发展状 况等。它们从
更 深 层 次 上 解 释 了 为什 么在 特 定 历 史 阶段 会 形 成 特 定 的监 管 特 征 , 以及 前 后 历 史 阶段 是 如何
向与他 国比较 ,微 观 至 不 同监 管主体 之 间 比较 的视 角 ,总 结 了中 国互联 网监 管的重要 特征 。提 出未来
一
定 时期 内国 内互联 网监 管的 重点领 域和 基本 走 向。
[ 关键 词 】 互联 网监 管 ; 历 史发展 ; 走 向 [ 中图分 类号 】 D6 6 8 [ 文献标 识 码 】 A 【 文章编 号 1 1 0 0 9 — 8 0 5 4 ( 2 0 1 7 ) 0 1 — 0 0 5 2 — 1 4
互联网法律监管的国际比较

互联网法律监管的国际比较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全球范围内对于互联网法律监管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互联网的无界性和跨国性使得国际互联网法律监管成为一个复杂而关键的问题。
不同国家采取了不同的互联网法律监管模式,本文将对国际范围内的互联网法律监管进行比较和探讨。
一、美国的互联网法律监管美国是全球互联网技术发展最为先进的国家之一,其互联网法律监管模式也备受关注。
美国的互联网法律监管主要依赖于两个法律框架,即《通信法》和《数字千年版权法》。
这两个法律为美国政府提供了对互联网内容进行监管的法律依据。
美国互联网法律监管的特点是注重保护言论自由和创新,同时也对侵权行为进行打击。
二、欧洲的互联网法律监管相较于美国,欧洲在互联网法律监管方面更加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
欧洲各国普遍采用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来规范互联网企业对于用户数据的收集和处理。
此外,欧洲还通过《网络服务提供商责任指令》等法规来要求互联网企业对于用户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查和管理,以避免违法信息的传播。
三、中国的互联网法律监管中国是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市场之一,对于互联网法律监管的需求也非常迫切。
中国政府通过《网络安全法》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来规范互联网企业的运营行为。
中国的互联网法律监管主要注重对于网络安全和信息传播的管理,以保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互联网法律监管的挑战与前景无论是美国、欧洲还是中国,互联网法律监管都面临着许多挑战。
首先是互联网的跨国性和无界性,使得国际合作和协调成为必要。
其次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创新,使得互联网法律监管面临着时效性和适应性的压力。
此外,互联网内容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也给互联网法律监管带来了困难。
然而,互联网法律监管的前景依然充满希望。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互联网法律监管将能够更好地应对挑战。
例如,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可以帮助互联网企业更加高效地监测和管理互联网内容。
同时,国际间的合作和协调也将成为互联网法律监管的重要方向,以应对跨国互联网犯罪和信息传播的挑战。
网络社交媒体的法律监管问题

网络社交媒体的法律监管问题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社交媒体已经成为人们日常交流和获取新闻资讯的重要渠道。
然而,随着网络社交媒体的普及,其中存在的信息泛滥、传播虚假信息等问题亦日益严峻。
为此,针对网络社交媒体的相关法律监管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一、网络社交媒体的法律监管现状目前,国内针对网络社交媒体的法律监管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各种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保障网络安全。
同时,对于在线活动中的信息内容,网络运营者也应当对其进行监测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则对于网络间谍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对其进行严厉打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则从多个方面对网络信息内容进行了治理。
此外,针对网络社交媒体中的违法行为,我国还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等举报渠道,方便公众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
二、网络社交媒体的法律监管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国在网络社交媒体的法律监管方面已经建立了一定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网络平台在信息传递和内容监管方面存在漏洞。
