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事件通报制度

医疗安全事件通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医院的医疗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安全事件,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医院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文件,规范医院内部医疗安全事件的通报和处理工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科室、医务人员和相关部门。
涉及医院内部或与医院工作相关的医疗安全事件,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定义1.医疗安全事件:指在医疗活动中,对患者或医务人员的生命健康或资产造成损害或有可能造成损害的事件。
2.医疗安全风险:指医疗活动中可能导致医疗安全事件发生的因素。
3.医疗安全工作组:由医院成员构成的特地负责医疗安全工作的团队。
第二章通报程序第四条事件发现1.发现医疗安全事件的当事人应立刻向所在科室的医疗安全责任人报告。
2.医疗安全责任人应及时向医疗安全工作组报告,并帮助进行事件初步调查。
第五条事件初步调查1.医疗安全工作组应在接到报告后,立刻组织小组进行事件初步调查。
2.事件初步调查包含以下内容:–事件发生的经过和原因分析;–事件对患者或医务人员的影响程度;–目击证人的证言和相关证据的搜集;–事件风险评估和影响评估。
第六条事件评估1.事件初步调查后,医疗安全工作组应立刻进行事件评估,确定事件的等级。
2.依照事件的等级,医疗安全工作组应确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并报告给医院领导。
第七条通报和处理1.事件评估后,医疗安全工作组应通报相关科室、患者家属和其他相关部门。
2.医疗安全工作组应依据事件等级,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正式警示并教育相关人员;–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强相关流程和制度的完善;–向相关部门提出整改看法。
第三章监督和评估第八条监督责任1.医疗安全工作组负责对医疗安全事件的通报和处理过程进行监督,确保程序合规和及时处理。
2.医院领导对医疗安全工作组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医疗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九条评估和改进1.医院每年定期对医疗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评估。
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安全事件的报告、处理和记录,确保患者安全,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技师等。
三、定义医疗安全事件是指医疗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或事故,如医疗差错、事故、药品不良反应、院内感染等。
四、报告原则1、及时报告:一旦发生医疗安全事件,相关人员应立即报告,不得隐瞒或延迟。
2、真实报告: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虚报、误报。
3、完整性报告:报告内容应全面完整,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原因、经过、结果等信息。
4、保密报告:报告内容应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患者个人信息和事件细节。
五、报告流程1、医务人员发现医疗安全事件后,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2、科室负责人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和分析,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上级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和指导,必要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通报。
4、对于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医院应向患者家属通报,并积极组织协调处理。
5、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应及时记录处理情况和结果,并妥善保存资料。
六、处理措施1、对于已发生的医疗安全事件,相关科室和人员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对患者的影响。
2、医院应组织专家对事件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3、对涉及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如批评教育、罚款、解除合同等。
4、对相关科室进行质量检查和督促改进,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5、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解释和赔偿,消除不良影响。
6、对事件进行总结和归档,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7、对报告者和涉及人员进行保护,不得因报告而受到不利影响。
8、对全院员工进行医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医疗安全意识和技能。
9、对医疗安全事件进行定期分析和汇总,以便更好地评估医院的整体医疗质量和安全状况。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处理和改进流程,提高医疗机构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保障患者的医疗安全。
医疗安全报告制度(4篇)

医疗安全报告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建立并实施的一套报告医疗安全事件的机制和制度。
其目的是及时发现、报告和分析医疗安全事件,为改进医疗质量、提升患者安全提供依据和参考。
医疗安全报告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事件报告:要求医疗机构内部的医务人员在发现医疗安全事件时及时报告,包括医疗错误、不良事件、医疗事故等。
2. 报告流程:规定医疗安全事件的报告流程,包括报告的方式、时间要求、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等。
通常会设立报告人员、报告渠道和报告责任等相关规定。
3. 事件分析:对医疗安全事件进行分析和评估,包括对事件的原因、过程和影响等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问题的根源并提出改进措施。
4. 报告结果反馈:及时向相关人员反馈医疗安全事件的报告结果,包括对事件的处理情况、改进措施和结果等进行说明和通报。
5. 保密措施:对报告人员和报告内容进行保密,确保相关信息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医疗安全报告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医疗机构内部的信息流动和交流,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安全问题,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的安全感。
同时,也为监管部门和公众提供了一个监督和评估医疗机构安全管理能力和医疗质量的重要指标。
医疗安全报告制度(2)是指为了提高医疗行业的安全水平和质量,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权益,建立的一种报告机制。
医疗安全报告制度的核心目标是及时发现、报告和解决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和不良事件,以减少患者的潜在伤害,并通过制度化的报告和分析来改进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
医疗安全报告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报告范围和义务:明确哪些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和不良事件需要报告,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报告义务和责任。
2. 报告程序:规定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和不良事件的报告程序,包括报告的时间、方式、内容和责任部门。
3. 报告流程和机构:明确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和不良事件的报告流程和相关报告机构,例如设立医疗安全委员会或类似机构来负责医疗安全报告工作。
4. 保密和处理程序:规定医疗安全报告的保密要求和处理程序,保护医务人员和报告人的隐私和安全。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及处理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及处理制度是医疗机构为了保障患者的权益和提高医疗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指导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防止,以保证医疗机构内部医疗质量的稳定和优化。
一、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1. 开展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报告工作要求:(1)及时性:对发生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要求及时报告,以便能够及早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调查。
(2)准确性:报告内容要准确、详细,包括但不限于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等信息,确保每一个报告事件的真实可信。
(3)全面性:全面查询每一个涉及的事件,包括任何交叉感染、操作失误、医疗风险等内容。
2.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的程序:(1)医务人员应当将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第一时间报告给有关管理人员,并通报给医疗机构的相关部门。
(2)相关部门对报告的质量安全事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启动相应的处理程序。
