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7个案例帮你用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2019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计算实例

2019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计算实例一、年利润在100万以下的:某企业到第二季度末,总收入1668万元,利润为65万元,上一季度利润30万元,上一季度已交的所得税为:(300000×5%)=15000元本季度应交的所得税为:(650000 ×25% )-(650000×20%)=162500-130000=32500元32500元-上季度已交的所得税15000 = 17500元借:所得税费用 17500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7500借:本年利润 17500贷:所得税费用 17500二、年利润在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某企业到第二季度末,总收入1668万元,利润为165万元,上一季度利润80万元,上一季度已交的所得税为:(800000×5%)=40000元本季度应交的所得税为:(1650000 ×25% )-(1000000×20%)-(650000×15%)= 412500-(200000+97500)=115000元115000元-上季度已交的所得税40000 = 75000元借:所得税费用 75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75000借:本年利润 75000贷:所得税费用 750002019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文件2019年国家税务第4号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按月报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按季报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三、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案例解析(区分不同情况,附7个案例)-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案例解析(区分不同情况,附7个案例)-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小型微利企业第4季度预缴和2015年度汇算清缴如何计算?(区分不同情况,附7个案例)例1:洋洋咨询公司2014年3月办理税务登记,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采取查账征收方式,按季度纳税申报。
2015年12月31日,该企业计算的全年实际利润额为30万元。
洋洋咨询公司在2015年的实际经营月份为12个月,其2015年10月1日之后的经营月份为3个月。
洋洋咨询公司预缴2015年第4季度所得税时(申报期为2016年1月),适用减半征税政策的实际利润额=30×(3÷12)=7.5万元;适用减低税率政策的实际利润额=30-7.5=22.5万元。
洋洋咨询公司减免税额=22.5×(25%-20%)+7.5×[25%-(1-50%)×20%]=1.125+1.125=2.25(万元)例2:永兴机械厂2015年5月10日办理税务登记,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采取查账征收方式,按季度纳税申报。
2015年12月31日,该企业计算的全年实际利润额为24万元。
永兴机械厂5月10日办理税务登记,其在2015年度经营月份从5月份开始计算,全年经营月份数共计8个月。
永兴机械厂预缴2015年第4季度企业所得税时(申报期为2016年1月),适用减半征税政策的实际利润额=24×(3÷8)=9万元;适用减低税率政策的实际利润额=24-9=15万元。
永兴机械厂减免税额=15×(25%-20%)+9×[25%-(1-。
几个典型案例告诉你税务部门如何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几个典型案例告诉你税务部门如何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当前各级税务机关工作的重点,并被列为今年税务部门的“一号督查”事项和绩效考评事项。
各级税务机关特别是基层税务机关克服重重困难和压力,抓服务、抓细节、抓成效,力促优惠政策落地生根。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近日整理了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典型案例,以下是部分案例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也能享优惠北京华电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是北京市海淀区国税局辖区内一家高新技术企业。
2015年1月,该企业负责人到海淀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咨询。
该负责人表示,该企业虽为高新技术企业,但产品均为新开发产品,还未获得市场认可,销售情况一直不好。
2013年企业全年利润总额仅为1.4万元,预计2014年全年利润也不超过10万元。
虽然企业一直享受15%的高新优惠,但是看到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材料后发现小微企业减半征税政策与高新技术优惠政策相比,企业能够享受更多的减免,询问该企业是否能够享受小微优惠政策。
办税服务厅人员仔细地查询了该企业的2013年年度纳税申报及2014年季度预缴相关情况,发现2013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并且该企业2014年第四季度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该企业随即进行了第四季度的预缴申报,减免所得税1万余元。
该负责人对办税服务厅人员表示,多亏了税务机关对小微优惠政策的大力宣传。
税收优惠政策使企业得到了更多的实惠,支持了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
条件更宽松服务更周到今年小微新政的一个大变化就是,对上一年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本年预计可能符合的,季度预缴时也能享受优惠政策,该条款深受有类似情况的小微企业的赞许。
厦门港鹭建设工程质量试验检测中心是一家主营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技术咨询和服务的企业。
由于该企业上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大于30万元而不具备“小微”身份,所以今年没有太关注小微政策的变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案例分析

