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研究

合集下载

提高农村家庭财产性收入的对策研究

提高农村家庭财产性收入的对策研究

提高农村家庭财产性收入的对策研究作者:曾文明来源:《智富时代》2018年第10期【摘要】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到最后攻坚和巩固阶段。

通过对四川秦巴山区的调研发现贫困户家庭的收入结构并不合理。

部分家庭的保障性收入和政策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过高,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过低,而经营性收入存在风险。

2020年后,这些贫困户和与他们相比并不好多少的脆弱阶层要想不再掉入贫困陷阱就必须提高财产性收入。

【关键词】财产性收入;贫困;土地政策脱贫攻坚是中国目前最大的民生。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指出我们的目标是到2020年,巩固脱贫成果,通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秦巴山区集山区、革命老区、生态脆弱区于一体,长期以来都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点片区,也是四川省精准扶贫攻坚战最为艰巨的片区之一。

在去年年底的四川省脱贫攻坚验收工作中,巴中、达州等地的计划脱贫任务全部完成,往年脱贫户也没有再次陷入贫困的情况。

但是在验收过程中,仍发现了一些问题。

第一就是在计算收入时,部分贫困户家庭包括往年脱贫、今年脱贫和未脱贫户的转移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很大比例。

其中尤以政策性、保障性收入最多,60岁以上老人的养老金、粮食直补、低保、教育补助等在缺劳力、因病因学致贫的贫困户中几乎就是家庭收入的顶梁柱,而绝大部分的家庭财产性收入几乎为零。

如何提高贫困户家庭的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才是真正增加家庭收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

我们设想,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顺利实现脱贫目标之后,相关的政策势必会相应退出,政策性收入和保障性收入将会大幅减少,那些已经脱贫的贫困户的收入构成中将主要是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收入和财产性收入。

对于工资性收入的增长主要依靠培训技能扩大就业来完成。

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比较分析

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比较分析

一 .
我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现状比较
趋 向稳 定 ,波动 范 围在缩小 。虽然 在 1 9 年  ̄ 2 0 9 7 q0 2
4, 1 民的人均财 产性 收入与城 镇居 民的人均 财产 年 ,城镇 居 民人 均财 产性 收 入增 长率 相x 4 于农 民 . 农 性 收 入相 比 ,在绝 对 数上 有很 大 差距 :如 表所 示 , 财产 性 收入 的增 长 ,甚至 现 r几年 的负 增 长 ,但 居 民财产性收入最低 的19 年 ,农 民人均 财产性 收入 波 动幅度 要 比农 民财产性 收 入小 得 多 ,波动范 围在 97 2 . %至3 . %之间 ,增长更 为稳 定 41 4 21 8 为 2 .l ,城 镇 居 民人 均 财 产 性 收 入 则 为 143 元 ; 3 元 6 2. 9 综 上 所述 ,城 乡 居 民财 产性 收入 的差 距 是 明显 最 高 ̄2 0 年农 民人均 财产性收入 为l 0 0 ,而城 06 O. 元 5

镇居 民财 产性 收入 则达2 4 1 。观察表 ,只要 粗略 的 ,并呈 现出逐步扩大 的趋势 。 4. 元 0 = .城 多财产性收入差距形成的原因 算就可知道 ,城镇 居民的人均财产性 收入绝 对数一

直 足 农 民 的 人 均 财 产 性 收 入 的 两 倍 以上 ,差距 最 大 的
97 4 5 %的 负 增 长 ,波 动 范 同 在 城 镇 居 民 ,在 不同 收入 群 体 和 区域 存 在 显 著差 异 。本 但 在 l 9 年 却 出 现 过 4 .6 4 . %至4 . %之间 ,稳定 性很弱 。但 近五年开始 45 6 27 6 文试对城 乡居民财产性收入进行 比较分析。
城 镇 居 民人 均 财 产 性 收 入 农 民人 均 财产 性 收 入

