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韩国的城市规划及城市开发
韩国城市更新概念、类型及政策立法

韩国城市更新:概念、类型及政策立法丨唐斌谭志宁赵志强姚振同文章编号:1009-6000(2021)02-0063-05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Bdoi:10.3969/j.issn.1009-6000.2021.02.010基金项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价值导向的历史街区保护利用综合评价体系、方法及机制研究"(编号:51778126)作者简介:唐斌,东南大学建筑学院、英国卡迪夫大学地理与规划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城市更新、城市规划与设计、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等研究;谭志宁,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赵志强,石河子大学师范学院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姚振同,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城乡规划学硕士研究生韩国城市更新:概念、类型及政策立法Urban Regeneration in South Korea:Concept,Types, Policies and Laws唐斌谭志亍赵志强姚振同TANG Bin TAN Zhining ZHAO Zhiqiang YAO Zhentong摘要:21世纪初,随着城市更新概念鸽引入,韩国的城市重建逐渐向城市更新转变,相关的研究和实践也随之展开文章介绍了韩国城市更新产生的背景、定义、研究现状和类型,梳理总结了韩国有关城市更新的政策立法,旨在为我国城市更新的相关发展提供国际经验研究表明,加强国家顶层的宏观调控是我国重要的城市更新发展路径,包括通过国家机构和法律的手段整合明确城市更新的概念,进一步提升城市更新的研究地位,通过国家机构加强城市更新的研究,明确全国的更新类型并将更新类型与政策制定相结合,建立以综合法律、配套法律法规、多元政策为核心的城市更新制度体系等关键词:韩国;城市更新;概念;类型;政策立法Abstract:In the early21st century,with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concept of urban regeneration,urban renewal has gradually changed to urban regeneration in South Korea,and relevant researches and practices have also been carried out accordingly.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background,definition,research status,types,summarizes the policies and laws of urban regeneration in South Korea in order to provide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 regeneration in China.The research shows that strengthening the macro-control at the top of the country is an important path for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 regeneration in China,including clarifying the concept of urban regeneration and further enhancing the research status of urban regeneration through the national institutions and laws,strengthening the research of urban regeneration through national institutions,clarifying the national regeneration types,and combining the regeneration types with policies-making,establishing an urban regeneration system with comprehensive laws,supporting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multiple policies,etc.as its core.Key words:South Korea;urban regeneration;concept;types;policies and laws0引言21世纪以前.韩国的城市改造主要采用了拆除重建的方式,致使城市风貌遭受了严重的破坏:1990年代末,韩国从西方发达国家引入了“城市更新”的概念.试图以更为综合的方式解决城市衰败地区的振兴问题,该理念发展至今已有近20年的历史。
