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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律师与法官沟通/刘建民-大凡做律师的,都希望能够与法官沟通,与法官作朋友,进而使法官接受并采纳自己的观点,全面充分地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这种想法无疑是正确的。
与法官沟通的渠道很多,不一而足。
但沟通的成效取决于对法官职业的准确定位和对法官个体的善意分析。
因为这是走近法官的前提,也是决定行为合法性和律师声誉的关键因素。
应当肯定,法官职业是一个崇高又神圣的职业。
法官职位报考的火爆场面可以佐证,表明了社会的积极评价。
十几年的法官经历使我更多地关注那些昔日的战友,关注那个优秀的群体。
尽管民众有不实的言辞,社会有不满的呼声,但我依然对法官有深深的眷恋和无限的崇敬。
师出同门,为何褒贬不一。
良莠不齐,岂能以偏概全。
法官是博学的,高等教育使他们具有较深的理论功底,博古通今;业务分工使他们精于专业,驾轻就熟;家事、国事、天下事使他们明世理,知礼仪,高瞻远瞩。
法官是务实的,他们不拘泥于法理和法条,而是用情与理诠释法律,接受社会评判。
法官是善意的,他们用一颗公平仁爱的心,纠偏改错,定纷止争。
法官是清贫的,繁重的工作占据了他们生命中的所有时间,日思夜想,积劳成疾,劳动与报酬严重失衡,也为众人所知。
有理想的律师应当为法官的不公正待遇和不公正评价鸣不平,不应人云亦云,随波逐流,不应为自己的个案不尽人意而责难法官,更不应看到极少数法官的违纪违法而否定法官群体。
因为法官职业和律师职业一样,是民主政治的产物,代表着社会进步的方向。
资深法官不会仅仅就案办案,把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作为唯一目的,而是兼顾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并且能够使两者有机统一。
他们会把当事人的诉求和抗辩同等看待,灵活运用法律条文和立法精神,巧妙地选择之间共同点,进行法律意义上的判断和均衡。
法院现有的内部管理体制使他们往往在吃透案子,把握定性的基础上,把效率放在首位,快办案,办好案是他们的工作目标和职业理想。
年轻法官之所以在办案效率上无法与资深法官相比,是因为对证据的审查判断缺乏经验,对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缺乏自信。
律师与法官沟通的技巧

律师与法官沟通的技巧1.准备充分:在与法官沟通之前,律师应该对案件进行充分的准备。
这包括研究和了解相关的法律和判例,了解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准备好必要的法律文件和材料。
2.清晰简明的陈述:律师在与法官沟通时应该尽量使用清晰简明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观点。
避免使用复杂的法律术语和冗长的句子,以免让法官产生困惑。
3.尊重和礼貌:与法官进行沟通时,律师应该保持尊重和礼貌的态度。
避免使用冲突性的言语或语气,以免引起法官的反感。
4.善于倾听:律师应该善于倾听法官的观点和疑虑,并积极回应。
这有助于律师更好地了解法官的关注点,并展示出自己的专业素养。
5.保持冷静:在与法官沟通时,律师应该保持冷静和专注。
避免情绪化的反应或争吵,以免给法官留下负面的印象。
6.适时和恰当地提出异议:当律师对法官的一些决定或观点有异议时,应该以适当的方式提出,并在适当的时机提出异议。
律师可以通过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文或判例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7.维护自己的权益:律师在与法官沟通时应该坚决维护自己客户的权益,但同时也要遵守法院的规定和程序。
律师可以通过提供相关的证据和辩护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8.讲述故事:律师在与法官沟通时可以采用讲述故事的方式来有效地传达自己的观点和辩护。
通过用生动的语言和案例来说明自己的观点,律师可以帮助法官更好地理解案件的复杂性和影响。
9.尊重庭审流程:律师在庭审过程中应该尊重和遵守法庭的规定和程序。
这包括等待自己的机会发言,不打断对方和法官的发言,以及遵守法院的时间限制。
10.持续学习和提升:律师应该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沟通技巧的能力。
可以通过参加专业培训、阅读相关的法律书籍和文章,以及观察其他律师和法官的实践经验来提高自己的沟通能力。
总结起来,律师与法官沟通的技巧包括准备充分、清晰简明的陈述、尊重和礼貌、善于倾听、保持冷静、适时和恰当地提出异议、维护自己的权益、讲述故事、尊重庭审流程以及持续学习和提升。
这些技巧可以帮助律师更好地与法官进行沟通,并为自己的客户争取到更好的结果。
律师与法官的对话

律师与法官的对话律师:尊敬的法官,今天我们聚集在这里,我代表当事人提出了一起涉及合同纠纷的案件。
