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公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06年度立项建设院校名单的通知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与使用何锡涛

件”等栏目中,与教育部教育事业发展
统计相同的统计指标,必须使用教育事
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对外发布的同时间段
的相关数据。
26
(3)高基报表的相容性
3.1 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
学校产权建筑面积 非学校产权建筑面积
学校产权建筑面积是指学校拥有产权,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不包括尚 未竣工的在建工程和临时搭用的棚舍的建筑面积。
建成4000门左右优质专业核心课程,1500种 特色教材和教学课件。
在校生数 (人)
培训 (人次)
特色专业群 (个)
6000 20000 5
核心课程 (门)
40
特色教材 (种)
15
6
(二)参考依据
3、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全国普通高 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工作 的通知(教高函【2006】16号)
用好采集平台 促进内涵建设
何锡涛
1
一、平台的建设目标
1、促进管理 “三化”
制度化 规范化 标准化
2、实现“四个满足” 满足高职院校的需要 满足教育部门的需要 满足评估工作的需要 满足社会各方的需要
2
3、营造和谐氛围
和谐评估 凝聚评估多元主体的力量 增强评估现场考察的绩效 扩大评估积极作用的影响 形成高职特色的评估文化
安全象只弓,不拉它就松,要想保安 全,常 把弓弦 绷。20 .10.19 09:09 :0409 :09Oc t-201 9-Oct- 20
加强交通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 量。09 :09:0 409:0 9:040 9:09M onday , October 19, 2020
安全在于心细,事故出在麻痹。20.1 0.192 0.10.1 909:0 9:040 9:09: 04Oct ober 19, 2020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大事记

2 0 0 6 年12
月 14
日“ ,
国家示 范性高
等职业 院校建设 计 划 ” 运 行 监 控信息分
析项 目启 动会 在 上 海 举 行 。
2 0 0 7 年2 月2 — 4 日 , 全 国高职 高专 校长联席会议在南京 召开“ 以示 范院校
建设 促高职 内涵 发 展 案例研 讨 会 ” 。 教
育部高教 司张尧学 司 长就高等职业 教
示
范性 高职 院校 建设 研 究 中心 ” 正 式成
立。
2 0 0 7 年 12 月2 6 ~ 2 7 日 , 由中 国高 等教育学会 、 国家示 范性 高等职业 院校 建设工 作协作委员会联合主办 的“ 高等
职业 教 育校企 合作工 学结合论坛 暨 国
家示 范性高等职业 院校建设一 周年成
果展示会 ” 在北京 召开 。 7 0 所示 范建设 立 项 院校 联 合发布“ 北 京 宣 言— — 培养
高等职业 院校 答辩评 审 工 作在北 京举
行 , 评选 出首批 2 8 所 国家示 范性 高等
职业 院校立 项 建设单位 。
2 0 0 6 年12 月1 1 ~ 13 日 , 教育部高
教司 、财务司和财政部教科文 司联合在 北 京举 行 “ 2 0 0 6 年 度 国家示 范性 高 职
院校建设 方案研 讨会 ” 。
色 ,提高水平 。
200 6 年1 1 月3 日 源自教育部 、财政部下 发 《关 于 实施 国家 示 范 性 高 等 职 业 院
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 业 教育改革与
发 展 的 意 见 》。
2 0 0 6 年1 1 月 13 日 ,教育部 、财政部 联合召 开 网络视频会 , 教育部部长 周 济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公布“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08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公布“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08年度立项建设学校部分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院校与教职员工【发文字号】教职成[2011]10号【发布部门】教育部财政部【发布日期】2011.07.26【实施日期】2011.07.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公布“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08年度立项建设学校部分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教职成[2011]10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08年度30所立项建设院校验收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1]10号)要求,教育部和财政部组织专家对2008年度立项建设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项目学校)进行了项目建设验收评审。
专家组根据各地上报的验收申请材料,对照项目学校的建设任务书,对项目学校建设工作进行了评审,重点审议了各项目学校在教产结合体制机制创新、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教学方案修订、课程开发、实训条件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建设情况,地方政府和院校举办方落实承诺的各项政策措施,学校预算执行情况,示范建设成果辐射效果与社会认可度。
在综合考虑各地先期验收情况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教育部和财政部同意28所项目学校通过验收(名单详见附件1,专家评议意见详见附件2)。
为进一步推动项目学校加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建设,持续示范并带动全国高等职业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财政部、教育部拟对示范作用发挥充分、办学质量高、社会反映好的项目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
有关地方教育、财政部门以及院校举办方要加强对项目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与管理,进一步落实办学自主权,为项目学校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10.11.23•【文号】教高函[2010]27号•【施行日期】2010.1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教高函[2010]27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有关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财政局: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以下简称《通知》),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教育部、财政部确定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100所高等职业院校(名单见附件1)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院校),从2010年开始分三批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每批项目建设期均为3年。
现将建设要求通知如下:一、有关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建设院校举办方,按照《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要求,引导建设院校创新办学体制机制,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带动本地区高等职业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
有关地方政府要履行申报承诺,将建设院校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规划,切实支持建设院校的改革与发展;建设院校由政府、行业、企业多方共建,合作解决发展规划、经费筹措、基础建设、政策措施等问题,建立合作办学的长效运行机制;落实吸引企业参与办学的优惠政策,建立顶岗实习制度,优化建设院校校企合作发展环境;提前建设院校的招生录取批次,指导开展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保证2020年以前建设院校不升格为本科院校。
二、有关地方教育、财政部门和建设院校举办方,要明确职责,加大对建设院校的投入力度,确保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建设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保证企业兼职教师教学、实习实训耗材及设备损耗、学生生产实习保险、院校专任教师企业实践锻炼、企业教学管理等促进校企合作开支的需要。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示范院校建设历程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示范院校建设历程摘要:宁夏职业技术学院于2007年成,为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确定的第二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立项建设单位。
本文从项目的立项申报,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示范院校项目建设实施三个方面,介绍了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示范院校建设历程,为高职院校申报国家示范性院校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示范院校;建设历程2006年,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校党委把“国家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立项作为提升办学层次,促进内涵发展的核心内容和基础任务。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的“国家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立项作为自治区高等教育事业的一项重要任务,给予了政策、资金方面的大力支持。