比如,一些网民利用虚假账号进行骚扰和谣言传播等行为,但是这些行为并未得到及时有效的打击。
其次,一些网络社交媒体平台着重追求流量和用户数,忽视对于内容的审查和管理,导致泛滥的信息占据了平台的主导地位。
另外,一些网络社交媒体平台存在信息传递不透明,用户权益保护不力等问题,使得用户利益受到侵害。
三、网络社交媒体法律监管需要加强的方面在未来针对网络社交媒体的法律监管中,需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
只有在法律法规上完善,才能对网络社交媒体平台进行有力约束。
同时,监管机制的建立也是保障网络社交媒体平台能够正常发展和运营的关键。
其次,需要加强对网络社交媒体平台的信息监管和管理。
网络视听节目内容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

网络视听节目内容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随着互联网技术及智能设备的普及,网络视听节目的数量和种类也呈现出了爆发式增长,这给网络娱乐消费者带来了更为丰富多彩的观看体验,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管理问题,如何确保网络视听节目内容质量,保护观众的合法权益,成为了重要的社会问题。
为了保障观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视听节目的良好秩序,我国早已建立了庞大的内容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
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内容审核制度和内容监管机制。
一、内容审核制度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审核制度主要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它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质量,避免出现不良内容对观众造成伤害。
为了实现内容审核的目的,国家广电总局等政府部门建立了一系列的审核标准和审核机制。
审核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法规标准。
网络视听节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涉及敏感话题,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2.道德标准。
网络视听节目应该时时刻刻保持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不得包含不道德、不健康的内容,不得扰乱社会秩序。
3.文化艺术审美标准。
网络视听节目在内容呈现方面应该尽量符合观众的审美需求,具有一定的文化艺术价值,不得滥竽充数,发布低俗粗鄙内容。
以上标准的制定是基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社会道德的标准以及人们的文化艺术审美需求。
这些标准对于网络视听节目的审核,起到了关键的作用,有力地保障了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质量。
除了审核标准外,相关政府部门还建立了具体的审核机制,为网络视听节目的审核提供了技术与人力支持。
在审核机制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1.建立审核专家委员会。
政府部门会选拔一些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根据相关审核标准对网络视听节目进行审核,为政府部门提供审核意见和建议。
2.建立审核系统。
政府部门会根据相关审核标准,建立审核系统,自动扫描视频内容,对不符合审核标准的内容进行过滤,起到了辅助作用。
以上审核机制的建立,可以说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程,需要政府部门投入大量的人力与物力。
我国互联网监管的现状及发展前景
管的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司法解释和相 关 范性文件。 各类行政权力主体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 导致不
规定 。 涉及 到 网络 监 管 、信 息 安全 、电子 商 务 、市场 准 入 、域 名 注 册 、网 络著 作 权 等各 个 方 面 。这 些立 法和 规
网络立法只有一个 ,即全 国人大常委会
同时也为人类打开了一个潘 多拉的盒子, 互联网发展 中 出现 了网络与国家安全、 网络犯罪、 网络著作权保 护、 网
络 新 闻传 播 、 网络赌 博 、 网络游 戏 对 未成 年 人 的危 害 , 以 及 电子 商 务和 网络 广 告 , 网上 银 行和 电子 支 付 等 问题 。
提高 了政府的办事效率。
重互联网的特性 ,“ 避免不适 当的限制” 政府在必要时 ,
“ 取适 当的政 策 ”等 等。 采
美 国对 网络 监 管主 张保 护 言论 自由 ,对 网络 内容 采
3新加坡模式 .