在庭审过程中,我希望能与您进行一番对话,就此案的相关事宜进行探讨。
法官:谢谢您的建议,律师先生。
事先请放心,我会全程听取您的陈述和观点,以确保公正、公平地审理本案。
请问您有关此案的具体问题和观点?律师:非常感谢,尊敬的法官。
我首先想表达的是,根据我们的调查和证据收集,我们相信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违约。
我们准备了一系列证据,以支持我们的观点。
我们将呈上合同文本、相关邮件往来以及合同执行情况的证据。
法官:很好,律师先生。
请您继续展示相关证据和解释您的观点。
律师:首先,我想阐明合同的签署过程。
根据合同文本,双方当事人在XXXX年XX月XX日正式签署了这份合同。
双方都确认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同意按照约定行事。
合同阐明了双方应遵循的条款和条件,包括支付方式、交货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
在案发过程中,我们发现当事人A准确地履行了自己在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但对方B未按时交付合同规定的货物,并且拒绝支付应当支付的金额。
法官:您提供的证据确实对案件的理解有所帮助。
那么,我想了解一下,当事人是否曾就此合同进行进一步的沟通,以解决任何可能出现的问题?律师:是的,法官大人。
我们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曾进行多次沟通。
当事人B承诺在某一时间交付货物,但实际上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我们准备了相关沟通记录,包括电子邮件和通话记录,以证明当事人A曾就逾期交货提出过合理的催促和质疑。
法官:这些沟通记录将有助于我对案件的了解。
然而,我想问您,当事人A和B是否进行了任何协商,以解决合同纠纷?律师:是的,尊敬的法官。
我们积极地寻求解决此合同纠纷的办法。
当事人A多次提出与B协商解决争议的建议,包括派遣独立第三方调解员、修改交付时间和金额等。
但不幸的是,这些协商努力都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当事人B在交涉过程中始终表现出不合作的态度,且拒绝讨论任何解决方案。
律师与法官如何有效沟通

律师与法官如何有效沟通1.建立信任和尊重:律师和法官之间的沟通应该建立在相互信任和尊重的基础之上。
律师应该对法官的专业知识和决策过程表示尊重,并尽力维护与法官的良好关系。
2.提前准备:律师在与法官进行沟通之前,应该充分准备自己的案件。
这包括熟悉相关的法律条文、案例和相关的事实证据。
这样可以使律师更有信心地参与和回答法官的问题,并有效传达自己的观点。
3.清晰表达:律师与法官之间的沟通应该清晰、明确和简洁。
律师应该避免使用过于专业的术语,而是使用简单易懂的语言来解释法律问题和案件细节。
律师还应该学会在有限的时间内表达观点,并避免冗长和重复。
4.尊重庭审程序:律师和法官都应该尊重庭审程序。
律师在进行陈述和争论时应该遵守法庭礼仪,不得打断法官的发问或打断其他人的陈述。
法官也应该给予律师足够的时间来表达观点,并充分考虑律师提出的论据。
5.提出合理的要求:律师在与法官沟通时,应该提出合理的要求。
这包括要求法官允许提交一些证据、要求延期或要求有关案件的其他合理请求。
律师应该有充足的理由来支持这些请求,并向法官解释为什么这些请求对案件的审理是必要的。
6.尊重法官的决定:律师应该尊重法官作出的决定,即使他们不同意这些决定。
律师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提出上诉或申请重新审理,但在庭审过程中应该遵守法官的决定,并遵守法庭的规则和程序。
7.持续学习和专业发展:律师应该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这包括熟悉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判例,以及了解司法系统的运作方式。
通过持续学习和专业发展,律师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官的决策,并更有效地与法官进行沟通。
在律师与法官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不仅有助于提高司法决策的质量,也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
律师和法官的合作关系是司法系统顺利运行的关键所在,只有通过互相尊重、理解和支持,才能实现公正和公平的司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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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律师与法官沟通/刘建民-大凡做律师的,都希望能够与法官沟通,与法官作朋友,进而使法官接受并采纳自己的观点,全面充分地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这种想法无疑是正确的。