韩国釜山市介绍

韩国釜山市介绍一、地理位置及交通状况釜山市位于韩国东南端,东经129度,北纬35度。
东南滨朝鲜海峡(韩国称:大韩海峡,Korea Strait ),与日本对马岛相望;西临洛东江。
西北山地耸峙,南有群岛屏障。
釜山市总面积为765,64平方公里,人口361万(2007年),人口密度4722 人/平方公里。
划分为15个区和1个郡,釜山是韩国第二大城市,韩国第一大贸易港口城市。
釜山拥有海陆空立体交通,是韩国重要的交通枢纽,凭借国际机场、国际轮渡港、集装箱港、高速公路、铁路等发达的交通系统,进一步强化了其环境优势。
航空方面,釜山的金海国际机场和10个国家和地区的31个城市开通了直航,每周航班数达到了227班,其中和中国的13个城市直航达到了92班。
预计今年上半年金海国际机场的国际线旅客人数将突破300万。
陆路交通方面,釜山是韩国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的终点,如连接釜山和首尔的京釜高速铁路,从釜山到首尔只需要2个小时40分钟。
南海高速公路及其它国营高速公路则把釜山与韩国西南部与东北地区连接在一起。
水运方面,釜山港有前往日本6个城市以及我国烟台的旅客船。
二、城市历史据考证旧石器时期釜山地区就已经有人聚居了。
一直到6世纪釜山地区属于伽耶的领地。
之后,成为新罗的东莱郡。
高丽末期,由于倭寇的不断侵入,驻扎了很多军队,釜山随之成了军事要地。
19世纪中叶以后,朝鲜王朝内部的封建统治摇摇欲坠,外部又受到了欧美列强帝国主义的侵略,日本于1876年用武力迫使朝鲜签订了《江华岛条约》,釜山正式作为对外贸易港口开放。
釜山自1876年开放港口以来已成为了西方文化流入韩国的窗口。
1921年草梁,左千,营州洞等一带的道路开始整修,这给釜山城市的形成提供了契机。
1945年光复时釜山人口为28万,1948年由于海外侨胞的归国,人口上升至50万,到了1960年这一数字激增至116万。
1949年8月15日釜山由府制改为市制,现代城市意义上的釜山市真正诞生。
韩国的国土规划介绍

中国国土资源报2005-12-21 14:42:28 ●韩国国土综合开发规划目标是综合开发、利用、保护国土,合理进行产业布局,改善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促进全国均衡发展韩国——合理调整规划内容韩国于1971年制定了第一次国土综合开发规划(1972~1981年)。
该规划为配合第三和第四次五年计划,把规划的重点放在扩充交通、通讯和水资源、能源开发等社会基础设施方面,采取了低投入、高产出的据点式开发方案。
20世纪80年代,针对过去经济开发中出现的地区差距显著扩大,严重影响经济进一步增长的问题,1981年制定了第二次国土综合开发规划(1982~1991年)。
该规划将地方人口的稳定和均衡的国土开发作为基本目标。
但是从执行结果来看,不平衡的趋势仍在加剧,城乡差距继续扩大,在国际经济中的条件好转,为适应国内外条件的变化,1986年韩国制定了第二次国土综合开发规划修正案(1987~1991年),努力促进地区经济圈的形成,积极解决首都圈问题。
对未包括在地区经济圈的地方再指定为特定地区,进行综合开发,使居住在不同地区的国民均能享受开发利益。
经过第一和第二两次国土综合开发规划的实施,建设了大规模的工业基地,扩建新建了一些基础设施,使得国土空间的生产条件更加完善。
为适应韩国经济国际化、开放化的进展,1992年制定了第三次国土综合开发规划(1992~2001年)。
该规划规定了国土开发的基本方向:在城市与农村实行均衡发展,建立地方分散型国土格局;最大限度地发挥地区潜力,谋求生产效率型和资源节约型国土利用方式;保护国土环境,提高国民的福利。
这三次国土综合开发规划的基本目标,都是综合开发、利用、保护国土,合理进行产业布局,改善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促进全国均衡发展。
综观几个国家的国土规划理论与实践,不难找出许多共性。
从规划的目的看,逐步从缩小地区差距,促进全国或区域的均衡发展,向以人为本,建立安居乐业的生存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方向发展;从规划的地位和用途看,均具有较高的法律地位,是政府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国土资源,防止和纠正市场偏差,缩小国内区域发展差距,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宏观调控手段;从规划的类型看,以城市为核心的都市圈规划和跨行政区域的广域规划逐步成为关注的重点;从制定规划的主体看,政府、民间组织、国民共同参与的格局较为普遍;从规划的实施方式看,均有相应的法律体系保障,且有系统的实施保障措施,如完善相应的财政金融体系、人才培养、行政组织协调机制等;从规划的内容看,随着经济和社会形势的发展,在不断进行调整,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规划的内容有所不同,规划的重点逐渐从国土开发向国土综合整理转变;从规划的实施效果看,在区域经济格局的形成过程中起到了良好的调控作用,且在提高区域竞争力方面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城市规划与城市开发

