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在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1.安全责任意识不强。
一些企业在安全生产中,存在“大事不出头、小事不管”的思想,对于安全责任心和安全管理不够重视,导致安全隐患难以有效控制。
2.缺乏有效的安全培训。
安全培训的重要性无须多言,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并没有给员工提供足够的安全培训,缺少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使得员工的安全意识无法得到有效的提升。
3.安全设备保养不到位。
不良的设备状态常常是安全事故的罪魁祸首,因此,对设备的保养和维护显得格外重要。
但是,许多企业开展的保养措施不够完善,也没有做到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问题的问题。
4.安全检查不及时。
企业安全检查及时、周全是居民和工人的期望,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的安全检查无法及时、全面地解决安全问题,因此难以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1.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责任意识。
企业应该明确安全责任,并将其落实到每个员工。
这种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的方法包括定期召开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安全考试、安全知识竞赛等等。
2.加强安全培训,强化安全意识。
通过开展安全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让他们了解安全知识的基本内容和应对安全事故的方法,从而预防和避免安全事故。
3.重视安全设备保养,加强设备维护。
企业应该制定有效的设备保养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问题,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4.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企业应该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安全生产是企业良心经营的重要一环,需要全员参与,全方位推进。
只有企业在实践中积极采取措施并坚持不懈地进行推广,它们才能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更高质量的生产产品。
关于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关于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安全生产是一项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大工作,也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基础。
然而,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不仅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也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事故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管理不到位、应急救援能力有限、安全生产责任缺失等方面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事故隐患排查不彻底在一些企业、工地和社会场所,存在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彻底、不及时的问题。
一方面,一些企业和单位重视表面工作,而忽视了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另一方面,一些管理部门和监管机构存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的问题,对于安全隐患发现和整改监管不到位。
针对这一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建议:1.加强隐患排查力度。
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管理部门和监管机构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和督促整改。
2.加强安全隐患信息共享。
相关管理部门和监管机构要加强信息共享,建立统一的安全隐患信息平台,及时将安全隐患信息反馈给企业和社会公众,增强企业和社会对安全隐患的重视和整改意识。
二、安全管理不到位一些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度不高,安全责任制度不健全,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普遍较低。
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建议:1.加强领导责任。
企业领导要增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意识,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制定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推动。
2.加强员工培训。
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使员工能够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工具,提高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三、应急救援能力有限在一些事故中,应急救援能力有限,导致事故后的抢救和处理工作存在困难。
一方面,一些企业和单位缺乏应急救援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应急预案制定不完善;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的应急救援能力有限,缺乏专业的救援力量和装备。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问题和建议(精选范文4篇)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问题和建议(精选范文4篇)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问题和建议4篇【篇1】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问题和建议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和国家安监总局、煤监局的统一部署,从4月下旬至7月下旬,7个煤矿督查组利用三个多月的时间,对山西、黑龙江、湖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等7个省、市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共查出隐患和问题3989条,其中重大隐患640条;责令236处煤矿或采掘工作面进行停产整顿整改;经济处罚496.6万元。
通过督查和调研,全面了解掌握了7个省、市的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经验做法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进和促进了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一、各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1、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落实国家重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存在差距。
一是部分地区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煤矿安全的关系,没有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摆到应有高度,程度不同地存在着“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的现象,对国家重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不力,存在层层衰减的现象,部分地区仅仅是转发了上级文件,没有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二是部分领导干部不能直面和正视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满足于对当地安全成效的纵向比较,对于加强安全监管,快速提升本地安全生产水平的紧迫性认识不够。
