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作者:————————————————————————————————日期:

九、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XXXXXXX有限公司及委托单位的利益和合法权益,规范本公司的业务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档案是指各部门在对项目进行市场调查、数据分析等绩效评价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公司各类业务档案的所有权归本公司所有。各类业务档案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对各类业务档案进行日常管理、分类、整理、编目、借阅、销毁等工作。

第四条本公司业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山东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业务档案的收集与管理

第五条档案收集:业务档案是本公司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凭证底稿和文件资料,它是反映本公司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业务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所需文件,权属证明、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应收集充分,以备核查和调阅。

第六条归档收集范围:各项绩效评价报告印稿,绩效评价工作

底稿及业务资料、报表等,包括综合类、业务类及备查类工作底稿。

第七条业务档案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按照业务档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要求,对业务报告、工作底稿等业务文件材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编目、立卷、归档、保管、利用、鉴定和销毁。

第八条各业务人员在业务工作结束后,必须将业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和工作底稿按归档要求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后及时向档案管理人员移交,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或将信息私留。

第九条各业务项目小组,在每个业务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指定专人,按照业务类工作底稿和备查类工作底稿分别进行整理。业务类工作底稿按照业务工作底稿目录的顺序排列装订,永久性工作底稿(备查类)按永久性工作底稿目录的顺序整理装订。装订后的工作底稿要规范整洁。

第十条各类业务档案归档内容包括以下四类:

1、相应项目当期档案纸质版。

2、永久性档案纸质版(即备查工作底稿档案)。

3、留存正式的绩效评价报告。报告已正式签字盖章生效。

4、底稿电子版。

第十一条业务档案的立卷程序包括以下工作:

1、组卷:按照委托单位项目号划分,原则上组成一个案卷。

2、公司承接绩效评价项目按照年度及项目号排序,卷内的

材料按照工作底稿目录的内容排序。

3、业务档案复核:档案归类、整理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对

工作底稿全面审核确认无误后,在相应位置签字;立卷人

将项目复核后的档案交至档案复核人,在相应位置签字。

4、业务档案装订:业务档案复核完毕后,去除所有文件材

料附带物。要求统一填写案卷封面,注明客户名称、业务

类别、期间、册书、归档日期、归档人等相关信息。永久

性档案需单独装订成册,并注明档案类别。

5、业务档案移交:业务档案立卷完毕后,应及时将业务档

案交公司档案管理员保管,并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档案管

理员需验收确认无误后归档。

第十二条各业务类档案,由立卷人编制档案清单向档案室移交,档案室验收后,按照业务项目和业务报告文号顺序编制案卷目录。凡不符合立卷归档要求的则令其退回,重新按要求立卷归档。对验收合格的业务档案,移交人和接交人要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移交后的各业务类档案,档案室人员根据移交清单,按照档案的类别编制《皓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档案目录》,编制好的档案目录,验收合格后正式归档保存。

第十四条公司业务档案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变动时,应办理档案交接手续,安排有关人员监交。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均在移交表上签章。移交人必须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方可一离开。若有一方未按照规定移交档案,将追究其责任。

第十五条业务人员调(离)职之前,须有档案管理员在问询业务人员所在部门经理意见后在《人员调离签单》中签署业务档案移交

检查是否符合规定的意见。凡有未交业务档案的,应补交相应的业务档案;凡造成业务档案丢失且无法弥补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业务档案移交检查没有问题,或检查出的问题全部处理完毕后,档案管理员方可在《人员调离签单》中签署业务档案移交检查符合规定的意见;否则,签署不符合规定的意见,人力资源部不办理调动和解聘手续。

第三章业务档案的保存

第十六条为保证业务完整性、保密性和方便实用性,本公司业务档案统一存放于档案室。

第十七条正式归档后的各类业务档案,由档案室管理员进行分类整理,统一编写案卷目录。做到存放合理,排列有序,查找方便。

第十八条档案室要保持存放档案的清洁卫生,做到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磁等,确保各类业务档案完好无损。

第四章业务档案的利用

第十九条业务档案的利用是指对业务档案的借阅、复印和摘录等。

第二十条事公司内部人员借阅业务档案要严格执行借阅手续。档案的借阅需填制《业务档案借阅审批表》,经经理和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借阅。借阅责任人及部门经理应对所借阅档案负完全责任

(包括安全性、完整性、保密性等)。

第二十一条对借阅的业务档案及本公司内有关文件,需做到严格保密,对失密、泄密并造成有损客户利益和本公司信誉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其情节的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第二十二条对于继续为上年客户提供服务的项目,永久性档案可在借阅使用后在档案负责人监督下将内容进行更新,随本期项目重新立卷归档;同时注销以前年度永久性档案存档记录编号。

第二十三条本公司以外人员,如法院、检察院等因业务工作需要查阅公司档案时,须经该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审批,其他咨询类公司人员等因业务工作需要查阅事务所档案时,须经该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有关部门代为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阅,但不得带出公司以外,不得复制相关档案。借阅的档案由代办人负责催收。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绩效评价等咨询类业务档案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