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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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探讨知识产权的保护

从法律角度探讨知识产权的保护

从法律角度探讨知识产权的保护第一章: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种类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科学、文学、艺术和技术等领域所创造的智力成果,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工业设计、域名等多个方面。

具体来说,知识产权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一、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

二、商标权:指商标所有者对于其商标的专有使用权。

三、著作权:指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等领域内的原创性作品创作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四、工业设计权:指商品或者产业产品的外形设计权。

五、域名权:指互联网上各个网站的名称和地址。

第二章: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创新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因为只有对创造者的智力成果进行无条件的保护,才能够激发人们积极的创新意识,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

此外,知识产权的保护也能够强化消费者和市场的法律意识,维护商业社会的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

第三章: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措施知识产权的保护既需要政府和组织的宏观管理,也需要个人和法人机构的自觉遵守和维护。

从法律的角度出发,知识产权保护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建设:要保护知识产权,就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针对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制定适合的法律规定,明确权利的归属、限制、转让等方面的问题。

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完善:完善知识产权的立法和司法制度,加强对于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以及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

三、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手段的发展:利用技术手段,实现对于知识产权的更深度和全方位的保护,例如数字版权技术、电子水印技术等。

四、知识产权保护的行政手段的采取:为了保障知识产权的合法性,政府部门应使用行政手段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惩罚。

其中包括查处违反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减少不正当竞争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五、知识产权保护的协商和诉讼:通过诉讼和协商,解决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第四章: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挑战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

知识产权保护议论文

知识产权保护议论文

知识产权保护议论文在当今全球化的信息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

知识产权是一切创新的基础,对于保护知识产权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意义。

然而,知识产权的侵权问题也随之而来。

本文将从知识产权的定义、重要性以及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和分析。

首先,需要明确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的智力劳动创造出的结果,可以是专利、商标、版权、工业设计等。

知识产权保护是指维护知识创造者的权益,促进创新和社会进步。

它不仅仅关乎个人创作者,也关乎整个社会的创新环境和经济发展。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创新的激励和知识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给予创作者一定的经济利益和法律保护,能够激发他们进行更多的创新和研发活动。

这不仅有利于企业的竞争力提升,也推动了科技进步和社会进步。

因此,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对个体创作者的尊重,更是对整个创新环境的保护和推动。

然而,知识产权的侵权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创作者的合法权益,还对整个社会的创新环境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例如,盗版现象的泛滥,不仅侵犯了作品的版权,还损害了创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导致了版权行业的不健康竞争。

此外,技术窃密、商业间谍等现象也使得知识产权的保护面临重大挑战。

为了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政府应该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同时,也需要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提高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水平。

其次,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各国之间加强合作,共同应对。

建立国际间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和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经验分享,共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发展。

此外,教育和宣传工作也是至关重要的。

加强知识产权的教育宣传,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培养社会舆论的良好风尚,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全民参与。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保护知识产权案例(3篇)

法律保护知识产权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是企业市场竞争力的象征。

然而,商标侵权现象在我国依然严重,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本文将以某知名品牌商标侵权案为例,探讨法律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作用。

二、案例简介某知名品牌(以下简称A公司)成立于上世纪90年代,主要生产家用电器。

经过多年的发展,A公司已成为国内家电行业的领军企业,其商标已成为知名品牌。

然而,在市场竞争中,A公司发现其商标被多家企业恶意侵权,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

三、侵权行为及损害事实1. 侵权行为(1)B公司未经A公司许可,在其生产的家电产品上使用与A公司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2)C公司在其销售的家电产品包装上使用与A公司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3)D公司在其宣传资料、广告等材料中使用与A公司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2. 损害事实(1)A公司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受到损害。

(2)A公司经济损失严重,市场份额下降。

(3)消费者对A公司产品的信任度降低。

四、法律依据及诉讼过程1. 法律依据(1)我国《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构成侵权。

”(2)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诉讼过程(1)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C、D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2)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3)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调查取证,核实侵权事实。

(4)法院判决B、C、D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

五、案例评析1. 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作用(1)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市场竞争力的象征。