(3)根据事件的不同情况,相关部门可以开展调查工作,以便了解事件的全貌和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的内容:(1)事件发生的描述:对事件的基本情况进行描述,包括事件的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等信息。
(2)事件的原因分析: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包括医务人员的操作失误、医疗设备的故障等。
(3)事件的影响和后果:对事件的影响和后果进行评估,包括患者的伤害程度、医疗机构的声誉损害等。
(4)事件的处理和预防措施:对事件的处理过程和预防措施进行总结和安排,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处理制度1. 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处理程序:(1)相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初步审核,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程,进行调查处理。
(2)根据调查结果,对责任人或肇事者进行相应的处罚或纠正措施,以确保事件的涉事人员负起应有的责任。
(3)对医疗机构可能存在的系统性问题或隐患进行整改,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方案,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处理的原则:(1)公正、公平:对每一个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处理要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
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范文(4篇)

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院内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制定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指在医院内部发生的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质量和安全问题,包括医疗事故、医疗纠纷、临床不良反应等。
2. 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具有严重危害患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3.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指医院内部人员将发现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向医院有关部门或领导进行汇报的行为。
第二章报告程序第四条报告对象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报告对象包括医务部门、护理部门、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第五条报告内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报告内容应包括事件的基本信息、发现人员和时间、事件的性质和原因分析、事件的影响和可能后果、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议等。
第六条报告方式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报告可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进行,书面报告可以通过纸质报告、电子邮件、内部通知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报告期限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在发现后及时报告,特殊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说明原因。
第八条保密原则对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个人信息和事件信息应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泄露。
第三章处理程序第九条事件初步调查医院收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初步调查,认真查明事件的事实经过和原因,并制定处理措施。
第十条事件调查报告调查组应及时编制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调查过程和结果、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等。
第十一条事件处理根据事件调查报告和医院相关规定,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理。
对于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并及时向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和赔偿。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二条监督机制本医院应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监督机制,定期审核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工作情况,并及时进行反馈和整改。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及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及流程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1.制度目标:2.制度范围和依据:3.上报主体和责任: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主体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内部的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和患者。
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检验技师等。
管理人员包括院长、副院长、质控科科长等。
患者及其家属也可以直接向医疗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上报。
每个主体在上报过程中都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如医务人员要及时发现和上报安全问题,管理人员要及时处理和经验总结,患者及其家属要配合医疗机构的调查。
4.上报内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患者基本情况、事件经过、原因分析、危害程度、处理措施和后续监测等。
对于严重的不良事件,还需要将相关资料和证据一并上报,如病历记录、治疗方案、手术记录等。
5.上报时间和方式: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流程1.事件发现和报告:医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医疗安全问题或不良事件后,应当及时报告给所在科室或部门的负责人,如果负责人无法解决或认为需要上级机构介入的,应当将事件报告给上级管理人员。
2.事件调查和处理:上级管理人员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调查过程中应当进行现场勘查、询问相关人员、收集证据和资料等工作,以查明事件的真实原因和责任人。
根据调查结果,决定处理措施,如对相关人员进行警告、停职、辞退等,并采取改进措施以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上报和记录: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将事件调查和处理结果上报给上级医疗行政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
上报的内容应当准确、详细,并附上相关资料和证据。
医疗机构还要将事件的整个过程进行记录,包括事件的发生、调查过程、处理结果和后续监测等。
4.监测和总结:医疗机构应当对上报事件进行监测和总结,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
通过事件的上报和调查处理,医疗机构可以积累经验教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和质量管理,提升医疗安全水平。
5.反馈和通报:医疗机构应当向上级医疗行政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及时反馈事件的调查处理结果,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督和评估。
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范文(6篇)

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范文为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提高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的质量和效率,指导各科室妥善处置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推动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切实保障医疗安全,根据《____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要求(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发现存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科主任调查核实后立即报告医务部,各科室向医务部报告实行电话及书面上报。
医务部将有关情况如实汇报给分管院长及院长,经院长批示后,通过电话、传真或网络直报在规定时限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及损害人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分为三级: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造成____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____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1)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____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2)造成____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____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残疾。
