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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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能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能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能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中国政府负责国家储备粮食和各类重要物资管理工作的行政部门。

“储备”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支撑,对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活有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职能和重要性进行分析。

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能1. 储备粮食和重要物资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首要职责是储备粮食和其他重要物资。

储备物资的种类涉及石油、天然气、稀土、有色金属、化肥等多个领域,其储备数量的大小和储备地点的位置,都是需要考虑的因素。

2. 组织储备粮食和重要物资的交易经过长期的积累、管理和投资,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累积了大量的储备物资,这些物资的交易需要有一个专门的机构来负责组织和协调。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此过程中需进行管理、监督、评价以及支付等一系列服务,保证储备物资能够在必要时迅速调动,确保国家安全和经济稳定。

3. 实施政策性市场调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也承担着实施政策性市场调节的职责。

针对市场上物资价格高涨、供应不足等情况,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及时发布市场供需信息、制定政策,用储备物资稳定物价、促进市场平衡。

4. 处理农村剩余粮食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还负责处理农村剩余粮食。

农民在丰收季节总是面临存粮难的困扰,储备局的职责之一就是把农民手中的农村剩余粮食购买下来,做到及时出货及时收购,保证农村老百姓的收入和生活,同时也保证了国家的储备量。

二、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重要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作为国家的重要机构,保证了国家的安全和经济的稳定。

粮食和物资是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资之一,为了保证人们的日常生活不受影响,政府在储备食品的同时也要储备其他重要物资。

1. 保障国家安全粮食和物资储备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

国有大量储备物资可以在必要时调用,以确保国家不会因为食品和物资短缺而陷入危机。

同时在长时间的粮食极端状况下还能将储备物资投入市场,以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转。

2. 维护国家经济稳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不仅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同时也为国家保持经济稳定提供了重要支撑。

农业农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作职责【精品范文】

农业农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作职责【精品范文】

农业农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作职责农业农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作职责(一)拟订全县“三农”工作的规划、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

研究起草有关农业农村的规范性文件。

参与制定涉农的财政、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治理。

组织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并负责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

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

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家乐发展工作。

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构建。

提出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和农业展示展销活动。

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

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

组织开展畜牧生产、饲料兽药、畜禽屠宰以及畜牧兽医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负责渔场修复振兴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的制订和监督实施。

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六)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家乐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管理工作。

配合做好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粮食局安全工作计划

粮食局安全工作计划

粮食局安全工作计划粮食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粮食局作为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部门,肩负着重大责任。

为了进一步加强粮食系统的安全管理,确保粮食储存、运输和供应的安全稳定,特制定以下安全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排查安全隐患,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粮食系统全年无安全事故,保障粮食安全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综合治理: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3、责任明确: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4、严格执法: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三、主要工作内容(一)加强粮食仓储安全管理1、完善仓储管理制度,明确仓储管理流程和标准,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2、加强仓库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定期检查仓库的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3、严格执行粮食出入库管理制度,做好粮食质量检验和计量工作,确保出入库粮食的质量和数量准确无误。

4、加强对库存粮食的监测和管理,定期进行粮情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粮食发热、霉变等问题。

(二)强化粮食运输安全保障1、选择合格的运输企业和车辆,确保粮食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2、加强对运输车辆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3、规范粮食装卸作业流程,加强现场管理,防止装卸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

4、做好粮食运输过程中的防潮、防雨、防晒等工作,确保粮食运输质量安全。

(三)抓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1、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加强对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监测。

2、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加强对粮食质量的检验和把关,杜绝不合格粮食流入市场。

3、加强对粮食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职工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四)加强消防安全管理1、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1.28•【字号】吕政办发[2010]33号•【施行日期】2010.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吕政办发[2010]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事业单位:《吕梁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一O年一月二十八日吕梁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吕梁市委、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吕发[2009]32号),设立吕梁市粮食局(以下简称市粮食局),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取消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加强对粮食(含食用油)战略性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深化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市、县粮食储备体系,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构,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并加强对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管理,加强对全市粮食收购和市级储备粮的管理、指导、协调,加强同粮食主产区的产销合作,提高全市粮食供应的保障能力。

二、主要职责(一)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拟定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二)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向上级政府和部门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组织实施全市“放心粮油”工程建设。

(三)贯彻执行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对粮食收购、销售、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监测;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承担对粮食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的监督,对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29•【字号】吉政办发[2009]62号•【施行日期】2009.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吉政办发〔2009〕62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吉林省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吉林省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5号),设立吉林省粮食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对全省粮食(含食用油,下同)战略性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加强对粮食购销和省级储备粮管理的指导协调,提高全省粮食供应的保障能力。

二、主要职责(一)研究提出全省粮食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总量计划和收储、动用省级储备粮的意见;拟订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意见;起草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省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任务。

负责全省粮食流通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省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市县军供站网点布局和资格审核认定,保证省内的军粮供应。

(三)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地方粮食流通和省级储备粮管理的具体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全省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储粮责任制度

