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实用版
公司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公司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保障公司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有效防范和应对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公司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各类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烧烤、热处理等作业的安全消防管理。
三、责任分工1. 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公司的动火安全消防工作,对火灾防控工作负总责。
2.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公司动火安全消防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制定动火作业计划和监督检查。
3. 动火作业负责人要负责具体动火作业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确保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动火作业。
四、动火申请和审批1. 动火作业负责人在开始动火作业前,必须向安全生产部门提出动火申请,并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
2. 动火作业申请表必须详细填写动火地点、动火日期、动火作业内容、动火人员、动火设备等信息,并附上必要的支持文件和材料。
3. 安全生产部门收到动火申请后,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批,确认申请内容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发放《动火许可证》。
五、动火现场管理1. 动火作业前,必须清理动火现场周围的易燃物,确保动火区域的安全。
2.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防火器具和防护设备,并熟悉使用方法和操作步骤。
3. 动火作业现场要设置专人负责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4. 动火作业现场要确保通风良好,合理布置消防器材,随时应对火灾事故。
六、动火安全培训1. 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动火安全培训,确保员工熟悉动火安全操作规程。
2. 动火安全培训内容包括使用灭火器材、预防火灾风险、应急疏散等方面的知识。
3. 动火安全培训应由具备相关职称和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
七、火灾事故应急处理1.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公司内部火灾报警系统,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2. 火灾事故发生后,动火作业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火灾扑救,并同时通知公司内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疏散和救援。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实用文档)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实用文档)1.引言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弧或其他高温设备进行的作业,如焊接、切割、热风枪等。
由于动火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高温、火花、火焰等危险因素,容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因此,必须制定严格的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以确保作业安全。
2.管理原则2.1安全第一原则: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作业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2.2预防为主原则: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避免动火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
2.3责任到人原则: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职责,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3.管理流程3.1动火作业申请在进行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必须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交动火作业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作业单位、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人员等。
3.2动火作业审批安全管理部门收到动火作业申请后,应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并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作业安全后,方可批准动火作业。
3.3动火作业准备作业单位在获得动火作业批准后,应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制定详细的动火作业方案,明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2)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了解动火作业的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3)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防护装备;(4)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清除易燃物品和危险物品。
3.4动火作业实施动火作业实施过程中,作业单位应遵守以下规定:(1)严格按照动火作业方案进行作业;(2)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3)作业人员应穿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安全可靠的动火设备;(4)作业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5)作业结束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3.5动火作业记录作业单位应记录动火作业的相关信息,包括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人员等,并保存至少一年。
4.安全管理要求4.1动火作业人员要求动火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2)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3)熟悉动火作业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4)具备应急处理能力。
