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外出培训规章守则_共3篇.doc
外出教师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包括在编教师、合同制教师、临时聘用教师等。
第三条外出教师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需求导向原则: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教师个人职业发展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2. 效益优先原则:确保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益,实现培训资源的合理配置。
3. 灵活多样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满足教师个性化需求。
4. 管理规范原则:建立健全外出教师培训管理制度,确保培训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培训计划第四条学校每年制定外出教师培训计划,包括培训项目、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
第五条培训计划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1. 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需要;2. 教师个人职业发展规划;3. 市场对教师专业素质的要求;4. 教师实际工作情况。
第六条教师根据自身情况和培训计划,提出培训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培训。
第三章培训实施第七条学校为参加培训的教师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培训费等。
第八条教师参加培训期间,应遵守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积极交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第九条教师参加培训结束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培训总结,内容包括:1. 培训内容概述;2. 学习心得体会;3. 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建议。
第十条学校对教师培训总结进行审核,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培训考核第十一条学校对参加培训的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培训出勤情况;2. 培训学习效果;3. 培训总结质量;4. 培训后工作表现。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十三条对参加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中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范本

二中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意义二中是一所富有发展潜力和创新精神的学校,为了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校教师的外出学习培训活动。
三、原则1.\t注重实效:外出学习培训活动应具有实质性的学术、研究、实践或创新成果。
2.\t统筹安排:学校将合理统筹和安排教师的外出学习培训,确保教学工作和学校发展的需要。
3.\t公平公正:外出学习培训机会应公平对待,任何教师都应有平等的机会参与培训。
4.\t经费保障:学校将根据需要合理安排经费,确保教师的培训经费得到妥善保障。
五、具体内容1.\t申请流程(1)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外出学习培训申请表,说明培训的目的、内容、时间等情况。
(2)学校对教师申请进行评估,必要时可要求教师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和相关证明材料。
2.\t评审与批准(1)学校设立专门的外出学习培训评审委员会,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评审委员会对教师的申请进行评审,按照积极性、专业需求、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3)评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会统一发布,对通过评审的教师发布批准通知。
3.\t培训安排(1)学校将根据教师的实际需求和学校的发展需要,确定培训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教师在培训期间,应按时参加培训活动,不得违反培训计划和安排。
(3)培训结束后,教师应及时向学校提交相关培训成果和心得体会。
4.\t经费保障(1)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一定的培训经费,包括差旅费、住宿费、餐费等。
(2)教师在外出培训期间的交通、餐饮等费用,按照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5.\t成果评估(1)学校将组织对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成果进行评估,包括培训报告、教学计划、课程设计等。
(2)评估结果将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六、责任与制约1.\t学校领导应加强对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学校事业的正常运行。
二中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二中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二中全体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的管理。
第三条外出学习培训包括各类教育专业研修、师训、公派培训、参观考察、学术交流等活动。
第四条外出学习培训的目的是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发展。
第五条学校将根据教师个人发展需要、担任职务需要和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合理安排教师的外出学习培训活动。
第二章外出学习培训的程序第六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程序如下:1. 教师提出外出学习培训申请。
2. 学校审批外出学习培训申请。
3. 教师参加学习培训活动。
4. 教师填写学习培训活动总结,并提交学校。
5. 学校组织对教师学习培训活动进行评估。
第七条教师在提出外出学习培训申请前,需向学校提供以下材料:1. 外出学习培训申请书。
2. 学习培训活动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3. 补充材料,例如推荐信等。
第八条学校在审批外出学习培训申请时,应按照如下要求:1. 教师学习培训活动是否符合个人发展需要、担任职务需要和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需要。
2. 教师学习培训活动的预算和时间安排是否合理。
3. 教师学习培训活动是否符合学校的教师培养计划和政策规定。
第九条学校在组织对教师学习培训活动进行评估时,应按照如下要求:1. 综合评估教师学习培训活动的效果和成效。
2. 记录教师的学习培训情况,用于学校的教师档案管理。