(三)医务部负责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医院为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提供电脑、外网等必要的物质条件支持,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四)发生或发现存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上报时限:1、医院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上报时限如下: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日起____日内,上报有关信息。
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时起____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时起____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2、各科室在半小时内电话向医务部上报,书面上报时限如下: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日起____天内,上报有关信息。
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时起____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1、定义: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2、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以及医院内相关规定执行。
Ⅲ、Ⅳ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4、报告程序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Ⅰ、Ⅱ级严重不良事件或情况紧急事件时,应在处理事件的同时先电话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同时按医院相关部门对差错、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的程序进行上报;当事科室需在24小时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
Ⅲ、Ⅳ级不良事件报告人在24-72小时内填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相关职能部门。
如发生或者发现已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电话向医务部、投诉管理办公室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电话向医务部、投诉管理办公室或护理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按医院《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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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为消除医疗安全隐患、防范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同时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学发展及增强全院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并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通过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有利于发现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不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同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及范围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在医疗机构发生的,预料之外的不期望的或潜在的危险事件。
包括警讯事件、差错及临界差错。
1、不良事件的分类及监管部门:
(1)用药错误、严重药物过敏反应(医务处/ 药剂科);
(2)输血反应(医务处/ 输血科);
(3)麻醉意外等其它医疗意外(医务处/ 麻醉科);
(4)严重手术前后诊断不符(医务处);
(5)放射源过度照射或放射性物质污染(医务处/ 保卫科);(6 )I、H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剧毒药品丢失,药品成批量损毁(医务处/ 药剂科);
(7 )跌倒、跌落,压疮,管道脱落,输液反应(医务处/
护理部);
(8)职业暴露事件(医务处/ 感染控制科);
(9)院内感染事件(医务处/ 感染控制科);
(10)非预期重返手术或ICU (医务处);
(11)严重术后并发症(医务处);
(12)大型医疗设备及生命支持相关设备仪器故障(医务处/ 设备科);
(13)婴幼儿院内走失(医务处/ 保卫科);
(14)自杀事件(医务处/ 保卫科);
2、警讯事件的定义及范围警讯事件是指与患者自然病程无关的、无法预料的意外死亡和永久性功能丧失的事件。
其分类及监管部门:(1)患者意外死亡(医务处/ 保卫科);
(2)与患者所患疾病无关的器官重大损害或功能永久丧失
(医务处/ 保卫科);
(3)手术错误:包括患者错误、手术方式错误、部位错误
(医务处/ 质控科);
(4)诱拐或抱错新生儿(医务处/ 保卫科);
3、差错及临界差错的定义差错是指患者接受医疗护理服务过程中,一个或多个环节(检查、诊断、治疗、用药、护理)出现错误,且错误未能及时发现并得到纠正,导致患者最终接受了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
临界差错是指患者接受医疗护理服务过程中,一个或多个环节(检查、诊断、治疗、用药、护理)出现错误,但错误再对患者实施之
前被发现并得以纠正,患者最终没有得到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严重程度分类
1、警告事件(I级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2、不良后果事件(□级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因诊疗活动而非
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
3、未造成后果事件(山级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患
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4、隐患事件(W级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事实。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及处理
1 、上报形式
(1)书面报告:发生安全(不良)事件后48h 内,当事人或其他发现人员按照要求填
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至医务处及相关负责部门。
(2)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警告事件(I级事件)和不良事
件(□级事件)发生时使用,并随后48h内履行书面补报。
夜间及节假日统一上报医院总值班。
(3)网络上报:发生安全(不良)事件后48h 内,当事人或其他发现人员采用院内网络系统进行上报,医务处负责采用卫生部《医
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系统》进行上报。
2、发生或者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主任报告,同时上报医务处及相关负责部门。
3、医务处和相关负责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登记备案,并相互联系,
必要时召开部门间联席会议。
及时调查核实,做出处理,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落实,消除隐患。
必要时上报主管院长。
4、对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严格执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
报告制度》。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特点
1、全院职工通过培训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知晓
率达100%,所有职工都有权利进行上报,患者及家属也有权利到医务处报告。
2、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采取激励措施,I、H级事
件对上报人员每次奖励80元,山、W级事件奖励30元。
3、报告人可通过各种形式实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
严格保密。
4、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五、监管
1、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负责,医务处、
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临床科室/ 病区参与的医疗(安全)不
良事件上报管理体系。
2、医务处负责每年组织一次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的培训,使全院职工通过培训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知晓率达100%。
3、各临床、医技科室应积极主动上报,每年上报医疗安全(不良)
事件案例,每百张床应》20例。
对于发生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科室应定期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4、医务处联合相关部门利用信息资源每半年对全院发生的安全(不
良)事件,特别是重大不安全事件予以汇总、评价、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同时完善和优化医院患者安全管理办法及制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