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微型企业申请流程及提交材料本文由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在校大学生创办微型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在校大学生创办微型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5.25•【字号】渝工商发[2011]22号•【施行日期】2011.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在校大学生创办微型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工商发〔2011〕22号)各区县(自治县)工商局、财政局,各高校,市工商局直属分局:为鼓励并支持在校大学生创办微型企业,根据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10〕66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办发〔2010〕19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在校大学生创办微型企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支持鼓励大学生创办微型企业的重要意义大力发展微型企业是重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件民生大事之一。
在校大学生以“文化创意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的身份申办微型企业,符合市政府办公厅〔2010〕192号文件关于“九类人群”中“文化创意人员”、“信息技术人员”的条件规定。
支持和鼓励在校大学生创办信息技术、文化创意、高新技术等产业类微型企业,有利于大学生培养创新精神、锻炼创业能力和满足创业意愿,有利于吸纳较高素质的人才加入微型企业创业队伍,是我市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一项必要举措,是践行科学发展观、促进大学生创业、打造创业型城市的现实要求。
二、在校大学生创办微型企业的条件和程序(一)在校大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创办微型企业,须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无在办企业、出资比例不低于企业全体投资人出资总额的50%等条件。
允许在校大学生申办微型企业的时间原则上限定为毕业年度内。
(二)在校大学生创办微型企业的经营范围为文化创意、信息技术及高新技术等产业;所创办企业经营注册地应为各大学创业园、科技园及创业孵化基地等。
重庆注册新公司一般流程

重庆新办公司注册一、办事程序申请人向工商局提出书面申请——受理——审查——核准——缴费——公告——发放《工商营业执照》二、需提交材料目录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章程。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股东的法人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是民办非企业的,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5、验资报告。
6、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7、经理的任职文件。
提交董事会的聘任决议,由董事签字。
8、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任职证明和身份证明;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0、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3、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股东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鼓励或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
重庆微型企业创业

重庆微型企业创业我市扶持发展的微型企业主要是指雇工(含投资者)20人以下、创业者投资金额1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
二、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对象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对象为国家政策聚集帮扶的“九类人群,具体包括:(一)大中专毕业生。
指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中专、高职、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学历层次的毕业生,以及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教育毕业证书的职教生(含本市集体户口)。
(二)下岗失业人员。
指持有“下岗证或“职工失业证的本市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等三类人员;持有“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和“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的已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的本市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三)返乡农民工。
指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在户籍所在地之外从事务工经商1年以上,并持有相关外出务工经商证明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
(四)“农转非人员。
指因农村集体土地被政府依法征收(用)进行了城镇居民身份登记的本市居民。
征地时已作就业安置、户籍关系已迁出本市的人员除外。
(七)城乡退役士兵。
指在本市行政区划内,所有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的退役士官和义务兵。
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件,已安置工作的除外。
(八)文化创意人员。
指从事文化艺术、动漫游戏、教育培训、咨询策划及产品、广告、时装设计等的本市居民。
(九)信息技术人员。