第三章外出学习培训的管理第十条学校应为外出学习培训活动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和评估外出学习培训活动。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专门的经费制度,保障教师外出学习培训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学习培训档案和数据库,保留教师参加学习培训活动的相关材料和信息。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组织教师进行培训课程,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和支持,促进教师的个人和职业发展。
第四章外出学习培训的激励机制第十四条学校将根据教师参加学习培训活动的情况,在薪酬待遇、职称晋升、岗位评聘等方面予以适当的激励。
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规定范文

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规定范文近年来,随着教育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发展,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已成为教育界的共识。
为了提升小学教师的教育水平和教学能力,学校决定制定《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规定》,以规范教师的外出学习行为,促进其个人成长和专业成绩的提高。
一、培训目的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思想,增强其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通过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教师可以不断更新自己的教育观念,学习最新的教学理念和教育技术,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二、培训内容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内容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理论、教学方法与技巧、教育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培训课程可以根据教师的实际需要和学校的教学需求来确定,可以包括专题讲座、研讨会、座谈会、集体备课等形式。
同时,学校还鼓励教师自主选择培训课程,按照自己的兴趣和需求参加各种学习活动,以提高教师的主动性和学习能力。
三、培训时间和方式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时间和方式可以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的安排来确定。
一般来说,学校会定期组织集中培训活动,如寒暑假期间的培训班,以方便教师参加。
此外,学校也鼓励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各种培训活动,如学习小组、研究项目、网络研修等。
同时,学校还提供资金支持和学习资源,促进教师的学习和成长。
四、培训成果的评估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成果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评估,如课堂观摩、教学设计、教材开发等。
学校将组织专门的评估小组进行评估,根据教师的学习成果和教学改进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同时,学校还鼓励教师将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应用于实际教学中,反馈效果和意见,以便持续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
五、培训经费和资源支持学校将提供相应的培训经费和资源支持,以确保教师的学习和成长。
培训经费可用于教师的学习费用、差旅费以及教材和教具的购置等方面。
同时,学校还会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如图书、期刊、网络资源等,使教师能够有条件地进行学习和培训。
教师外出学习管理规定(3篇)

教师外出学习管理规定教师外出学习是教师提高自身专业素质的一种重要方式,有助于提升教学水平、更新教育理念和教育教学方法。
为了规范教师外出学习行为,以下是一些管理规定。
1. 外出学习必须符合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经过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教师需提前向学校提出外出学习申请,并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
2. 外出学习期间,教师应按照学校安排认真学习,不得私自离校或中途放弃培训。
教师应积极参与学习活动,完成学习任务。
3. 学校将为外出学习的教师提供必要的行程安排和费用支持。
教师应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参加培训或学习活动,并做好学习记录和反馈。
4. 外出学习结束后,教师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学习情况,并提供学习成果或培训证明。
5. 教师外出学习期间,对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的影响应尽量减少。
学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教师的工作安排。
6. 教师外出学习后,学校应充分利用其获得的学习成果,鼓励其在教学实践中运用,并给予相应的鼓励和支持。
7. 若教师外出学习期间发生意外或其他特殊情况,教师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与学校保持联系。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教师外出学习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重要的是教师外出学习应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同时尽量减少对正常教学工作的影响。
教师外出学习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师外出学习的管理,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教师外出学习的管理。
第三条外出学习是指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参加各类学术研讨、培训班、会议等专业学习活动。
第四条外出学习应当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个人成长和专业发展为目的,注重培养教师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第二章外出学习的申请和审批第五条教师参加外出学习活动前,须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教师外出学习申请表》。
第六条外出学习活动的时间原则上不应超过7天,特殊情况下可适度延长,但不得超过14天。
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校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激发教师的学习热情,规范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工作,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第二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是指教师根据个人发展需要以及学校安排,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习培训的活动。
第三条外出学习培训应以开展集中培训、参观交流、短期进修等形式进行。
第四条外出学习培训应具有教育教学的整体性,申报人员应符合学校安排的具体培训要求。
