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船舶配件有限公司“8.10”高坠事故调查报告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新龙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3·1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的通报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新龙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3·1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3.22•【字号】•【施行日期】2018.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新龙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3·1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的通报各区市县、先导区安监局,市属以上工矿商贸企业:2018年3月14日23时14分,大连新龙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注册地在庄河)一名职工在位于普兰店区丰荣街道辖区内的大连新瑞华船舶辅机有限公司铆焊车间进行钢梁整形作业时,因加工的钢梁掉落,将其后背砸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各地区、各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承诺公告制度、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四项工作机制各地区、各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四项工作机制,严格做到“不安全、不承诺,不承诺、不生产”,加强员工培训教育,做到有岗就有责,有责必安全,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全员要安全,全员管安全,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坚决做到“三不伤害”,从而深化企业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工作,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推进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辨识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隐患是引起事故发生的元凶,隐患得不到及时的排查和治理,则会带来人员伤亡,风险如果得不到有效的辨识和管控则极有可能转变成隐患,并且这种转变极有可能是在一瞬间完成。
各企业要真正认识到双重预防机制对于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建制、培训、真正有效的运行,从而使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治理,使风险得到有效的辨识管控,从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各区市县、先导区安监局要指导企业落实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并在执法检查中督促企业有效运行双重预防机制,检查企业是否建立相关制度,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风险辨识管控清单,是否进行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等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涉及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022年8月船舶事故案例分析

2022年8月船舶事故案例分析
直接原因
1、作业平台存在安全隐患。
当事人所在工作平台距离舱底高XX 米,其作业空间狭小,四周开阔,无安全防护栏杆且未采取防滑等安全措施,其作业场所明显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2、当事人安全意识淡薄,未有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当事人在船舶未靠妥码头的情况下提前从事解绑作业,其行为不符合集装箱船舶系固解绑安全操作要求;独自站在距离舱底XX米高的作业平台上解绑作业,未采取穿戴安全带,系安全绳等安全保护措施,导致其在伸手拿取左前方高处重量为XX千克的绑扎拉杆时,人随拉杆跌落舱底致死。
间接原因
1、船长未有效履行船舶安全管理责任。
一是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该轮X号货舱工作平台严重腐蚀,且安全护栏杆缺失XX个月之久,船上未采取任何措施,也未正式向公司报告申请岸基维护;
二是未有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该轮集装箱系固解绑作业培训内容不完善,没有针对本船的安全风险提示和操作注意事项;且参与系固解绑作业的机舱人员没有参加甲板部组织的相关安全操
作须知培训。
大船1014事故调查报告

大船X0X4事故调查报告20XX年X月X日X时X分左右,XX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工人在XX船舶重工集团长兴岛船舶工程有限公司2号码头MV3X船进行仪表管支架安装测量作业时,X名工人从2号左压载舱吊物孔坠入到舱内,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本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X48余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XX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应急局牵头、市总工会、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邀请市纪委监委参与事故调查,同时聘请专家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还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应急响应处置等情况展开了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尸体检验、查询有关资料等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死亡人员和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
