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办法
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豫建城〔2007〕46号)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公用局、市政局,巩义市、邓州市、永城市建设局,项城市、固始县公用事业局:为了加强我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推进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及精细化管理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打造良好人居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附件: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暂行)二○○七年五月十四日附件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暂行)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推进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及精细化管理活动的开展,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打造良好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各市、县建设(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确定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作业环境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并按规定用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专款专用;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向当地建设(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部分申请监督。
第五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将安全文明施工纳入监理范围,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并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确定的内容同步实施。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蚌埠市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蚌埠市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蚌埠市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市政工程施工实际,制定本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政工程,是指本市市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桥梁、排水及其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市建筑管理局(以下称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负责实施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监督安全保证体系与监督工程实体防护相结合、监督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实施。
第五条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进行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时,实行市政工程安全报监制度、工程建设主体安全责任告知制度、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开展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并建立市政工程安全监督档案。
第六条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对施工工地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或者抽查。
安全监督员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施工作业,应当责令有关责任单位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整改。
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行政处罚或记不良行为记录。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七条建设单位安全责任:一、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并单独列支。
对城市建成区域内的市政工程施工围挡的高度、型式、材质、颜色作出统一明确要求,并在招标文件中做详细说明。
二、在施工开始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文件的安全技术交底;办理安全质量监督手续并申领施工许可证。
三、对地下管线、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进行了解,组织各管线单位对管线的具体位置向施工单位进行交底。
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与要求

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与要求为了确保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文明和高效,我们需要严格执行以下管理措施和要求: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a. 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明确施工的时间和内容。
b. 建立健全的施工组织管理机构,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c. 开展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所有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安全防护措施:a. 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保证施工区域清晰可见。
b. 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的配备和培训,如安全帽、安全绳等。
c. 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规范,确保各项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的安全执行。
3. 物资环保:a. 合理利用资源,节约能源和材料。
b. 对建筑材料的选择要符合环保要求,尽量减少污染和浪费。
c. 对施工现场的垃圾和污水要进行分类处理和妥善处理,确保环境卫生。
4. 现场秩序:a. 施工现场要保持整洁和有序,杂物要放置整齐。
b. 施工过程中要遵守交通规则,保证施工区域的交通有序。
c. 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禁止占用公共道路或绿化带等。
5. 劳动保护:a. 关注劳动人员的身体健康,确保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的良好。
b. 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和职业健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c. 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增强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6. 特殊地质和环境要求:a. 对特殊地质条件下的施工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处理措施。
b. 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工程,要严格执行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保护生态环境。
7. 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管:a. 建立健全的施工单位和监督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机制。
b.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c. 对违反施工安全规定和法规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施工的安全与文明。
通过以上管理措施和要求的执行,我们可以确保市政工程的安全施工,保障施工人员和公众的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现场是企业的窗口,项目经理必须树立“外占市场、内抓现场、以创建文明工地强化现场管理”的思想,在施工中以现场管理为中心,推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使管理职责落实到现场,管理人才流向现场,技术进步渗透到现场,企业后勤服务到现场。
通过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强化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安全生产管理、促进现场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1、以项目经理为首组建文明工地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协调文明施工的日常事务工作。
2、本项目无法采用全封闭施工,现场入口处必须设置安全警示牌,危险区域设置醒目的禁令牌,安全通道口及危险区域设置明显的提示牌,施工现场四周悬挂警示灯,设置文明礼貌标语,项目部管理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制。
