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财政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0.31•【文号】财办预﹝2016﹞123号•【施行日期】2016.10.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关于开展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办预﹝2016﹞123号党中央有关部门财务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财务部门、武警各部队后勤(财务)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法院行装局,高检院计财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民主党派中央财务部门,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财务部门:为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扩大绩效评价范围,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政府部门管理水平,落实好中央第十三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现就中央部门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绩效自评基本原则(一)履行部门主体责任。
各部门是本部门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绩效自评的组织管理,对绩效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二)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
各部门要按照2016年、2017年中央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求和《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财预〔2015〕88号)规定,组织对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的所有一级项目、二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确保绩效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三)确保评价真实客观。
各部门对照年初预算设定的绩效目标及指标值,对应填报年度实际完成值。
绩效自评要实事求是,确保数据准确、分值合理、结果客观,严禁刻意抬高分数、弄虚作假。
二、绩效自评主要方法项目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
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
如有特殊情况,上述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
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项目的二级绩效指标和三级绩效指标的权重。
保靖县茶叶产业开发办公室

保靖县茶叶产业开发办公室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绩效评价报告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性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保财绩〔2017〕2号)等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本单位于2016年7月至8月,组织力量对2016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的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主要工作职责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农业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2、研究、制定并指导实施全县茶叶产业发展规划;3、负责实施保靖县黄金茶品牌战略,制定行业管理规范4、通过技术、信息服务,开展专业技术知识培训,推广先进的茶叶栽培技术和加工工艺;5、组织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实验、示范和推广工作;6、研究、推广具有保靖特色的茶文化;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任务1、负责产业发展项目论证、立项和实施;2、承担品牌的宣传、管理和提升工作;3、负责保靖县黄金茶的良种选育、繁殖,做好种苗服务(三)部门机构设置情况及单位构成情况保靖县茶叶产业开发办公室是由县扶贫开发办管理的正科级全额预算事业拨款单位,单位机构代码124331256940205906,法人代表:向开平;住所:保靖县迁陵镇魏竹路工会四楼;宗旨和业务范围:为茶叶产业发展提供保障,贯彻执行茶叶生产方针、政策制定本地区域内茶叶生产发展规划,为保靖茶叶企业和茶农技术咨询、技术培训、企业规划、项目论证、业务指导、基地建设、包装设计、广播策划、产销合作等。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核定本单位全额事业编12人,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2名;经费由县财政列支,为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2016年保靖县茶叶办资金收支总体情况如下:1、收入总体情况:全年财政总收入1828.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4.49万元,其他收入1384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557.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7.78万元,非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540.17万元)。
工作开展情况的说明

关于雅安市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说明2017年,雅安市各级财政部门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17〕3号)安排,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雅办发〔2013〕31号)要求,切实遵循“深度拓展、提高质量、公平公正、着力实效”的原则,继续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现将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市财政局制定出台《雅安市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修订完善《雅安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绩效目标的审核及绩效目标的批复、调整与应用等规定,明确绩效评价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绩效评价职责分工、绩效评价对象和内容、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指标、方法和标准、绩效评价工作程序、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要求,为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不断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强化部门(单位)财政支出主体责任,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推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序开展,提升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质量,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良好的制度基础。
