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初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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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考核指标

法治建设考核指标

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一、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治建设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

法治的建设不仅关乎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也关乎人民的福祉和权益保障。

为了推动法治建设,需要明确和量化法治建设的指标,以评估和考核法治建设的效果和进展情况。

二、法治的特点和意义1. 法治的特点•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原则之一,体现的是权力受法律约束;•法治是一种秩序,是社会运行的规则和规范的体系;•法治是一种价值观,体现的是公正、公平和平等的原则。

2. 法治的意义•保护公民的权益和自由,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增强社会的公平和公正;•增强国家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提升国家的形象和竞争力。

三、法治建设考核指标的分类1. 法律体系建设指标•法律的完备性:法律体系是否完整、完备,是否能够覆盖各个领域;•法律的科学性:法律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社会的实际情况;•法律的适应性:法律是否能够及时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2. 法治环境建设指标•司法公正度: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效率性;•法治宣传教育:公民对法律的了解程度和法治意识的普及程度;•法治文化建设:社会对法治的认同和支持程度。

3. 法治实践建设指标•执法规范化程度:执法机关是否按照法律进行执法,是否严格按程序办事;•法律效力落地情况:法律是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并能够实现预期的效果;•法治能力提升:司法体制和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是否不断提升。

四、法治建设考核指标的制定和评估方法1. 指标的制定方法•参考国内外的法治建设经验和理论,结合本国国情和实际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听取各方的建议和意见,形成广泛的共识;•进行实地调研和案例分析,掌握实际情况和问题。

2. 指标的评估方法•定量评估:通过数据统计和指标计算,进行法治建设的量化评估;•质性评估:通过专家评审和案例分析,对法治建设的质量进行评估;•多维度评估:综合运用多种评估方法,从不同角度全面评估法治建设的情况。

五、法治建设考核指标的应用和推广1. 应用领域•评估法治建设的成效和进展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指导法治建设的工作重点和方向,促进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提高法律实施的效力和质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2
2)“法律六进”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形成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长效机制
2
3)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经常开展,村(居)基层法治文化活动每年两次以上
2
4)社会诚信体系基本建立,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奖惩机制完善,政府诚信起到示范作用,社会诚信理念进一步确立
1
4、法治宣传教育效果明显
附件江苏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自评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权重自评分一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525分1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健全1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各单位的属人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大普法格局巩固完善152法治宣传教育渗透融入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各级各类学校按国家规定开设法治课程法治宣传在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中权重有较大增长153辖区内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34以案释法制度常态化长效化运行32法治宣传工作体系完备1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100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法治宣传队伍社会化普法志愿者队伍社会团体有效运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体系32县市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全部建成市县市区镇街村居法治文化阵地建成率90以上23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健全新媒体技术在普法中充分发挥运用13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1群众法治宣传产品需求和供给渠道畅通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模式有效运行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每年接受不同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两次以上22法律六进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形成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长效机制23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经常开展村居基层法治文化活动每年两次以上24社会诚信体系基本建立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奖惩机制完善政府诚信起到示范作用社会诚信理念进一步确立14法治宣传教育效果1领导干部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能力不断增强不发生侵害群众合法正当权益的有重大影响的事件1明显2全民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得到有效强化三年内没有发生民转刑案件民事判决执行率逐年上升13法治的道德底蕴增强权力责任权利义务对等观念牢固确立尊法守法公序良俗成为全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社会风气服务行风等明显好转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落实到位无重大群体事件事故1二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17分1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1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立体化现代化社会治安体系健全完善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刑释人员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不超过控制指标22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推进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达标率95以上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率90以上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构建

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构建

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构建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入推进,营商环境的优化成为了各级政府和企业关注的焦点问题。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吸引更多的投资,各级政府纷纷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以改善营商环境。

在这样的背景下,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构建成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一、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指标的概念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是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营商环境进行评估和监测的工具,它主要包括了法律法规、行政效率、政府服务、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指标。

通过对这些指标的评估,可以客观地反映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营商环境是否具有法治化、透明化和公平化的特点,从而为政府制定政策和企业选择投资方向提供依据。