法律保护知识产权,有助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持续发展。

(2)维护市场秩序。

商标侵权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浅谈知识产权及法律保护

浅谈知识产权及法律保护

浅谈知识产权及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功能是保护知识拥有者和创新者的利益,它是法律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对其智力创造成果所享有的某种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可称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

国际上通常将知识产权分为工业产权和版权(即著作权)两大类。

工业产权包含专利权、商标权、反不正当竞争权。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工业产权的保护以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工业品式样、商标、服务商标、商店名称、产地标记或原产地名称,以及制止不正当的竞争,作为对象。

版权(著作权)的内容包括作者权与著作邻接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和地域性等特征。

其专有性表现为在一定时间内的独占排他权,即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未经其本人许可,任何人都不得使用和占有,知识产权只能授予一次。

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有时间和地域限制的,超过保护期限的知识产权就进入公共领域,为人类共享。

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则和范围因各国具体单行法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并且无不受本国社会经济生活条件及科学技术和文化发展状况的制约,并以保护本国人及其国家利益为立法宗旨。

各国国内立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原则和范围很不一致。

其具体制度的局限性影响国际经济技术的交流和发展。

国际知识产权制度是以国际间所签订的立约或条约保护缔约国知识产权的一种制度。

主要国际条约有:《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我国于1980年、1984年先后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92年又参加《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

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基本偏重于执法方面,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仅仅栓释为执法、查处或审判等是不全面的,甚至此种概念上的定位会给实践带来很大的盲目性。

谈谈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

谈谈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

谈谈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知识产权保护是指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和措施,旨在保护创作者、发明家、科学家等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鼓励创新,推动社会进步。

以下是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的详细阐述。

一、知识产权的类型及含义1.1 著作权:指对以文学、艺术或科学形式表达的作品享有的权利。

1.2 专利权:指对发明的技术方案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利。

1.3 商标权:指对商品标识的专有权利。

1.4 工业设计权:指对工业产品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利。

1.5 商业秘密:指企业经营中的技术、业务、管理等方面的秘密信息。

二、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2.1 促进创新与发展: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个人、企业进行创新,推动科学技术的进步。

2.2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知识产权保护可以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2.3 保障知识产权创造者的权益:知识产权保护确保创作者、发明家等知识产权创造者得到应有的回报和尊重。

2.4 促进技术转移与经济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可以鼓励技术的转移和流通,推动国家经济的发展。

三、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和措施3.1 国家法律法规:各国通过立法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并依法进行维权。

3.2 公共教育和意识提升: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

3.3 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机制:设立合理有效的知识产权维权机制,提供专业的维权服务。

3.4 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国际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推动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升。

四、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与挑战4.1 跨国侵权与维权难:在全球化背景下,跨国侵权行为和跨国维权难题日益突出。

4.2 技术变革与法律规则滞后:新兴技术的迅猛发展,挑战着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法律规则滞后于现实需求。

4.3 知识产权保护主体的利益冲突: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着创作者和使用者、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冲突。

五、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和展望5.1 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针对跨国侵权和新兴技术等问题,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内政策与法律

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内政策与法律

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内政策与法律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全球化的加剧,知识产权已成为国家发展和创新的重要保护对象。

为了促进创新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国内政策与法律也不断完善和加强。

本文将从专利、商标和著作权三个方面探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内政策与法律。

一、专利保护专利是一种对发明的独占权,可以保护创造性的技术解决方案。

在中国,专利保护的国内政策与法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专利审查制度的完善: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确保专利的创新性和有效性。

专利审查制度的完善提高了专利申请的质量,保证了专利权的有效保护。

2. 专利侵权的打击:中国加强了对专利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了专利法院和专利仲裁机构,加强了对专利侵权者的追责和制裁。

3. 专利激励政策的推行: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激励创新和专利申请的政策,包括减免专利费用、加强对发明人权益的保护等,鼓励企业和个人进行创新并申请专利。

二、商标保护商标是商品和服务的标识,具有唯一性和区分性。

商标的保护对于企业的品牌价值至关重要。

中国的国内政策与法律在商标保护上采取了以下措施:1. 商标注册的加速: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快商标注册审查的速度,缩短了商标注册周期,提高了商标保护的效率。

2. 商标侵权的打击:中国加强了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了商标法院和商标仲裁机构,加强了对商标侵权者的追责和制裁。