辽宁省城乡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特征及增长路径分析

辽宁省城乡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特征及增长路径分析
※[ 基金项 目】 文为辽宁省教育厅科研 项 目 《 本 新经济形 势下辽 宁消费扩张与居 民收入增长的路径研 究》 的阶段性研 究成果 ( 目编号 项
2 0 B1 3 09 4 )
1 数据来源 :根据 2 0 — 0 9辽 宁统计年鉴相 关数据统计及计算所得。 02 20
2 辽 宁 省 统 计年 鉴 ,2 0 。 0 9 3 辽 宁省 统 计 年 鉴 ,2 0 。 0 9
【 农村 发 展 】
农业 经 济
2 1/ 0 0' 3
辽宁省城乡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特征及增长路径分析
◎王


周 颖
要 :对辽 宁省近 几年城 乡居 民家庭财产性收入增长的特征进行分析 ,并揭 示其形成原 因 ,在 此基础 上有针对性地提
出辽 宁省 城 乡居 民 家庭 财 产性 收入 的增 长路 径 。 关 键 词 :城 乡居 民 家庭 财产 性 收 入 增 长 路 径


财 产 性 收 入 的 内涵
为l 万亿元 z 。二是 因为近几 年特别是 20 0 7年 由于中国股 市
财产 【 生收入是指通过资本 、技 术和管理等要素 与社 会生 和房市持续 繁荣导致股价和房价 的持续上涨 ,城 乡居 民的股 0 7年 人 均 财 产 性 收 入 产和生活活 动昕 产生的收入 ,包括 家庭拥有的动产和 不动产 票 投 资 收 入 和 房 租 收 入 明 显 提 高 。 2 0 6 0 0 8年 所 获得 的收 入 ,例如出让财产使用权 所获得的利息 ( 如银行 2 4元 ,同比增长 8 %,创造 了历史 同期 最好水平 ,2 0 虽有小 幅回落 ,仍达到 2 8 4元 的水平 。三是 因为 2 C 年 4. 0 O『 7 存款获 得的利息) 、租 金 ( 如出租房屋获 得的租金) 、专利收

增加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的研究综述

增加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的研究综述
利 收入 占 2. % , 说 明 我 国居 民 获 得 财 产 性 29 这
产性 收入是 指 家 庭 拥 有 的动 产 ( 银 行 存 款 、 如 有 价 证 券 )、 动 产 ( 房 屋 、 地 等 ) 获 得 的 收 不 如 土 所 入 。包 括 出 让 财 产 使 用 权 所 获 得 的 利 息 、 金 、 租 专 利 收 入 ; 产 营 运 所 获 得 的 红 利 收 入 、 产 增 财 财 值 收 益 等 。财 产 性 收 入 具 有 与 其 他 收 入 不 同 的 特点 : 是拥 有 财 产 是 获 得 财 产性 收入 的前 提 , 一 财产 与 财 产 性 收 入 之 间 是 相 辅 相 成 的 , 有 财 没 产 , 自然 没 有 财 产 性 收 入 , 了 财 产 性 收 入 , 可 有 还
3 .财 产 性 收 入 分 布 不 均 , 长 呈 现 出 严 重 增
的不均衡 态 势 。 ( ) 拥 有 财 产 收 入 的 层 次 来 看 , 产 性 收 1从 财
二 、 国居 民财 产 性收 入 现 状 分 析 我
1 财 产 性 收 入 规 模 有 限 , 占 比重 很 低 。 . 所
时 , 市 场 中的 金 融 理 财产 品非 常 丰 富 , 产 业 各 如 投资基 金 、 地 产投 资信托 、 地信 托 等 , 得 财 房 土 获
产性 收入 的途径 非 常丰富 。
险 性 要 比经 营 性 收 入 和 工 资 性 收 入 高 , 易 受 市 容
场需求 、 济波 动和制 度调 整 的影 响。 经 ④
于 家 庭 经 营 收 入 每 年 5 % 以 上 、 资 性 收 入 每 3 工 年 3 % 以 上 的 比重 , 低 于 转 移 性 收 入 每 年 4 3 也 %