二、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的必要性1. 适应经济发展需求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营商环境的优化成为了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通过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可以客观地评估一个地区的营商环境是否符合法治化的要求,从而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2. 提高政府治理水平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可以促进政府的法治化建设,提高政府的治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在评估过程中,政府可以清楚地了解到自身的不足之处,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

这对于提高政府的服务能力和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

3. 促进企业发展优化的营商环境对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个法治化、透明化的营商环境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更优质的服务。

通过构建评估指标体系,可以为企业提供有力的依据,引导企业选择投资方向,促进企业的发展。

三、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的原则1. 全面性原则评估指标体系应该全面覆盖营商环境的各个方面,包括法律法规的健全性、政府行政效率、市场监管水平等多个方面。

2. 客观性原则评估指标体系应当客观、公正,具有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3. 实用性原则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应当符合实际应用的需要,指标应当具有可操作性,能够为政府决策和企业投资提供有力的依据。

公民法治素养测评指标体系建设

公民法治素养测评指标体系建设

公民法治素养测评指标体系建设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公民法治素养的提高已经成为了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

而要想全面、客观地评估公民的法治素养,就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测评指标体系。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出发,探讨公民法治素养测评指标体系的建设。

一、法律知识公民的法律知识是其法治素养的基础。

因此,在测评公民的法治素养时,必须考察其对法律的了解程度。

这包括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的体系结构、法律的适用范围等方面。

同时,还需要考察公民对一些重要法律的了解程度,如宪法、刑法、民法等。

二、法律意识公民的法律意识是其法治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意识是指公民对法律的认识、尊重和遵守程度。

在测评公民的法治素养时,需要考察公民对法律的态度和行为。

例如,公民是否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尊重法律的权威性,是否遵守法律的规定等。

三、法律能力公民的法律能力是其法治素养的重要体现。

法律能力是指公民在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能力。

在测评公民的法治素养时,需要考察公民的法律分析、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公民在法律实践中的表现。

四、法治精神公民的法治精神是其法治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治精神是指公民对法治的信仰、追求和实践。

在测评公民的法治素养时,需要考察公民对法治的认同程度、对法治的追求和支持程度,以及公民在法治实践中的表现。

以上四个方面是测评公民法治素养的主要指标。

在建立公民法治素养测评指标体系时,需要综合考虑这些指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同时,还需要注意测评指标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以确保测评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总之,公民法治素养的提高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

建立科学、合理的测评指标体系,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公民的法治素养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治素养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法治建设考核标准

法治建设考核标准

法治建设考核标准法治建设是指国家按照法定程序推行法律,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推动社会进步的一项基本国家建设任务。

法治建设的考核标准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评估:一、法律体系建设的完善法律体系是法治建设的基础,要求国家建立和完善与时俱进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法律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权威性。

评估标准包括法律的完备性、立法的程序正当性、法律的适用性和执行力等。

二、司法体系的独立、公正、高效司法体系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一环,要求法院独立、公正地审理案件,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评估标准包括法官的独立性、审判公正性、审判程序的适当性和审理效率等。

三、依法治国的原则贯彻落实情况依法治国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原则,要求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保证政府行为合法、规范和透明。

评估标准包括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责机制的建立和有效运行等。

四、行政执法的规范化行政执法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要求政府机关在法定权力范围内依法行使执法职责,确保执法公正、合理和透明。

评估标准包括执法程序的合法性、执法行为的公正性和执法效果的评估等。

五、人权保障的有效性人权保障是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要求国家保护公民的基本人权和自由,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评估标准包括人权法律的完备性、人权保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以及社会公众参与度等。

六、法律宣传教育的普及度法律宣传教育是普及法治知识、提升公众法律意识的重要手段,要求国家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法律的了解和遵守。

评估标准包括法律宣传教育的覆盖范围、宣传形式的多样性和宣传效果的评估等。

综上所述,评估法治建设的考核标准应包括法律体系建设的完善、司法体系的独立、公正、高效、依法治国原则的贯彻落实情况、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人权保障的有效性以及法律宣传教育的普及度等多个方面。