新加坡是世界上网络普及率最高的国家, 完备的信 息基础建设使网络媒体的发展 日趋完善。新加坡政府一
的不 同 , 导致 各 国政 府 对 互联 网 的监 管 也是 采 取 不 同 的
2网络 立法层次较低 , . 监管中无法发 挥作用
2o年 6 豳 08 第 期 ■
北 京 石 油 管 理 干 部 学 院 学 报 (ne t ev ePo e ,网络服 务 提供 商 ) I me ri rv r t S c d 必须 采 取积 极 负责 的态 度和 方法提 供服 务 , 采取 合理 的 、可 并 操作 的相 应措 施 组织 非 法使 用 网络 。
观察与思考
互联网平台内容审查制度的法律规定
互联网平台内容审查制度的法律规定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平台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交流和分享的主要渠道。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大量的信息泛滥和信息安全问题。
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网络环境的健康发展,各国纷纷出台了互联网平台内容审查制度的法律规定。
一、互联网平台内容审查的背景和意义互联网平台的内容审查是指对用户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以确保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道德性,并防止违法信息的传播。
这一制度的背景是互联网上存在大量的虚假信息、侵权信息、淫秽信息以及恶意传播的内容,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互联网平台内容审查的意义在于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二、国内互联网平台内容审查的法律规定在我国,互联网平台内容审查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刑法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互联网平台应当对用户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查,禁止传播违法信息。
例如,传播淫秽色情物品、煽动暴力、恐怖活动等违法信息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2.互联网管理法规定:我国互联网管理法规定了互联网平台的责任和义务,要求互联网平台对用户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查,不得传播违法信息。
互联网平台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制度,加强信息监管和管理。
3.网络安全法规定:我国网络安全法规定了互联网平台的内容审查制度,要求互联网平台对用户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互联网平台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播违法信息和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三、国际互联网平台内容审查的法律规定除了我国,其他国家也纷纷出台了互联网平台内容审查的法律规定。
例如,美国的《通信法案》规定互联网平台应当对用户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查,防止传播恶意软件和违法信息。
欧洲联盟的《数字服务法规》要求互联网平台对用户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保护用户的隐私和数据安全。
四、互联网平台内容审查制度的挑战和改进互联网平台内容审查制度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信息量庞大,人工审核难以胜任。
其次,如何平衡言论自由和信息安全的关系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浅析我国对互联网的信息监管
摘要:互联网在当今社会正在发挥其巨大作用,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互联网在方便人们交际和获取信息的同时,也因其自由、开放、平等等特点呈现破坏经济生活秩序的现象,人们的价值观正在经受挑战。
互联网呈现的这些负面现象,极大程度上需要对其进行监管,而我国互联网监管有很多方式,最重要的部分就是政府管制。
如何正确引导人们价值观趋于正确的方向,就应该坚持规范互联网法度,敦促社会、政府、法制全面完善,使互联网信息清晰真实的呈现,并服务广大人们。
关键词:互联网信息监管政府管制价值观1我国互联网信息监管的必要性所谓互联网监管就是网络监管,是政府为了维护公众的利益和市场竞争的秩序,通过制定法律、规章制度等对互联网进行监查和管理,对互联网络之间传输的数据或建立的连接按照一定的安全指标进行检查,确保维护互联网秩序,使互联网信息安全传播而采取的措施和管理。
所保护的内容则包括保护网络安全、保护网络上的公共利益,网络扫黄等内容。
互联网监管可分为:互联网内容监管和安全监管等。
由于互联网空间处在一个自由和平等的状态,网民拥有无限自由的发挥空间。
而网民身份的不特定性,各大网站也为吸引网民的关注,在网络上发表评论,发布信息也只需注册一个虚拟的账号即可,这就使得网络黑客可以钻空子对互联网秩序进行破坏,影响互联网的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网络病毒和其他破坏性程序的进而肆意传播;而利用互联网进行非法活动都对互联网秩序和安全造成侵害等等。