宅基地与农民财产性收入研究

宅基地与农民财产性收入研究

宅基地与农民财产性收入研究【摘要】2007 年召开的党的十七大上,胡锦涛同志在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到了“创造条件让更多的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宅基地作为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尤其是目前我国贫富差距较大,城乡收入差距明显,农民收入来源比较单一等问题突出,在这一背景下研究宅基地与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关系很有必要。

而且,在2013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 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民对其财产性收入的主动性及控制力。

本文主要通过研究农民宅基地财产性收入特点,总结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形式,分析宅基地财产性收入的障碍并提出了增加宅基地财产性收入对策。

【关键词】宅基地;财产;农民财产性收入以往专家学者对于财产性收入的研究多是以城镇居民为研究对象,对于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的研究少之又少。

产生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高,尤其是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与此同时,随着人们城镇居民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人们意识的不断改变,城镇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来源渠道非常广泛,比如:投资股票、证券、基金、理财,房屋出租等等。

但是农村居民的收入受到其知识水平,意识形态,社会经验,以及政策法规等的限制,导致其收入的渠道很窄,大致来源包括年牧业、农业、渔业等家庭收入或者是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出让特许权收入等财产收入。

也正因如此,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这一领域的研究也就被人们忽视了。

近些年,随着国家对农业的重视,对农民的关注大幅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国家相继出台了利于农民发展的政策:2006 年1月1日,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会议正式通过废除农业税的提议;2007年党的十七大上,胡锦涛同志在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到了“创造条件让更多的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1]。

关于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实现的障碍研究

关于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实现的障碍研究

关于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实现的障碍研究田广研崔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西安710055)摘要:收入差距拉大,分配不均是困扰政府的一大难题,如何缩小差距成为政府急待解决的问题。

增加财产性收入就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有力措施,但是会遇到体制与政策上的障碍。

分析财产性收入的障碍,找出解决方案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平衡收入差距,还能让居民从中受益。

关键词:居民;财产性收入;收入分配制度;个人所得税;保障制度十七大提出要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作为一种所得,能够合理调节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公平。

但增加财J忙性收入会遇到障碍,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现行收入分配领域中存在的问题收入分配政策在多次的变荸后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且较为复杂,既有客观的经济规律和发展阶段的约束又有主观的行政性干涉问题。

只有具体分析这些问题才能真正寻求到有效的解决途径,而这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

对收入分配问题的研究表明,我国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毫要有几下几点:1.1收入分配不合理。

由于分配不合理导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及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都有不同的拉大。

国家发改委2007年初发布的《20()6年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年度报告》对此有详细的数字分析一城乡差距:2005年我国各地区的城乡收入差比上一年扩大500元以.卜,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不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l/3;地区差距:2005年东部地区与中部地区的收入差距比上一年拉大462元,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收入差距拉大545元;行业差距:2000年行业最高人均工资水平是行业最低人均工资水平的2.63倍,2005年增加到4.88倍;不同群体收入差距:2()00年到2005年的五年间,城镇居民中lO%最高收入组与l O%最低收入组的收入之比从4.6倍f:升到9.2倍,扩大了一倍。