只有各方面的标准得到充分的落实,才能够真正促进法治建设的全面推进,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法律制度实施效果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

法律制度实施效果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

2018年2期湖湘论坛No..2,.2018(总第179期)Huxiang.Forum General.No.179政治·法律法律制度实施效果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江国华1,罗仙凤2(1.武汉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2;2.华东政法大学,上海 200042)摘要:法律制度实施效果评估指标体系应当契合“自下而上”的反馈模式,依照维度和指标层级的要求,遵循以问题为导向、以效果评估为主体、以一般指标体系为框架的构建逻辑指导,以法律制度实施产生的实际效果为主要评估对象,兼评法律制度本身的构造问题,建立起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四效果并列的评估指标体系,并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评估指标的权重。

关键词:法律制度实施效果;指标体系;维度;指标层级;权重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4-3160(2018)02-0160-11一项法律或制度的建立,其目的在于规范权力的运行、规范社会秩序,将法律所确定的价值导入社会之中。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通过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法律制度开始在一个国家内正常运作,这是一种典型的“自上而下”的秩序模式。

然而一项法律制度建立之后,并不必然的达到制度建立的目的。

如果将实施机制认为是一种渠道,那么在它的两端连接的就是法律制度文本和社会。

当法律制度文本和社会之间不相适应时,便是所谓的达不到立法目的。

于是开始反思“自上而下”秩序模式中的问题,建立起了评估机制,这种评估机制所反映的是法律制度实施后在社会中产生的实际效果。

评估机制以问题为研究导向,作为“自上而下”模式的反馈机制,以法律实施在社会中产生的问题反向推导在“自上而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现今研究与实践以立法质量为主体的评估,忽略了评估机制最基本的问题导向原则,还是一种停留在“上”方的研究。

并且,立法后评估往往针对的是某一部法律法规,该评估客体并不具备自行运转的能力,无法真正地发现法律与社会之间矛盾,难以达到有收稿日期:2017-09-30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法律制度实施效果评估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6JZD011)。

法治建设考核指标

法治建设考核指标

法治建设考核指标
法治建设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为了提高法治建设的水平,制定了一系列的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法规建设。

法律法规是法治的基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

2. 司法建设。

司法是法治的重要保障,要加快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制度,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效率。

3. 公共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的建设,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4. 法治文化建设。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加强法治教育,推广法治理念,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

5. 依法治理。

依法治理是法治建设的核心,要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加强公共管理和社会治理,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法治建设考核指标的主要内容,通过对这些指标的考核和评估,可以有效地促进法治建设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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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评价指标体系

社会治理评价指标体系

社会治理评价指标体系社会治理评价指标体系是评估社会治理质量和效能的一个系统性工具,一般基于社会治理的目标、范围、过程和效果,研究社会治理的各种维度和方面,从而构建起来的一个指标体系。

社会治理评价指标体系的主要作用是对社会治理的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测,为政府和社会各相关方面提供决策和优化治理的依据,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

一、目标层次(一)政治目标类:1.依法治国水平2.政治权利与公民自由水平3.政府公信力水平1.社会公平公正水平2.社会和谐稳定水平3.社会福利水平1.经济增长水平2.就业水平3.资源利用效率水平二、范围层次1.政治体制建设水平2.政治制度规范化水平3.民主参与水平(二)社会范围类:1.社会文明建设水平2.社会公共服务水平3.社会组织和社会信任水平1.产业结构和区域发展水平2.财政和金融管理水平3.外贸和国际合作水平三、过程层次1.政治决策系统的科学化与规范化程度2.政治过程管理效率和经济性程度3.民主决策和决策制度的开放程度1.公共安全和治安管理的效果程度2.城市和社区的居民自治程度3.公共卫生和环境保护程度(三)经济过程类:1.市场经济体系中的规范化程度2.企业和商业的法制化与效率化程度3.资源和节能环保各方面的管理效果程度四、效果层次1.公共决策的公正和民主程度2.政府能力和政策执行效果程度1.文化和科技的创新和进步程度2.文化、地域和民族的多元化程度3.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和实现程度2.经济转型和发展结果的可持续性程度综合来看,社会治理评价指标体系在建立时应遵循科学性、多维性、开放性、客观性和动态性的原则,注重指标体系的实际应用和针对性,以推进社会治理安全、稳定和可持续的目标为出发点,不断完善和优化指标体系及其相关评估工具,并真正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实际效应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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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初步分析建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分析探讨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能够对法治政府建设产生积极和长远的影响。