3)提升城市竞争力
2.2.2 城市规划与城市经营
二、城市规划与城市经营的关系
(一)城市规划对城市经营的影响
1.城市规划是城市经营的基础和指导 2.城市规划为经营城市各项有形资产创造了有利条件 3.城市规划是城市经营的无形资产和重要方式
(二)城市经营对城市规划的影响
1.城市经营理念促进城市规划的新发展 2.城市经营为城市规划提供物质支持 3.城市经营是城市规划实施的重要途径和保障 (三)城市规划与城市经营的结合 1.以经营的思想规划城市 2.以城市规划角度发掘城市经营新方式
3)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尚不完善
2.2.1 城市规划与城市开发
(二)城市规划公共干预的方式 1.不同规划层次的控制 1)战略性的总体规划
2)实施性的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 细规划)
2.不同规划管理手段的运用
1)直接干预:对建设项目各个环节的具体管理
2)间接干预:经济方法、法律宣传等
2.2.2 城市规划与城市经营
2.2.3 城市规划与房地产经营
3.房地产经营:是房地产业经济活动的中心,是指房地产 经营者对房屋的建造、买卖、租赁、信托、交换、维修、装 饰及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等按价值规律所进行的有预测、
有目标、有组织的经济活动。房地产经营包括房产经营、地
产经营和服务经营。 4.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
3.房产和地产的权属转让必须符合国家法规
(三)房地产经营的作用 1.房地产经营是国民收入的重要来源
2.房地产经营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基本的物质基础
3.房地产经营业的发展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 4.房地产经营具有较强的投资导向作用,能够促进产业结构的合 理化 5.发展房地产经营有助于扩大对外开放,引进外资
韩国国土空间规划课件

• 基于这种思路,第一次国土空间综合 计划首先优先建立和整备可引导国民 经济发展的大规模工业基地,同时为 连接大城市和各地区之间扩充和整备 交通、通信、水资源及能源网络,以 提高生产效率。
. 但是,急速工业化伴随着急剧城市 化,形成了以汉城和釜山为中心的 工业化和城市化地区,大城市人口 过度集中导致经济收人的区域差异 拉大和国民生活环境恶化等问题, 也造成了城市与农村之间的深刻差 异。
. 基于以上原因,为消除弊端,奠定长 期高速发展的基础,同时为道、郡( 县)综合建设计划及城市计划等各级 区域计划指明社会基础设施的投资方 向,为创造良好的国民生活环境,需 要制定利用和开发全部国土空间的计划
• 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国土资源的开发、 利用、治理和保护进行全面规划, 它是以协调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与 人口、资源、环境为宗旨,以国土 资源的综合开发、生产力的合理布 局、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与保护为 主要内容,按一定程序编制的国土 空间开发整治方案。
• 国土空间规划作为国家或地区长远性 的指导决策计划,具有系统性、整体 性、综合性和地域性等特点。
• 优先于或指导国家其他建设性计划, 具有最基本、最高等级的地位,过去 的计划期为10年,今后的计划期为20 年,属于长期计划。
• 为了有效地利用国土土地资源, 1972 年制定了《国土利用计划法》,规定 了土地利用计划的具体程序,并且限 制国土土地资源的无秩序利用。 1982 年制定了《首都圈整备计划法》,抑 制首都圈的过多扩散,并促进区域平
• 生活环境设施跟不上人们的需求、农 耕地的过分蚕食、自然资源的破坏和 环境污染等。 20世纪80年代,社会上 形成对解决这些国土空间开发问题的 强烈要求。
论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的影响

论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的影响城市规划是指对城市用地的合理规划、设计和管理,以满足城市的经济、社会和环境需求,带来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在城市经济和人口增长的背景下,城市规划和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