收入差距拉大,致使贫富问题更加凸显。

1.2分配秩序不规范。

一方面,国有企业特别是一些国有垄断企业的职T:尤其足高层管理人员的收入不仅远高于其他行业,而且享有高水平的福利和职务消费。

农民财产性收入现状、形成原因及对策分析

农民财产性收入现状、形成原因及对策分析

当前我 国农 民工资性收入、家 庭 经营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增长空问越
来越小情况下 ,增加财产性收入是农
极 鼓 励 和 引 导 农 民去 合 伙 、去 参 股 、
年份
表 1 19-2o 年农 民人均收入构成表 99 o5
19 9l 9 20 Oo 2 0 01 20 02 2 0 03
人 均 纯 收 入 的 2 7 ,无 法 成 为 农 民 收 入 的 主 要 组 成 部 .%
要是 因为在上海等大城市 的郊 区,城市居 民选择在农村 居
住 ,向当地农 民买房或租房 ;也有 乡镇政府发 挥当地有 利
资源 ,招商引入具规模 的二 、三产业人住 ,吸引大量企业
员工 到来 ,从而拉动 当地 的房屋租赁 获取房租 。而在贫 困 地 区和欠发达地 区,就没有这种 区位优势 ,基本不 能获得
数据来源 :历年 《中国统计年 鉴》
1 、农 民财产性 收入 绝对值 和相
对 值 都 很 小。从 表 1可 以 看 出 ,农 民 人 均 年 纯 收 入 构 成
也有差别。在 经济 发达地 区主要 以房租为主 ,其次是利 息 收入和其他财产性 收入 。以上海 为例 ,2 0 07年前 三季度 , 农村居 民家庭人均财产性收入 5 6元 ,其 中,房屋租金 收 8 入 3 7元 ,占6 .% ;利息 收入 4 6 26 2元 , 占7 1 。 . % …这 主
去投资发展 民营经济 ,让农 民的财 富
保值增值 ,拥有更多的财富 ,增加 财
产性收入 。

财 产 性 收 入
3. 4 4 . 5 4 .7 5 . 8 6 . 5 7 . 1 15 50 69 0 6 57 6 6

我国农民财产性收入现状及原因探析

我国农民财产性收入现状及原因探析

房屋 、土地 、车辆等买 卖、营运 获得的资产增值收益和租金 收入 、专 利收入等 。再细分一下 ,农 民不动产财产性收入主

农 民收 入 与农 民财产性收 入 的界 定
随着城镇化步伐 的加 快 ,农 民的收入来源从单纯的农业 要包括 :第一 ,农 民获得的土地补 偿收入 ,即国家征用农民 收入扩展为包括工资 I 生收入 、家庭 经营收入 、财产性收入和 所使用 的土地而按有关规定给予 的相 关补 偿 ,这项收入是农
20 03 2 4 00 2O 05 2O 6 O 2 7 0O 2O 8 O
20 02
城 镇 居 民 家庭 人 均 则 产性 收入
l 8 : 2 .3 8
l4 6 3.2
l 2 1 0 .2
1 . 8 319
1 1 1 6.5
l 2 9 9.l
2 4 0 4.1
生收入 。 村住 户 和 住户 成 员 无 须 付 出 任何 对 应 物 而 获 得 的货 物 、服 务 、 识产权 、专利技术转让带来的财产 } 资金或资产所有权等 - 。 根据统计局专家对财产性收入的解释 ,财产性 收入主要 ( 如房屋 、车辆 、土地 、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 出 表一
转移性 收入的多种来 源 。根据 国家统计局 统计数据 的注解 , 民拥有 的特殊 的财产性收入 。第二 ,租金 收入 ,即农民出租
这几种收入分别界定如下 :工资 眭收入是指农村 住户 成员受 自己的住房以 及车 辆等有形非生产性资产获得 的收入 。这里 雇于单位或个 人 ,靠出卖劳动 而获得的收入 ;家庭经 营现 金 有必要说 明该项收 入与 家庭经营收入 的区别 。家庭 经营收入
3l . 3 8 5
3 7 0 8 .2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研究【摘要】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城乡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明显增加。

但是由于制度因素,导致了我国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占收入中的比例小,增长慢。

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将会快速增长,城乡收入差距的矛盾会由于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扩大进一步激化。

因此,研究我国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现状、挖掘原因,提出建议,是本文的中心内容。

论文关键词: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政策措施一、我国农村居民收入与财产性收入现状1、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绝对值和相对值都很小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股票价格和住房价格不断上升,使得城镇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大幅度增加,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广大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在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构成中所占比例仍然较少。

从表1可以看出,家庭经营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仍然是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

2005年人均年纯收入中,两项之和为3019.0元,所占比重达92.8%。

相比之下,转移性收入和家庭财产性收入数量甚微,两者之和仅占年人均纯收入的7.2%。

财产性收入更微不足道,自1999年至2005年从未突破三位数,即使在2005年也只有88.45元,仅占年人均纯收入的2.7%,无法成为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只能是农村居民收入的重要补充。