三是部分领导干部对本地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不明确不清楚,盲目乐观,放松对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监察要求和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
四是部分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管理者、煤矿业主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掌握,对“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等重大工作部署任务不清、责任不明,充分说明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忽视和弱化。
2、“两个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薄弱。
从政府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来看,一是对安全监管监察工作重视不够,在机构建设、人员配置、行政许可、执法检查、隐患排查、责任追究等方面还有不到位的地方。
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安全生产是关系到人民裙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在当今社会,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日益频繁,安全生产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
尽管我国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不可否认的是,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将会给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深入分析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于保障人民裙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一)安全意识淡薄部分企业和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
一些企业为了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员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在施工现场,一些工人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冒险作业等现象时有发生。
一些裙众对安全生产知识了解不够,缺乏自我防范意识,在日常生活中也容易忽视安全隐患。
(二)安全监管体制不完善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监管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够明确,存在职责交叉、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等问题,导致监管效率不高。
部分监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缺乏对复杂安全生产问题的判断和处理能力,监管执法不够严格、规范,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
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滞后,信息共享不畅,难以实现对安全生产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管。
(三)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较差,设施设备老化、落后,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和检测手段。
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导致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
部分地区和行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应急救援能力薄弱,应急预案不完善,应急演练开展不够频繁,难以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不足,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推广应用不够广泛,制约了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四)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屡禁不止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时有发生。
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措施

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措施安全生产是一个涉及到广泛领域的综合性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然而,目前我国安全生产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
本文将就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首先,安全管理不到位是安全生产中的主要问题之一。
在许多企事业单位中,安全责任意识淡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设施配备不完善,安全培训不足。
这些问题都使得安全生产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因此,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
应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力,提高安全管理的效能。
其次,安全监管不力也是安全生产中的主要问题之一。
在某些地区和行业当中,监管力度不够,监管措施不到位,监管机构的职能不明确。
这导致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存在和滋生,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安全。
因此,加强安全监管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
应当强化监管部门职能,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提高监管水平和效果。
第三,安全意识淡薄是安全生产中的一个普遍问题。
许多人对安全问题并不重视,忽视了安全事故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致于存在各种不安全行为。
因此,提高安全意识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
应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要通过广泛宣传和教育,让人们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增强安全自觉。
第四,技术水平落后是安全生产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在一些企业中,缺乏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设备,导致安全生产水平低下。
因此,加强技术创新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
应加大对安全生产技术的研发投入,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技术和设备,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
第五,执法力度不够是安全生产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一些企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但因为执法力度不够,这些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从而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加强执法力度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
