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车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qgd-006-2005xuexi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引言轨道交通工程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施工质量的合格与否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出行安全和运行效果。
为了提高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规范操作和合格结果,制定了本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二、一般要求1. 施工组织(1)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施工流程、施工人员组织、材料配送等内容。
(2)施工组织人员应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证书,并按照规定进行培训。
2. 工程质量控制(1)施工过程中,应进行工序检查和监控,确保施工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2)对关键节点和关键部位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要求。
3. 材料采购与使用(1)材料采购应按照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材料应具备相应的合格证明。
(2)材料使用应按照说明书进行,严禁使用过期或损坏的材料。
4. 安全操作(1)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做到安全施工。
(2)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人员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三、施工工艺验收1. 基础工程验收(1)基坑开挖:验收开挖深度、坑底平整度等。
(2)地基处理:验收地基加固、加宽处理等。
2. 结构工程验收(1)墩台验收:验收墩台立柱、横梁、墩顶等结构的安装质量。
(2)桥梁验收:验收桥梁梁板、桥台、桥墩等结构的施工质量。
3. 线路工程验收(1)轨道安装:验收轨枕、轨道的规范安装。
(2)接触网安装:验收接触网及相关设备的安装质量。
4. 车站工程验收(1)站台验收:验收站台高度、坡度、边缘保护等。
(2)站房验收:验收站房的结构、通风、照明等。
四、施工材料验收1. 水泥及矿渣验收(1)外观质量:验收水泥及矿渣的表面平整度、色泽等。
(2)强度指标:验收水泥及矿渣的标称抗压强度。
2. 钢材验收(1)外观质量:验收钢材的表面无裂纹、氧化等。
(2)力学性能:验收钢材的屈服强度、断裂伸长率等指标。
3. 橡胶、轨道及固定件验收(1)外观质量:验收橡胶的光洁度、无明显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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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高速铁路的得到快速发展,我国高铁的总里程在不断的增加,我国高铁铁路的技术发展处于世界先进的水平。
因为保证高铁运行的安全,我国轨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有着非常高的标准,以下我们我国轨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就对中的路线基桩和铺轨前铺渣标准进行相关了解。
一、线路基桩验收标准1、一般规定正线应设臵线路基桩。
轨道工程施工前应进行线路贯通测量。
2、主控项目基桩所用材料进场时,应对其规格、型式、外观进行验收,其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查验产品合格证,观察检查。
3、基桩的设臵及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仪器测量、观察。
4、基桩的测设精度应满足《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中线和高程测量精度的要求。
(注:铁建设[2009]195号TB10101-2009于2009年12月1日实行,TB10101-1999同时废止。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仪器测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检查测量资料。
5、基桩标志设臵牢固。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一般项目基桩的标志应设臵齐全,色泽鲜明、清晰完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二、铺轨前铺碴验收标准1、铺碴前应取得线下施工单位线路测量资料、中桩、基桩和水准点,并进行铺碴前路基面检查,复测线路中桩、基桩及路基面高程,形成交接记录。
2、轨道工程开始施工前,线下路基、桥涵、隧道等主体工程及线路复测应已完成,此时形成的资料包括了平、纵断面及建筑物变更设计的重要内容,是铺轨工程重要、可靠的指导文件,应在建设单位的主持下,向有关单位办理接收。
轨道交通车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QGD-006-2005

北京市建设工程技术企业标准QB编号:QGD-006-2005备案号:JQB-049-2005轨道交通车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al quality acceptance of station engineering of rail transportation2005-08-01 发布 2005-09-01 实施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前言为了加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新建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北京交通大学和参与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编制完成了《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土建工程篇)》。
本标准的编制依据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和规范,结合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的特点和实际,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控制及验收的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土建工程篇)》内容包括:工程划分、统一标准、施工降水、车站、隧道、盾构隧道、桥梁及涵洞、路基、道路、车辆段及综合基地、防水、轨道和装饰装修工程等专项标准。
《轨道交通车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是《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土建工程篇)》的专项标准之一。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明挖车站工程、盖挖车站工程、暗挖车站工程、高架及地面车站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与砌体工程。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注意积累资料、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
本标准由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编写组负责具体解释。
主编单位: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参编单位: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公司中铁隧道集团公司北京地铁监理公司北京华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方达致远建设监理公司主编:罗富荣副主编:乐贵平潘秀明贺少辉主要编写人:罗富荣乐贵平潘秀明贺少辉佟丽华苏斌张建起陈建张学文马锁柱孙长军吴精义宋玲坤赵斌赵衍发孙健鲍福安张成满王占生肖志滔覃应华徐秀初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05年8月2关于同意北京市工程建设专项技术标准《轨道交通车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备案的函建企标备函[2005]13号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你单位关于申请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备案的函收悉。
车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车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一、总则1.车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以及工程合同要求制定的,旨在规范车站工程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