另外,大量有害和非正常的信息对良好社会风气和网民身心的污染。
互联网功能是传播信息,促进交流的,而信息的正面和负面,直接影响网民的判断,对辨别能力不高的网民更是对其心理巨大的挑战,很容易受到这些不良信息的影响。
我国是互联网信息大国,而互联网不良信息的泛滥,违法行为等屡见不鲜。
人们在现有的互联网环境下难以获取正确的信息,这些现实存在的问题促使我们思考,我国互联网如何健康和谐的发展,政府在互联网监管上如何加强公信力,如何引导人们接受正确的互联网信息,引导人们正确价值取向,值得我们研究。
网络安全的监管单位
网络安全的监管单位
网络安全的监管单位主要包括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简称“国家互联网办公室”)和国家网信办。
国家互联网办公室是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安全管控的主要机构,是最高的网络安全监管单位。
国家互联网办公室是于2014年2月建立的,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前身,由中央领导领导的,负责协调和推进国家互联网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工作。
国家互联网办公室是国家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层的核心机构,负责网络安全政策的制定、互联网信息安全标准的制定、网络安全监督管理和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等工作。
国家互联网办公室负责制订国家互联网信息安全产业发展规划,推进互联网信息安全产业发展,促进互联网信息安全技术研发和创新,预防和打击网络攻击,维护国家网络信息安全。
国家网信办是国家互联网办公室的下设部门之一,是中国互联网与信息化发展的行政主管部门之一。
国家网信办负责监督和管理互联网信息内容,维护互联网信息安全,保护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
它制定和实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的政策法规,监督和指导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的管理,执法监管互联网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打击违法互联网信息内容和互联网犯罪行为。
除了国家互联网办公室和国家网信办,还有其他一些单位也参与了网络安全的监管工作。
比如公安机关负责打击网络犯罪,工信部负责通信网络的安全管理,国家安全机关负责维护国家
网络安全等。
总之,网络安全的监管单位主要由国家互联网办公室和国家网信办等机构组成,他们负责制定和执行网络安全政策、监督和管理互联网信息内容、打击网络犯罪等工作,以保障国家网络安全和网络信息安全。
网络安全的监管单位在互联网时代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维护国家社会稳定和网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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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理由:高层的行动逻辑·4 •以退为进的博弈策略:在冲突状态下,决策者 可以通过公开恶化自己的选择权来巩固自己的 地位。
利好不能一次释出, 节制民众心理预期
将潜在报复者 明朗化,降低 管制成本
管制理由:部门与地方的行动逻辑·1
•1
•政治效忠度:和上级保持一致 的必要性 •逆向问责制:焦点事件可能断 送政治前途 •风险控制术:高风险高打压低 风险低打压
管制政策演进·空间维度
范围渐广
防范境内 不利 信息流出 阻止境外 有害 信息进入 核心目标 管制网吧和 内容提供商 辖区负责与 跨区域合作
强化虚拟空间控制权
管制政策演进·方法维度
措施渐多 行政手段 • 壮大网监队伍,审 查与引导网上舆论 • 实名制与备案,约 束ISP、ICP和网吧 • 网络举报相互监视 • 实施行政处罚和司 法追究 技术手段 • 国家入口网关的IP 封锁 • 主干路由器关键字 过滤阻断 • 域名劫持 • 监控软件 • 有组织黑客行动
父爱专制
·革命传统与假想敌
·敌人或坏人无处 不在,帝国主义亡 我之心不死
·一小撮人总是 别有用心;大多 数群众不能明白 真相 ·杀敌的道德快感, 也是道德滑坡的自 我救赎
革命斗争
管制背景下虚拟空间的权力结构
国家权力
资本集团
意见领袖
技术精英
公共论坛
沉默的大多数
余 论
·可观察偏见 • 强管制并不是多数国人认同或感知的事实,在 数量广大的网民眼中,当下的互联网依旧自由 繁荣; • 对管制的敏感与反感,更多还是知识精英阶层 的自由立场所致。
• “烈士”看管制者:很黄很暴力 • 管制者看“烈士”:很傻很天真 • 事迹直播,烈士扬名,不用付出生命 • 蒙面做案,管制匿名,不用付出名誉
谢谢各位!
•2
•3
仕 途 平 安 的 利 弊 权 衡
管制理由:部门与地方的行动逻辑·2
•1
•维持内容垄断供应,可以索取 巨额人工和运行费用 •防止风险溢出,也需要巨额人 工和运行费用
•2
•3
•管制下弹性处理的交易可能
管 制 政 策 的 寻 租 可 能
监管理由:机构的行动逻辑
权力警告
营运机构 自我监管
资本施压
周其仁 /
黄集伟·孤岛客 /
徐达内·媒体札记
维舟试望故国 /
中国互联网的内容监管
• “国家防火墙”一词,是The Great Firewall of China(缩写GFW)的意译,2002年在一篇英 文文献中首先出现 ,后来被西方学者普遍接受, 成为中国网络审查系统的一种比喻说法。
•影响较大 的政治表 达被严控 严打
互联网管制:不同角色的不同行动逻辑
角色:谁在管制互联网?
