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支部选举办法
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XXXX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XXXX年XX月XX日)一、参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新一届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由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由本届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
三、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本次党员大会选举支部委员XX名(含书记1名),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按照应选人数的20%比例规定差额XX 名。
书记实行等额选举。
五、本次大会选举为两张选票,即:中共XXXX委员会委员选票和中共XXXX支部委员会书记选票。
六、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或另选他人。
赞成的在其姓名右方空格内画“О”,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候选人相应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方的空格内画“О”。
七、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选举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总计票人投票,接着其他党员依次投票。
九、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由中国共产党本届支部委员会提名,大会通过。
已作为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
监票人在中共XXXX本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为当选,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票数必须过半)。
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十一、选举计票结果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并报告得票数,当选人名单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党支部支部书记委员选举程序和办法

党支部支部书记选举程序1、宣布支部书记选举会议。
2、选举大会的程序如下:(1)说明支部现有情况,并对支部书记候选人情况进行介绍。
(2)说明到会的党员数,宣布会议是否有效。
党支部有正式党员20名,有选举权党员20名,到会参加选举的党员20名;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2)宣布选举办法;(3)推选并宣布唱票、计票和监票人名单;(4)发选票,说明填写的注意事项;(5)进行无记名投票;(6)清点收回的选票,宣布选举是否有效;(7)计票;(8)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9)支部书记选举结果上报上级党组织。
党支部支部书记选举办法为保证党支部支部书记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从党组织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本选举办法:一、采用候选人的选举办法,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每个有选举权的党员推荐选举1人。
二、当选。
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当选。
三、选票有效或无效。
1、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2、出席本次大会的党员,有权对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
赞成的,在支部委员推荐名单一栏的空格内画“√”。
3、选票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书写模糊、无法辩认的选票,可以辩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辩认的部分无效。
四、选举的人数问题(1)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有选举权人数的4/5(含达到4/5),会议才有效。
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经党总支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a、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b、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c、虽未受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服刑的;d、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e、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f、已经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因特护情况,没有从原单位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确实不能参加选举的。
凡上述情况之外的党员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之数之列。
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XXX党支部换届选举选举办法(2015年11月X日)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龙湾区XXX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
二、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
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
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由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实行等额选举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提交党员充分酝酿,最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应选委员3名,候选人4名。
五、每一名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党员对于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〇”;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打“×”;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他人空格内写上你要选的另选人的姓名,并在上方空格内画“〇”;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七、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名额的为废票。
选票不按规定填写或模糊无法辨认的作为废票。
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是否再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决定。
八、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在党员中产生,计票、监票人员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全体党员通过,并在上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四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第四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和有关文件,第四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二、第四党支部委员会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由本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
三、经局党委批准,本支部新一届委员会由3人组成。
大会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
委员候选人4名,差额1名。
四、第四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研究提出建议名单,报请局党委同意后,作为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五、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第四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票上的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七、党员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
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对应的符号栏内画“○”;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可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对应的符号栏内画“○”。
每张选票所选赞成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八、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多于应选名额,按得票多少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且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者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的名额在未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九、选票一律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位置要恰当,不得涂改。
选票填好后,由本人将选票投入规定的票箱。
未到会的党员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根据需要,选举设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
监票人必须为有选举权的党员。
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工作。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
三、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建议人选名单,由上届机关支部委员会提出,报经县直工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本次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委员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
五、支部党员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人数的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选举。
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人数的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在未当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选举。
六、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的正式选举实行一张选票、一次选举,当场计票并报告计票结果。
七、选票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
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
赞成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栏下方的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画“○”,不画“○”的无效。
每张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八、选举设监票人1名。
监票人建议名单由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在不是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中提名,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监票人在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人由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在不是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中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工作。
成立党总支、支部及选举委员程序

机关工委设立机关党总支部程序机关党支部党员5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其程序:一、上报建立党总支部的请示。
党支部将成立党总支部的请示报机关工委,内容包括名称、人员数量等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数量,建立党总支部的依据和理由,党总支部组成人员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后,报机关工委。
二、批复后党总支召开党员大会,以举手选举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
(如差额选举,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20%)。
三、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四、向机关工委报告选举结果。
内容:选举党的总支委员会的依据;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情况、选举结果等:总支书记、副书记名单以及委员分工情况。
五、机关工委批复后,党总支开始工作。
建立党支部的条件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机关单位,并且党组织关系在现所在单位或能够转入的。
建立党支部的程序1、向上级党组织上报申请建立党支部的请示。
请示的内容一般包括:建立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3、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议,对经上级党组织同意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进行选举,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如果党员人数较少,可只设书记,也可以设正、副书记,正、副书记通过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4、向上级党组织上报选举结果的报告。
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上级党组织批复。
机关党支部正式成立。
党支部(总支)选举大会程序一、宣布开会,清点到会人数和确认与会人员选举资格。
召开党员大会的,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应超过党支部(总支)有选举权党员总人数的4/5(含4/5)。
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党支部换届选举的步骤(1)宣布开会。
由本届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向大会报告到会党员人数,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开会。
(2)通过会议议程。
(3)报告工作。
由本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向全体党员作工作报告。
(4)讨论通过工作报告。
对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经党员充分讨论形成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并举手表决通过。
(5)审查候选人。
由本届支部委员会介绍候选人简要情况。
如党员对候选人的历史、工作表现提出问题,要向党员作出说明和解释。
(6)宣读上级党组织关于候选人审查情况的批复。
(7)讨论通过选举办法。
支部党员对选举办法讨论并举手表决通过。
(8)推选选举工作人员。
选举工作人员可由全体党员直接提名或本届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经支部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候选人不能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9)正式选举。
1.要再次清点到会正式党员人数,分发选票。
2.主持人向大会说明本支部有多少名党员,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多少名,是否超过支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的五分之四。
3.然后由选举工作人员按到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分发选票。
4.选票分发后,选举工作人员宣布选票有无漏发、多发等差错,并宣布分发选票的票数。
(10)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11)填写选票,进行投票。
(12)当众核对选票。
选举工作人员取出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分发的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13)计算和公布选票情况。
由选举工作人员按姓氏笔划为序,公布计票结果。
(14)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1.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际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2.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3.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4.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或请示上级党组织后再作决定。
(15)新当选委员代表讲话。
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精选三篇

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精选三篇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精选(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次党员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由中共xxxx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由xxx主持。
二、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属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
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委员候选人按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提出的规定,本次大会支委委员候选人3名,差额1名。
四、大会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
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五、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除外)均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六、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
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o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x如弃权,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姓名后边的空格内将另选人姓名填上,并在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o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举时,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以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机关党支部选举办法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
选举工作由本届党支部书记主持。
三、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四、本次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共4名,应选委员3名。
候选人名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意见提出预备人选,经上级党委同意,由党员大会通过后正式确定进行选举。
五、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六、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赞成的就在其姓名对应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对应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相应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对应空格内划“○”。
所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若到会党员因故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信任的人或大会工作人员按照本人意愿代为填写;未能出席选举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写票。
八、本次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从不是候选人的与会党员中推选,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情况,提出监票人名单,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监票人对选举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九、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根据选举赞成票计票结果,若得票超过投票人数半数的候选人少于或等于3人,即为当选;若4名候选人得票数均超过投票人数半数,按照得票多少确定当选人选。
若当选人数不足3人,则职位空缺,本次大会不再选举产生,可在年内补选。
十一、大会公布选举计票结果,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另选他人的,单独说明。
十二、在选举过程中,每位党员要正确行使《党章》赋予的民主权利,对在选举中采用不正当手段、搞非组织活动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经查实后,宣布选举无效。
十三、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