应加强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严格追责。
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1. 引言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但目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给企业和员工带来了许多隐患和风险。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以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2. 问题分析2.1 安全意识不强一些员工对安全意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在工作中存在安全隐患。
部分员工没有形成安全自觉,不愿意遵守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工作中存在违规操作的现象。
2.2 安全教育不到位目前的安全教育措施无法覆盖到每个员工,一些员工没有接受过全面和系统的安全培训,对于安全常识和操作规程的了解程度不够。
2.3 安全设施不完善一些企业的安全设施建设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
例如,消防设施的配备不足、安全出口不畅、防护设备缺失等,这些问题增加了发生事故的风险。
2.4 安全管理不规范一些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没有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机制。
同时,对于员工违反安全规定的处罚不力,导致一些员工对安全条例不敬畏,不重视安全工作。
3. 改进对策3.1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企业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制作宣传资料、组织安全培训等方式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醒员工安全防范知识和操作规范。
3.2 完善安全设施企业应加大投入,完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消防设备、安全出口等符合标准要求,并保持设施的有效运转。
同时,建立健全安全巡检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的功能。
3.3 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安全管理的规范和执行。
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机制,加强对员工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惩处力度。
3.4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企业应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内部培训、外部专家讲座等方式,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
同时,建立员工安全奖惩制度,增强员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和自觉性。
4. 总结通过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可以帮助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

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仍然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和问题。
为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化解安全事故,需要重视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1. 安全管理不够到位:一些企业对安全管理重视不够,缺乏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导致工作场所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
2. 基层员工安全意识不强:部分员工对安全生产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重视,对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意识不够高。
3. 安全设施不完善:一些企业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存在老化、破损等现象,不能完全保障员工的安全。
4. 安全培训不足:部分企业对员工的安全培训不够全面和深入,导致员工在面临危险时无法做出正确反应。
二、对策建议1. 加强安全管理:企业应该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充分的重视和保障。
2. 加强员工教育:通过开展安全知识培训、举办安全教育活动等形式,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完善安全设施:企业应该加大对安全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更新力度,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安全。
4. 加强安全培训:企业应全面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应对危险的能力。
综上所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只有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完善安全设施,并加强安全培训,才能有效预防和化解安全事故,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抱歉,由于字数限制,我无法在这个平台上为您提供1500字的内容。
不过,我可以提供一些思路,您可以根据这些思路继续补充。
在继续写1500字的内容时,可以进一步深入探讨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更具体的对策建议,并且结合案例或实际经验进行分析。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讨论:1. 深入剖析安全管理不够到位的原因:分析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的具体原因,可能是因为管理人员缺乏对安全管理的重视,或者是因为制度不够健全,也有可能是因为监督机制不足等。
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困难、难点及建议

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困难、难点及建议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困难、难点及建议1(一)领导重视是前提。
各级各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领导和组织保证。
(二)加强宣传是根本。
当前,在干部职工中掀起的安全学习不能仅限于学习读小报,大会做报告。
当然,这也是安全宣传的重要形式,但决不是唯一的形式。
除过去行之有效的诸如有奖征文、演讲会、对话、双向交流、自我教育等形式要坚持以外,还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现代传播工具进行双向引导,用足各种文化、宣传手段,通过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寓教于乐,达到安全宣传的.目的。
(二)落实责任是关键。
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强化各方面的责任,使安全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明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商户,每个社区,做到安全生产人人参与、人人重视、人人有责,要层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领导干部负责制,从基础抓起,一级一级地抓,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确保各个环节都能按规范操作,确保各个环节都有人负责,确保各个环节的责任都能监督到位,扎扎实实地抓出成效。