一、项目的立项申报(一)第一次申报过程2005年教育部在北京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大会传达了《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文件精神,大会提出“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
2006年教育部先后出台《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
在这两个文件的基础上,2006年11月3日教育部公布了《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4号),这标志着教育部正式启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12月上旬接到宁夏同族自治区教育厅通知,开始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成立了项目申报工作组,完成项目申报方案并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由于时间短、任务重,我校申报第一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没有成功。
(二)第二中报过程2007年3月,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示范院校建设申报领导小组,所有校领导均是小组成员。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06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07]l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06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07]l号](https://img.taocdn.com/s3/m/10b4b735ec630b1c59eef8c75fbfc77da2699729.png)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06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06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07〕1号2007年2月7日)近几年,我部开展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调整认定工作,有力地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促进了中等职业教育整体培养能力的提高,促进了招生规模的扩大,对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6年,我部组织专家组对各地申报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备选学校进行了评审,北京市园林学校等112所学校达到了国家级重点学校标准,现予认定(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重视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作,加强对有关学校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整体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被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要再接再厉,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将学校建设成为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办学条件好,教育质量与办学效益高,社会声誉好,能够在办学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起骨干和示范作用的高水平的中等职业学校。
2006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北京市7所北京市园林学校北京市怀柔区第一职业高中北京市电气工程学校北京市商务科技学校北京市平谷区第一职业中学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密云县职业学校河北省10所保定虎振中等专业学校高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唐山市古冶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河北省邯郸市职业教育中心保定市富昌中等专业学校怀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平山县职业教育中心石家庄华医医学中等专业学校唐山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邢台农业学校山西省5所山西省运城市财经学校高平市职业中学校灵石县第一职业高中太原市卫生学校太谷县职业中学校内蒙古自治区1所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吉林省3所通化市卫生学校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辽源市卫生学校黑龙江省6所绥化市卫生学校佳木斯市旅游职业学校哈尔滨工业美术设计学校伊春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富裕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海林市职业教育中心上海市1所上海市西南工程学校江苏省3所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灌南县教育中心赣榆县职业教育中心浙江省4所浙江省诸暨市中等专业学校桐乡综合中等专业学校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云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安徽省6所合肥市第二工业学校安徽省蚌埠工艺美术学校安徽省阜阳商业学校滁州卫生学校庐江县高级职业学校安徽省淮南卫生学校福建省3所福建省宁德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福建省霞浦职业中专学校福建省邮电学校江西省9所江西中山电子计算机中等专业学校江西省商务学校江西省民政学校瑞昌市现代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南昌工业学校新余市渝州高级职业学校南昌汽车机电学校江西省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江西省计划统计学校山东省4所泰安市岱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山东省交通运输学校青岛高新职业学校山东省潍坊卫生学校河南省7所河南省新乡商业学校河南省驻马店农业学校洛阳市财经学校南阳市宛东中等专业学校河南省信阳市第六职业高级中学河南省淇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河南省舞钢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湖北省14所随州机电工程学校湖北省一轻工业学校湖北省荆州市机械电子工业学校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湖北省黄冈劳动中等专业学校南漳县职业教育中心武穴理工中等专业学校荆门市体育艺术学校湖北省襄樊食品工业学校天门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潜江市职业教育中心宜城市职业高级中学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竹山县职业技术集团学校湖南省1所武冈市职业中专学校广东省6所广东省旅游职业技术学校广东省惠州外贸学校开平市机电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广东省惠州工业科技学校河源市职业技术学校东莞市长平镇黄水职业中学广西壮族自治区2所桂林市机电工程学校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畜牧兽医学校海南省1所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重庆市4所重庆市北碚职业教育中心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重庆市巫山县职业教育中心重庆市九龙坡职业教育中心四川省2所攀枝花市经贸旅游学校四川省自贡市旅游职业高级学校贵州省1所贵州省毕节地区工业学校云南省3所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卫生学校大理白族自治州财贸学校腾冲县第一职业高级中学陕西省3所陕西省第二商贸学校西北工业学校陕西银行学校甘肃省2所甘肃省山丹培黎学校民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青海省2所西宁市世纪职业技术学校互助土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学校乌鲁木齐市体育运动学校——结束——。
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年度报告2009第二篇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第二篇《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办公室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高职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09年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关键一年。
这一年,示范建设步入第三个年头,2006年立项首批的28所院校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全部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的验收;2007年立项的第二批42所院校,正按照预定目标扎实推进,计划在2010年4月份启动验收工作;2008年立项的第三批30所院校(另有8所培育扶持院校)建设工作正有序进行。