而平均数又不能代表大多数,并且事实上大多数也未能达到平均数。

因为目前在我国农村高收入人群与低收入人群的差距也在明显拉大。

一些地方大部分农村居民贫穷,使得财产性收入可能集中到极少数人手中。

目前的大多数农村居民还没有财产性收入。

表11999—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构成表(单位:元)年份1999200020012002200320042005人均年纯收入2210.342253.422366.42475.632622.242936.43254.93工资性收入630.26 702.3 771.9 840.22 918.38 998.46 1174.53经营性收入1448.36 1427.27 1459.63 1486.54 1541.28 1754.79 1844.53财产性收入31.5445.0546.9750.6865.7576.6188.45转移性收入100.1778.8187.998.1996.83115.54147.42数据来源:历年《中国统计年鉴》2.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比较财产性收入做为一种衍生财富,可能会产生一种“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马太效应,从而加剧社会的贫富差距。

以2006年为例,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3587元,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375元,比上年增加199元,增长17%,增长率比上年下降了0.6个百分点,但工资性收入仍是农村居民增收的主要来源;家庭生产经营收入人均1931元,比上年增长86.5元,增长约4.7%,增速比上年回落1个百分点,但仍占人均纯收入的53.8%,是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转移性收入180.8元,比上年增加33.4元,增长22.7%,比上年回落4.9个百分点。

2006年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为100.5元,比上年增加12元,增长13.6%,财产性收入比重为2.8%,稳步上升。

财产性收入中增加的主要是租金收入和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

相对于城镇居民,2006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1759元,其中财产性收入为244元,相比上一年度增长26.5%;财产性收入比重为2.1%。

(图1城镇和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比较)总之,城乡间财产分布差距非常显著。

(如图1)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和城镇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差距日益扩大,财产性收入分布不均,结构性矛盾突出。

结构性问题主要是少数高收入者获得了绝大多数的财产性收入,相当多的农村居民还没有获得财产性收入。

城镇居民拥有比农村居民高得多的房产价值、金融资产和耐用消费品价值,其相对差距分别是5.3倍、7.5倍、4.2倍。

存量财产的巨大差异,必然会在二次收入分配领域对缩小收入差距造成极大障碍。

3.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来源单一。

这是与城镇居民比较来说,农村居民主要以银行储蓄的方式来获得财产性收入。

而目前在城市,证券投资,各种理财项目等财产性收入已经成为许多家庭的重要收入来源,但是相对于偏远地区的广大农村居民来说,财产性收入的来源几乎只有银行利息,甚至相当一部分农村居民根本就没有财产。

2006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实际增长7.4﹪,增收的部分主要来源于工资性收入和生产经营收入,这两者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量的贡献率为60.2%,财产性收入的贡献则微乎其微。

这说明农村居民的财产基础十分薄弱。

在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普遍薄弱的情况下,不同的地区也有差别。

在经济发达的地区不少农村居民以出租房子,获取房租为主要的财产性收入,其次是利息。

以上海为例,2007年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财产性收入586元,其中,房屋租金收入367元,占62.6%;利息收入42元,占7.1%。

这主要是因为在上海等大城市的郊区,城市居民选择在农村居住,向当地农村居民买房或租房;也有乡镇政府发挥当地有利资源,招商引入具规模的二、三产业入住,吸引大量企业员工到来,从而拉动当地的房屋租赁获取房租。

而在贫困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就没有这种区位优势,基本不能获得房屋租金,因此,财产性收入以存款利息为主。

4.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不稳定农村财产性收入虽有持续增长,但增长率波动性大;对农村居民人均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低且不太稳定。

几年以来,随着各项惠农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农村经济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农村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收入稳步增长,同时由于加大了对外出务工农村居民培训力度,农村居民就业方式和就业结构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务工收入增长较快,农村经济保持良好的增长趋势。

农村居民人均总收入连续增长, 2005年增长率达到14.65%。

与此同时,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也持续增长,除2001年以外,近几年以来,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的年增长率都高于人均总收入的增长率。