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下面就进行探讨。
首先,城市规划可以创造更好的生活质量。
城市规划将公园和绿地纳入城市设计范畴,使城市环境更加宜居,通过很好地规划城市交通,降低日常交通拥堵,从而减少了城市居民的出行时间和出行成本。
城市规划还可以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保障居民的权益。
例如,在规划新的住宅区时,需要考虑住宅的位置、面积、周边设施、交通条件等,以确保居民生活的便利性和舒适性。
其次,城市规划对城市生态环境有着重要的影响。
城市规划能够控制城市用地的利用,避免过度开发和过度使用资源,保护环境,减少城市的污染与生态破坏,降低城市的环境风险。
同时,在城市规划中可以加入新的城市绿化植被和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理念,使城市的绿色空间更加充足、丰富,美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景观品质,让城市更加宜人宜居。
第三,城市规划可以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城市规划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合理的用地规划和开发,提升城市的整体竞争力,推动城市的现代化和经济发展。
例如,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可以合理规划商业区、住宅区和工业区的分布,以促进这些领域的经济发展。
通过城市规划,可以提高城市人口和流动人口的购买力和消费能力,加速城市商业、服务业的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和投资机会,推动城市经济的升级和发展。
最后,城市规划还可以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城市规划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使城市管理更有条理、更有计划、更有依据、更有针对性,帮助城市管理者进行科学决策和有效管理。
通过城市规划,可以更加准确地对城市社会和经济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为城市管理提供可靠和科学的依据。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对城市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城市规划不仅可以提高城市的生活质量、保护城市的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而且还可以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城市开发和保护问题的几点看法

城市开发和保护问题的几点看法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规模急剧扩张,城市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可以说,城市发展步入了一个全新时期。
然而,过去几十年城市化进程中脱离客观规律、大拆大建等做法的弊端也逐渐显现,并且日趋严重,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究其原因,就是大众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忽略和误解。
现笔者结合中国城市规划现状,就城市的开发和保护问题浅谈几点看法。
一、中国城市规划现状(一)重政治政绩,轻科学规律城市规划是政府主导、代表国家意志的行为,是国家对城市建设进行宏观调控的手段和政策形成实施的工具,这一点毋庸置疑。
然而,近年来一些地方领导为了自身政绩随意干涉城市规划的做法不时诉诸报端,“规划规划,不如老大一句话”,行政判断和领导意志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城市规划,使城市规划偏离了应有的科学严谨和合理性。
而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后果就是,我们的城市中出现了太多本不该有的“财富广场”“地标建筑”和“××最大(最高)”之类的建筑形态,这不仅与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相符,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严重浪费,而且“面子工程”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甚至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市的发展。