2.车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当严格按照验收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验收结果的真实、客观和公正。
3.车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适用于车站工程的各个阶段,包括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环节。
4.车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内容涵盖了各个技术要求和验收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结构、装饰装修、设备设施等方面的要求。
5.车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应当与相关监理部门和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验收过程的顺利进行。
二、施工前验收1.施工前验收是车站工程施工的第一道质量关口,其目的是确保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符合要求,为施工过程提供可靠的保障。
2.施工前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平整、基础处理、材料采购、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安全措施等方面的要求。
3.施工前验收应当由相关部门组织进行,验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确保验收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4.施工前验收结果应当及时通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确保各方对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有充分的了解和共识。
5.施工前验收合格后方可着手进行车站工程的施工工作,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和施工质量的符合要求。
三、工程结构验收1.工程结构验收是车站工程施工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检验工程结构的质量和稳固性,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2.工程结构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框架结构、地基基础、防水防潮等方面的要求,验收人员应当对各个部分进行细致的检查和评估。
3.工程结构验收应当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确保验收过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工程结构验收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并及时通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反映验收结果和存在的问题,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5.工程结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的施工工作,确保工程整体质量的符合要求和安全可靠。
城市轨道交通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条文说明)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培训

3.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
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
量验收标准(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5.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3.4.5
当土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构配件、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 收。
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
能的有关产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检验,监理单位应按 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2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
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检查,并形成记 录; 3 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按《资料规程》 的表式C5-1-3的规定填写中间检查交接记录, 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 求;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 程师检查认可。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不 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2、《轨道交通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标准》
13、《轨道交通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二、标准体系的地位与作用,与国标、行
业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的关系
1、地 位
是一套北京市建设工程技术企业标 准;是我国第一套经过建设主管部门备 案的完整、系统的轨道交通土建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标准。
2、作 用
有相应的资质; 10 单位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 同确认。
3.2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
3.2.1 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 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3.2.2 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
3.3.3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
轨道交通车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模板

轨道交通车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1北京市建设工程技术企业标准QB编号: QGD-006-备案号: JQB-049-轨道交通车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al quality acceptance of station engineering of rail transportation-08-01 发布 -09-01 实施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前言为了加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新建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北京交通大学和参与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编制完成了《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土建工程篇) 》。
本标准的编制依据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和规范, 结合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的特点和实际, 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 进行了广泛的1调查研究, 总结了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控制及验收的实践经验, 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土建工程篇) 》内容包括: 工程划分、统一标准、施工降水、车站、隧道、盾构隧道、桥梁及涵洞、路基、道路、车辆段及综合基地、防水、轨道和装饰装修工程等专项标准。