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经过、救援、善后处理情况X、事故发生经过20XX年X月X日7时50分左右,宏帆公司平台预制班副班长在班前会上,安排杜X到MV3X船2号压载舱2pw模块液压柜下进行仪表管支架安装测量作业。
9时5X分,杜X通过微信联系宏帆公司平台预制班管工,确认2pw模块液压柜下仪表管支架安装位置。
9时53分左右,管工赶到2pw模块32500层,与杜X一起从Xpw模块附近楼梯进入主甲板与32500层之间的空档,保持半蹲姿势向2pw模块液压柜下方移动,管工依次告诉杜X沿途每个液压柜下仪表管支架的安装位置。
X时X分左右,杜X半蹲在吊物孔船头一侧X.5米左右的液压柜下测量支架尺寸,管工离开杜X返回右舷4pw模块干活。
胡东升刚走几步时,听到身后杜X发出“啊”的一声,回头看见杜X一只手在吊物孔内晃了一下,很快就消失了,然后听到吊物料孔内传出“咣”的撞击声。
危险的船舶

危险的船舶作者:张超来源:《财经国家周刊》2010年第25期大连船舶船坞倒塌事故,折射中国造船业产能急速扩张的背后,存在技术和管理的双重软肋从 12米高的船坞支架摔下来时,45岁的外协员工杨长明脑子里只来得及闪过一个念头——死定了。
杨长明是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大连船舶)的外协工。
11月26日上午8时40分,大连船舶一辆正在组装的30万吨船舶发生船体倾斜,船坞倒塌造成正在作业的多名工人死伤。
“多亏身上的安全带拉了兄弟一把。
”杨长明告诉《财经国家周刊》,他只是右骨盆骨折。
一位目睹事故发生的外协单位负责人告诉《财经国家周刊》,事故系船体合拢过程中因吊装失衡导致船体倾斜。
当天早晨参与装配工作的共有三家外协单位的40多名员工。
大连市安监局的内部通报显示,此次事故造成一死一伤。
大连船舶没有对事故作出解释。
不过,据记者了解,大连市中心医院至少收治了3名事故中的伤者。
“两名骨折,一名脑出血。
”中心医院一位医生告诉《财经国家周刊》。
“安监局已经初步完成事故原因调查。
”12月1日,大连市安监局副局长张永发告诉《财经国家周刊》,整个事故调查将在20天左右结案,而事故具体原因尚有待专家组确认。
外协工受伤员工来自该公司的三个外协单位——深圳巨涛公司、浙江光明焊接公司和南通吉尔达焊接公司。
“我就没见过正式工长什么样。
”11月30日,受伤的工人孙文龙说。
孙是浙江光明焊接公司的装配工,此前一直在大船集团前盐工区工作,11月25日刚刚调到三分厂,第二天刚上班就出事了。
孙文龙所在的装配班组一共22人,当天和孙同时上工的还有深圳巨涛公司等其它两个外协公司的班组,三个班组合计约有40人。
当天杨长明在12米高的架子顶端,孙文龙则在4米高处工作。
8时40分,船坞支架倒塌,杨、孙二人分别从各自的工位完成了一次“自由落体运动”。
杨、孙二人所从事的装配工种,没有一名正式工。
和正式工相比,外协工的工资相对高一些,但是除了工伤保险外,再无其它保障。
船舶事故调查报告

船舶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背景在事故发生时间,一艘名为船名的船舶在事故发生地点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事故。
该船舶当时正执行航行任务,船上载有货物种类及数量货物以及船员人数名船员。
二、事故经过据船员描述和相关监测数据显示,事故发生当天,天气状况为具体天气情况。
船舶在正常航行过程中,突然遭遇了突发情况描述。
当时,值班船员船员姓名立即采取了应对措施,但由于措施未能生效的原因,未能有效控制局面。
随后,船舶出现了具体故障或损坏情况,并逐渐失去了控制。
在失去控制后,船舶向失控方向漂移,最终与碰撞物体名称发生碰撞,造成了严重的船体损坏和货物损失。
三、人员伤亡情况此次事故共造成伤亡人数人死亡,受伤人数人受伤。
受伤人员被及时送往附近的医院名称进行救治。
四、船舶损坏情况船舶的具体部位遭受了严重的撞击和损坏,导致损坏程度描述。
船体出现了多处裂缝和破损,部分舱室进水,船舶的动力系统、导航系统等关键设备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
五、货物损失情况船上所载的货物种类货物大部分受损,损失估计达到了损失金额。
部分货物因进水、碰撞等原因完全毁坏,无法再使用或销售。
六、事故原因分析1、人为因素船员操作失误:值班船员在应对突发情况时,可能存在操作不熟练或判断失误的情况,导致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瞭望不足:船员在航行过程中,对周围环境的观察不够细致,未能提前发现潜在的危险。
2、设备故障船舶关键设备老化或维护不当:例如动力系统、导航系统等设备可能存在故障隐患,在关键时刻无法正常工作,影响了船舶的操控性和安全性。
3、环境因素恶劣天气:事故当天的具体天气状况对船舶的航行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
4、管理因素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船公司可能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对船员的培训和监督不足,导致船员在操作和应对突发情况时缺乏足够的能力和经验。
七、责任认定1、船员责任具体船员姓名在操作过程中存在失误,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
2、船公司责任船公司未能有效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对船舶设备的维护和船员的培训工作存在不足,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船厂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船厂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船厂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尊敬的领导:我司位于XX地的船厂近日发生了一起安全生产事故,特向贵方汇报事故详情。
事故发生时,我们的员工正进行船舶维修作业。
根据初步调查,事故是由于操作不当和设备故障造成的。
具体情况如下:在事故发生当天,船厂内一艘大型船舶需要进行返修工作。
工人在维修过程中需要使用起重机来搬运船舶部件。
然而,在起重机操作过程中发生了机械故障,导致船舶部件突然掉落,严重摔伤了两名工人,其中一名工人伤势较重,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经过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置,我们立即停止了相关工作,并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封控,确保事故不扩大。
随后,我们立即启动了事故调查机制,成立了由技术专家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查小组,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起重机故障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我们公司将全面检修起重机并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时,我们也发现事故发生时操作工人的技能水平存在不足,操作不当和违反操作规程是导致事故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我们决定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为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我们还将做出以下改进和完善措施:1.对所有工人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包括正确使用设备的方法和操作规程等。