3. 商标使用的激励政策: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激励企业使用商标的政策,包括减免商标使用费用、加强对商标权益的保护等,鼓励企业进行品牌建设并注册商标。

三、著作权保护著作权是对作品的独占权,可以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创作的成果。

中国的国内政策与法律在著作权保护上采取了以下措施:1. 著作权登记的简化:中国国家版权局简化了著作权登记的手续和流程,提高了登记的效率和方便性。

2. 著作权侵权的打击:中国加强了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了著作权法院和著作权仲裁机构,加强了对著作权侵权者的追责和制裁。

谈谈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

谈谈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

谈谈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知识产权保护是指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对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享有的权力进行法律保护和维护。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用权等,是一种重要的经济资源和创新的驱动力。

在当今全球经济高度发展和信息技术迅猛进步的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受到各国、企业和个人的重视。

1.概述知识产权是人类创造的智慧财富的体现,具有推动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

它是创新的动力源泉,也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2.知识产权的种类及特点2.1 专利权专利权是对发明创造的技术解决方案享有的独占权利。

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具有独占性、排他性和可转让性等特点。

2.2 商标权商标权是对商品或服务的标识享有的独占权利。

它可以是文字、图形、符号、颜色等,具有识别标志、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

2.3 著作权著作权是对作品的独立表达方式享有的权利。

它包括文学、科学、艺术作品,具有创作性、表现性和独创性等特点。

2.4 专用权专用权是对经营场所、外观形状等的独占使用权。

它是与商品或服务有关的外观、形状、颜色、装潢等的独占权利。

3.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3.1 保护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可以鼓励创新活动,激发发明创造的动力,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3.2 维护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可以维护市场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和盗用他人成果,促进企业公平竞争。

3.3 保护消费者权益知识产权保护可以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确保消费者购买到合法、优质的商品和服务。

3.4 促进国际交流合作知识产权保护是国际贸易和技术交流的重要基础,可以促进各国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4.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与对策4.1 法律体系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权利人的权益和责任,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4.2 加强执法力度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执法机构,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专业素质建设。

4.3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和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的氛围。

试论知识产权的宪法保护

试论知识产权的宪法保护

试论知识产权的宪法保护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全球化的发展,知识产权在现代社会中变得越来越重要。

知识产权是指一种权利,它是对一种创新或原创思想、作品或发明的独占,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和设计等。

知识产权的保护是现代社会对创新和发展的基础,是制度保障人类创造力最大化的重要体现。

而宪法作为国家的最高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在中国的宪法中,第一百零二条深刻地强调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国家保护法律规定的知识产权,鼓励技术进步和创造性活动,并依法保护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首先,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国家的义务。

宪法强调,国家应当保护法律规定的知识产权。

这表明,国家有保护知识产权的责任,要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来保护这些权利。

具体来说,国家可以加强对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审批和注册管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执法保护,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保证知识产权的真实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其次,知识产权的保护是鼓励创新和发展的重要手段。

宪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技术进步和创造性活动。

这表明,国家应该积极促进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密切结合,为创新提供了良好的保障环境。

只有通过创造性活动,推进技术进步,才能不断推动社会的发展进程,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最后,宪法强调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是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知识产权是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的基础和保障。

无论是科学技术企业化、市场化,还是科学技术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联结,都要建立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之上。

通过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够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应用和推广,从而更好地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服务。

总之,知识产权的宪法保护是现代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保障,是国家与个人的共同利益。

只有通过加强法律和制度保护,促进技术创新和发展,才能真正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贡献。

因此,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价值和地位,为知识产权的宪法保护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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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中国农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毕业论文(设计)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学生李佳泽指导教师姓名、职称指导教师王静专业法学层次专升本批次 151学号 w************ 学习中心承德广播电视大学工作单位宽城法院2017年 2 月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制独创性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毕业论文(设计)是我个人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

尽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设计)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中国农业大学或其它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

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毕业论文(设计)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学生签名:李佳泽时间:2017 年2 月 1 日关于论文(设计)使用授权的说明本人完全了解《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本、专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暂行规定)》对:“成绩为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网络教育学院将有权选取部分论文(设计)全文汇编成集或者在网上公开发布。