各扩权县财政部门根据自身实际,对辖区内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也相应提出明确要求。
二、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一)绩效评价工作组织情况市级重点选择三农投入、创建文明城市、科技研发、卫生民政、旅游产业发展及其他资金量大、代表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涉及“民生保障、行政运行、产业发展、基础设施(设备购置)”四大板块项目,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雅财绩〔2017〕2号),对组织开展市级201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做出安排部署;各扩权县财政部门也按照省财政厅要求稳妥推进辖区内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包头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文件之十包头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7年2月16日在包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包头市财政局各位代表: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减收增支困难叠加的局面,全市上下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加大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力度,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重点工作,经济发展稳中有进,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汇总的国库数据,全市公共预算收入271.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8.9亿元,增长7.5%;全市公共预算支出415.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比上年增加21.9亿元,增长5.6%。
市本级公共预算收入46.3亿元,完成预算的110.2%,比上年增加7.2亿元,增长18.4%。
年初市人代会批准的市本级公共预算支出82.9亿元,预算执行中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自治区增发债券支出3.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亿元,加自治区下达各类补助资金及上年结转87.5亿元后,支出预算调整为174.9亿元。
市本级公共预算支出143.1亿元,完成支出调整预算数的81.8%,比上年增加12.8亿元,增长9.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9亿元,比上年增加21.4亿元,增长121.6%;政府性基金支出35.8亿元,比上年增加11.9亿元,增长50%。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9.3亿元,完成预算的50.2%,比上年增加17.9亿元,增长156.6%;政府性基金支出23.7亿元,完成预算的45.3%,比上年增加9.3亿元,增长64.6%。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6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3%,加上年结余68.1亿元,总收入合计229.2亿元。
2016年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6年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关于开展2016年财政资金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绩〔2017〕64号)文件精神,我办对2016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1、项目概况(1)部门基本情况中共桂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县委工作部门,也是政府工作部门,列入县委工作机构序列,其主要职能是: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人大常委会、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规定;审核县直各部门和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年度报告公示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级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异动和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的审核监督;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及续缴费等。
根据财政部财综[2008]78号、国家发改委相关文件及湘财综[2008]63号文件精神,预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专项经费20万元。
(2)项目用途和主要内容。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业单位网上登记,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监督检查全县事业单位落实登记管理法规、规章的情况,组织培训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本级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等工作。
2、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为预算安排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专项经费20万元,资金已于2016年初到位。
(1)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粮食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粮⾷专项资⾦绩效评价报告2016年粮⾷专项资⾦绩效评价报告根据《青岛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专项资⾦绩效评价报告编写和提报⼯作的通知》(青财预评〔2017〕2号)和《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要求,我局组织各项⽬单位编写了绩效报告,并对各单位提报的绩效报告进⾏审核、评价。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专项资⾦绩效情况(⼀)专项资⾦设⽴情况。
依据、国家计委、国家粮⾷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国有粮⾷购销企业改⾰和发展的意见》(计综合〔2002〕677号)以及国家粮⾷局《粮⾷仓储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作指导意见》,设⽴粮⾷专项资⾦。
粮⾷专项资⾦主要⽤于粮⾷仓储设施设备维修改造、粮⾷信息化建设、粮油质量检测、军粮配送、粮⾷应急、放⼼粮油⼯程、粮油批发市场建设改造、粮⾷⼯作专项经费、粮⾷储备补贴等⽅⾯。
(⼆)年度绩效⽬标完成情况。
2016年粮⾷专项资⾦绩效⽬标是,通过财政专项资⾦⽀持,改善粮⾷仓储设施条件,确保储备粮储存安全;实施放⼼粮油⼯程,建设推动放⼼粮油产销体系,推进放⼼粮油进农村进社区;为驻青部队配送军粮,保障军粮供应,满⾜部队需要;开展⼊市粮油质量检测和实验室建设,完成检测任务,保证居民消费安全;启动智慧粮⾷云平台建设,提⾼粮⾷管理信息化⽔平;安排专项⼯作经费,保障粮⾷应急、安全⽣产、粮⾷执法、宣传等专项业务的组织和管理,保证全年粮⾷⼯作任务的顺利实施;安排粮油储备补贴资⾦,平衡当年粮⾷风险基⾦缺⼝,保证粮⾷储备各项补贴资⾦需要。
当年专项资⾦绩效⽬标除智慧粮⾷云平台项⽬未启动外,其他项⽬绩效⽬标全部完成。
⼆、专项资⾦项⽬绩效情况(⼀)2016年专项资⾦预算批复情况。
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16年粮⾷专项资⾦预算的通知》(青财建指〔2016〕74号),批复当年粮⾷专项资⾦预算1682.42万元,其中2016年预算安排1660万元,历年结余安排22.42万元。