指从事互联网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服务的本市居民。
三、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需具备的条件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创业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二)属于“九类人群;(三)具有创业能力;(四)无在办企业;(五)属于“九类人群的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六)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四、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的创业者,应当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以下材料:(一)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二)身份证明;(三)户口簿;(四)居住证明;(五)属于“九类人群的证明材料;(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创办微型企业流程

创办微型企业流程1.选好创业项目、有经营场所并具备必要的经营条件后,在互联网上登录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找到“微型企业预申请”模块,按照网页提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2.工商所进行网上预审查,预审查通过后申请人提交相应纸质资料,并对是否符合九类人群条件、有在办企业、是否具备经营场所等必要的经营条件进行确认后上报到县微企办储备库。
3.县微企办根据工商所上报的储备库名单确定拟培训名单,并送县微企领导小组组长审查同意;工商所按审查同意名单通知创业者到所核微企名称(核公司名到行政审批大厅工商窗口),公安窗口刻公章、财务章。
4.创业者领取核名通知书后,经营项目不需前置审批的,直接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重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在垫江县内的网点(不要跨区县)开设临时账户;经营项目需要前置审批的,先到相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后再到上述银行开设临时账户。
同时等待微企办安排创业培训(培训时间为期五天)和准备办理执照所需资料。
5.微企办组织评审单位召开会审会议,确定政府扶持资金数额。
6.申请人将自己应缴纳的出资数额存入企业临时账户中,并将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交到工商局微企科,同时到工商所完善登记表格签字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
7.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直接办理营业执照;有限公司性质的企业还需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交到工商局企业科,再办理并领取营业执照。
8.领取营业执照后,到行政审批大厅质监局窗口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窗口办理税务登记证。
最后到开户银行将临时账户转为基本账户。
(注:免收注册登记费、组织机构代码证费)9.企业登记并开业经营后,当地财政部门以评审确定的金额将政府扶持资金划入企业基本账户。
10.企业账户里自已出的那部分资金由企业自由支取作为企业运行资金,支取财政那部分资金需先经微企办审核批准后才能支取。
预申请须知一、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二)属于“九类人群”;(三)具有创业能力;(四)无在办企业;(五)属于“九类人群”的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六)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如:具有明确的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经营场所应独立,不得与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共用)。
申请微型企业流程

申请微型企业流程一、申办微型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六个条件(一)申请人为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的以下人员1.“九类人群”:即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三峡库区移民、残疾人、城乡退役士兵、文化创意人员、信息技术人员。
2.在校大学生拟从事信息技术、文化创意、高新技术等产业,可申办微型企业。
3.从2011年5月1日起,劳动模范先进人物可申办微型企业。
以上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以上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获得国家专利授权,在行业领域具有较长从业经历(20年以上)或较高知名度的身体健康的申请者,男性可放宽至70岁,女性可放宽至65岁。
(二)申请人具有创业能力。
(三)申请人无在办企业。
(四)吸纳就业人数不少于3人(不含创业者本人)。
(五)除入驻孵化园、创业基地和工业园区外,申办微型企业须具备独立的经营场所。
(六)申请者夫妻双方均未享受微型企业扶持政策。
二、申报程序(一)、创业申报1. 户籍为涪陵区内的申报者,先在“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网“上进行注册申报,在取得拟创业所在地工商所审核通过后,按提示向工商所提交以下资料:(1)《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可在工商所及区微企办领取或在“涪陵工商红盾网”或“涪陵区微型企业协会网,网址: )”上下载;(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申请人本人页、增减页);(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属于“九类人群”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经营规模证明或场地证明等。
2.户籍为涪陵区外的,除向拟创业所在地工商所提交以上5项资料外,还需提交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工商所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同意推荐意见后报区微企办审查。