如因著作权发生纠纷,由学生本人负责”完全认可,并同意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可以以不同方式在不同媒体上发表、传播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有权保留送交论文(设计)的复印件和磁盘,允许论文(设计)被查阅和借阅,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论文(设计)。

[保密的毕业论文(设计)在解密后应遵守此协议]学生签名:李佳泽时间:2017 年2月 1 日密级:(请注明密级及保密期限)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内容摘要]知识产权蕴含着人类创造力和智慧的结晶,需要有一定的科技文化和社会经济环境,而发明创造活动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又离不开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激励了许多发明家、创作家刻苦钻研与创作,大大促进了我国的发明创造与文化事业的繁荣。

由于中国建立现代化知识产权制度的时间较西欧等发达国家晚许多年,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还不完善,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目前,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薄弱,尤其是国外一些严重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损害了我国法律的尊严。

随着我国加入WTO,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制度将显得更加重要。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侵权,法律保护目录1 前言 (1)1.1 本文研究背景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1)2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及其保护的范围 (1)2.1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 (1)2.2知识产权的保护的范围 (2)3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概念特征 (3)3.1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概念 (3)3.2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特征 (3)4当前社会上尚存在以下一些现象,阻碍着知识产权保护 (4)4.1没有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是重要的资产 (4)4.2没有树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观念、法制观念、国际竞争观念 (4)4.3过于重视鉴定和忽视专利后管理及技术秘密的制度管理 (4)4.4知识产权诉讼程序过于杂。

(5)4.5不重视产权制度合理化,权利人未能充分利用法律手段有效 (6)5、关于建立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议 (6)5.1加强知识产权的立法工作 (6)5.2加强知识产权的执法及司法工作 (7)5.3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 (8)6 结论与建议 (9)后记 (9)参考文献 (9)附录 (9)一、前言(一)、研究背景世界经济已经进入知识经济的时代,如果说农业社会的最大资源是土地、工业社会的最大资源是有形资本的话,那么当今社会的最大资源就是知识产权这一无形资产。

作为世界经济组成部分之一的中国经济同样也不可能背离这个规律。

在当前我国多层次全方位发展的经济活动过程中,产生、激化了大量的有关保护知识产权及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的问题(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尽管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但是,只要通过不断健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传宣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对不合理的政治体制进行改革,加强对违法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我们相信,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会得到加强,这对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都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二、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及其保护的范围(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关于“知识产权”的定义,迄今为止,世界上多数国家的法理专著、法律以及国际条约,都只是从划定范围出发去明确知识产权的定义。

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明文规定了知识产权的范围,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它与物权、债权等其他民事权利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无形性也就是说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一种无形的财产,它既不是物,也不是行为,而是一种智力成果。

2、双重性即知识产权具有双重的内容,也就是有人身权,又有财产权。

3、专有性即知识产权专属于作者、发明人、设计人、发现人等权利主体;对某一项智力成果的专有权,国家只能授予一次,它排除了他人享有同样权利的可能性。

4、地域性即知识产权只在授予其权利的国家或者确认其权利的国家产生,并且只能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而其他国家对其没有必须给予法律保护的义务。

5、时间性即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有一定期限的,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这一权利就自行消失,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且无需支付任何报酬。

(二).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保护知识产权,首先要明确各类权利的效力范围。

知识产权客体是一种非物资形态的特殊财产,它的保护范围无法依其本身来确定,而要求相关法律给予特别的规定。

我国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有以下几种:1、版权和邻接权;2、商标权;3、产地标志权;4、工业产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外观设计权;7、未泄露的信息专用权(商业秘密权);8、许可合同对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等。

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概念、特征凡违反法律规定而损害知识产品所有人专有权利的行为,均为侵犯知识产权。

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对享有专有权利的知识产品的擅自使用,但对该知识产品的擅自使用并不包容所有的侵权行为。

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属于非法事实行为。

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与一般侵权行为有着相同的法律性质,又有着相似的法律后果。

但由于其侵害对象不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表现出自己独有的基本特征:(一)、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概念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是指未经知识产权权利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擅自行使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专有权利或妨碍知识产权权利人正常行使权利等损害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公益的行为。