一是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同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
调整后优惠政策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
【解读】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负降至5%(应纳税所得额×5%=应纳税所得额×25%×20%)【例】小型微利企业2019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90万,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90×25%×20%=4.5万附2018年度政策,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90×50%×20%=9万元新政策税负直接减半。
2.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10%(应纳税所得额×10%=应纳税所得额×50%×20%)【例】小型微利企业2019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220万,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00×25%×20%+(220-100)×50%×20%=5万+12万=17万附2018年度政策,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220×25%=55万元新政策税负降低(55-17)/55=69%3.以后续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件为准二是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解读】1.政策主体范围: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关注后续政策对其他个人范围规定。
附:在增值税起征点3万元政策“年代”,实务中只有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享受3万元免增值税政策。
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答疑案例

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答疑案例适用对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答疑案例(一)我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答: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如果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二)我公司如何判断是否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答: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的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可在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对于新设立当月即按次申报的,则根据设立时是否同时符合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来判断是否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三)我公司为2022年3月新设立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当月购买房产并申报缴纳印花税,能否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答: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设立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设立当月依照有关规定按次申报“六税两费”时,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四)我公司成立于2021年8月,属于一般纳税人,今年3月刚刚完成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如何确定是否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答: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按规定申报当月及之前的“六税两费”的,也依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确定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五)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申报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六税两费”时,如何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减免优惠?答: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人,依据2021年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如何正确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2个案例告诉您(老会计人的经验)

如何正确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2个案例告诉您(老会计人的经验)又到一年一度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该如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呢?今年的政策和往年相比有哪些变化呢?本文通过12个具体案例一一告诉您。
一、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二、条文解读文件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解析】1.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2.其他企业:除工业企业外其他类型的企业,包括服务企业、商业流通企业等。
如果所属行业代码为06XX-50XX,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判断为工业企业,除此之外的所属行业代码,判断为其他企业;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4.从业人数:纳税年度内,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平均或者相对固定的职工人数;5.资产总额:企业所拥有的所有资产在总量上的一个表述,是企业所有者权益和负债的总和。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中小企业会计所得税筹划的案例分析1

中小企业会计所得税筹划的案例分析1在中小企业的运营过程中,会计所得税的筹划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通过合理的会计所得税筹划,企业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额,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本文将通过一个案例来进行中小企业会计所得税筹划的分析,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知识。
案例背景:某中小企业是一家制造业企业,主要生产销售电子产品。
企业年度利润为5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
在当前的税法和政策下,企业需要对其会计所得税进行筹划,以减少纳税额。
分析及筹划方案:1. 合理利用会计政策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会计政策来降低会计所得税。
比如,采用成本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可以减少折旧费用从而降低纳税额。
另外,企业可以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来计提坏账准备,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2. 合规操作资产负债表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企业应该合规操作,符合税务法规和相关规定。
合理分类和划分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可以合理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达到减少纳税额的目的。
比如,将一部分长期资产划归短期资产,可以增加折旧费用从而降低纳税额。
3. 合理利用成本费用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成本费用来降低会计所得税。
比如,合理划分成本费用的分类和计算方法,可以使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减少,从而减少纳税额。
4. 合理分配利润在利润分配中,企业可以采取合理的措施来降低纳税额。
比如,将一部分利润用于再投资,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纳税额。
5. 合法避免税收风险企业在进行会计所得税筹划时,应该注意避免非法行为和税收风险。
避免使用违法手段来规避税收,遵守税法法规和纳税申报义务,合法避免税收风险。
6. 随时了解税收政策和法规的变化企业应该随时了解税收政策和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会计所得税筹划方案。
税收政策和法规会随着国家经济和税收形势的变化而变化,企业需要及时调整筹划方案,确保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额。
总结:中小企业会计所得税筹划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企业具备一定的会计税务知识。
通过本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合理利用会计政策、操作资产负债表、利用成本费用、分配利润和避免税收风险的基础上,中小企业可以减少会计所得税的纳税额,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操作实例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操作实例
日期:2019-02-19
一、用超额累进税率方法如何计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例1:某小型微利企业,属于非限制性和禁止行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符合条件的,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按新出台的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则该企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100×25%×20%+(300-100)×50%×20%=25万元。
二、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判断该企业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如何计算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和减免税额?
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直接按当年度截至本期末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等情况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
具体判断方法为: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按截至本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例2: A企业2017年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019年各季度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以及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解析:A企业在预缴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时,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具体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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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案例帮你用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了《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出了《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减低税率、减半征税”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在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以及所属行业均符合原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情况下,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2016年的30万元扩围至50万元。
纳税人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最高减税幅度可以达到60%。
当然,要享受该项“减低税率、减半征税”优惠政策,纳税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必须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
额不超过1000万元。
2. 企业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3. 企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此外,对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相关指标。
同时,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1. 纳税人预缴时享受了减半征税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税款。
2.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