与法官沟通的渠道很多,不一而足。
但沟通的成效取决于对法官职业的准确定位和对法官个体的善意分析。
因为这是走近法官的前提,也是决定行为合法性和律师声誉的关键因素。
应当肯定,法官职业是一个崇高又神圣的职业。
法官职位报考的火爆场面可以佐证,表明了社会的积极评价。
十几年的法官经历使我更多地关注那些昔日的战友,关注那个优秀的群体。
尽管民众有不实的言辞,社会有不满的呼声,但我依然对法官有深深的眷恋和无限的崇敬。
师出同门,为何褒贬不一。
良莠不齐,岂能以偏概全。
法官是博学的,高等教育使他们具有较深的理论功底,博古通今;业务分工使他们精于专业,驾轻就熟;家事、国事、天下事使他们明世理,知礼仪,高瞻远瞩。
法官是务实的,他们不拘泥于法理和法条,而是用情与理诠释法律,接受社会评判。
法官是善意的,他们用一颗公平仁爱的心,纠偏改错,定纷止争。
法官是清贫的,繁重的工作占据了他们生命中的所有时间,日思夜想,积劳成疾,劳动与报酬严重失衡,也为众人所知。
有理想的律师应当为法官的不公正待遇和不公正评价鸣不平,不应人云亦云,随波逐流,不应为自己的个案不尽人意而责难法官,更不应看到极少数法官的违纪违法而否定法官群体。
因为法官职业和律师职业一样,是民主政治的产物,代表着社会进步的方向。
资深法官不会仅仅就案办案,把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作为唯一目的,而是兼顾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并且能够使两者有机统一。
他们会把当事人的诉求和抗辩同等看待,灵活运用法律条文和立法精神,巧妙地选择之间共同点,进行法律意义上的判断和均衡。
法院现有的内部管理体制使他们往往在吃透案子,把握定性的基础上,把效率放在首位,快办案,办好案是他们的工作目标和职业理想。
年轻法官之所以在办案效率上无法与资深法官相比,是因为对证据的审查判断缺乏经验,对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缺乏自信。
正确处理好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大调研大讨论心得体会)

正确处理好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大调研大讨论心得体会县人民法院刑庭党支部法官与律师都是从事法律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在当代司法实践工作中,双方都各自发挥着重要作用。
法官与律师的工作角度及性质各不相同。
法官居中裁判,需要充分听取原、被告双方的意见,不带有倾向性,要做到公正、公平。
律师作为一方的代理人参与诉讼,其充分运用法律,维持一方的利益,也是其工作的特色所在。
律师在维护其所代理的当事人利益的同时,在法官与当事人之间起着一个桥梁的沟通作用。
特别是当法官对一方当事人解释对他不利的法律条文时,他总要打上一个是问号,甚至怀疑是不是对方当事人给了法官什么好处。
当他自己请来对律师向他解释对他不利的法律条文时,他可能会理解成那是对他的一种保护。
律师配合法官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常会收到意想不到的圆满效果。
法官与律师是一种职业的相互关系,只有在法官和律师之间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才能实现良性互动。
就法官而言,需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工作,需要制度的约束,需要监督机制的保障。
没有强有力的思想教育,人们的注意力往往就会限于物质追求,失去精神动力和战斗意志,也就不可能圆满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审判任务。
思想政治教育是法官队伍建设的根本,必须放在首要位置并贯穿于反腐倡廉和正确处理与律师关系的全过程。
通过学习教育,使法官们经常加强自身修养,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时刻保持对与律师关系不正之风的警觉和抵制,绝不能因与律师的不正当关系毁掉自己的形象。
人民法官是否具备优良品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对处理与律师关系的意义十分重大。
法官必须认真抓好自身的职业道德教育,精心构筑法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自觉诚实地当好人民的公仆,把“让人民满意”作为法官工作的价值取向。
制度建设是一项治本之道,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法现象的发生是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