主导者
中央政府: 导向管制 部门与地方: 政策管制
执行者
互联网
机构:业务 管制
网民:自律 与相互监视
协作者
参与者
管制理由:高层的行动逻辑 · 1
乌托邦
• 全能国家的治理惯性(管制成瘾)
• 对权力效用的高度迷恋:一定能管好 • 对民间自治的普遍怀疑:不管一定乱
·法律治理 • 截至2006年7月,全国人大、中宣部、国务院 新闻办、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文化部、新闻 出版署等14个部门已推出60余部与互联网相关 的法律法规,成为世界上该领域法律法规最多 的国家。其中与涉及内容监管的重要法规,则 至少有14项。
禁止条款汇总·1
• 在当下中国,法律、法规禁止的网络内容和网络行为共 计14条,它们是: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 族风俗、习惯的; •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 • • • •
中央政府: 导向管制 部门与地方: 政策管制
利益保守
互联网
机构:业务 管制 网民:自律 与相互监视
盈利空间
平静生活
角色行动逻辑背后的政治文化
父爱专制 执政风格
革命传统 与假想敌
公众心灵 的集体化
·父爱专制执政风格
·爱:执政者自 我的行动逻辑定位 ·父:执政者 自我的身份定位 ·专制:执政者的 实际作为与“子民” 的真实感受
管制理由:高层的行动逻辑·2
政 权 合 法 性
信息垄断 舆论管制
政绩宣传 主义灌输
• 信息多元的合法性困局 • 意识形态灌输失灵引发不安 • 多元意见市场竞争导致焦虑
监管理由:高层的行动逻辑·3 • 互联网正在成为民众 参与和事件放大的 “虚拟广场”
• 不见面的聚集 • 卧室里的抗议 • 可想象的溃坝 “虚拟空间” 的挤迫效应
禁止条款汇总·2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的; •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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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库报告 /
读写人 /
管制思路日渐清晰
控 制 网 关
控制网民
控 制 代 码
管制重点不断突出
监控核心 异见力量
高校BBS 实名制 整治网吧 屏蔽有害 信息源
时间· 地点· 人群 信息·地点·人群
小结:互联网管制政策的中国特色
1
2
3
4
•普遍过滤 与人工抽 查结合的 预审模式
•标准模糊 多部门介 入的暗箱 操作
•缺乏行政 和司法救 济手段的 一催定音
西方学者的结论
• 哈佛法学院、剑桥大学和多伦多大学共同组建的“开 放网络促进会”(Open Net Initiative) 2005年4月发 表的一份关于中国网络封锁研究报告称:“中国的网 络过滤系统是全世界最发达的。比起其他有些国家的 类似系统,中国的网络过滤范围广,手法细致,并且 效果显著。整个制度包括多层次的法律限制和技术控 制,牵扯到众多的国家机构,以及成千上万的政府职 员和企业员工。”
奇特的悖论 • 管制频繁/冲破管制的事件频繁
• 管制严厉/抗争的勇气加剧
• 每一次管制和抗争都成为公共事件
管制的票房效应:商业合谋 • 在商业竞争者看来
• 左、右都是亮相,都是卖点 • 或者赢得国家投入;或者获得市场收益
• 在消费者看来
• 有冲突就有张力,有张力就有剧情 • 后现代狂欢
管制的剧场效应:后现代狂欢源自?信息多重自我 偏好模糊
政策垃圾桶
初始阶段的决策模型
管制政策演进·时间维度
力度渐强
1994- 1998
•低度管制:灭火式,消极防御 •中度管制:打击与预防结合,监管与 自律同步,频繁立法
1999- 2003
2004-
•高度管制:法规细化,专项打击运动, 实名制,举报制,网评员
·传统动员式治理
• • • • • 整治“网吧”行动 违法网站打击与举报行动 高校BBS实名制行动 网络警察现身行动 文明办网自律行动
• 双重高压下的自我审查
• 巨大市场的财富诱惑 • 专断权力的政治威慑
• 跨国企业 “本土化”
管制理由:个人的行动逻辑 • 政治认同
• 支持管制
顺从
... ...
• 政治冷漠
• 不介入 • 没感觉
自律
...
• 政治谨慎 ...
• 越界恐惧 • 噤若寒蝉
监视 举报
角色行动逻辑背后的核心价值观
执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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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管制:政策学习与演进
面对新生事物的快速学习 • 时间维度:变垃圾桶政策模式为分类主导模式
• 空间维度:化“虚拟”为“真实”
• 技术维度:被动防御向立体防控演进
互联网管制:中国政府的政策学习过程 犯罪 科技 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