(二)城市规划中资源浪费,生态和环境破坏严重城市化进程的初级阶段必然带动房地产行业的大热,这在我国近20年房地产“辉煌史”中便可窥见一番。
伴随着一个个“地王”“标王”“楼王”的出现,狼烟四起的“圈地运动”却给有限的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资源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我国实行着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特别是近年来实行控制投资规模、严格审批土地使用程序的做法就是为了保护有限的土地和耕地资源。
除了土地资源,水、山林和绿地等自然资源也在城市发展中遭受浪费和破坏的厄运。
在一些城市,你可以看到湿地、水源地附近都在大兴土木,企业以此为噱头吸引潜在客户;在旧城拆迁改造工程中,通常的做法是把拆迁地夷为平地,连树木也不能幸免于难,等到工程竣工时,再将从别处运过来的林木临时安插在“水泥成品”间,全然不顾成活率。
韩国首尔城市规划做法

以韩国首尔为中心的都市圈的城市建设的相关启示摘要:本文主要阐述韩国首都圈的规划建设、新城开发、综合交通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住宅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内容,以及对韩国首尔的城市建设及规划系统进行概括。
韩国首都首尔(Seoul,旧译“汉城”)地处朝鲜半岛中部,因位于汉江之北,古称“汉阳”。
14世纪末,朝鲜王朝定都汉阳后,改名为“汉城”。
1945年朝鲜半岛光复后,汉城的英文名字按韩国语固有词发音用SEOUL标记,意为“首都”。
2005年,在市政府推动下,汉城的中文译名由使用了600多年的“汉城”改为SEOUL的谐音“首尔”。
作为韩国首都,首尔是韩国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中心。
以首尔为中心的70km以内的首尔特别市、仁川直辖市、京畿道行政区及其下属的64个次级地方行政区,组成“首都圈”,总面积1.18万km2,仅占韩国总面积的12%,但韩国近5000万人口中的一半生活在“首都圈”内,韩国7成的国民生产总值也来自“首都圈”。
韩国首都圈的形成始于1960年代韩国工业化快速启动时期,1970年代中期初步形成,1990年代趋于成熟稳定。
在这40年的时间里,首都圈经历了中心集聚快速发展、中心限制稳定发展、中心扩散外围发展3个重要的发展阶段,城市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空间结构不断优化、城市化建设成果不断巩固,首都圈从首尔的一城独大发展到区域的整体崛起,从人口、产业等的中心集聚发展到区域均衡布局,同时,通过举办1988年奥运会和2002年世界杯,整个区域的市政、综合交通、生态环境等都大幅改善和提升。
到1990年代,首都圈的城市化率达96%,集中了全国约一半的人口。
韩国首都圈已成为东亚地区著名的超级大都市圈之一,是韩国区域经济的龙头、区域发展的楷模,在韩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一、韩国首都圈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借鉴韩国首都圈经过不断发展探索和创新实践,都市圈发展理念更为成熟,发展措施更加得力,首都圈的整体规划建设水平高、成效显著,许多经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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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韩国的城市规划及城市开发一、韩国的城市规划体系韩国城市规划的正式形成是在1971年,但当时所形成的城市规划受到来自总统、中央政府强权的影响。
随着1988年开始实行的地方自治制的出现,居民的参与成为制度化,城市规划逐步进入正规轨道。
韩国城市规划体系主要由以下内容所构成。
1、土地利用规定土地利用规定是由地域、地区及区域规定所构成。
汉城等大城市及地方小城市规划的详细程度均有不同。
首先,地域规定是以提高土地的有效利用及公共福利水平为目的而制定,一般分为居住地域、商业地域、工业地域、绿地地域四类。
各地域用途再细分为三个内容(如居住地域细分为专用居住地域、一般居住地域和准居住地域。
其次,地区规定是为了增强公共安全和城市职能而制定,包括风景地区、美观地区、高度地区、防火地区、教育与研究地区、业务地区、港口地区、保护地区、特定街区建设地区、停车场建设地区、空港地区等14个。
再次,区域规定是在1971年的法律中新设的,包括以下四个类型。
一是特定设施限制区域,是指为了避免人口和产业向大城市集中,限制一定规模以上的工厂、学校、中央批发市场等布局的区域。