律师与法官如何有效沟通_演讲与口才_

律师与法官如何有效沟通今天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关于律师与法官如何有效沟通,希望大家会喜欢,同时也希望给你们带来一些参考的作用!我们是法律共同体因为种种原因,法官与律师之间好像隔着一道屏障,交流的时候总有一些不顺畅的地方。
法官能深切感受到一名负责任的律师对整个案件起到的积极促进作用,所以法官也希望能与律师进行有效沟通和良性互动。
我认为,律师与法官达成有效沟通,很重要的一点是从法律共同体的角度来考虑和切入。
xx届四中全会之后,建设法律共同体的呼声越来越高,大家都拍手称快,这也是将来的发展趋势。
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都说律师的春天来了,但是法官却正处于或将长期处于严寒状态,案件的大量增加和级别管辖的调整使得法官的工作量今非昔比,尤其对于基层法官而言。
因此,法官和律师的沟通更需要双方站在共同体的角度,相互理解与支持。
法官眼中的合格律师法官眼中合格的律师应当具备以下素质:第一,律师应当专业高效。
实力是第一位的,法官希望律师能够先于法官将案件梳理成型,这一点大多数律师都能做到,只在于这个“型”梳得好不好的问题。
第二,律师应当通晓案件情况,做到有问有答。
不仅是在法庭调查阶段,甚至法官在写判决书时有疑问还会随时打电话询问律师,此时法官就希望律师能够明确回答问题,也就是说要先于法官做好一切能做到的工作,为法官提供方便。
第三,律师应当善于协调,能够在当事人和法官之间建立一座桥梁。
法官最希望看到的是律师能够把法官的观点准确及时地传达给当事人,以至于当事人在向法官反馈时是建立在知悉法官信息的基础上作出的。
相反,如果律师在向当事人传达时有所保留,就会造成下一步沟通上的障碍。
还有的时候,法官也希望律师能够在法官与当事人之间起到屏障的运用,帮助法官过滤掉当事人的一些情绪等。
法官与律师的不同目标法官与律师主要的不同点在于目标,法官的目标有很多,他远比律师考虑的更多、更全面。
很多是当前的社会、形势、现状,致使法官不得不考虑的因素。
作为律师,如何与法官打交道,不管是新人还是老人都应该看看,本人根据自己笔记精心整理,与广大同学共享

8.像见贵宾一样去见法官。不要以为你大夏天穿长袖衬衫,打领带去见法官人家会以为你脑子有毛病,法官会觉得你尊重他,这比你多流点汗要值得。
9.像准备招投标文件一样去准备诉讼材料。永远不要轻视诉讼材料,你准备的越详细,你胜诉的可能越大,法官自然会对你印象上有加分。
10.不厌其烦的打办公室电话。法官很忙,有时调解,有时出庭,有时不想接电话,而你要做的就是不断打,打到他接为止。
11.千方百计的与法官在办公场所见面。作为律师,我们尽量避免与法官私自交流,在办公场所的交流,会让你在无形中建立很多隐性的软实力。
12.不断表示调解的意愿。想让法官理你,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告诉他,你想调解,通过调解的事项沟通,你可以知道很多你本来没办法直接获得的案件内情。
13.不断表示对法官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但不要哪壶不开提哪壶。
18.庭上察言观色,庭后有的放矢。非常重要的一点,你要知道你面对的法官是个什么样的人,你才好有对策,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19.再详细的代理意见也不如简洁的起诉状和答辩状。在民事诉讼中,大部分的代理意见几乎没有任何作用,甚至有些法官已经下了判决才收到你的代理意见。所以,集中所有精力去写好起诉状和答辩状,那才是全部被写入判决书的东西。
4.就事论事,切勿煽情。你是律师,不是主持人,你在出庭,不是募捐。
5.了解法官所想,弄清楚法官的价值背景。投其所好是与人交往的最简单也最有效的方式。
6.帮助法官写好一份优秀的判决书,你的代理意见应该附上相关法律法规。你为法官考虑的越多,法官越是喜欢你。
7.像了解你的客户一样去了解法官。他的办案习惯,说话风格,讨厌什么,喜欢什么,所有与法官有关的,你都应该去了解。
20.尽量不要让法官替你提炼观点。没人愿意替别,可以在讨论中影响法官。法官要做出判决,你的胜负掌握在他手里,激怒他只有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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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与法官精彩对话执业感悟-
某日开庭后,法官与律师惺惺相惜,于是有了下面一番对话:
; ●法官:律师先生,你潇洒也。
收了当事人的钱,在庭上言语一通,拔脚便走,留下一大堆活,由我来负责。
真有点不公平。
; ○律师:法官阁下,非也。
我自己给自己发工资,收点钱也不容易,还要受当事人指使。
不如你,尊严又体面,有权又衣食无忧。
; ●法官:权是有点,但只是在庭上,开完庭,权就没了。
我上面庭长、院长等领导无数,他们管着呢。
工作固然体面,但发展空间有限,一辈子在各个庭轮岗。
; ○律师:你独立审判,可以不听人管,领导不熟悉案情,也难以管啊?