第五条学校制定年度教师培训计划,并根据教师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章申请第六条教师申请外出学习培训,应填写《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申请表》,并提交教师发展档案。
第七条申请表中应包括以下内容:姓名、性别、职务、学历、培训项目名称、时间、地点、目的和预期收获等。
第八条教师的外出学习培训一般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和学校运行。
第九条若教师申请外出学习培训项目的经费需要学校承担,则教师在填写申请表时应明确申请经费的数额和用途。
第十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需经所在系(科)部门审批同意,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第三章安排第十一条学校教务处根据学校的发展需求和教师的意愿,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培训。
第十二条安排学习培训的教师应与学校培训计划中的内容相符,并满足申请条件。
第十三条学校应根据教师的学习需求,选派合适的教师参加各种学习培训项目,并确保学习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四条学校应与培训机构进行合作,确保外出学习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五条学校应提前安排好教师的代课教师,并与教师进行充分沟通,确保代课教师能够顺利完成代课工作。
第四章资金第十六条学校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经费发放。
第十七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经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培训费等,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发放。
第十八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经费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核算和管理,教师应按规定报销,并提供相应的发票和报销单据。
第五章管理第十九条学校教务处负责管理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全过程,并做好相关档案的保存工作。
二中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3篇)

二中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学校的培训需要和师资队伍建设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二中全体教师的外出学习和培训管理。
第三条外出学习和培训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必要途径,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各类专业培训和学习活动。
第四条外出学习和培训应当符合学校的发展规划和个人专业发展需求,保证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质提升。
第五条学校将根据教师的实际需要和培训资源,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章外出学习和培训流程第六条教师对于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申请应提前向学校提出,明确学习的目的、内容和时间。
第七条学校将组织专门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教师的学习项目和经费安排。
第八条学校负责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和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学习材料、学习场所等。
第九条教师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外出学习和培训计划,并提交学习报告。
第十条学校将对教师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和总结,为教师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
第三章外出学习和培训经费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将根据教师的实际需求和培训计划,进行经费的合理安排。
第十二条学校将制定经费管理办法,明确经费使用的范围和标准,并建立资金的审批和监督机制。
第十三条教师应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经费使用规定执行,遵守相关财务制度。
第十四条学校将对教师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四章外出学习和培训效果评估第十五条学校将根据教师的学习成果和绩效,进行外出学习和培训的效果评估。
第十六条学校将制定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对教师的学习成果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
第十七条教师应当配合学校进行评估工作,如实提供相关学习和培训情况。
第十八条学校将根据评估结果,对教师的学习成果和发展需求进行跟踪和指导。
第五章外出学习和培训绩效考核第十九条学校将将教师的外出学习和培训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第二十条学校将制定绩效考核办法,明确绩效评价的指标和权重。
第二十一条教师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学习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中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二中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意义二中是一所富有发展潜力和创新精神的学校,为了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校教师的外出学习培训活动。
三、原则1.\t注重实效:外出学习培训活动应具有实质性的学术、研究、实践或创新成果。
2.\t统筹安排:学校将合理统筹和安排教师的外出学习培训,确保教学工作和学校发展的需要。
3.\t公平公正:外出学习培训机会应公平对待,任何教师都应有平等的机会参与培训。
4.\t经费保障:学校将根据需要合理安排经费,确保教师的培训经费得到妥善保障。
五、具体内容1.\t申请流程(1)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外出学习培训申请表,说明培训的目的、内容、时间等情况。
(2)学校对教师申请进行评估,必要时可要求教师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和相关证明材料。
2.\t评审与批准(1)学校设立专门的外出学习培训评审委员会,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评审委员会对教师的申请进行评审,按照积极性、专业需求、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3)评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会统一发布,对通过评审的教师发布批准通知。
3.\t培训安排(1)学校将根据教师的实际需求和学校的发展需要,确定培训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教师在培训期间,应按时参加培训活动,不得违反培训计划和安排。
(3)培训结束后,教师应及时向学校提交相关培训成果和心得体会。