本文围绕建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必要性、我市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基本构成和如何建立并实施我市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等三个部分展开论述,认为:建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客观要求,是法治政府自身发展的实际需要;作为全面衡量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一把标尺,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基本构成上应包括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我市建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应坚持政府主导,注重调查研究,倡导公众参与,落实督查考评。

[关键词] 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建立20xx年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xx〕10号文件,以下简称《纲要》)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青岛市于20xx年提出“争取经过五年左右的不懈努力,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青政发〔20xx〕20号文件)。

20xx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xx〕17号文件,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

为贯彻落实《纲要》和《决定》,青岛市积极践行法治,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

但是,与既定目标要求相比,仍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尤其是什么样的政府才是法治政府、如何评估法治政府的实现程度,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必须作出回答的重要课题。

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能够使法治政府建设看得见、摸得着,方向和目标更加明确清晰,问题和不足更加一目了然,进而能够对法治政府建设产生积极和长远的影响。

一、关于建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必要性(一)建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

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相适应的制度文明,也是发展的重要内容和目标。

[1]贯彻实施《纲要》以来,我市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努力实现法治建设的科学发展,先后制定地方性法规20余件、政府规章40余件,在一定时期内较好地解决了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完善了政府重大社会公共事项决策听证、重大行政决策法律论证和合法性审查、重要事项定期发布、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多项重要制度,提高了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主体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复议听证制度等,提高了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这些行之有效的制度,能否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持续发挥作用,取决于我们能否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其不断完善和深化。

建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正是为这些制度持续发挥作用提供一个长效保障机制,从而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增进制度文明,更好地践行科学发展观。

(二)建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是贯彻实施《纲要》和《决定》的客观要求从目标要求看,《纲要》提出的十年左右时间、我市提出的五年左右时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任务作为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已进入倒计时,形势紧迫、任务繁重,若没有更强有力的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既定目标就难以如期实现。

从内容要求看,《纲要》在合理配置政府职能和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制度保障和措施要求,构成了法治政府的构建骨架。

这些制度和措施能否建立健全,直接关系到法治政府能否实现。

因此,有必要对这些制度深入总结并加以完善。

从落实要求看,《纲要》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具体落实办法和配套措施,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安排。

五年多来,青岛市一直严格按照这项要求开展工作,20xx年出台了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此后每年明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近期还出台了贯彻《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xx〕12号文件),这些举措有效保证了《纲要》、《决定》的贯彻落实。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面临的问题也很突出,其中一点就是还缺少一个可测评的指标体系来全面评估我市出台的各项制度措施的实施效果及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进展情况。

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正是通过对法治政府的精神实质进行深入剖析和科学概括,把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分解、细化和量化,转化为可以测评的指标,组成一个体系和系统,综合测算各地区和各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并寻找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中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从而保证《纲要》、《决定》提出的目标任务的实现。

(三)建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是法治政府自身发展的实际需要当前,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展还不平衡,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偏弱,法治化程度与青岛市的城市地位和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的期待与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认识层面上,有些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淡薄,缺乏法治的“方向感”;二是制度效益上,对《纲要》、《决定》的原则性规定,配套措施跟不上,实际执行中出现偏差;三是规制强度上,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还没有完全纳入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实绩考核,依法行政的“动力”不足。

为此,建立一套直观的、可宣教的、容易执行的、有硬性约束的指标体系以纠正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一些干部在思想认识上的失范、工作推进中的偏差和“动力”不足问题就显得十分必要。