市财政委托中介机构对专项资⾦项⽬中的仓房维修改造、放⼼粮油⼯程、粮油质量检测、智慧粮⾷云平台、粮⾷专项⼯作经费项⽬进⾏了评审。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已连续三年成功进入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评价前200名。
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机构为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安丘市政府召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印发《安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安政发[2015]25号),市财政局将本业务放在了评审中心,并在2016年全市财政工作会议上着重强调要把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作为今后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初步拟定了这项工作的主要职责为:1、拟定全市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2、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评价系统3、拟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4、承担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5、组织实施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管理中介结构。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工作基础我市一直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根据省财政厅及潍坊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安丘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安丘市县级预算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安丘市预算绩效管理问责暂行办法》、转发《潍坊市县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安丘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细则(试行)》、《安丘市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转发《潍坊市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试行)》等一些列规章制度,今年又多次对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完善。
全面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关于印发2016年度局绩效管理

关于印发《2016年度局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各处室、单位:现将《2016年度局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5月13日抄送:各位局领导。
2016年度局绩效管理考核办法为切实加强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绩效管理,扎实推进全市人社领域年度深化改革项目和重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引导和激励全局上下创一流、创大业、争作为、争奉献,结合部门实际,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分为机关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两个序列,其中机关处室序列考核对象共21个,局属事业单位序列考核对象共13个。
二、考核内容(一)业务目标主要考核重点指标、重点任务两类:(1)重点指标。
《2016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明确的65项指标,其中核心指标17个。
(2)重点任务。
主要包括省厅、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和局“十件实事三十项任务”,局与各处室、单位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状内容及其他重点任务。
(二)作风效能主要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党纪政纪、依法履职、行政效能、作风建设等方面。
(三)创新创优主要指上级表彰、重大创建、经验推广,表彰限于国家级、省部级、市委市政府的表彰,重大创建限于省级以上的城市冠名和试点项目,经验推广限于在市级以上会议、文件进行典型经验推广。
党建、群团工作被市级主管部门表彰的,视同市委、市政府表彰。
(四)综合评议分别对各处室、单位工作业绩、服务水平、工作效能等方面进行不同层面的评价评议。
三、考核计分方法采取百分制的考核方法:业务目标、作风效能、创新创优、综合评议四项考核内容,合计100分。
分值权重依次为55%、25%、5%、15%。
其中,业务目标设重点目标任务、宣传调研两个二级项目,分别占总分的50分、5分。
作风效能设作风建设、工作效能、依法行政、信访四个二级项目,分别占总分的8分、7分、5分、5分。
四、考核结果确定(一)考核等次确定参加考核的处室、单位,按照机关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两个序列,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分别评出优秀、良好、达标、不达标4个等次,其比例为30%(优秀)、55%(良好)、15%(达标、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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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财政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6年,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区认真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按照年初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为改进预算,完善项目管理,加强资金监控提供了重要依据。
1、加强绩效目标申报、监控和评价管理。
2016年,我区扩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覆盖面。
在年初预算的财政专项资金中选取145个项目,金额41725万元,作为2016年绩效评价管理的目标,占区本级安排专项资金92663万元的45%。
比上年增加22%。
对已确定的绩效目标实施按季度监控项目推进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最后对确立的绩效目标逐个开展自评和组织重点评价。
2、围绕绩效目标评价,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2016年,对涉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美丽乡村建设、教育基建工程、小城镇建设等6个绩效目标开展重点评价工作,重点绩效目标评价金额31550万元,占2016年度绩效目标总额的76%。
2016年,从绩效自评项目中选取6个单位展开2015年度的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共计金额17654.2466万。
3、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反馈。
通过评价结果的反馈,有针对性地改进资金管理,同时向人大、政府监督机构进行书面汇报。
今后我区将继续着力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积极推进财政资金预算绩效
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