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前言动火作业是指有燃烧物质参与,产生火花、明火或高温的作业,这类作业往往存在着一定的火灾危险性。
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消防管理规定,以确保作业过程安全可靠。
一、动火前的准备工作1.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动火现场没有隐患,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2.对现场环境进行认真评估,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以确保作业的安全可控。
3.给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4.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设备和消防器材,以应对突发状况。
二、动火作业时的安全措施1.动火时必须设置专人负责防火安全,随时关注现场情况,发现火情立即组织灭火。
2.在动火现场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闯入。
3.保证动火现场地面干燥清洁,避免因杂物等物品导致火情的发生。
4.使用特种器材进行动火作业,特别是在易燃易爆物质附近进行动火时,必须使用防爆工具。
5.禁止在粉尘、过热油漆或易燃气体环境下进行动火作业。
三、动火后的安全工作1.确保动火工作结束后,散热降温、通风彻底,将所有工具设备归位并清点,防止产生火灾。
2.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和监察制度,加强现场监管,防范事故的发生。
3.对动火现场进行彻底清理,清除易燃杂物和残留物等,确保动火现场干净整洁。
4.定期进行消防器材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达到随时准备处理火灾应急的要求。
四、动火作业安全应急措施1.在动火作业进行前,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2.在动火作业进程中,应不断加强现场巡查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发生火灾应急情况时,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人员进行疏散,并拨打119火警电话进行报警。
3.在处理突发事件时,不得盲目救火,必须根据情况科学灭火、撤退或报警,避免过度的损失。
结论动火安全消防管理需要对现场环境进行评估、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同时还要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设备和消防器材。
公司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范文

公司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了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进行火源、明火作业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三、动火申请1. 所有进行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需提前向所属部门申请,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并获得所属部门的书面批准。
2. 动火作业申请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动火作业地点、时间、作业内容、作业人员名单、安全防护措施等。
3. 动火作业申请表需在动火作业前至少3天提交给所属部门,并由所属部门进行审批。
四、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1. 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明确作业内容、作业流程,并提出安全预防措施。
2. 动火作业地点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理干净,并设置好防火带。
3. 动火点附近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灭火设备,如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等,便于在发生火灾时进行及时灭火。
4.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专人负责观察,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采取紧急灭火措施。
5. 动火作业现场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和明火。
五、动火人员安全防护1. 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2. 进入动火作业现场的人员必须穿戴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如防火服、防火鞋等。
3. 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严禁穿戴容易燃烧的衣物、鞋帽等。
4. 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应急疏散道路,并保持畅通。
5. 动火作业现场应明确指定负责人,负责组织人员疏散、协助消防救援。
六、动火作业后处理1. 动火作业完成后,必须进行彻底的扑灭工作,确保无复燃隐患。
2. 动火现场应立即清理干净,清除所有可能引发火灾的物品和垃圾。
3. 动火后应及时整理相关的动火作业记录,包括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人员名单等,并归档保存。
七、违反规定处理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公司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5篇)

公司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动火安全消防管理工作,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包括员工、合同工等。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需要使用明火、电弧、高温热源或者产生火花的作业活动,包括焊接、切割、热工活动以及使用明火进行工作等。
第四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动火作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动火安全消防措施,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可靠进行。
第五条公司将加强动火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动火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降低动火事故的发生率。
第二章动火作业责任第六条公司规定,凡执行动火作业的责任单位须保证该单位具备有关动火作业的资质、技术人员和必要设备,确保动火作业质量安全。
第七条动火作业执行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动火作业,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设备。