2.加强对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3.加强在作业现场的管理,设置明确的安全警戒线和警示标识,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
4.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在此,我们对事故给贵方造成的不便和困扰表示深深的歉意。
我们会认真吸取教训,积极改进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最后,希望贵方能够给予指导和支持,共同促进船厂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
我们相信,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我们能够确保船厂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安全。
谢谢!此致敬礼船厂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小组。
14人被追责!大连市政府对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8·17”事故调查报告批复
14人被追责!大连市政府对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8·17”事故调查报告批复2017年8月17日18时31分,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第二联合车间14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泄漏起火,市委市政府立即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开展事故救援工作,于21时08分成功扑灭火灾,避免了造成次生灾害,最大限度的减少了事故损失。
此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90余万元,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查明事故原因,防止此类事故重复发生,市委市政府领导作出重要的批示和指示,要求查明事故原因,深刻汲取事故教训。
大连市政府成立市公安消防局牵头的联合调查组,本着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现场勘查、检验测试、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
经查,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大连石化公司第二联合车间三催化装置分馏单元原料油泵(P2201/2)驱动端轴承异常损坏,导致原料油泵剧烈振动,造成密封波纹管多处断裂,引起油料泄漏着火。
间接原因主要是该公司设备方面存在运行管理不严格、设备监测管理制度不够细化、设备检查记录不够认真、未执行相关技术规范;工艺、装置方面存在安全交底不够正规、工艺技术月报缺少具体分析、外操巡检不到位、巡检规定不够细化、对巡检人员的监管不够严格;安全管理方面落实全员责任制不够到位、落实安全承诺公告制度不够到位等。
近日,省安委办和国务院安委办分别审核同意市政府对该起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同意对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责成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向市委、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认真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对14名相关责任人员处理如下:1.庞晓东,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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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连船舶丰台公司险事故简介
2024年4月8日,在复工过程中,大连船舶丰台公司在新街口厂房
进行重模脱模作业时,发生罐体抛出式爆炸事故,造成一名员工死亡,四
名员工重伤,其中一名重伤员工仍处危急状态。
事故发生以来,相关部门立即派出调查组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技术和操作人员原因
据调查,事故发生前,新街口厂房有诸多不规范操作行为。
比如:在
重模脱模作业过程中,没有对系统进行合理控制,操作人员也没有进行正
确的技术判断,以及没有对重模具热处理的步骤进行充分了解。
2、技术装备原因
事故发生前,由于装备老化和维护不规范,新街口厂房对于重模脱模
作业的控制存在不合理。
比如:系统控制装置老化,阀体漏气、滑阀失灵,无火花保护装置,等等。
3、整体管理原因
从整体上来看,事发前,新街口厂房的管理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
比如:没有充分的安全措施,没有对操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没有定期
的装备维护等。
三、安全教育意义
事故发生后,新街口厂房认识到了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开展了大量的安全教育活动,学习了有关安全生产知识,加强了安全意识,采取了更好的安全措施。
中船总最近10年典型事故案
中船总最近10年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同一类型的海洋工程项目、船舶建造安全管理相对于船舶修理安全管理而言,除了油轮修理的火灾爆炸事故的危险性以外,其它事故的风险远远超过修船的危险性,尤其是增加了许多修船没有接触过的危险点(高压电缆打压、高压管系磅压、航海试验等),主要的原因是施工总量和施工项目的增加。
下面我将中船总近年来发生的死亡事故进行汇总,向各位领导汇报,供参考。
按照事故类别和危险系数划分:一、起重事故。
1.钢丝绳断裂。
木墩砸人。
2004年11月16日上午,新船重工总装制造一部吊装车间起重工王作璞、李阳二人,在150T门座吊的配合下,对H3船台的木墩、木牙进行清理整顿,用钢丝绳捆住吊往指定的木墩存放场地。
重物在空中的运行路线,则必须经过H3船台的南吊道。
11时15分左右,有王作璞4将一捆62块重约1.2吨的木牙用11mm的钢丝绳捆住,挂在吊车钩头上后,站在H3船台上了望了吊车钩头途经路线无人的情况下,指挥吊车起吊。
吊车司机曲亮观察可作业区域无人后,操纵吊车吊起重物距离地面约10余米后,专车向木牙堆放场地。