《轨道交通车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是《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土建工程篇) 》的专项标准之一。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为: 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明挖车站工程、盖挖车站工程、暗挖车站工程、高架及地面车站工程、钢筋混凝2土工程与砌体工程。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 结合工程实践, 注意积累资料、认真总结经验, 及时反馈。
本标准由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编写组负责具体解释。
主编单位: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参编单位: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公司3。
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及验收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及验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城市交通状况、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城市轨道交通施工质量和安全性,制定了一系列的施工及验收标准,以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和乘客的出行安全。
一、工程前期准备城市轨道交通的施工前,首先需要进行详细的工程勘察和设计,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会对周边环境和建筑物造成影响。
在进行地质勘察时,需要充分了解地下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地下管线、地下水位等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保护。
同时,施工单位需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的时间节点和工作内容。
二、施工过程管理在城市轨道交通的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工程质量。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施工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职责,保证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
同时,施工现场需要进行周边环境的管理,确保施工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影响降到最低。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工人和周边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施工质量验收施工完成后,需要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验收范围包括工程质量、工程量、施工进度等多个方面。
针对轨道、车站、设备等不同部位,有不同的验收标准。
验收应由相关部门进行,对工程质量进行细致的检查,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部分,需要立即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四、实行验收经过验收合格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在投入使用之前,需要进行试运营和调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性。
同时,需要进行相关部门的验收,确保车站、车辆等各方面都符合相关标准。
只有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城市轨道交通才能正式投入运营,为市民提供优质的出行服务。
综上所述,城市轨道交通的施工及验收标准是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才能确保城市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和市民的出行安全。
希望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能够严格执行标准,共同努力,为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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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技术企业标准QB编号:QGD-006-2005备案号:JQB-049-2005轨道交通车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al quality acceptance of station engineering of rail transportation2005-08-01 发布 2005-09-01 实施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6暗挖车站工程本章适用于采用台阶法、单(双)侧壁导坑法、中洞法、中隔壁法(CD法)、交叉中隔壁法(CRD法)及PBA法(洞桩法)等暗挖法修建地铁车站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PBA法(洞桩法)导洞边桩的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4.1(Ⅱ)的要求。
围护桩(墙)的外轮廓线应根据桩(墙)的施工误差、基坑开挖产生的水平位移、侧墙外防水层及其找平层的厚度等适当外放,严禁侵入车站的设计轮廓线内。
6.1 地层超前支护及加固(Ⅰ)一般规定6.1.1导管和管棚安装前应将工作面封闭严密、牢固、清理干净,并测放出钻设位置后方可施工。
6.1.2注浆过程中应根据地质、注浆目的等控制注浆压力。
注浆结束后应检查其效果,不合格者应补浆。
6.1.3注浆施工应预先确定为无污染材料,施工期间应对地下水取样检查,如有污染应采取措施。
(Ⅱ)管棚主控项目6.1.4 管棚所用的钢管原材料进场检验必须符合本标准第6.3.40条的规定。
型钢材料进场检验必须按批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和工艺性能(冷弯)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700)、《热轧普通工字钢》(YB(T)56)等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以同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型钢,每60吨为一批,不足60吨也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抽检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30%或10%,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检查每批质量证明文件并进行相关性能试验;监理单位检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和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6.1.5 管棚所用的钢管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6.1.6 管棚的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查,监理单位每排抽查不得少于3根。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6.1.7 钻孔的外插角、孔位、孔深、孔径施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1.7的规定。
表6.1.7 管棚施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注: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的30%作见证检验或10%作平行检验。
6.1.8 注浆浆液强度和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浆液应充满钢管及周围的空隙。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的30%作见证检验或10%作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注浆记录。
(Ⅲ)超前小导管主控项目6.1.9 超前小导管所用的钢管原材料进场检验必须符合本标准第6.3.40条的规定。
6.1.10 超前小导管所用的钢管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6.1.11 超前小导管的纵向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6.1.12 超前小导管施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1.12的规定。
表6.1.12 超前小导管施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注: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的30%作见证检验或10%作平行检验。