这一年,示范建设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果,整体改革成效初现端倪,尤其是“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改革方向已经成为业界共识,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走出传统的学科体系制约。
这一年,示范建设胜利召开三周年专业改革成果展示会,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项目院校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突出职业能力培养,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显著提高,为地方经济社会的服务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各项改革扎实推进……回顾2006年以来的示范建设历程,不难发现,从项目设计到全面推进,从具体实施到成果验收,改革成为贯穿始终的主线,而中央部门的引导、地方政府和项目院校的执行力则是保障“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取得各项预期成果的重要因素。
一、改革,是示范建设的灵魂和主线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实施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建设计划,在整合资源、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基础上,重点建设高水平的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10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国务院《决定》的精神,教育部、财政部经过充分论证和全面规划,于2006年12月启动实施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示范建设的前期工作相当充分,大致经历了现状调研、明确主线、制订政策和组织动员等主要环节,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扎实的政策基础。
1.明确以“示范建设计划实施”推动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原则,并作为项目执行始终贯彻的主线。
教育部14号、16号文件解读

教育部14号、16号文件解读2006年,国家教育部以教高[2006]16号文件的形式印发了《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这个文件的出台,标志着高等职业教育的工作重心发生了由规模扩张向内涵建设根本性的转变,重点在提高教学质量上。
教育界普遍认为,16号文件的实施,意味着国家要求把高等职业教育办成真正意义的职业教育的决心。
目前,各个高等职也院校都在认真学习16号文件,开展新一轮的高等职业教育思想大讨论。
解读(之一)一、对高职教育相关文件的简要回顾1999年,我国开始大规模举办高等职业教育。
在7年的发展过程中,教育部共出台了比较重要的相关的文件5部,即:1. 教高[2000]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2. 教高[2004]1号《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3. 教职成[2004]12号《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4. 教高[2006]1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5. 教高[2006]16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这五个文件的先后颁发,反映了国家对高等职业教育认识的变化,反映了国家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要求的变化。
〔2000〕2号文件主要解决了高职教育的基本办学要求问题。
提出的高职教育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为先导,以教学改革为中心,以教学基本建设为重点,注重提高质量,努力办出特色。
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形成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色鲜明、高水平的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在这个文件中,第一次提出了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第一次提出了理论教学必需、够用的原则。
有些提法现在看来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但在当时还是很先进的。
如要把教学工作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要加大经费投入;专业设置要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要培养“双师”型教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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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公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06年度立项
建设院校名单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及《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4号)要求,经各地推荐,教育部、财政部联合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28所院校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06年度立项建设院校,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具体任务:支持100所高水平示范院校建设,60万以上在校生直接受益,为社会提供各类培训200万人次;重点建成500个左右产业覆盖广、办学条件好、产学结合紧密、人才培养质量高的特色专业群;培养和引进高素质“双师型”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聘请企业行业技术骨干与能工巧匠,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师队伍
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建成4000门左右优质专业核心课程,1500种特色教材和教学课件,每个专业带动区域和行业内3个以上相关专业主干课程水平的提高,教学质量显著提升;围绕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领域,研制并推广共享型教学资源库,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优质服务;运用现代信息手段,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共享优质教学资源提供技术支撑;推动示范院校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对口支援,与区域内中高等职业院校的对口交流,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整体质量的提升。
实施步骤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从2006年一2010年实施,按年度、分地区分批推进,稳步发展。
2006年,制订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和管理办法,启动第一批30所左右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
中央财政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资金,地方财政按职责划分对示范院校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2007年,启动第二批40所左右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启动中央级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并完成公共管理平台建设。
继续执行首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
中央财政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资金,地方财政按职责划分对示范院校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2008年,启动第三批30所左右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
完成首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继续执行第二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
中央财政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资金,地方财政按职责划分对示范院校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2009年,继续执行第三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完成第二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
中央财政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资金,地方财政按职责划分对示范院校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2010年,完成第三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
对因考核不合格而淘汰院校的空缺数额进行滚动补充,安排预留经费对项目执行情况突出的院校进行支持和奖励。
各院校建设情况网页:/info/sfyx/jsdt/index.shtml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主页:/info/sfyx/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