3、现场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分类堆放。
4、施工安全达标创新。
5、施工现场建立一整套的保证体系,制定生产、安全教育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建立项目安全定期检查制度6、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从项目经理到施工班组的岗位责任制,实行奖罚制度。
7、设专人负责和整理资料工作,做到工程技术资料与施工进度同步,并要求做到准确、及时、真实、完整。
8、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均应有厂家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证明,并取样检验。
在工地建立施工过程的自检,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申请验收或交接检查。
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验收交接均应有检查记录,填写交接、验收签单。
9、现场配置开水器,保证饮水供应。
10、制定文明公约,对全体人员进行多形式的教育活动,坚持文明用语、文明举止、文明施工,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制观念等方面采取组织教育同自我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并在现场颁布用工管理和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规定和制度,定期召开现场施工负责人和班组长会议,交流情况,解决问题。
11、在施工休息时间开展各种有益的娱乐活动,工地办好黑板报、宣传栏以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12、安排专人负责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建立现场保卫制度,落实安全值班、组织夜间现场巡逻、制定门卫登记制度并认真执行。
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与要求

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与要求市政工程是指为了改善城市环境、优化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和形象而进行的,以改造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设施为主要内容的工程。
在进行市政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只有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才能确保市政工程的顺利进行,同时也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市民生活环境。
对市政工程施工管理措施和要求进行全面规范和落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施工前期准备市政工程施工前期准备是确保施工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在施工前期准备阶段,应该充分做好各项工作,包括选址、规划、设计、施工方案讨论、资源准备、施工人员培训等。
这些工作都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并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备案和报批手续。
应该做好对工程施工区域的勘察和评估工作,明确施工场地周边环境的情况,为后续施工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安全管理1. 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应该建立健全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包括明确工程项目的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分工、事故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
所有施工人员都应该了解并执行这些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安全教育培训市政工程施工中,应该对全体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在施工前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包括施工现场安全规定、应急处理流程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3. 安全防护设施在市政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也应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确保工地周边围挡、警示标识、安全帽、安全绳等安全措施设施齐全有效,保障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三、文明施工1.施工现场管理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应该做到秩序井然、有序施工。
所有施工车辆和设备都应按照指定位置停放,施工材料堆放应有序,不得占用行人通道、绿化带等公共空间。
应合理设置施工现场的临时围挡,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环境保护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对环境的保护。
对施工现场周边的环境要求要严格遵守,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减少扬尘、噪音等污染。
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与要求

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与要求摘要:目前,我国城市建设在不断加快,安全文明施工不仅是新时代的要求,更是市政建设工程的关键部分。
大家一起维护城市的干净整洁,是建设文明城市的要求,也是对具体工程施工的要求。
施工单位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的高低是能够通过现场施工情况反映出来的,因此,相关企业要营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就要文明进行施工。
施工建设管理部门应充分结合市政施工和建设,提高市政施工要求标准,确保施工安全,利于维护城市正常秩序。
关键词: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要求引言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市政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逐渐被人们所重视,其不仅关乎整个社会的发展进程,也能有效提升人们的生活水平。
当前,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与人民生活水平严重不符,矛盾突出,如果不加强市政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很有可能会影响城市建设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1市政工程施工管理的特点市政工程建设的管理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使得它的管理内容变得复杂并且繁多,比如市政工程建设所处的环境比较复杂,容易发生意外,施工周期相对较短,所以在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加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施工能正常有序进行,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大多数市政工程建设处于市区当中,周围已经拥有很多建筑,还有许多来往车辆,地下有很多的线缆甚至地铁交错在一起,为了能加快建设进度,施工周期一般比较短,从而造成施工过程难度加大;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所在地天气变化,经济和政治的发展,施工所用材料的采购,施工所在地周围环境以及居民生活是否受到影响,还要调节各种利益关系,这都使得施工量以及施工方式增加了不确定性;之前的市政工程施工管理没有完善的制度,管理比较陈旧,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施工管理也在不断变化,向着现代化不断靠近,与施工单位合作的企业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存在缺陷,拖慢了市政工程施工的进程,施工团队人员的素质和技术偏低,致使施工单位部门之间出现较大差异,上级领导部门不能及时的了解实际情况,对施工计划造成错误指导,使得施工管理不到位。
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与要求
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与要求摘要:近年来,社会进步迅速,人们生活水平逐渐的提高,对市政工程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市政工程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在不断提高,要与时俱进地树立全新的质量思想和安全理念,提升市政工程的整体质量和性能,对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规划和统筹。
明确质量控制的难点和安全管理的问题节点,着眼于实际性和迫切性的问题,掌握市政工程的整体特性,借鉴和参考较为成功的质量与安全管理案例,结合市政工程情况进行有效的改进和创新。
关键词: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要求引言在建筑项目施工的过程中,施工现场会受到外部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项目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