4.\t经费保障(1)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一定的培训经费,包括差旅费、住宿费、餐费等。
(2)教师在外出培训期间的交通、餐饮等费用,按照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5.\t成果评估(1)学校将组织对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成果进行评估,包括培训报告、教学计划、课程设计等。
(2)评估结果将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六、责任与制约1.\t学校领导应加强对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学校事业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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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外出培训规章制度_共3篇1。
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现对本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作如下规定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原则1.由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的教师,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参加,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
2.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各处室或教研组须派教师外出学习的,由学校依据文件规定或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参加外出。
3.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派教师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教师一律不得参加。
4.学校根据经费预算,原则上只同意一名教师每学期参加一次市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
二、外出学习培训的有关程序1.通知。
由教育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教科室按照文件要求通知推荐参加培训人选。
2.审批。
外出学习的老师凭上级文件通知先到教务处,由主任登记签字,然后报校长审核。
教科室对于外出培训学习的教师进行登记备案,做到有据可查。
3.请假。
外出学习的教师在校长审核同意后,自行安排好功课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
三、外出学习培训返校后的有关工作1.销假。
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办公室销假。
2.学习反馈。
凡外出学习(学历培训除外)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将不少于的学习心得体会(电子稿)上传学校网站,必要时向教研组或学校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活动,可推荐一人主讲。
3.经费报销。
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或讲座后,校长签字后,再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
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如无特殊情况,将按旷工处理。
4.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顺应学校办学水平发展的需要,满足素质教育、课程改革和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应用的需求,根据中心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实际,适时选送学校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
为确保培训人员选派程序规范,提高培训效益和质量,经学校集体研究,制定本管理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外出学习培训范畴指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或中心校组织的涉及学校在职岗位培训、学科课程标准及教材培训、学科专业知识学习、现代教育教学信息技术应用等在职中短期学习培训。
二、人员选派程序中心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或学校工作需要,明确通知参加学习培训项目、时间及人员指标到校;各校根据本校教师结构,照顾特殊群体及个别情况,确定具体选派教师名单,报送中心校,并通知被选派人员培训学习项目、时间及行前准备工作。
学员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改。
三、外出学习培训规则1、凡被选派外出学习培训人员须严格按通知做好行前准备,并准时报到参加学习培训。
2、学习培训期间,严格遵守举办单位规章制度,坚持出满勤。
确因事因病需请假,须经举办单位或带队领导准假才能离岗。
未经举办单位或带队领导准假缺勤视为旷课或旷会。
3、学习培训人员应用心学习理解举办单位安排的课程内容,积极参与举办单位开展的各项活动。
在学习培训期间认真记录学习笔记,完成培训单位安排的心得拟写、实践调查分析等活动,自觉接受培训单位组织的考试考核,并取得优异的培训成绩。
4、学习培训结束后,学习培训人员必须反思学习培训情况,向学校汇报学习培训情况。
承担有下一级培训任务的学员,还必须整理学习培训记录,收集资料或案例,编写下一级培训讲稿。
5、凡外出学习培训,选派单位应做好相关的登记工作。
四、外出学习培训费用报销1、参培学员有义务承担部分学习培训费用。
2、遵照上级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通知的报销标准报销。
3、学校财力可能的情况下,可适度解决外出学习培训相关费用。
4、学习培训费用按实际学习培训时间核销。
五、违规处罚1、学习培训期间,学员违犯举办单位规章制度,参与违法违纪活动,受通报或处分,学校不予报销任何费用,并扣除学员当年相应的绩效工资。
2、学习培训期间,学员有旷会或旷课情形者(以举办单位反馈情况为准),学校不予报销任何费用。
旷会旷课时间超过学习培训时间三分之一者,学员须书面写出情况说明,并扣减学员当月工资10%。
3、学习培训结束后,学员学习培训成绩(以举办单位反馈信息为依据)不合格者,或者不能完成下一级培训任务者,学校不予报销任何费用。
中渡小学2013年3月3。
小学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管理制度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维护教师培养、培训的公正与公平,做到有序、有效培养教师,遵照教体局和纪委纪检组联席会议要求,现对大武口区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作如下规定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原则1.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考察的领导和教师,经学校或教体局同意方可参加。
2.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或各类研讨会,涉及到领导和学科教师,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
