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
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活动方案.docx

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活动方案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强服务基层和群众、解决突出问题的能力,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努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社会环境,不断提升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趣、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工作目标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增强服务基层和群众、解决突出问题的能力,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提升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努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措施(一)认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的重要意义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其目的是通过对公众评价和社会预期的调查分析,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和工作效能,建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促进本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社会满意度评价,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党委、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力度,对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的检查力度,对腐败分子的打击力度。
(二)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建设1、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增强群众对干部廉政教育,增强群众对干部廉洁自律的满意度。
一是要通过集中学习培训、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开展主题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等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升干部职工的廉政修养,营造机关廉政文化氛围,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宗旨意识、奉献意识、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要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
党风廉洁建设社会评价的工作方案

党风廉洁建设社会评价的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乡X年度党风廉洁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持续提升群众对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根据《X区X年度提升党风廉洁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X 委廉办〔X〕4号),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正视问题短板从全区通报X年度党风廉洁建设社会评价结果反馈情况看,我乡在全区综合排名第一,表明我乡党风廉洁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与往年相比有一定的提升,但是也反应出了一定的问题。
例如:X村、X村饮水问题未得到妥善的解决,X村、X村、X村X高速赔偿问题、X村、X村、X村三个贫困村产业发展都可能产生新的问题。
二、明确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党风廉洁建设社会评价“重视度、遏制度、廉洁度、信心度”等主要指标体系和要求,通过抓实干部作风,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广泛宣传X区和我乡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着力提升全乡老百姓对我乡党风廉洁建设评价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大力引导全乡老百姓积极参与、客观评价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争X年我乡党风廉洁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排名进入全区前5位,为建设“活力X,宜居之乡”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三、强化工作举措全乡党员干部要着力通过抓实干部作风、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等有效途径,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努力提高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党风廉洁建设群众“获得感”。
(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党员干部廉洁度1.扎实推进“阳光村务”。
进一步推进“阳光村务微权清单”五十条制度,切实强化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规范用权的意识,确保村级各项事务,特别是“一事一议”项目、村级运行资金、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过程规范操作、公开透明,阳光有序推进。
牵头领导:X牵头科室:乡纪委、党政办2.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持续深化正风肃纪,针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集中的工程项目建设、干部作风、教育医疗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止懒治庸”升级版、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城乡低保等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2020年度落实工作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2020年度落实工作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11.26•【字号】渝高法〔2020〕144号•【施行日期】2020.11.26•【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正文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2020年度落实工作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渝高法〔2020〕144号各中、基层人民法院:现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2020年度落实工作评估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11月26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2020年度落实工作评估实施办法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总体要求,深入推进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市高法院党组印发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渝高法组〔2020〕58号)、市高法院党组联合驻市高法院纪检监察组印发的《关于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渝高法组〔2020〕10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监察局更名及职责调整的通知(法〔2020〕237号)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估对象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要求,评估实施办法分别对全市各中、基层法院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内设纪检监察部门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二、评估方式(一)评估计值评估计值分为“基础评估”和“工作激励”两部分。
其中,“基础评估”由主体责任细则和监督责任细则组成;“工作激励”由突出成效、办信办案、表彰表扬、信息宣传、专项工作等组成。
(二)评估内容1﹒“基础评估”内容。
主体责任落实的“基础工作”重点为加强组织领导(15)、规范权力运行(10)、加强作风建设(7)、开展司法廉洁教育(7)、支持监督执纪工作(6)、严格责任追究(5)等6个部分;监督责任落实的“基础工作”重点为请示报告(11)、监督执纪(21)、线索查办(9)、综合工作(9)等4个部分。
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三篇)

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全局要以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为重心,深刻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为有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决定成立县城市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指挥和协调全局开展工作。
组长:副组长:成员: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行政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主要内容全局要立即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层层发动;全局要组织专题学习、上廉政党课;在醒目位置、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张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资料(含四问四答、“一封信”等);利用公开栏、宣传栏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进行宣传;向全局每个干部职工发放“一封信”和宣传卡片等宣传资料,宣传社会评价工作;“三送”队员、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干部深入服务对象家中,发放“一封信”和宣传卡片等宣传资料宣传社会评价工作。
四、工作步骤(一)准备材料,开展动员部署。
1、准备相关材料。
局行政办将材料(含四问四答、“一封信”、宣传卡片等)复印并准备好。
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行政办完成时间:____月____日下午前2、开展动员部署。
____月____日前在城管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动员会议。
会上学习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相关文件,做好工作部署,提出了工作要求。
(二)加强宣传,进行分类对接。
1、加强媒体宣传。
在醒目位置、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张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资料(含四问四答、“一封信”等);利用公开栏、宣传栏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进行宣传。
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行政办完成时间:上半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下半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
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