从目前来看,我国针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建筑项目施工的管理人员严格按照项目施工的实际要求,根据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各项工作的部署和安排。
其次,各个职能部门也开始建立了人员安全管理体系。
但是不同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要求有所区别,因此,在这些安全管理体系落实的过程中难以避免会存在许多的阻碍,各种安全事故仍然频频产生。
1市政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与质量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1.1施工人员能力较为有限受到传统的施工模式和思想的影响,部分人员比较重视成本控制和质量管理工作,但其安全管理意识相对淡薄,将会加大施工隐患和风险。
大部分人员的市政工程施工经验十分丰富,但其专业水平和信息素养较为有限,无法快速地接受和掌握一些新技术。
且在面临较强专业性和复杂性问题时,往往难以在第一时间进行解决。
此外,在市政工程规模不断扩大,项目不断增加的情况之下,原有队伍人数已经不能满足实际施工需求。
部分单位虽然根据情况进行了招聘,但未对人员各方面能力和素养进行考核,从而导致新入职人员的水平普遍偏低。
这会对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工作效能的提升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1.2对施工材料缺乏有效管理材料与设备是市政施工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采购成本大约占总体成本的75%左右。
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与要求
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与要求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是指在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保障工人和公众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社会安全的施工管理措施。
下面将结合一些实际案例,总结出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措施和要求。
一、建立安全管理体系1. 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2. 制定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要求工人必须按规定配戴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装备。
3.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系统,明确警示标志的含义和作用。
二、实施安全教育培训1.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2. 定期组织安全技术交底会,详细讲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
3. 定期组织模拟演练,检验施工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三、建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 建立现场交通管理制度,设置合理的交通标志和交通维护设施,确保施工现场道路畅通。
2. 建立施工工地保洁制度,要求工地保持干净整洁,及时清理施工垃圾。
3. 建立施工现场管理档案,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和安全记录。
四、采取安全防护措施1. 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围挡,设置警示线和安全标识,防止外来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2. 使用符合要求的安全设备,如防护网、安全网等,防止坠落事故发生。
3. 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保障消防安全。
五、文明施工要求1. 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 妥善处理施工噪音和扬尘污染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减少对交通和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六、应急管理1. 建立施工现场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管理措施和应急救援方案。
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3. 建立施工现场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和要求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建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要求和应急管理等。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 总则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规范施工行为,提升文明施工水平,特制定本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 文明施工要求2.1 施工现场秩序1.保持施工现场干净、整洁,避免杂物乱放乱扔;2.施工设备、材料应统一放置整齐,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3.烟蒂、废弃物等垃圾应归置到指定处,不得乱丢乱倒,不得在建筑设施上乱写乱画; 4.施工现场应定期清理,保持施工环境整洁。
2.2 施工现场作业1.施工期间,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建设工作,避免造成噪音、污染、安全事故等; 2.按规定时限进行数据采集、照明、换气等设施作业; 3.施工作业期间,应最大程度减少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要确保施工作业与周边的交通秩序和人员活动的协调。
2.3 施工现场安全1.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安全操作规范;2.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降落伞等; 3.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危险隐患并进行处理; 4.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个人防护措施的宣传和指导。
2.4 施工现场环保1.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环卫保洁制度,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及周边的环境卫生;2.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保证施工过程中不产生污染;3.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减少噪音和粉尘污染; 4.对液体废弃物采取科学处理,确保环境不受污染。
3. 管理措施3.1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评定根据施工现场的文明程度,现场将被进行评定,评定标准包括现场秩序规范性、安全隐患处理规范性、环保措施规范性、作业管理规范性等多项指标,评定结果通常会影响到承包商的信用记录情况。
3.2 严格执法惩罚对于不遵守规定、影响施工及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安全等不文明施工行为,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进行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追究。
3.3 示范引领承包商要成立专项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分管文明施工工作,推行文明施工标准,建设文明施工示范工地,鼓励企业间学习交流,全员培训等措施,提高施工现场文明化水平。
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与要求
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与要求1. 遵循国家相关规定,设立明显的施工标志和警示标志,提示施工区域,警示非施工人员慎重考虑进入该区域。
2. 安排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巡查和保障,保证施工期间的施工安全。
3. 保证施工现场有良好的通风、照明和排水设施,以保证施工人员的工作条件。
4. 对于高空、深基坑等施工工序,应建立安全独立通道和紧急疏散通道,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进行保障。
5. 对于红线、绿化带等施工禁止范围内,应加强巡查,严禁施工区域外的人员进入。
6. 建立拣安全单、安全资料汇总表、安全状况评估和事故应急预案等,对施工人员进行常规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二、机械设备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 机械设备的入场应由专人引导,避免对其他设施造成影响。
2. 安装机械设备时,应该使用专业人员进行,设备应按照规范正确安装。
3. 使用机械设备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设备进行日常维修和检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 对于大型机械设备,应该建立安全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进入此区域。
5. 当存在高温、低温、高海拔等特殊环境时,应做好设备和人员的防护工作。
1. 控制施工用电的电流,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的电缆和插头等设备。
2. 禁止在电气设备外加装电气设施,并禁止使用明火等易发生火灾的物品。