(三)通力合作是基础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单靠一个或几个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综合监管、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的职责,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行政执法第一线,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新问题,指导和推动面上工作。
煤炭、交通、公安、建设、工商等有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更新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工作协调,大胆抓、放手抓、全力抓,积极配合安管办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共同研究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形成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严肃纪律是保障。
加强对重大责任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意偏袒、庇护责任人,以及事故背后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要坚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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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和国家安监总局、煤监局的统一部署,从4月下旬至7月下旬,7个煤矿督查组利用三个多月的时间,对山西、黑龙江、湖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等7个省、市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共查出隐患和问题3989条,其中重大隐患640条;责令236处煤矿或采掘工作面进行停产整顿整改;经济处罚496.6万元。
通过督查和调研,全面了解掌握了7个省、市的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经验做法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进和促进了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一、各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1、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落实国家重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存在差距。
一是部分地区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煤矿安全的关系,没有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摆到应有高度,程度不同地存在着“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的现象,对国家重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不力,存在层层衰减的现象,部分地区仅仅是转发了上级文件,没有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二是部分领导干部不能直面和正视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满足于对当地安全成效的纵向比较,对于加强安全监管,快速提升本地安全生产水平的紧迫性认识不够。
三是部分领导干部对本地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不明确不清楚,盲目乐观,放松对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监察要求和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
四是部分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管理者、煤矿业主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掌握,对“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等重大工作部署任务不清、责任不明,充分说明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忽视和弱化。
2、“两个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薄弱。
从政府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来看,一是对安全监管监察工作重视不够,在机构建设、人员配置、行政许可、执法检查、隐患排查、责任追究等方面还有不到位的地方。
四川省安监局人员编制、经费、装备等目前仍未落实。
二是监管体制机制不顺,存在着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职能交叉、机构设置差异较大、执法主体资格不明等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安全监管职能的发挥。
三是基层安监机构相关装备、设备、资金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这在督查中反映较为普遍。
四是存在着安监人员工作作风不扎实,不能从严履职、严格执法的现象。
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来看,一是煤矿生产系统不完善,安全生产水平亟待提高。
特别是一通三防、提升运输、供电、排水等大系统存在的问题较为严重,存在着制度不完善、防范措施落实不好、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设备淘汰更新慢等现象。
二是瓦斯治理工作仍然比较薄弱。
部分煤矿瓦斯抽放、“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不能完全落实;通风系统和巷道布置不合理;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未能发挥应有作用等。
三是煤矿井型小,基础条件差,技术装备水平落后。
黑龙江省生产能力4-6万吨/年的矿井400余处。
云南省有616个矿井未实现双回路供电;大理、红河两个州219个井工矿平均核定生产能力不足3万吨/年。
重庆市大多数煤矿整合后能力才达到4万吨/年。
四是小煤矿生产工艺落后,机械化程度低,有的仍在采用已被淘汰的生产、支护工艺,工人劳动强度大,安全可靠性差。
云南省435个煤矿仍采用已明令禁止的非正规穿巷采煤法。
重庆市80%的煤矿仍使用原始的手镐落煤,30%的矿井未实行壁式开采。
湖南省壁式开采煤矿仅占21.2%,使用单体液压支柱煤矿仅占6.1%,仅有2个煤矿实行机械化开采。
五是安全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为严重。
截至xx年底,重庆市国有大矿安全欠账达27.6亿元,其中新增欠账16.9亿元。
六是地方煤矿事故总量偏大,小煤矿事故比例高。
xx年,黑龙江省地方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省事故总量的72.7%和82.4%;重庆市小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事故总量的89.1%和89.2%。
3、资源整合进展慢难度大,整顿关闭有待加大推进力度。
一是部分地区对资源整合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思想统一到全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统一部署上来,存在观望思想和畏难情绪,责任不落实。
二是部分地方领导干部对整顿关闭政策理解产生偏差,担心影响社会稳定和地方经济发展,重生产轻整合,加之部门之间协调不力、审批环节繁琐,导致资源整合工作进度较慢。
截至目前,云南省各县(市、区)的煤矿资源整合方案尚未全部完成审批。
湖南省计划今年底前完成整合技改煤矿571个,目前只有258个报批了整合设计和87个安全专篇。
四川省1137处资源整合矿井只批复471处。
三是资源整合过程中违法违规生产现象较为严重。
有的整合主体矿井利用原有系统,不能满足整合提高的需要;有的矿井在新采矿许可证未办好、老证过期的情况下仍进行采掘活动;部分改扩建项目不按批准的方案施工,有的煤矿存在着边建设边生产现象;部分地区部分煤矿存在“三超”现象;部分地区小煤矿超层越界开采问题严重。
山西省小煤矿长期存在超层越界开采问题;湖南省郴州市被督查的煤矿几乎都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黑龙江省鹤岗、鸡西市共有226个小煤矿在国有大矿上部井田范围内开采。
四是整顿关闭不彻底,有的停而未关。
湖南省公布关闭煤矿1136个,直接关闭的只有443个。