第八条动火作业执行单位须制定详细的动火作业方案,明确作业范围、作业时间、作业流程以及应急措施,保证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九条动火作业执行单位应保证动火现场周围无可燃物堆放和其他危险因素,并及时清理现场。
严禁擅自改变动火现场环境和施工现场布置。
第十条动火作业执行单位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作业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过程中,严禁酒后作业、疲劳作业以及不合理追求效率而影响安全。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执行单位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动火作业情况,做到信息畅通,确保作业的透明化和监督性。
第十三条公司将定期进行动火作业质量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动火作业表现优秀的单位给予奖励。
第三章动火安全消防措施第十四条公司规定,凡执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防火靴、防火手套等。
第十五条动火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等,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对火灾进行扑救。
第十六条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严禁在禁烟区域吸烟。
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模版(二篇)

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动火作业是指针对建筑、设备、工程等存在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进行热工作、焊接、切割、熔铸、烤漆、喷漆、电焊、电切等操作。
第三条动火作业的管理应以安全为基础,依法进行,并按照火灾预防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四条动火作业的主管部门是公安、消防等部门。
动火作业的批准机构是安全管理部门。
第二章动火作业人员的管理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动火作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动火作业人员必须身着防护服,并佩戴防护手套、防护面具等个人防护设备。
第七条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各种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应急逃生通道的位置。
第八条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并定期进行体检。
第九条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规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作业,严禁私自擅自作业或违反规定操作。
第十条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区域的周围环境,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三章动火作业场所的管理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场所必须符合相关消防规定的要求,并有完善的消防设施。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杂物必须及时清理,以确保作业区域的通风和通道畅通。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场所必须设置警示标识,明确禁止吸烟、明火等行为。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场所必须保持通风良好,以防止烟气积聚和扩散,增加火灾的危险性。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场所必须设立消防安全专人,负责监督和管理动火作业的安全。
第四章动火作业的管理措施第十六条动火作业的管理措施包括作业前的准备工作、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和作业后的清理工作。
第十七条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检查消防设备的完好性,检查作业区域的逃生通道是否畅通。
第十八条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包括持续监控作业现场,确保作业人员按照规定的操作进行作业。
第十九条作业后的清理工作包括清理作业现场的杂物,检查作业区域的消防设备是否正常。
动火、动焊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动火、动焊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规章制度1. 动火工作安全管理(1)在进行动火前,必须取得相关领导的批准,并填写动火申请表,明确动火任务、动火地点、动火时间、动火人员等必要信息。
(2)动火现场必须设置专人负责,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动火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止未经批准人员靠近。
(3)动火前,必须对动火现场周围进行清理,清除易燃物、易爆物等可能存在的隐患。
(4)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动火计划进行,禁止擅自变更动火作业方式或范围。
(5)动火时必须佩戴防护设备,如防火服、防护面罩等,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6)动火后,必须进行彻底的消防检查,确认动火地点不再存在火源,才能解除动火警戒状态。
2. 动焊工作安全管理(1)在进行动焊工作前,必须取得相关领导的批准,并进行动焊工作申报,明确动焊任务、动焊地点、动焊时间等必要信息。
(2)动焊作业前,必须对动焊现场进行检查,确认焊接设备符合安全要求,焊接区域无可燃物、易爆物等危险物质。
(3)动焊作业时,焊接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有效的焊工证书。
同时,焊接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设备,如焊接面罩、焊接手套等。
(4)动焊作业时,必须设立安全警戒区,禁止未经批准人员靠近焊接区域,确保焊接人员的人身安全。
(5)动焊作业后,必须彻底清理焊接现场,确保焊渣、焊丝等焊接废料不会引发火灾或其他安全事故。
二、应急预案1. 动火应急预案(1)动火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如灭火器、灭火器柜等,并定期检查灭火器材的有效性。
(2)在动火作业进行过程中,如发现火情,应立即采取灭火措施,并迅速报告相关负责人。
(3)如火势无法控制,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拨打火警电话报警,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2. 动焊应急预案(1)动焊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器材,如灭火器、灭火器柜等,并定期检查器材的有效性。
(2)在动焊作业过程中,如发现焊接设备冒烟或发生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并采取灭火措施。