3.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必须派出培训、参赛、参会或考察学习的领导和教师,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或经学校研究推荐、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参加。
4.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教体局批准,学校不得派教师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学校一律不得参加。
5.同一名教师一年之内最多只能参加一次省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省内(市外)的培训学习每年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二、外出培训、学习、考察的有关程序1.通知由教体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年级组、学科组推荐参加培训人选。
2.推荐参加培训学员推荐要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让绝大多数教师有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推荐学习人员不能徇私舞弊,要明确外出培训学习的目标和方向,要坚持为学校发展、为教师发展服务的原则。
3.审批对年级组、学科组推荐的外出培训、学习、考察人选,学校要召开校务会议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然后由学校上报教体局审批。
校领导外出学习须由教体局推荐和审批。
4.请假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教师在教体局审核同意后,由学校调整课程,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并在学校填写请假条。
校领导外出学习需到教体局和组织部履行请假手续。
5.备案学校对于外出参加各级培训学习的教师要进行登记,并上报教研室备案,做到教师外出培训有据可查,避免重复外出或多次外出。
三、外出培训、学习、考察返校后的有关工作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或有关部门销假。
2.学习反馈凡外出学习、培训(学历培训除外)、考察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在一周内向教研组或学校上交学习报告,并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同一活动,可推荐一人进行主讲。
所有外出培训的教师回校后都要撰写3000字左右的学习报告(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专题报告、学习总结),学校要对教师的学习报告进行审阅并及时存档,同时将学习报告上报教研室备案。
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和讲座后,才能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以提升专业素养为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外出学习时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多与外地教师交流,掌握最新信息,要积极参与交流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学习效果。
4.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耽误工作。
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将按旷工处理。
5.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1 体育系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教师队伍建设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一个重要保证,外出学习、参观和交流是促进教师整体素质发展的有效途径。
为了规范我系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现对我系教师外出学习培训作如下规定: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原则1.由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的教师,经系领导同意后方可参加,体育系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
2.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各教研室或职能部门须派教师外出学习的,由体育系依据文件规定或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参加外出。
3.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派教师参加。
二、外出学习培训的有关程序1.通知。
由教育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或各院系,体育系按照文件要求通知推荐参加培训人选;我系教师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申请。
2.审批。
外出学习的老师凭上级文件通知到系主任处审核签字,办公室对于外出培训学习的教师进行登记备案,做到有据可查。
3.请假。
外出学习的教师经系领导审核同意后,自行安排好调课手续并妥善做好其他交接工作。
三、外出学习培训返校后的有关工作1.销假。
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在一周内到系领导处销假,并按规定做好补课工作。
2.学习反馈。
凡外出学习(学历培训除外)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将不少于8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电子稿)上传至体育系网站,相关图片交于图片收集人员,必要时向教研组或全系教职工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活动,可推荐一人主讲。
3.相关材料的处理。
教师外出学习、培训期间,用学校培训费购买的书籍、光盘、电子稿等,在学习培训结束后必须把相关资料和书籍送交教学秘书处保存,以便其他教师查阅学习。
4.经费报销。
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培训、报告或讲座后,经系主任签字并上交相关图片、学习总结及体育系教师外出学习培训(交流)备案表于图片信息管理员处后,按照我校财务处规定予以报销。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要端正学习培训态度,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严格遵守学习培训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
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如无特殊情况,将按旷工处理。
4.外出人员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报销任何费用:(1)在学习培训期间,因不遵守学习培训相关纪律或规章制度等原因被培训部门通报批评的;(2)学员学习培训成绩(以举办单位反馈信息为依据)不合格者,或者不能完成下一级培训任务的;(3)学员违犯举办单位规章制度,参与违法违纪活动,受通报或处分的。
存在以上情形之一者同时取消今后外出学习培训的机会。
5.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体育系2015年11月12日体育系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交流)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