就其表现形式而言,知识产权侵权行主要表现为非法行使权利人的专有权,或非法利用权利人的智力成果,如擅自复制他人作品或擅自复制他人作品或擅自实施他人的专利等,但有时也可表现为非法妨碍权利人正常行使权利,如禁止作者正当署名、出版社丢失或毁损作品致使出版合同不能履行等。

(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特征由于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属于非法事实行为。

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与一般侵权行为有着相同的法律性质,又有着相似的法律后果。

但由于其侵害对象不同,所以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也表现出自有的基本特征:1、侵害形式的特殊性;2、侵害行为的高度技术;3、侵害范围的广泛性;4、侵害类型的多样性。

四、当前,社会上尚存在以下一些现象,阻碍着知识产权保护(一)没有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是重要的资产知识产权现今已成为重要资产,是知识产权人最值钱的财富,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人把技术开发、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有机的核心来对待。

围绕知识创新所取得的知识进行开发生产、传播及成果转化,并在这之中获取市场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从这个意义而言,知识产权是知识产权人的重要资产及核心资产。

当前,一些知识产权人还停留在过去管理模式下,成果首先考虑的是鉴定,发表,申报奖励,盲目争取专利申请量,造成成果没有获得专利保护并没有采取必要的技术保密措施,或者获取了专利后不加强管理,听之任之,致使成果流失或产生不了应有的价值。

树立知识产权是知识产权人的核心资产的观念并加强保护,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必须选择。

(二)没有树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观念、法制观念、国际竞争观念一些人没有树立在市场经济中知识产权就是商品的观念,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没有树立企业自身保护权益的观念,没有按照商品经济的规律认识和管理知识产权,一方面是我国长期处于计划管理的原因,另一方面也有我们尚缺乏市场经济的经验的原因。

在此思想的影响下,对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和运行规律认识不足,缺乏必要的法律和经济常识,缺乏科学的可行性论证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盲目下海转化或者进行各种概念式的合作研发,致使成果被合法化吞并并可能招致各种经济违约责任。

(三)过于重视鉴定和忽视专利后管理及技术秘密的制度管理目前存在三种狭隘的错误保护观念,一种认识是经过鉴定的科技成果已经明确了权利主体还怕别人侵权吗?一种认识是我已经申报并取得了专利权有国家的强制性保护我还保护什么呢?最后还有一种认识就是,技术秘密我已经通过合同违约金和单位规章的形式进行了约束我还能够怎么保护呢?实际上“科技成果”、“科技论文”都属于非专利保护范畴,即属于技术秘密状态,鉴定“科技成果”没有严格的法律概念,在国际上也没有通行性,即使通过了鉴定明确了法律权利主体,也因为其属于技术秘密没有通过专利保护而不能获得强制性保护,相反在鉴定过程中因技术资料的公开和鉴定人员的故意,往往会造成成果的流失。

优先采用鉴定或者发表论文的方式来公布自己的创新技术,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如一项发明创造完成后,首先发表论文,它的内容就无偿地公布于社会,为大家所公用,如果再失去了优先权的保护,再想申请专利也很难;再如采用“科技成果”形式来保护也达不到好的效果。

例如一项发明创造,没有知识产权专利法律保护,只要科技成果以各种形式进入市场,别人可以任意仿制。

如一项生物技术与成分工艺有关,经过反推工程分析、计算也可以把发明创造的内容基本推导出来进行仿制,而反推工程往往只需研究开发投资的几十分之一,甚至更少。

这些非专利保护,不能阻止第三者并非不正当行为作出相同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保护,或者公开发明创造的内容,这样对于前者而言,其无形资产就会受到损失。

因此,对于技术秘密而言,认为通过了鉴定或者认为有协议或规章制度管理就万事大吉了,是错误的认识。

认为已经取得了专利权就视为成果已经获得了保护的认识,也是不全面的,获得了专利权,也会出现各种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科研院所应当及时对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进行处理但往往是有心无力;还有很多情况,专利法也是不能进行全面有效保护的,如因为专利权公开了专利技术资料内容,别人可以轻易的在此基础上进行再研发创新获取新的专利,通过全新的新的专利涵盖,又比如如果申请了产品发明专利但别人可以在此基础上申请产品生产方法专利产生法律冲突,这都是法律所允许的但科研单位所不能达到申请专利的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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