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重要法条解析(打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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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公司法概述

第一节公司法的定义、性质和精髓第二节公司的定义与法律特征

第三节公司的分类

第四节公司法的基本原则

第五节公司法的体例与结构

第二章公司法简史

第一节英美法系公司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节大陆法系公司法发展史第三节我国公司法发展史

第三章公司设立

第一节公司设立概述

第二节公司设立的条件和程序第三节公司发起人

第四节公司章程

第五节公司设立登记

第四章公司资本

第一节公司资本制度概述

第二节公司资本的具体形式第三节公司资本的增减

第五章股东与股权

第一节股东

第二节股权

第六章

资格、义务与责任

第一节

任职资格

第二节

义务

第三节

责任

第七章公司债

第一节公司债概述

第二节公司债的发行

第三节公司债的转让

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节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概述第二节公积金制度

第三节公司分配

第九章

第一节公司合并

第二节公司分立

第三节公司形式变更

第十章公司清算

第一节公司清算概述

第二节普通清算

第三节特别清算

第十一章公司破产

第一节公司破产概述

第二节破产界限

第三节破产管理人

第四节破产债权

第五节破产财产

第六节破产程序

第七节破产法律责任

分论

第十二章有限责任公司(一)

第一节有限责任公司的定义与特征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第三节

第四节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第五节转让出资和增减资本

第六节一人有限公司

第十三章有限责任公司(二)

第一节国有独资公司概述

第二节国有独资公司的国有资产运行第三节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 ,

职权分配.行使职权的程序.

,

循“游戏规则”.

损害他人.社会的利益为代价,

人.对社会负责.

资本金的规定.

现了保障交易安全的原则.另外,

的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

包括了其他主体的利益.

的是公司的社会责任.

保护,

公司两种形式;

责任为原则;以《公司法》为基本法,

.

《公司法》

总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股份发行和转让;公司董事.监事.

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公司债券;

务.会计;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解散和清算;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

.

般原则均适用于公司法.当然,

有更多的国家干预色彩,

公众利益的原则,

别.因此,在适用公司法时,

.

.

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姐妹法,性质有许多相似之处.

法,还是执法,都应当适当分工,

即使同样涉及股票.债券的内容,

重心是市场要素的界定和规范,

.

我国破产法适用的对象是企业法人.这个意义上说.

.

,个是“理论上的企业法”,一个是

中的企业法”.

是种属关系.企业包括自然人企业.

企业.公司企业和集团企业.

是企业的一种,

法的一种,但它是最重要的一种,

类的企业由其他专门法律规范.

的企业法,

响,形成了“部门树立”错综复杂的局面公司改制后,应以我国《公司法》为依据

:

并时,

存在,其他公司随之消灭

根据吸收公司所支付的对价,

司的吸收合并划分为两类四种

第一类,资产先转移:(1)

的方式(2)以股份购买资产的形式

第二类,股权先转移:(1)

的方式(2)以股份购买股份的方式

2.新设合并:是指在公司合并时,

司同时归于消灭,

2.签订公司合并协议

3.编制表册.

权人;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

法》第34.98

的义务.

2.合并中异议股东有股份回购请求权

根据新《公司法》第143条可知:

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

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

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新《公司法》

143条可知,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其股份的,公司应当收购,并应当在6

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3.合并中股东权利的保障和救济制度

新《公司法》规定:(1)

中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以复杂多数通过,

合并决议有否决权(

时);(2)

以及表决权排除等股东相对方义务

174.205

权人履行告知的义务,

时间和方式.

象征法律责任.

2.债务自然移转制度.

如果未清偿合并前的债务,

法》第175条的规定,

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自动承担.

自然转移,

移需经债权人同意不同.

3.债权人请求权行使制度.

第174

债务担保的请求权,

失败的后果.依第175条的规定,

督权.新《公司法》第18条第3款规定

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

取公司工会的意见,

议.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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