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是一个长期而持续的工作,它涉及到全党全社会的方方面面。
为了全面、准确地评价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需要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
下文将针对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一、评价体系的构建1. 体系目标:评价体系的目标是准确反映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实绩,揭示问题、指导工作,促进党的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
2. 体系构成:评价体系应包括多个指标维度,如党风建设、政风建设、行风建设等。
在每个维度下,可以进一步分解出各个具体指标,以适应评价的具体要求。
3. 指标选择:指标选择应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求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状况。
指标的选择应综合考虑不同层面的要求,如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作风、制度保障等。
4. 数据收集:为保证评价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需要建立起数据收集和统计的机制。
各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应加强数据的采集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二、评价方法的制定1. 定量评价:通过定量指标的统计和分析,对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进行量化评价。
可以采用满意度调查、统计资料分析等方法,获得具体的评价结果。
2. 定性评价:在定量评价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的方法,对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进行更深入的评价。
可以采用案例分析、专家评议等方法,获得更加全面和准确的评价结果。
3. 社会参与:为保证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应当充分发挥社会参与的作用。
可以通过召开听证会、征求民意等方式,使各方面的声音能够得到充分的体现。
4. 评价结果的反馈和使用:评价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并形成评价报告。
评价结果应作为改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为各级党组织提供指导和参考。
三、评价工作的组织和实施1. 组织机构:应建立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的专门机构或部门,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该机构或部门应具备一定的权威性和专业性,能够保证评价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鲁溪镇小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

鲁溪镇小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第一篇:鲁溪镇小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内部资料请勿外传鲁溪镇小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结合全镇各村小学及中心完小实际,现制定《鲁溪镇小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刘风华副组长:陈龙刘诗发柯帆林显玉成员:刘建平黄恢仁李晏夏源贵余茜夏清箭刘赟刘康陈夕平卢晓晖彭海瑞二、工作目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必然要求;是有效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社会关注度、群众参与度和结果公信度的重要举措。
要通过宣传动员,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通过走访谈心、专项活动、为民办实事,提升群众的信任度和支持度,使我镇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进入全县第一方阵。
三、民意调查的对象、方式、时间、样本量及内容(一)民意调查对象1、县级两代表一委员(具体名单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提供报省纪委);2、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具体名单分别由各单位提供报省纪委);3、辖区内户主家长。
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在当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没有接受过访问的城乡居民[由电脑根据区号(如九江是0792)和局向号(即各地固定电话的前三位)来确定市区和县区,随机抽取电话号码]。
(二)民意调查的方式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具体实施。
主要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每年上半年、下半年不定期对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民意调查。
(三)民意调查周期与调查时间调查周期:每年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
调查时间:采取不定期调查的方式进行。
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工作方案

三一文库()〔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工作方案〕一、宣传内容1.我县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情况;2.县、镇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情况;3.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时间、具体内容和要求;4.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宣传对象1.各级党代表2.各级人大代表3.政协委员4.镇村两级干部5.企业人员6.普通群众三、工作步骤(一)日常宣传阶段:20XX年3月至4月,7月至9月各党支部、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认真筹划、精心安排,以春风化雨的方式将社会评价宣传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去,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三送”工作,结合本职工作,组织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本《方案》等规定,宣传好我县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日常宣传工作。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5月至6月,10月至11月通过集中宣讲、走访入户、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集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工作,由镇文书办、镇党办、镇宣传报道组负责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的宣传报道工作,以深入细致的宣传动员确保社会评价工作顺利实施,着力提升干部群众对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关注度、认可度和满意度。
具体时间以全省统一部署时间为准。
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在镇纪委统一领导下开展,由纪委、党办、文书办、人大办等共同组织协调。
各党支部、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作为衡量党风廉政建设的“标尺”,及早研究部署,及早开展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督查工作方案

三一文库()〔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督查工作方案〕一、目的意义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举措。
通过科学的手段和方式,准确了解掌握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举措、工作成效的评价,准确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有利于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机制,提高群众参与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我县党风廉政建设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准确评价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成效,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政治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提高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四度”(重视度、遏制度、廉洁度、信心度),提升群众对我县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全面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工作任务(一)组织机构1.成立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县纪委部分科室主任和纪工委书记(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廉政室主任兼任,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对各小组的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通报和反馈督查结果。
2.成立10个督查小组,每个小组2-3人,由县纪委机关及纪工委相关人员组成。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负责一个机动督查小组,对全县各地、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同时对其他九个小组的督查进展情况进行再督查;其他九个小组采取1名副书记带若干个小组的方式分片负责(详见附件2)。
(二)督查内容1.部署动员情况:(1)是否层层发动,及时组织全体干部召开动员部署大会;(2)党政主要领导是否亲自抓工作,是否亲自在大会上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3)是否对班子成员、普通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走访等工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2.宣传走访情况:(1)是否在单位醒目位置、人流量较大的地方设置固定的廉政广告宣传牌和“意见箱”若干块(个);(2)县直单位(含其下属单位)、乡镇(场)及其基层站所、村委会是否利用公开栏、宣传栏制作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板报,及时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3)乡镇(场)是否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社会评价宣传资料(如致群众的一封信、公布干部职工联系方式、便民手册等资料);(4)乡镇(场)、村委会是否组织人员深入走访群众,是否挨家挨户发放《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宣传提纲》以及本地宣传资料,讲解宣传社会评价工作;(5)县直单位是否组织人员深入走访服务对象,发放《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宣传提纲》,讲解宣传社会评价工作;(6)各乡镇(场)、村委会是否组织好干部群众观看廉戏,并积极参加互动;(7)随机抽取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