二是市街化调整区域,是指为了防止城市的无序市街化而实现城市的有计划分阶段的开发,在一定期间内保持市街化的区域。
三是开发限制区域,是指用绿色带来防止城市的无序扩散,保护城市周边的自然环境,确保城市居民的健康生活而限制开发的区域;另外,根据国防及安全角度认为有必要限制开发的区域,在开发以及建筑方面受到严格的限制。
四是城市开发预定区域,是指为缓解城市的入口及产业集中、合理布局、实现城市的均衡发展为目的而确定的市街化预定区域。
2、关于城市规划的事业法在1966年制定的土地区划整理法和1976年制定的城市再开发法屑于城市规划相关的事业法。
但是,土地区划整理做为把巨大开发利益转化为私有化的手段,逐步成了社会问题。
因此,在1980年制定了宅地开发促进法,在大城市替代区划整理事业,大规模城市开发是由“公性”主体收购的方式实行。
另外,做为促进工业化政策,制定了关于工业团地和住宅地开发一体化的产业基地开发促进法,并利用在昌元等地的开发上,而现在都改成关于产业布局及开发的法律。
3、开发诱导现在所谓诱导型开发较少,出现以汉城江北的市中心为对象的城市设计制度。
城市设计制度是根据韩国建筑法第八条第二项,在1980年汉城市的建筑条例中制定的,当沿着汉城的干线公路建设公开工地、与地下道的接续、空中停车场(sky parking)等设施时,提供适当的优惠。
此后,还可以采取提供优惠并努力设置有盖通道(arcade)等做法。
二、韩国城市规划的主要课题及对策1.防止大城市的集中的分散政策第一个主要课题就是关于如何有计划地分散城市职能,并避免大城市和特定区域集中的问题。
特别是人口、公司等向首都团一极的集中很明显(表1)。
因此,重点放在实施均衡的国土开发政策和首都圈的分散政策上。
(1)绿色带政策为了控制无序扩大的市街地,保护近郊的优良农地,形成区分(compart)的市街地的规划,这是所有国家在近代城市规划中所体现的重要内容,而且是具有代表性的规划目标之一。
在现有市街地的周围区域里设定开发限制区域,在控制市街化过程中,绿色带政策是最有效的手段。
其典型的事例就是战后大伦敦规划中提出了绿色带方案,所以现在还保存着英格兰郊外的美丽富饶的田园。
在韩国由于1971年的城市规划法的修定,引进了开发限制区域制度。
其目的在于防止城市的无序扩散、保护自然环境、维护国家安全这三点上。
在开发限制区域里只允许建设现有建筑物、农业水产业用附属建筑物以及公共设施。
于是实际上成了开发禁止区域。
现已制定了14个城市5400平方公里面积的开发限制区域,占全国面积的5.5%,城市规划区域占全国面积的12%,从这一点上看开发限制区域处于重要的地位(表2)。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英国伦敦经历了大城市围的人口最高点(peak)。
所以,利用绿色带政策控制市街化变得容易了。
但是,在70年代前期的韩国绿色带正是在入口急增时期由总统的强力指示下制定的。
绿色带政策可以说是体现很强的政府干预介入城市规划的一种手段。
这种强有力的开发限制区域在后来20年间由严格的规定一边倒逐步发展成为比较现实的作法。
允许范围扩大,使土地所有者在更大的范围内可以利用城市的土地,在更大的范围内积极利用自然环境进行各种设施的建设。
但仍存在解除各种限制的强烈要求。
实施开发限制区域制度以后带来的变化就是1988年3月的总统指示,在这一指示中虽然新的城市开发得不到承认,但提出为了考虑居民喜爱自然,可以有效使用的方针。
把禁止开发的行为罗列起来并纳入到绿色带政策中,这反映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发生变化。
(2)新城市(New Town)政策60年代初韩国的新城市政策做为大城市对策及国土政策的一环,在不同时代发挥了不同的作用。
当把依靠建设新城市进行分散做为政策目标时,为了解决大城市困的过密和狭小的住宅地,或过密的中小工厂区域的再开发等问题,就如何分散过密化的汉城的城市职能和人口,能否把全国的就业机会向地方分散并形成均衡的国土开发等所提出的问题也因时代不同而不同。
60年代初韩国的新城市政策是根据当时的区域振兴政策和过密居住地对策为目的而推进的。
70年代新城市政策是以与重化工相关的住宅地为一体的开发形态为重点。
在昌元、须川、丘尾的新城市开发是以国土的均衡发展为目标,做为区域振兴政策的一环而进行的。
另外,汉城西南部区域的安山新城市是为了转移汉城市内中小工厂以及公害企业而建设的。
进入80年代以后,韩国的大城市圈面临着如何解决严重的住宅不足和土地、住宅价格上涨等课题。
这种状态尤其是在汉城更为深刻。
80年代新城市政策以宅地、住宅供给增加为目的,在汉城郊外的尚溪洞和木洞建设了新城市。
这种新城市和汉城的已建住宅地联结起来,成为位于绿色带内的“城市中的新城市”(New Townin To什n)。
但到了80年代后半期,由于开发用地的不足,汉城的“城市中的新城市”政策显露出了其有限性。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1988年韩国建设部决定在汉城的绿色带外建设五个新城市;即盆唐、一山、坪村、山本和中洞(表3)。
建设新城市的规划把业务地区设计在地铁沿线,并和英国的新城市一样把自给自足的城市定为目标。
