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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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七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七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一、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工作(生产)区域中所发生的和工作(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均需统计上报、分析和处理。

二、工伤事故分类,按gb6441-86国标执行。

三、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其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必须立即转报至仓库安全员和安全领导小组。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仓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须在____小时内,分别报告上级公司和当地劳动、工会、检察部门。

四、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劳动部门和人民检察院或事故调查组同意,才能清理。

五、轻伤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所在部门负责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给仓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发生重伤事故后十天内,重大伤亡事故十五天内,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三十天内,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

明确性质(责任事故、自然事故、政治事故),分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拟定防范措施,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分别上报。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1、轻伤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由所在部门负责组织。

2、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由仓库级负责组织。

3、重大伤亡事故,由上级公司组织,会同当地劳动、检察、工会共同调查。

六、全面开展事故的经济损失统计工作。

在调查事故时,应对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实际情况如实计算,不得遗漏,并填入事故“登记表”、“调查报告书”和“月报表”中及时上报。

七、在查清伤亡事故情况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

通过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根据事故发生的物质原因、人为原因和管理原因,按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追究其所负的责任,并按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经济损失大小,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八、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原则1、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计者负责。

2、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检验者负责。

事故管理制度范本

事故管理制度范本

一、为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维护和增进职工的健康,保护国家和社会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进行的各类生产经营活动。

2. 本单位包括生产、加工、制造、服务等行业。

三、事故管理组织机构1. 本单位设有事故管理委员会,由单位负责人主持,安全生产负责人、生产主管、质量主管等相关负责人为委员,事故调查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为委员会成员。

2. 事故管理委员会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和目标,并监督实施,落实责任。

3. 本单位设有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生产负责人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员,并提出改进和预防措施。

四、职责和权利1. 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管理的最高负责人,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 安全生产负责人是本单位的专职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并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3. 生产、质量等主管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4. 事故调查人员必须客观、公正、认真地进行事故调查,提出事故原因和相应的改进措施。

5. 应急救援人员必须随时保持警惕,掌握应急救援的技能和知识,使生产安全得以保障。

五、事故预防措施1. 做好生产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2. 做好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执行,加强巡视和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 做好安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加强设备的巡检,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4. 做好职工的健康检查,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加强保护措施。

5. 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保障生产安全。

1. 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停止生产活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2. 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进行紧急救援和事故原因的调查。

3. 报告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报告,接受检查和处理。

七、质量安全控制1. 做好原材料的进货检验,严格把关质量标准。

安全事故处罚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处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严肃查处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安全事故的认定、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公正、有效的处理。

第二章安全事故的认定第四条安全事故的认定依据以下标准:1. 重大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2. 较大事故:造成人员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3. 一般事故:造成人员轻微伤害或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4. 轻微事故:造成人员轻微伤害或直接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第五条安全事故的认定应当遵循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

第三章安全事故的调查第六条发生安全事故后,公司应当立即启动事故调查程序。

第七条事故调查组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八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全面收集事故现场、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查明事故原因、责任和损失情况。

第九条事故调查应当在事故发生后15日内完成,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第四章安全事故的处理第十条事故处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2. 严肃、严格、依法;3. 惩罚与教育相结合。

第十一条事故责任人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处理:1. 直接责任人员: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后果,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2. 主要领导责任人员: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后果,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3. 直接领导责任人员: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后果,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4. 间接领导责任人员: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后果,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报告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应当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向员工公布。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三条事故责任追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谁主管、谁负责;2. 谁决策、谁负责;3. 谁失误、谁负责。

公司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外包人员、外来人员等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涉及的安全事故事件。

第三条公司安全事故事件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

第二章事故事件分类第四条安全事故事件分为以下类别:1. 人员伤亡事故:包括重伤、轻伤、死亡事故;2. 财产损失事故:包括设备损坏、物资损失等;3. 环境污染事故: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污染事故;4. 其他事故:包括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

第三章事故事件报告与调查第五条事故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 报告:立即向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报告;2. 抢救: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治,并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故事件扩大;3. 保护现场: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或次生事故发生。

第六条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责任及损失情况。

第八条调查组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2. 尊重科学、尊重事实;3. 及时准确、全面调查。

第四章事故事件处理与责任追究第九条事故事件处理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原因分析: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2. 责任认定:根据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人;3. 责任追究:对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4. 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条事故事件责任追究包括以下情形:1. 事故责任人故意隐瞒、谎报、缓报、漏报事故的;2. 事故责任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3. 事故责任人玩忽职守,导致事故发生的;4.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五章事故事件统计分析与通报第十一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分析,每月向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

安全事故上报及处理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上报及处理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上报及处理管理制度1. 引言安全事故的发生可能给企业和员工带来严重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因此建立健全的安全事故上报及处理管理制度对于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至关紧要。

本文档旨在供给一个全面的安全事故上报及处理管理制度方案,以便员工和相关部门能够快速响应和处理安全事故,减轻损失,保障安全。

2. 安全事故上报要求2.1 全部员工在发觉安全事故发生时,应立刻向所在部门或直接上级报告。

部门负责人有责任适时上报给更高级管理层。

2.2 安全事故上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 事故发生地点和时间 - 事故性质和造成的损失 - 受伤人数和财产损失估量 - 目击者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假如有) - 其他相关信息3. 安全事故处理流程3.1 安全事故处理责任人每个部门应指定专门的安全事故处理责任人,负责安全事故的处理和记录。