公司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的动火行为,确保员工和财产的安全,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动火活动是指利用明火或者有火焰的设备进入危险区域进行作业活动。
在公司内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动火作业。
第三条公司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是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得到公司全体员工的理解和支持。
第四条公司将设立专门的动火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检查和整改。
第二章动火作业范围和管理第五条公司内部的动火作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对易燃、易爆、易熔物质进行作业,如焊接、切割等;2. 对油气管道、燃气设备进行检修和充气;3. 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操作,如清理、灌装等。
第六条动火作业必须经过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应的动火作业许可证,符合要求的才能开始作业。
第七条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且必须佩戴好相关的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第三章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八条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严格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物,保持周围环境干燥整洁;2. 查验动火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确保设备没有损坏;3. 设置灭火器材和其它灭火器具,以备万一。
第九条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安全检查,确保所有准备工作都符合规定,才能开始作业。
第四章动火作业中的安全管理第十条在动火作业中,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要求:1. 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吸烟;2. 严禁非相关人员进入动火现场;3. 禁止在动火作业时使用明火之外的照明工具。
第十一条在动火作业中,动火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作业的安全性。
第五章动火作业后的处理第十二条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彻底的清理工作,保证所有易燃物都已清除干净,动火设备已妥善存放。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没有任何隐患。
如有隐患,必须立即处理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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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ED-J2623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公司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实用版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示范文稿)二零XX年XX月XX日公司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实用版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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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安全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鉴于公司多数单位都属于消防重点单位,消防不安全因素多等潜在的危险因素,安全生产难度较大,尤其在生产、抢修、检维修过程中,如有丝毫防范措施不到位,就极容易发生火灾和爆炸引起群体伤害事故。
因此,安全动火(各类火源)是我们选煤企业最重要的安全消防管理内容之一。
为了加强管理和有效防止不安全动火而引起火灾和爆炸群体伤害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规定。
1、安全动火的基本原则1.1 各类动火应严格执行安全消防相关技术要求;做到“三不动火”,即没有批准的动火许可证不动火,安全监护人不在作业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1.2 在危险性较大的场所。
凡是可动可不动火的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律拆下来,移到安全区域动火。
1.3 凡在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好盲板、关闭阀门,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并经分析合格后,才可动火。
1.4 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动火证。
一张动火许可证只限当日一处作业地点有效,不得涂改。
1.5 动火操作人和安全监护人在接到动火许可证后,应逐项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防火措施不落实或监护人不在场,操作人有权拒绝动火。
1.6 生产设备(装置)进行大、中修时,因动火工作量大,对于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都应彻底清除,按规定进行处置并管道加盲板隔离。
1.7 厂区内禁止流动吸烟;吸烟者可到指定吸烟处。
1.8 生产作业场所一律禁止吸烟;吸烟者必须到指定地点吸烟。
2、动火分级管理根据动火部位的危险程度,将动火分为三级进行管理。
2.1 一级动火(禁火区):2.1.1 变电所、配电室、空压机室、集控室、捕收罐区域、燃油炉锅、药剂库区(泵房)及所属设备设施,乙炔和氧气存放处,原煤准备(返煤地道)、原煤至筛分破碎栈桥及筛分破碎工房内,矸石、煤泥、中煤和精煤栈桥等危险性大的设施设备动火。
2.1.2 仓库等场所动火。
2.1.3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动火项目。
2.2 二级动火:2.2.1 除一、三级动火以外的临时动火,均属于二级动火。
2.3 三级动火:2.3.1 没有火灾、爆炸、伤害(中毒)等危险项目的动火。
2.3.2 固定动火区设在机修工房内指定位置,可不办理《动火许可证》。
2.4 凡可拆卸并有条件移到动火区焊补的物件,必须在固定动火区焊补,尽可能减少在禁火区动火次数。
2.5 动火区内应设有数量足够的灭火器具,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3、动火审批的管理3.1 一级动火:由申请动火单位负责人牵头组织动火地点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动火操作人、安全监护人、安全部、设备部人员等,共同拟定、并现场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申请动火作业单位负责填写动火许可证,报公司设备部、安全部、厂主管领导或总经理审批;并在公司安全部登记备案。