(二)区微企办组织创业培训区微企办审查合格后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时间5天。
参加过SYB创业培训及取得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不参加培训,但应独立完成《创业投资计划书》并交区微企办。
重庆公司注册流程及材料

重庆公司注册流程
一、准备阶段
1.确定公司类型和名称
2.准备注册资金
3.完成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和资质文件
二、申请核名
1.在工商局网站上提交公司名称预先核名申请
2.等待核名结果反馈
3.如核名通过,取得核名通知书
三、提交材料
1.准备公司设立申请文件
2.提交公司设立申请材料到当地工商局
3.缴纳注册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审核批准
1.工商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
2.如有需要,进行现场核查
3.批准公司注册,颁发营业执照
五、刻章备案
1.刻制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等印章
2.提交印章备案申请
3.领取印章备案证明
六、税务登记
1.向税务部门申请税务登记
2.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申请表格
3.完成税务登记手续,取得税务登记证
七、开立银行账户
1.选择银行开户
2.准备开户所需文件
3.前往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取得公司银行账户。
关于微型企业网上申请流程宣传资料.doc

关于微型企业网上申请流程宣传资料关于微型企业网上申请流程宣传资料为进一步方便广大创业者创办微型企业,提高创业者创办微型企业的效率。
市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2012年2月1日起,在互联网启用微型企业网上预申请系统,为微型企业创业者提供微型企业创业的预申请。
一、网上预申请的范围及对象2012年申请创办微型企业的创业者,均应先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申请,经工商部门预审查通过后,再向创业所在地工商所提交正式申请资料。
工商所不再直接受理微型企业创业申请。
二、网上预申请的进入方式1.重庆微型企业发展网,点击“微型企业网上预申请”;3.市工商局公众信息网,点击“内资企业登记年检”进入“重庆市工商局网上办事平台”,点击“网上登记”“微企预申请”;三、网上预申请的程序1.网上预申请。
进入重庆工商红盾网“网上办事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点击“网上登记” “微企预申请”,根据网上的相关要求和说明,如实填报微型企业申请的各项内容,点击“提交”按钮,交由登记机关进行网上预审查;2.工商所网上预审查。
工商所将根据创业申请的先后顺序,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预审查,预审查结果由信息系统通过手机短信和网络告知。
未通过预审查的,根据网上提示进行修改或改正,并可重新提交预申请;3.现场申报。
网上预审查通过的,须打印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由创业者在相应栏目签字(如是多位“九类人群”创业者申请创办一户微型企业的,每位“九类人群”创业者各提交一份创业申请书),备齐其它相关资料,到创业所在地工商所正式申请。
4.工商所审查。
提交纸质资料与网上申请信息一致的,工商所受理其创业申请。
四、创业者进行现场申报应提交下列资料1.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网上预审查通过后,可双面打印获得); 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等);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属于“九类人群”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即证明申请人属于“九类人群”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毕业证、下岗失业证、残疾证等) 5.经营场地证明;6.其它需提交的资料。
19微型企业申办提供资料及流程

微型企业申办流程网上申请:登录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众信息网( 或http://202.98.60.122/gsweb/default.htm)------在线办事------ 内资企业登记年检------网上办事平台用户登录(注册用户名和密码,成功注册后重新登录)------网上登记------微企预申请-------预申请须知(点同意)-------点下一步-------创业区县信息------点下一步-------填写拟申请企业信息(建议申办有限责任公司,两个股东,出次总额10万元,申请人出资要超过50%)------填写申请人信息(如有其他股东填写非九类人群情况)-------保存-------点下一步------提交成功提交后----工商所初审-----通过后有短信通知(12315通知)、也可在网上查询申请进度—-网上打印告知书、创业申请书-----工商所审查:申请人本人将纸质件交工商所(微企创业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九类人群身份证明、租房合同、房产证明、居住地与户口不一至的提供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或暂住证复印件)----工商所在创业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核名(行政审批大厅,带创业申请书复印件、股东身份证)------申请资料交工商分局微企科(微企创业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九类人群身份证明、居住地与户口不一至的提供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或暂住证复印件、核名通知书复印件)-------微企开户(沙区范围内的建设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开设企业监时帐户,不存款。