但是,汉城的城市职能吸引力很强,结果最初定的自给自足的规划目标未能实现,就停留在依靠汉城这一母城市的状态上。
后来在新城市周边出现了新的就业机会,出现了和日本类似的新城市状态,这是与母城市之间建设高速铁路基础设施带来的必然状态。
(3)首都职能的转移、分散政策进入70年代以后广泛提出关于首都职能转移的必要性。
分散过密的汉城城市职能的同时,还要考虑国防因素。
因此,提出在新的区域里建设—个全新的首都的主张。
结果,认为新首都的建设需要大量的投资,因此这种主张道到反对。
于是,在汉城南部果川建设一个小城市,把建设部等政府机关的一部分转移到果川,另外在大田建设国家研究园城市。
2.市街地的规划建设(1)现有市街地的再开发①城市中心区的再开发以1976年韩国城市再开发法的制定为再开发契机,韩国进入正式的再开发阶段。
这区分为住宅改良再开发事业和城市中心地再开发事业,并且对人口超过100万的大城市再开发规划实行立案成为义务化了。
尤其是汉城市中心的再开发是因1.986年的亚运会及1988年的奥运会而被力随进行。
城市中心再开发事业的97%在汉城展开,极端地集中在首都。
从1988年至今,韩国的城市中心再开发指定地区数为425个,指定面积达190公顷。
和其他事例相同,汉城的城市中心开发是以民间企业为中心的业务区域再开发形式进行。
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以下问题。
即在获得利益的情况下如何把市中心居住实行项目化,在整体上管理个别的市中心再开发事业的方案是什么,如何从全面撤退转换为保护、收复形,从而丰富再开发手段等问题变得更为突出。
市中心空地不到半年就变成高层办公大楼,人们进住并办公,这是汉城的实际情景。
但这种急速的再开发气势背后在短期内形成的市街地是非常脆弱的,产生了相同形态的办公大楼所构成的空间,忽视市街地的整体协调等建设问题。
②以公私共同经营形式进行的住宅改良再开发汉城、釜山等城市周边的丘陵山坡上密密麻麻地座落着高密度低层住宅群。
那是二战前被没收土地的农民、战争时的难民、高速增长时离开农村到大城市的人们为了生存而在大城市建造的市街地。
韩国改良贫困地区对策从1983年开始进行,在汉城的项目达到2lo个。
民间建设会社做为组合成员承担建设费,居民承担土地成本。
这样,住宅是按土地价格出售以后回收建设资金;建设会社是把剩余的公寓及商店租出去以后回收建设资金。
(2)新市街基础设施建设如何把伴随城市化而出现的地价上升转化为资金,并致力于郊区的有计划建设(financing urbanization)。
这是在增长期社会共同面临的城市规划课题,在韩国也不例外。
①以土地区划整理为中心的70年代以前的建设事业在公共财政不充分,但有必要建设基础设施的双重困难情况下,区划整理曾成为韩国的重要手段。
从1990年的实际情况来看,以汉城、釜山为中心包括试行的地区面积有46,000公顷,占城市规划区域中居住用地的40%。
接受区划整理的社会原因在于用地补偿,巨大公益性资金投入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
但是明显的不劳所得,开发利益的私有化等成为社会问题,也出现了严重的土地投机现象。
②采用全面收购方式的70年代以后的建设事业把区划整理认为是土地投机、地价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因而在首都圈的六大城市(特别市、直辖市)中抑制了土地区划整理事业,推进了全面收购方式,于是在1977年12月制定了住宅建设促进法,在1980年12月制定了宅地开发促进法。
随着向采用全面收购方式的公营开发方式的转换,投资的抑制、开发利益的还原及共同住宅地的确保变得更容易了。
但是因补偿费、转移对策,转入者对策而出现居民的不满问题。
3.向寻求社会公正的城市规划方向努力:土地政策的确立分析韩国长期的地价动向,地价大幅超过GNP增长率和批发物价上升率而上升。
这是由于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以及人口的自然增长、社会增长,出现土地需求的增加并盛行土地投机而引起的。
未能确立根本解决这种现象的有效制度,只实施了过时的对症疗法性的措施,这也成了地价上升的重要原因。
对于这些问题近年来韩国政府采用以城市为中心的新的对策。
其基本措施就是扩大和引进“土地公”概念。
所谓“土地公”概念就是对于土地利用,优先考虑公益。
具体地讲有以下具体的四个对策,解除地价上升的恶循环,并引导有效地分配土地资源,公平分配利润。
这种措施是以城市为中心实行,并在城市政策中实现社会的公平。
(1)宅地所有上限制的引入(关于宅地所有面积上限的法律)(1)开发利益的还原(关于开发利益回受的法律和土地超过利益税法)(3)土地、住宅供给的扩大(200万户住宅建设规划)(4)土地保有成本的合理化(综合土地税)三、特点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韩国的城市规划也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处于从增长期社会的城市规划向成熟期社会城市规划转换的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