同时,公司的安全部门也应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和监督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3.2 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 第一步:确认事故现场的安全情形,并实行必要的紧急措施保护其他员工的人身安全。

- 第二步:报告事故情况给上级部门和安全责任人,并通过不同渠道通知全部相关人员。

- 第三步:启动事故调查程序,收集证据和相关信息,分析事故原因,并订立相应的改进措施。

- 第四步:渐渐恢复事故现场的正常生产,修复损坏设备或设施,并确保安全。

- 第五步:依据调查结果和公司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 第六步:订立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定期评估事故处理措施的有效性,并适时向上级部门和公司安全部门汇报。

4. 安全意识培训和宣扬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公司应定期组织各类安全培训和宣扬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 定期进行安全演习和模拟事故,帮忙员工了解常见的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理方法。

- 定期进行安全学问培训,包括事故防范、紧急救援等方面的内容。

- 制作安全宣扬资料,如海报、宣扬册等,张贴在醒目的位置,提示员工注意安全。

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3篇)

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3篇)

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1、总则1.1为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公司生产全过程的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公司在一旦发生事故的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也为事故的善后处理及进一步的调查创造必要的条件,根据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厂区(生产厂区)、总库区内与生产安全直接相关的各类事故。

如:燃烧、设备损毁、火灾、中毒、中暑、自然灾害、坍塌、人员伤害等事故的应急处理。

2、组织机构及职责2.1成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主管生产安全的总经理助理任常务副组长,生产部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技术部、生产车间等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

2.2应急管理职责在生产(或其它)相关过程的突发安全事故中,应急小组负责生产方式的改变、人员的调配、现场抢救指挥、现场保卫、隐患清理等综合性工作。

3、实施程序3.1安全事故的分类3.1.1一类(轻微)事故。

主要指在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设备部件失灵毁坏、工程设施损坏、人员的轻微摔、跌、碰、烫伤、中暑等。

3.1.2二类(一般)事故。

主要是指在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单台机械设备的毁损(不影响其它生产环节)、燃烧、工程设施的重大损坏、人员的一般性伤害、多人轻度中暑、中毒、较轻的自然灾害损失等。

3.1.3三类(重大或特大)事故。

主要指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多台设备、设施的严重损坏、燃烧、火灾、重大自然灾害、人员重伤或死亡等严重伤害。

3.2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过程3.2.1一类事故的处理,原则上由单位自行组织处理,但处理后应将具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安生部。

a)事故发生后,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采取措施,如断电、停气等,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

b)若有受伤人员,则立即抢救,在现场条件下简单处理后,可视情况送卫生所或医院救治。

c)现场事故处理,应有专人进行完整记录,并有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精选7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精选7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精选7篇)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篇1)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及时报告、分析、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二、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项目经理、科室负责人等有关责任人;项目经理或相关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的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向公司安全管理部或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的施工现场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当发生事故后,在立即组织抢救的同时,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报告,除电话汇报外,还需进行书面报告。

安全主管部门知道情况后,立即用电话将事故简要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报告时间不得晚于事故发生后2小时。

四、发生伤亡事故时应当保护事故现场,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因抢救伤者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并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才能清理。

五、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应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企业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损失,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以及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三、应急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企业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预防事故发生。

2.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发生事故时,企业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

3. 科学决策,合理处置:事故发生后,企业应根据事故性质、规模和影响,采取科学合理的处置措施。

4. 依法依规,责任追究: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应急管理工作内容1. 应急预案编制与修订: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修订。

2.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3. 应急培训与演练: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培训,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开展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实用性。

4. 应急物资储备与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应急物资充足、完好。

5. 事故报告与调查:发生事故后,企业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6. 事故善后处理:对事故受害者进行安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维护企业稳定。

五、应急响应程序1. 事故报告:发现事故后,立即向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 应急响应: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

3. 事故处置:根据事故性质、规模和影响,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4. 事故善后处理:做好事故受害者安抚、善后处理工作,维护企业稳定。

六、责任追究1. 对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 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造成事故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对隐瞒事故、延误救援、破坏现场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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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安全事故管理制度1
事故管理制度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第二条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到安全环保科和分管安全的经理,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必须报告到总经理、董事长。

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三条事故的救援
(1)接到事故报告的科室及公司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或中毒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
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

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3)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第四条事故调查处理
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四不放
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公司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2、发生轻伤事故,由分管安全的经理负责组织调查。

调查组由公司有关领导、安全环保科、事故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3、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调查组职责有: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5、在追究责任时要分清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责任分析要严格按照以下步骤:
(1)按照事故调查确认的事实
(2)按照有关组织管理及生产技术因素,追究最初造成不安全状态的责任。

(3)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性质、明确程度、技术难度,追究属于明显违反技术规定的责任,不追究属于未知领域的责任。

(4)根据事故后果和责任责应负的责任以及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条处罚
(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无论何时,事故部门必须于10分钟内将事故报告给安全环保科和公司有关领导。

轻伤事故要先口头报告,并且在15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报安全环保科,违反此规定处相关责任人200元罚款。

(2)事故报告要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违反此规定处相关责任人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作降职或离职处理。

(3)对不积极组织参加事故抢救、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处500元罚款并作降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作离职处理,触犯刑法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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