; ●法官:领导管不住具体案件,但管得住人。
若我不考虑领导意见,在这个案件上独立了,但在下次晋升或者调动上,也就
难了。
至于这点工资,也只能养家糊口,与你律师比,又算得了什么?。
; ○律师:听着律师钱多,其实律师的钱还要分给别人的,比如上交所里、上缴税金,给案件介绍人报酬。
钱,不纯也。
现在的律师,都是两条腿走路,一是关系,二是法律,关系在先,法律在后。
钱,要拿去铺关系啊!
; ●法官:哎,我还再想你刚才在庭上说的话有没有道理呢?
; ○律师:我的话里面,有些是说给我的当事人听的,即使当事人没有道理,但为满足他的感情,我还得说;有些是说给对方当事人听的,让他觉得,我作为律师只想和平解决问题,而不是来得罪人的;有些话,才是说给你听的呢。
; ●法官:这个我当然能明辨,判断力可是法官的第一要素。
所以,我在庭上要控制你的发言,只让你讲该讲的。
至于你的狡辩,可是职业表演,我是不会理睬的,不过,我也还是要找个理由来驳掉它。
; ○律师:你慢慢驳,可以在判决书上告诉我。
问题是,法官在判决书中老是回避分析过程,而只是告诉一个结果,理由还得律师去猜,我又不是你,又如何想得出。
; ●法官:我只告诉我想告诉的,还有的是无法告诉的,比如我认为哪个当事人诚实,那是庭审的直觉,直觉是无法以语言来表达的。
其实,判决书好不好,与你律师是大有关系的。
; ○律师:判决书是你写的,是你文采、法律知识、经验、逻辑等的综合,与律师关系不大吧。
; ●法官:非也。
判决书可不能杜撰,而是双方当事人辩论的总结。
如果双方律师思维清晰,表达清楚,争点突出,我也就不那样费劲了。
只怕律师思路不清,说三道四,那样我得不停的概括争议焦点了。
最可怕的是一方律师说是A,另一方说是B,而其实是C,那就变成我一个人在开庭了。
; ○律师:也别老说我律师思维,每一个人的思维都有自己的角度,不能说与法官契合的就对,不契合就是不清楚。
法律本来就充满争议,持之有理,言之有故就行了。
再说,往往律师说了一大通,法官不闻不问,太浪费律师的智慧。
律师接手一个案件,查找资料等,总下不少功夫的,而法官忙,不可能在每个个案上集中精力的。
; ●法官:是的,就个案而言,律师下的功夫多于法官,但法官审理了大量的同类型案件,经验还是相对丰富的,因此不太会犯以偏概全的错误。
; ○律师:的确,你使法律活化,使法律真正成为实在而有力量的规则。
而我们律师除了自由以外,一无所有,对法律也是建议权,若不采纳则是空言。
; ●法官:自由最可贵。
法官时间可是被分配光了,开庭、写文书、开会,属于自己的时间太少,压力大也。
社会对法官的要求越来越高,而现在法官并非是千锤百炼竞争出来的,大都还是军队转干或者学校分配的。
学校来的,层次也越来越高,不是硕士,就是博士,帽子大也。
不进则退,没有水平迟早要下岗的。
这不,我晚上还要赶着写论文呢。
; ○律师:各有各的苦经。
我自由,但自由的代价是自己找饭吃。
律师的竞争更利害。
当今市场,没有关系,光有法律,是养不活自己的。
整个社会就是一张关系网。
冒昧阁下,现有一社会流行语:法官是傀儡,律师是骗子,对此有何高见?
; ●法官:虽偏激,但也不无道理。
无论法官与律师,都是想把事情办好的,但体制所限,使法官不独立,律师不被尊重,而
皆沦为技术官僚,成为社会控制工具,失去人为目的,而非手段的基本主体尊严。
此是法律人的悲哀,更是社会的悲哀。
; ○律师:如此之言,院长听了必感冒,不如就此打住。
你认为一个好律师的品位,该是如何的?
; ●法官:好律师应:其一,人格独立。
律师思想自由,精神独立。
在法律面前,是一个有勇气的斗士,不屈不挠坚持自己的意见,只服从法律。
不仅如此,律师还善于发现法律和推进法治。
; 其二,可以爱财,但取之有道。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律师的两只眼睛,一只是法律眼光,另一只则是商业眼光。
法律第一,不为钱而不择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