开户资料:核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全体股东或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全体股东印章,全体股东到场,公司要提供《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存入自有资金-----创业培训(5天,全免费,申请人本人参加)-----创业评审---- 领取创业审核决定通知书---到行政审批大厅修改核名通知书金额(带核名通知书原件、审核决定通知书)---办理营业执照(公司验资)-----刻公章、财务章(行政审批大厅)----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行政审批大厅质监窗口)----办理税务登记证(行政审批大厅税务窗口)-----在原开户银行申请设立基本账户(私章、公章、财务章,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名通知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租房合同、房屋产权证、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复印件)---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取得开户许可证)----正常经营两月后,实地检查合格----财政拨付财政资本补助金----财政资本补助金进行单交微企科注意:1.在取得税务登记证后一个月内到辖区税务所报到2.在每季初与开户银行对帐3.将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交微企科(A4纸)微型企业登记资料(个人独资企业)1.填写《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委托代理人证明》;2. 修改后的核名通知书原件1份、复印件6份(自已留存5份)(A4纸);3.身份证复印件6份(自已留存5份)(双面,A4纸);4.1寸照片1张;5.租房合同(复印6份、自已留存5份)、房屋产权证(全部复印6份、自已留存5份),经营者提供的是购房合同就必须找开发商提供(竣工证明和房屋预售许可证);房屋性质为住宅的提供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盖章的《同意将住宅改为经营用房的证明》(复印6份、自已留存5份);6.指定银行开户的自有资金银行进行单复印件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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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微型企业申请流程及提交材料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10〕66号)和《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办法》(试行)(渝府发〔2010〕192号)文件精神,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精神,属于扶持范围的微型企业是指雇员(含投资者)20人以下、创业者投资金额10万元以下、具有创业能力且属于“九类人群”:即大中专毕业生(含中专、职高、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三峡库区移民、残疾人、城乡退役士兵、文化创意人员、信息技术人员创办的企业。
扶持对象应当具备年龄、行为能力条件,并经创业培训,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同时,无在办企业。
与他人创办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在合伙企业或公司中的份额或投资比例不低于50%。
微型企业具体办理程序和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以下材料:
1.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户口簿;
4.居住证明;
5.属于“九类人群”的证明材料;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居住地与身份证明或户口簿载明的住址一致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交居住证明。
二、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上出具同意推荐意见。
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应将上述材料,以及办理工商执照所需要的场地证明、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明等手续提交拟创业所在地工商所。
三、经微企办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办理微型企业营业执照。
附件: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促进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就业再就业,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10]66号)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微型企业的申请创办、扶持发展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按照本办法规定创办微型企业可享受财政扶持、税收扶持、融资担保扶持、行政规费减免等扶持政策。
第四条市政府和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分别成立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和各区县(自治县)微型企业的发展工作。
市和各区县(自治县)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微企办),具体负责微型企业的发展规划、创业培训、创业审核、政策扶持、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二章创业申请
第五条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创业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
(二)属于“九类人群”;
(三)具有创业能力;
(四)无在办企业;
(五)属于“九类人群”的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
(六)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第六条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的创业者应当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以下材料:
(一)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