6.1.13 超前小导管注浆应采用无污染材料,浆液强度和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浆液应充满钢管及周围的空隙。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的30%作见证检验或10%作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施工记录的注浆量和注浆压力。
(Ⅳ)地层注浆加固主控项目6.1.14 注浆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应为无污染材料。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性能检测报告。
6.1.15 浆液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配合比选定试验;监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见证试验。
6.1.16 注浆效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开挖检查。
一般项目6.1.17 注浆孔的数量、布置、间距、孔深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的30%作见证检验或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6.1.18 注浆浆液达到一定强度后方可开挖。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开挖检查、观察。
6.2 土方开挖(Ⅰ)一般规定6.2.1暗挖车站的开挖必须保持在无水条件下进行。
6.2.2施工方法应根据地质情况、覆盖层厚度、结构断面及地面环境条件等,经过安全、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6.2.3开挖断面应以衬砌设计轮廓线为基准,考虑预留变形量、测量贯通误差和施工误差等因素作适当加大。
6.2.4开挖预留变形量应根据围岩级别、隧道宽度、隧道埋深、施工方法和支护情况采用工程类比法确定。
6.2.5开挖过程中,应对隧道围岩和初期支护进行观察和监控量测,拟定监控量测方案,监测围岩变形和地表沉降情况,反馈量测信息指导设计和施工。
量测项目和量测频率应符合《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 2003版)的规定。
6.2.6开挖过程中,应加强开挖面的地质素描和地质预报工作。
6.2.7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初期支护。
采用分部开挖时,应在初期支护喷射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及以上时,方可进行下一步的开挖。
(Ⅱ)土方开挖主控项目6.2.8开挖断面的中线、高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开挖一循环检查一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的20%抽查。
检验方法:激光断面仪、全站仪、水准仪测量。
6.2.9严禁欠挖。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每开挖一循环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采用激光断面仪、全站仪、水准仪量测周边轮廓断面,绘断面图与设计断面核对;监理单位现场核对开挖断面,必要时采用仪器测量。
6.2.10边墙基础及隧底地质情况应满足设计要求,基底内无积水浮渣。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每开挖一循环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地质取样。
6.2.11当隧底需要进行加固处理时,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每处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6.2.12隧道贯通误差:平面位置±30mm,高程±2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每一贯通面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仪器测量。
一般项目6.2.13 开挖断面超挖值应符合表6.2.13的规定。
表6.2.13 断面开挖允许超挖值6.2.14 小规模塌方处理时,必须采用耐腐蚀性材料回填,并做好回填注浆。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 初期支护(Ⅰ)一般规定6.3.1初期支护必须在车站开挖后及时进行施作。
6.3.2喷射混凝土严禁选用具有潜在碱活性集料。
6.3.3喷射混凝土的喷射方式应根据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喷射量等条件确定,宜采用湿喷方式。
6.3.4喷射混凝土前,应检查开挖断面尺寸,清除开挖面、拱脚或墙脚处的土块等杂物,设置控制喷层厚度的标志。
6.3.5对基面有滴水、淌水、集中出水点的情况,采用埋管等方法进行引导疏干。
6.3.6喷射混凝土作业应紧跟开挖工作面,并符合下列规定:1 喷射混凝土应分片由下而上依次进行,并先喷钢架与壁面间混凝土,然后再喷两榀钢架之间的混凝土。
2 每次喷射厚度为:边墙70~100mm,拱部50~60mm;3 分层喷射混凝土时,应在前一层混凝土终凝后进行,如两次喷射间隔时间过长,再次喷射前,应先清洗喷层表面;4 喷射混凝土回弹量,边墙不宜大于15%,拱部不宜大于25%。
6.3.7锚杆类型应根据地质条件、使用要求及锚固特点进行选择并符合设计要求,砂浆锚杆必须设置垫板,垫板应与基面密贴。
6.3.8钢架应在隧道开挖后或初喷混凝土后及时进行架设,安装前应清除钢架脚底虚渣及杂物。
6.3.9喷射混凝土完成,应及时布设量测点,并获取数据,分析初期支护的变化情况,以便指导施工。
(Ⅱ)喷射混凝土主控项目6.3.10喷射混凝土应优先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水泥进场时,必须按批次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验收,并对其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进行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日期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逾期一个月)时,必须再次进行强度试验,并按试验结果使用。
检验数量: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t为一批,袋装水泥每200t 为一批,当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监理单位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测,抽检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20%,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进行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试验;监理单位检查全部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检验报告并对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测。
6.3.11喷射混凝土所用的细骨料,应按批进行检验,其颗粒级配、坚固性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规定,细度模数应大于2.5,含水率控制在5~7%。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同一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细骨料,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400m3或600t也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抽检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20%,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现场取样试验;监理单位检查全部试验报告,或见证取样检测。
6.3.12喷射混凝土所用的粗骨料宜用卵石或碎石,粒径应不大于15mm,含泥量应不大于1%。
按批进行检验。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同一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粗骨料,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400m3或600t也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抽检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20%,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现场取样试验;监理单位检查全部试验报告,或见证取样检测。
6.3.13喷射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进场时,其质量必须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现行国家标准和其他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