从更广的视角看,作为法治政府,在不同地域普遍追求公平、正义、自由、人权、和谐等价值目标,要求依法行政,承认廉洁、诚信、有限、责任等,并致力于实现一种良性的社会秩序。

[2]这就决定了各个地区建设法治政府面临的共同问题,也决定了形成统一规范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必要性。

深圳市已率先研究提出了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很值得学习借鉴。

青岛市作为经济发达的沿海开放城市,也有责任尽快启动这项工作。

二、关于青岛市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基本构成法治政府指标体系作为全面衡量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一把标尺,基本构成上应包括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

客观指标旨在解决青岛市建设的法治政府是什么样的问题,其数据大多可以通过统计报表或现有资料获得,能够体现法治政府应当具备的内在标准,是指标体系的主体部分。

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是:行政机关自觉运用体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法律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

围绕这个基本要求,《纲要》在政府职能、决策机制、制度建设、行政执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行政监督、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等7个大方面的内容提出了33个小方面的制度和措施要求;《决定》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决策机制、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社会自治等6个大方面的内容提出了24个小方面的制度和措施要求;青岛市贯彻《纲要》和《决定》的实施意见中,还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若干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提出了一些青岛市特别需要的制度和措施要求。

这些制度和措施要求,总体上是对我市建设法治政府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的深刻反映,是法治政府蕴含的内在标准,可以设计为客观指标。

在客观指标的具体设计上,应体现四个方面的特点:一要有全面性,能够涵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个方面;二要有操作性,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均应明确具体;三要有刚性,指标任务的约束力强;四要有开放性,能够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包容新的内容。

据此,可以考虑将我市法治政府指标体系中的客观指标分为三个层次,一级指标体现《纲要》、《决定》及我市的有关实施意见中规定的几个大的方面的内容,具体可以归纳为12项,包括:政府立法工作法治化;机构、职责和编制法治化;行政决策法治化;公共财政管理与政府投资法治化;行政审批法治化;行政处罚法治化;行政服务法治化;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行政救济法治化;行政监督法治化;行政责任法治化;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法治化。

二级指标体现大的方面内容下的基本制度和措施。

三级指标对应明确已经推行或应当建立完善的基本制度和措施的具体要求。

各级指标完成的情况,可以客观反映各级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努力程度、实际举措和具体成效。

主观指标旨在解决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社会评价是什么样的问题,其数据需要通过合理设计调查问卷、进行抽样调查并经过统计处理后才能获得,体现社会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的总体评价,是指标体系的辅助部分。

依法行政的根本宗旨在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维护、实现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

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法治政府的实现,最终必须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承认。

因此,社会公众对法治政府的评价,是法治政府指标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种评价更多地通过对法治政府的主观感受和内在体验表现出来,其基本内容除了以上述客观指标为基础外,还应当反映法治政府的七个外在维度,即法治政府应当是有限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其行为应当符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和权责统一六项基本要求。

[3]通过赋予主观指标的各项内容以不同分数和权重,交由社会评价赋分,再结合专家对各项分值及其关联数据的比较、分析和权衡,综合测算出总分值,即能反映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状况和水平。

鉴于建立起科学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需要在长期的实践中不断调整、修改,使之趋于合理和完善。

指标体系基本确定后,可以先在相关的区、市及部门进行试点,以实践来检验指标体系是否科学合理,从而最终形成权威性的指标体系。

三、关于如何建立并实施青岛市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法治政府建设涉及面广,关联因素多,时间要求紧,如何使我市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又好又快地建立并实施,我认为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坚持政府主导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建立与实施涉及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工作性质和难度决定了只能走自上而下的政府推进型道路,而无法也难以期待走自下而上的自发演进型道路。

为此,建议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建立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

设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或由已建立的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承担,由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指标体系建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大事务的研究解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负责指标体系建立的日常督导协调工作。

二是积极争取国务院和省政府法制办的工作指导和智力支持,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推动指标体系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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