当吊车转至深圳巨涛公司放在吊道上的空压机上方时(也是事故地点),捆绑木牙的钢丝绳突然断开,木牙散落坠至地面,将从吊道的西面向东面行走至吊车所吊重物的下方的复盛实业公司赵玉宏砸伤在地(因吊车所处位置对由西向东的行人存在视觉盲区,事先并未发现赵)。
随后,现场人员立即将赵用救护车紧急送往市中心医院抢救。
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2.吊运物件捆绑不牢固,脚手架天女散花。
“马克溪”钻井船维修工程根据计划要求,桩腿脚手架的搭设和除锈工作,均应在9月28日前结束。
至24日两项活的进度比较理想,已进入收尾阶段。
24日中午,新船海工刘宽广安排3个外协单位进行脚手架搭设和清砂作业继续进行。
下午起工时,三鑫厂的现场负责人严伟厚和兴达厂现场负责人马忠骥各安排5名作业人员,到100T 驳船上进行清砂工作(事故发生时各有2人到码头上,驳船上剩6人)将驳船上的散落的矿砂装入撮子内,再用“马克溪”钻井船上的起重机吊到码头的运砂车上后运往垃圾场。
船舶事故调查报告
船舶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概述事故发生时间,一艘名为船名的船舶在事故发生地点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事故。
该船的船舶类型为船舶类型,总吨位为总吨位,主要从事船舶主要用途运输。
二、船舶及船员情况1、船舶信息该船于建造时间建造,船龄为船龄,最近一次的维修保养时间为最近维修保养时间。
船舶的设备状况在事故前被认为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但经过后续检查发现存在一些潜在的安全隐患。
2、船员情况船上共有船员船员人数名,包括船长、大副、轮机长等主要职务。
船员的资质和培训记录显示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但在应急处理能力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
三、事故经过事故发生时间,船舶在正常航行中突然遭遇了恶劣天气情况或其他意外因素。
起初,船员们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操作,但由于具体原因,导致船舶失去控制,偏离了原定航线。
随后,船舶与碰撞物体或其他导致事故的直接对象发生了碰撞,造成了船体的严重损坏。
事故发生后,船员们立即启动了求救信号,并采取了一系列自救措施。
四、事故原因分析1、人为因素船员在面对突发情况时,判断和决策出现失误,未能及时采取最有效的应对措施。
船员之间的沟通协作不够顺畅,导致操作指令传达不清晰,影响了应急处理的效率。
2、环境因素恶劣的天气条件给船舶的航行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
3、船舶设备因素部分关键设备在关键时刻出现故障,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船舶的维护保养工作可能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导致一些潜在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
五、事故损失情况1、人员伤亡本次事故造成了伤亡人数人死亡,受伤人数人受伤。
受伤人员已被及时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2、船舶损坏船体遭受了严重的撞击和破损,部分舱室进水,船舶的动力系统、导航系统等关键设备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
3、货物损失船上运载的货物货物类型及数量遭受了损失,估计经济损失达到具体金额。
六、应急救援情况在接到求救信号后,当地的海事部门、救援队伍以及周边船只迅速响应,展开了紧张有序的救援行动。
经过救援时间的努力,成功营救了获救人数名船员,并控制了事故的进一步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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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船舶配件有限公司“8.10”高坠事故调查报告
2016年8月10日8时15分左右,大连船舶配件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建p55k-4号化学品成品油轮左2货油舱内实施脚手架拆除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925007元。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依据《大连市贯彻国务院实施办法》(大政发〔2007〕93号),会同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对事故展开调查,同时聘请二名专家参与了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还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应急响应处置等情况展开了调查。
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专家技术分析报告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死亡人员和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涉及单位、p55k-4号船建造及汤文革身体等情况
(一)事故涉及单位情况
1.大连船舶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舶配件公司”):2014年11月19日在大连花园口经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法定代表
人:王中权;营业期限:1989年12月21日至2039年12月20日;经营范围:船舶推进器、船舶舾装配件、机械零部件、普通劳保护具制造、销售,脚手架、吊板搭设等。
持有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机械)证书》和庄河市水路运输管理所颁发的《大连市核定船舶修理类别和吨位证书》。
未取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舶重工集团”):2005年12月9日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刘征;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各种船舶、海洋工程及其配套设备的开发、设计、建造、修理、改装、销售等。
(二)p55k-4号船建造的情况
p55k-4号船是船舶重工集团为新加坡万邦建造的排水量为55000吨的化学品成品油轮,该油轮于2016年1月在坞内铺底合拢,4月15日出坞,目前处于系舶阶段(建造油轮,需要经过开工、铺底、出坞、系舶、航海五个阶段),该船长180m、船宽35m、船高18.5m,共有22个货油舱,除2 个1号货油舱和2个污油舱(均为左右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