(三)户口簿;
(四)居住证明;
(五)属于“九类人群”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居住地与身份证明或户口簿载明的住址一致的,申请人可不提交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材料。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进行审查。
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上出具同意推荐意见。
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应将上述材料提交拟创业所在地工商所。
第八条工商所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三)项和第(四)项的规定进行审查。
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工商所应当出具审查意见,告知申请人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和相关前置许可等注册登记手续,相关部门的前置许可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将申请审批资料移送当地微企办。
工商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的审查和资料的移送工作。
申请
纸质材料与网上材料应一致
金桥镇马头桥村新建村民组的徐文肃打算创办一家从事野猪养殖与销售的小微企业。
顺利通过工商网上预审后,他高兴地来到万盛工商所提交正式纸质申请资料,不曾想却“卡壳”了。
原来徐文肃提交的“九类人群”类别证明中,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为返乡农民工,与之前在网上提交的大中专毕业生不相符,需要重新出具证明或是修改人员类别。
“网上预申请要想一次过关,除了符合小微企业申办条件,纸质材料与网上提交的资料是否一致很重要。
”万盛工商所副所长何林向记者介绍,自去年2月起,申请创办小微企业的创业者,均应先通过互联网进行预申请,经工商部门预审通过,收到来自手机的短信和网络的预审查结果后,再向创业所在地工商所提交正式纸质申请资料。
预审内容包括:注册资本金额度、法人出资比例、用工人数、年龄等。
其中《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场地证明、“九类人群”等相关材料的一致性是预审重点。
未通过预审查的,则需根据网上提示进行修改或改正,重新提交预申请。
何林介绍,申办小微企业需经网上预申请、创业培训、会审等环节,每个环节某个细节出问题,都可能导致申办时间延长,或无法获得创业资格。
据了解,顺利情况下,小微企业最快只需1个月便可领照。
培训
创业计划书需详实可行
通过了“网上预申请”,接下来的创业培训也不轻松。
让不少创业者如临大考,担心创业计划书通不过,无法结业。
区工商分局微企科负责人李彦介绍,创业指导包含扶持政策的解读及财务、法律法规等创业基础知识,培训时间为一周,吃住均免费。
培训结束后创业者则需提交创业计划书,进行答辩评级,不过关则无法
参加微企会审。
目前,全区共开展了微企创业培训18期,培训创业者928人,结业925人,有3人未能结业。
“导致创业者过不了关的主要原因是无故缺课。
”李彦称,未能过关的因素主要是创业者在创业培训期间,因忙于自身业务无故缺课超过一天的被视作放弃申办微企。
但更多的创业者感觉“难”到创业计划书上。
据介绍,创业计划书中包括创业者情况、拟办企业情况、市场分析、市场营销计划、人力资源计划、财务计划等内容。
李彦说,市场营销计划和销售成本计划表是他们评级的重要参考要素。
创业者选址、价格策略、产品推广决定着项目的可行性,成本利润计算的准确性则反映企业是否能真正盈利。
“大多创业计划书通不过的原因则是描述的项目不真实、详尽,对项目准备认识不足、对政策、法律法规了解程度不够等。
”
审核
重点行业可获高限补贴
为了帮助创业者缓解启动资金少的难题,财政部门还将给予小微企业5万元以下的补助金,补贴标准按照扶持重点行业、从业人数、自投资金、企业类型等情况套用微企补助金公式计算得出。
小微企业的重点行业如何认定?区微企创业评审委员会给出了答案。
记者了解到,微企创业评审委员会是由工商、财政、税务、人社、审计等部门组成,将对微企创业资格、财政补助金额度进行评审。
关于重点行业认定,李彦介绍,一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现代服务、生态农业等市级重点扶持行业,按照高限补助金标准计算补助金额;二是结合我区经济特点,将旅游商品、家政服务、建材加工销售、种养殖业等纳入区级重点扶持产业,按照中限补助金标准计算补助金额,非重点的传统产业则按低限补助资金标准计算补助金额。
“现代服务业、与我区国家5A级景区配套的特色农家乐、特色旅游商品开发与设计、特色旅游休闲度假项目都属于市、区扶持行业的范畴。
”李彦说,之所以要大力倡导这些行业,就是要鼓励全区人民都投入到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当中,达到“万盛得发展、群众得实惠”的共荣局面。
我区是根据计算公式来确定财政补助金的额度,李彦介绍,财政补助金额度将受用工人数、企业规模、自有资金出资金额等相关因素的影响。
此外,项目是否为重点行业、公司属性也为影响因素。
另外,一些市场前景不好、或创业资格有争议的项目,在评审环节讨论后,也将被淘汰。
例如,夫妻双方均申办小微企业的,其中一人将被取消资格,属于淘汰落后工艺,影响环境的,坚决淘汰。
回访
骗取补助金将入“黑名单”
为了解小微企业的创业规模、发展现状、发展需求,有针对地帮扶其成长,工商部门还将在企业开业后3个月内进行回访。
在万盛工商所,记者碰到了前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地瓜火锅负责人王刚,他是九龙坡区白市驿人,于去年年底在万盛成功申办微企,出于对工商人员的充分信任,他将执照副本存在那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他的火锅城开业后不久,工商人员就对他进行了回访。
他说,工商人员在回访中,会仔细调查他们的经营状况,并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认真的指导。
何林介绍说,我区成立了全民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如果在回访中有融资需求的信息,他们将第一时间反馈到该中心。
企业可及时获得该中心提供的各种融资贷款服务,让政银企实现无缝对接,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一些经营不善的小微企业将允许注销退出,但若有提供虚假材料、抽逃资金等行为的企业将被追责。
”何林表示,微企如果有违反“三不”(不投机、不抽逃、不空壳)的行为,除了微企被注销外,企业法人、合办人也都会进入“黑名单”。
工商部门将积极展开调查,追回资金。
该“黑名单”信息还将提供给人民银行共享,一旦进入该名单,个人贷款信用也同样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