3.2 二级动火:由申请动火单位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动火操作人、安全监护人、安全部设备部人员等,动火单位负责拟定、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动火单位负责填写动火许可证,报公司设备部安全部审批;并在公司安全部备案。
3.3 三级动火:由动火人员负责制定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填报动火许可证;并报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公司安全部备案。
4、常见事故的原因4.1 动火设备内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没有进行全面吹扫、置换、蒸煮、清洗等程序处理,或虽经处理而达不到动火条件。
4.2 气焊气割动火所用的乙炔氧气都是易燃易爆气体,焊炬、胶带、减压阀、回火防止器等器具不完好,出现泄漏。
4.3 在动火作业时,无论是气割、气焊或是电焊,都要使金属在高温下熔化,熔化的金属熔液易到处飞溅,引燃周围的可燃物质、煤尘、电缆槽内电缆等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
4.4 气焊气割时所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都是压力容器,如果使用不当,或离动火点的安全距离不够10米,或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安全距离不够5米,当乙炔瓶、氧气瓶受热或漏气时,都易发生着火、爆炸事故。
4.5 电焊时,焊机不完好或地线、把线绝缘不好,造成与在用设备、管线发生打火现象,甚至有的焊工在附近其它设备、管线上引弧,造成设备、管线击穿,或是设备管线损伤,留下隐患。
4.6 电焊作业时,工具绝缘不好发生漏电,或焊工不穿绝缘鞋,在容器内部或潮湿环境作业,造成人员触电。
4.7 监护人员脱离岗位或没有人监护。
5、作业前的主要准备工作5.1 焊割人员、接线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5.2 检维修或危险性大的动火项目,要制定出完整的安全作业方案。
要向参与作业人员进行“五交”,即交作业任务、交安全措施、交安全检维修方法、交安全注意事项、交应遵守的有关安全规定。
5.3 要落实项目负责人、监护人,落实各种防范措施。
5.4 动火前必须办理动火申请手续,并经审批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动火。
要做到“三不动火”即没有动火许可证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
5.5 动火人拿到批准的动火证后,应检查动火部位和防火措施是否落实,如果没有落实,动火执行人应拒绝动火。
6、作业现场的检查及管理要点6.1 审批人员检查要点:6.1.1 动火执行人所使用的工具、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6.1.2 动火设备本身是否残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取样分析、监测结果是否合格,是否加好了盲板等进行了有效隔离。
6.1.3 动火周围的可燃物、暗沟、煤尘等环境是否按要求采取了清理封堵等安全消防措施。
6.1.4 审批人员必须亲临动火现场查看,确认无火险后方可批准。
6.2 管理要点:6.2.1 安全监护人的资格、职责和权限6.2.1.1资格:必须由动火单位(一级动火:动火单位同时)指派一名了解动火区域或者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应付突发事故的能力,会使用灭火器材、防毒器材的人员担任监护人。
6.2.1.2职责:动火前要按照动火许可证逐项检查并落实防火措施,检查动火现场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他工作,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开现场。
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其他人清理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6.2.1.3权限:对动火部位与动火证不符、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有权制止动火;发生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动火;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的,可以收回动火许可证,并向领导报告。
6.2.2 电焊作业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
6.2.2.1 电焊工所用焊把必须绝缘良好;电缆线、地线、把线必须绝缘良好,防止受外界高温烘烤。
6.2.2.2 过路要加保护套管,防止被过往的车辆轧坏;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环境作业,应采用绝缘垫以保证焊工与焊件绝缘。
6.2.2.3 电焊工不应携带焊把进出金属设备;禁止将接地线连接于在用管线、设备及钢结构上,以防产生静电;禁止在设备和无关的管线上引弧。
6.2.3气割和气焊时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
6.2.3.1要注意氧气瓶及器具不得沾上油脂、沥青等物质,避免与高压氧气接触发生燃烧。
6.2.3.2严禁乙炔与铜、银、汞类物质接触,以防发生爆炸。
6.2.4 必须杜绝本规定第4项所述的常见事故原因的情况发生。
6.2.5进入受限空间内部动火,必须遵守相应安全消防要求。
6.2.6临时用电必须由电工进行安装与拆除;并符合国家《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要求。
重点注意:电源线绝缘必须良好;其接线头处不许与厂房金属部位接触,防止漏电。
6.2.7食堂用液化气罐、灶,应经常检查是否有漏气现象。
6.2.8其它动火项目,应符合相应安全消防技术要求和规定。
7、奖罚7.1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应说服教育或停职培训(减发工资),待培训合格后重新上岗;同时根据违章情况,给予一次性50——300元处罚。
7.2违反本规定酿成事故的单位及领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7.3厂内危险区域流动吸烟者,给予50元/次处罚。
7.4任何员工都有权制止违章动火行为。
对有效制止非法动火的人员,给予相应奖励。
7.5考核: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8、附则8.1本规定与上级相关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8.2安全动火管理范围:各种焊接、切割作业、危险场所内其它产生火花的作业,电炉子、火炉、液化气罐灶,喷灯,流动吸烟等易造成火灾危险的一切火源。
8.3本规定未尽事宜和有争议事项,根据实际情况由安全部设备部裁定。
附录一:原煤生产区域内电气焊动火作业安全措施实例参考。
1:电气焊作业时提前停产,清扫作业点煤尘,作业十米内洒水,准备沙子、水桶、水枪、灭火器等,待煤尘消失后开始作业,作业完毕后,工作点要再次用水喷洒,作业人员和岗位人员联合检查现场,并由作业人员看管半小时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岗位人员相隔半小时再去查看两次,防止着火,尤其防止煤尘里面着火。
2:皮带走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进行洒水,实行消防防护措施,做到1人作业,1人监护,并制作防火挡板,防止引燃皮带走廊的墙板,作业完毕需留守一人监控一小时后,并交代给岗位人员注意观察动火地点,防止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