4、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地方安全监管技术力量薄弱。
这是全国煤炭管理、煤矿安全监察和煤矿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
由于主体专业技术力量不足,造成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非常薄弱,地方行业和监管部门在审批矿井采区设计、通风设计、验收瓦斯抽放系统等工作中难以严格把关;在实施安全监管监察上力度不大、深度不够,造成很多安全问题尤其是矿井主要生产系统中的隐患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整改,影响了安全监管监察效果;企业在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推动技术进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稳定安全形势方面也受到影响和制约。
重庆市奉节县煤管局100多人中有6名专业人员;90%以上的小煤矿矿长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国家规定的中专以上学历资质。
云南省大理州、县143名煤矿安全监管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不足10%。
贵州省小煤矿平均每矿专业技术人员不足2人。
湖南全省70%的乡镇煤矿没有专职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的地区一个技术员为6-7个煤矿服务。
5、煤炭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煤矿安全生产造成一定影响,安全监管监察面临新的压力。
一是少数省份煤炭行业管理职能弱化,与推动煤炭工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突出表现为煤炭行业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能不明确,管理人员不足,整体素质不高,行业指导乏力。
二是当前煤炭市场需求旺盛、价格上涨,极大地刺激了能源企业尤其是煤矿企业生产,国有煤矿和私营小煤矿程度不同地存在“三超”冲动,少数煤矿甚至铤而走险,进行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生产活动,给安全生产带来了巨大压力。
三是信息失真对政府和安监部门分析、决策产生一定误导,不利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
主要表现为各地统计上报的煤炭产量数据受到包括煤炭行业在内的社会各界质疑,不同部门统计出来的数据不一致,有的相差甚远。
失真信息不仅给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带来影响,也直接给高层对煤炭市场的供需分析判断和决策带来影响。
山西省出台的少数煤矿安全监管政策,由于依据的信息基础存在问题,制定出台的政策也就缺乏可操作性,有些不符合实际。
山西省规定所有煤矿必须做到“有掘必探”,刚性太强,许多煤矿为了应付检查虚造探放水记录。
四是部分省份小煤矿数量过多,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低下,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一直是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
小煤矿事故多发,持续影响全国总体安全形势的稳定发展。
6、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有待加强,执法效能需进一步提高。
一是部分地方市、县政府及部门对安监机构下达的监察意见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落实、不反馈或整改不力现象,国家安监权威应进一步树立;二是部分监管部门对下达的执法行为缺乏必要的督促落实,违法违规采掘活动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制止;三是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指导;四是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运行机制不协调,效果不理想。
尤其是在查处超层越界、假密闭、非法用工、以包代管、假工作面以及火工品管理等关键上收效甚微,联合执法没有真正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对一些比较重大、棘手的问题,有关部门不愿真正触及,甚至以“责任明确、牵头明确”为借口,敷衍塞责,绕道而行。
二、加强和改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和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精神,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按照国务院关于“隐患治理年”的总体部署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求,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持之以恒地抓下去,确保抓出成效。
督促各省继续保持对隐患治理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对所辖煤矿开展隐患排查、评估、会诊,健全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的的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管,督促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针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指导和督促各省区市自行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堵塞管理漏洞,实现安全生产。
突出抓好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防止出现事故反弹,防范重大事故发生,巩固百日督查成果。
加强对重点地区、重大隐患和问题建档管理,加强重点监控、专项督查、跟踪督办,推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深入持久开展。
认真总结、推广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相关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全面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上水平。
继续深化瓦斯治理。
督促指导各地研究编制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十一五”后三年规划,明确到xx年的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达标进度目标及瓦斯抽采利用指标;引导各地用足、用好国家鼓励瓦斯治理利用的优惠政策,提高瓦斯治理和利用水平。
2、继续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力度,确保取得应有成效。
加强与国土资源部门沟通协调,建立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协调机制,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进度。
规范和简化行政审批手续、程序,对煤矿整合项目审批建立部门联合审批机制或联合审批办公制度,加快推进整合项目顺利实施。
尽快研究制定各地“十一五”后三年分年度关闭小煤矿计划,明确部门责任,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实现到xx年把小煤矿压减到1万处以内的总体目标。
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严格换发审查,把好小煤矿准入关。
积极推动煤矿兼并重组,尽快制定出台国有重点煤矿兼并改造小煤矿相关配套政策,引导和支持国有大矿对小煤矿进行技术改造,提升煤矿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3、认真做好煤矿科研和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安全监管监察和煤矿安全技术保障水平。
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和应用技术研究。
充分发挥科研机构、院校优势,实行产、学、研相结合,面向安全生产一线,围绕安全生产领域的重大问题,积极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力争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提高科技保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