3. 电线接头要防水,并注意电缆桥架的安装和使用情况。
4. 保障用电设施设备的正常维护,及时清理积累在设备周围的物品。
5. 制定用电标准,规范用电操作流程,确保电气设备施工符合安全标准和要求。
四、材料储存和运输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 建立专业的材料储存和运输管理制度。
2. 将材料存储分区,材料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 对于特殊材料,应建立专业的封闭储存设施以保证储存安全。
4. 运输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车况,并且符合重量标准。
5. 合理规划道路运输路径,材料堆积时间应得到控制。
6. 对危险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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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市政工程施工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市政工程,是指投资5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路灯安装、供排水管网开挖及吊装工程和特殊应急工程。
特殊应急工程是指投资不足50万元但施工工艺复杂、施工技术难度大、有特殊施工要求的市政工程。
第三条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负责全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市)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实施辖区内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遵循属地管理和层级监督相结合、监督安全保证体系与监督工程实体防护相结合、监督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实施。
第五条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进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时,实行市政工程安全报监制度、工程建设主体安全责任告知制度、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开展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并建立市政工程安全监督档案。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市政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市政工程开工前,应组织编制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方案,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第九条市政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须提供下列资料到工程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安全报监:
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中标通知书或任务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4.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的措施方案(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急救援预案、入场设备资料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等);
5.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第十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市政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安全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已经考核合格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督查。
专职安全员配备人数根据工程规模按照建设部规定确定。
第十二条市政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6m以上的边坡施工;
(八)地下暗挖与隧道工程;
(九)桥梁工程;
(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地下暗挖与隧道工程、6m以上的边坡工程等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按照部、省规定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后实施。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立大门,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
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处设置工程概况牌,大门内应有施工现场平面图、管理人员名单和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
施工现场应有宣传教育制度,建立二栏一报”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标语等宣传教育设施。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须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圭寸闭施工:
(一)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小于 1.8m,市区内影响市容景观的施工
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
(二)围挡材料应选用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保证围挡坚固、平稳、整洁、美观;围挡不得用于挡土、承重。
(三)依附道路实施的工程围挡在相邻路口之间应连续设置封闭施工,在出入口处应当设置明显的施工警示标志,保证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四)市区范围内已建成的城市道路上开挖沟槽,应当在沟槽外沿 1.5倍沟宽处或批准的位置设置围挡。
(五)施工现场与农田之间应采用软质围档,确有困难的,可采用设置警界线来实施封闭式施工,但警界线必须明显,且间隔20m左右应有安全警告标志。
(六)施工现场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围挡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并设置符合《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GA182-1998)标准的警示标志,夜间、雾天、骤暗天气,应当在
作业区域边界上方设置警示闪烁灯或者悬挂40W以上红灯,相邻灯距不得大于4米。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应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临时房屋设施应选址合理,并应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宿舍、食堂、厕所等临时设施应按《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搭设。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十八条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清理设施,清洗进出的车辆,净车出场。
施工现场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无法设置冲洗台的,应当配专人在工地出口处对进出车辆进行人
工清理,确保车辆出入不污染城市道路。
施工现场工程垃圾、渣土和生活垃圾应当在围挡范围内分类、集中堆放,并及时密闭清运。
施工单位退场时,必须工完场清、有序退场。
第十九条施工临时用电应采用TN-S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
配电箱设置、线路敷设、接零保护、接地装置、电气联接、漏电保护等各种配电装置及对用电系统的检查、验收、检测、维护,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组织对使用中的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降水系统,并满足施工、防汛要求。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施工单位对因市政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二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职责是:
(一)检查建设、施工、监理等负有安全责任的单位提供的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文件和资料;
(二)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情况;
(三)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
(四)检查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落实、使用情况;
(五)检查施工单位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情况;
(六)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公示与监控情况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七)检查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作落实情况;
(八)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