安全储粮责任制度

安全储粮责任制度安全储粮责任制度是指建立和完善粮食安全的管理体系,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加强对粮食储备和供应的监管和管理,确保粮食供应的安全和稳定。

下面是对安全储粮责任制度的详细描述。

一、背景介绍粮食是国家的重要战略物资,保障粮食安全是国家的重要任务。

为了提高我国粮食储备和供应的安全性,确保粮食供应的稳定性,我国建立了安全储粮责任制度。

二、责任主体及职责1.国家粮食局国家粮食局是负责全国粮食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包括:(1)制定和完善粮食安全政策和制度;(2)组织和协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粮食工作;(3)监测和预测粮食供应和需求情况,提出粮食调控建议;(4)组织和指导粮食储备和供应工作;(5)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粮食安全意识。

2.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是负责本地区粮食工作的主体,其职责包括:(1)制定和实施本地区的粮食安全政策和措施;(2)组织和协调本地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粮食工作;(3)监测和报告本地区的粮食供应和需求情况;(4)组织和指导本地区的粮食储备和供应工作;(5)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粮食安全意识。

3.粮食储备管理部门粮食储备管理部门是负责粮食储备和供应工作的主体,其职责包括:(1)制定和实施粮食储备和供应的管理办法和制度;(2)组织和实施粮食储备和供应计划;(3)监督和检查粮食储备的质量和数量;(4)组织和实施粮食调运和配送;(5)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粮食安全意识。

三、工作流程1.粮食需求预测国家粮食局和地方政府根据历史数据和市场需求情况,进行粮食供应和需求的预测,制定粮食储备和供应计划。

2.粮食储备粮食储备管理部门根据粮食需求预测,组织和实施粮食储备工作,包括收购、储存、检验和质量保证等环节。

3.粮食调运和配送粮食储备管理部门根据粮食需求情况,组织和实施粮食调运和配送工作,确保粮食供应的及时和安全。

4.粮食质量监督粮食储备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粮食储备的质量和数量,确保粮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粮食部门各岗位职责

粮食部门各岗位职责

粮食部门各岗位职责粮食部门是负责管理国家粮食供应和安全的机构,在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检验等各个环节都有不同的岗位职责。

以下是粮食部门各岗位的职责:1. 粮食生产岗位职责:粮食生产岗位负责粮食种植、农业生产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具体包括:- 制定粮食播种计划,指导农民进行农业生产;- 掌握并灵活运用农业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粮食产量和质量;- 研究和开发新的高效农业生产技术;- 配合地方政府推行粮食生产政策。

2. 粮食收购岗位职责:粮食收购岗位负责管理和组织粮食收购工作。

具体包括:- 制定粮食收购计划,按照国家政策进行粮食收购;- 确保粮食收购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预防和打击粮食黑市;- 组织收购资金调配和支付工作;- 协助地方政府推行粮食收购政策。

3. 粮食储存岗位职责:粮食储存岗位负责保管和管理粮食仓储。

具体包括:- 制定粮食储存标准,确保粮食质量和安全;- 做好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 开展粮食库存管理和调拨工作;- 预防和处理粮食储存中的事故和问题。

4. 粮食运输岗位职责:粮食运输岗位负责组织和管理粮食的运输工作。

具体包括:- 制定粮食运输计划,确保粮食安全、及时送达目的地;- 管理和维护运输车辆和设备;- 实施物流管理,提高运输效率;- 密切配合其他部门,确保粮食供应链畅通。

5. 粮食加工岗位职责:粮食加工岗位负责粮食的加工和粮食深加工工作。

具体包括:- 设计和改进粮食加工工艺流程;- 质量控制,确保加工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组织和控制生产过程,提高加工效率;- 开展科技研发工作,推动粮食加工技术进步。

6. 粮食检验岗位职责:粮食检验岗位负责粮食质量检验和监督工作。

具体包括:- 制定粮食检验标准,开展粮食检验工作;- 监督和检查粮食质量安全,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建立食品安全监测体系,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总结起来,粮食部门的各个岗位在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检验等方面都有重要的职责和作用。

粮食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粮食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粮食系统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粮食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粮食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

2. 各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 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 各级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对安全生产事故负领导责任。

2.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3.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必须经过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演练等活动,提高职工安全素质。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并落实责任人。

3. 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六、安全生产投入1. 保障安全生产经费,用于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购置、维修、改造等。

2. 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

七、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谎报、迟报。

2. 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3. 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

八、奖励与处罚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依法予以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本制度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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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潍坊市关于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导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研究拟订全市粮食行业储备、流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收支存计划以及储备粮的收储、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保障军队和城乡居民、灾区及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

(四)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管理;负责对全市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及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寿光市储备粮的日常监管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寿光市储备粮的规模、品种、总体布局建议和收购、销售、储存、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储备体系建设,负责对全市地方储备粮进行监管。

(六)指导全市粮食市场建设与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管好粮食市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七)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建议,推动国有、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组织、协调粮食系统重大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组织指导粮食系统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八)负责全市粮食统计、流通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粮食系统财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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