但由图1可知,其增长率波动较大,波动范围在4.26%至42.83%之间,稳定性较弱。

另外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由于其基数较低及种种历史和现实原因,当前对总收入增长的贡献与农村居民经营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比较而言,贡献率很低,平均贡献率仅为 3.54%。

且较容易起落,变化不定,对总收入的贡献率时涨时落。

例如,从1999年至2005年,波动范围在 1.19%到11.26%之间(见表2)。

表2 1999-2005年农村居民各项收入对增长的贡献率(%)年份1999200020012002200320042005工资性收入65.1245.3848.2158.4217.5229.76经营性收入23.4225.0146.0239.0155.6476.4560.84财产性收入9.618.511.192.6211.262.382转移性收入21.19.4810.16-25.323.657.4数据来源;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并经计算所得二、影响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因素分析1.农村居民土地与房产收入少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越来越多,出租房屋成为众多城镇居民家庭获得财产性收入的一大途径。

但是相对与农村居民来说,农村居民的土地与房产收入来源较少,投资渠道窄。

基本上没有通过投资、住房租赁、土地转让获得收益的机会和条件。

造成这种局面的因素如下分析:(1)农村土地制度不完善由于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不明确,土地产权关系不清,致使农村土地产权权能不全,农村土地流转的权益无保障。

农村土地产权应具有物权的性质,权利主体对土地应具有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的权利,而实际情况是,我国的农村土地产权残缺不全。

而我国《土地管理法》又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只有经过国家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出让、转让,农村居民无自由处分土地的权利。

由于农村居民在土地方面的权益没有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使得土地产权在流转中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甚至导致农村居民土地财产权益被侵害,随意侵吞农村居民的土地财产性收入的事时有发生。

(2)农村住房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到位农村住房出租很不规范,如出租房屋没有办理工商执照,房主直接与承租者私下订立口头协议而不签订书面合同导致日后承租纠纷等。

同时农村住房处置由于受现行法律、政策的限制以及农村住房市场的缺失,存在很大难度。

虽然《宪法》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但《土地管理法》又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居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非农业建设”。

于是使得农村住房价值严重缩水,大大限制了农村住房租赁和出售行为的发生,减少农村居民从住房获得租金和其他处置收益的可能性。

2.农村居民资本财产性收入低(1)农村居民的财产性生产要素拥有量少。

首先从人均储蓄水平看,农村居民人均储蓄额很小。

如,在1978年,农村居民的人均储蓄只有7.05元, 1990年农户储蓄只有219元,即使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村居民储蓄水平不断上升,到2005年末,农村居民人均储蓄也只有3301元,而城镇居民人均储蓄却有20715元,两者相差5.28倍。

其次农村居民的住房虽然人均住房面积较大,但住房价值较低。

如2005年全国农村人均住房面积为29.68平方米,但砖木结构达14.12平方米/人,而且住房价值仅为267.76元/平方米。

由于农村的开发十分有限,住房主要是自有住房。

另外,人均土地和自然资源贫乏。

从土地资源看,我国农村居民人均耕地仅为世界农村人均耕地的1/3。

在2005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耕地1.43亩,人均经营耕地为2.08亩,人均经营山地面积仅为0.32亩,人均牧草地面积也只有3.74亩,人均园地面积和养殖水面面积几乎是一片空白。

(2)农村金融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体,邮政储蓄、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共同参与。

农村金融服务基本落在农信社的身上。

而农信社产权制度又不完善。

农信社产权属于合作组织,产权是明晰的,归社员所有,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出资人的产权并不完全,出资人没有管理权。

于是,农信社经营管理效率低下,金融服务功能明显减弱,难以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如保险、租赁等。

因此,农村居民投资者不能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以及资金期限来决定自己的投资偏好,并最终选择使自己效用最大化的投资组合,导致投资渠道单一。

可供其选择的投资品基本只有存款,而存款并非是其最优选择,收益率低下。

3.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不到位我国财政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是以城市居民为中心,农村居民始终处于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