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师考试-证券法律制度概述、股票公开发行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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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解析:证券法律制度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解析:证券法律制度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解析:证券法律制度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解析:证券法律制度在备考中级会计师考试的时候,只要把中点考点掌握好,主观题答好,半壁江山便已经拿下了。

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店铺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解析:证券法律制度,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考试网!证券法律制度一、证券法律制度概述(一)址券的分类按照不同的标准,证券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

(二)力证券市场1.证券市场的结构。

包括交易所市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产权交易所。

2.证券市场的主体。

证券市场的主体,是指参与证券市场的各类法律主体,包括证券发行人、投资者中介机构、交易场所以及自律性组织和监管机构等。

(三)证券活动和证券管理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3.守法原则。

4.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原则。

5.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原则。

6.监督管理与自律管理相结合原则。

二、证券发行(一)证券发行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证券发行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二)股票的发行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1)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2)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3)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货正常2.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包括中国证监会众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发行条件。

3.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4.上市公司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二)公司债券的发行1.一般规定。

2.公开发行。

3.非公开发行。

(四)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公开或者非公开方式募集投资者资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组合方式进行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

(完整版)证券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

(完整版)证券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

一、公司法1.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3.公司担保的特殊规定:在议决表决时,被担保人不得参加表决。

决议的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4.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

(3)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

5.公司外部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6.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转让。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7.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9.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至19人。

10.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每次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11.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其人数不得少于3人。

监事的人选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1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1年内不得转让。

13.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14.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法规知识点归纳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法规知识点归纳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法规知识点归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中,证券市场法规是必考的内容之一。

以下是证券市场法规的主要知识点: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1. 《证券法》: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律;
2. 《公司法》:股票发行、公司治理相关规定;
3. 《合同法》:证券交易合同的法律规定;
4. 《证券投资基金法》:投资基金的法律规定。

证券发行与交易制度
1. 股票发行制度:发行方式、条件,发行程序以及发行后的相关法律要求;
2. 证券交易市场:交易市场的种类,交易方式,经营规则,交
易程序等;
3. 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范围,信息披露时间和方式等。

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
1.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投资者分类,投资者适当性评估方法,
相关法规等;
2. 投资者教育制度:投资者教育活动组织原则、内容、方法等;
3. 投诉和仲裁制度:处理投资者投诉的程序和方式,以及仲裁
的相关规定等。

证券市场监管制度
1. 证券交易监管制度:监管机构职责、监管方式、监管措施等;
2. 证券发行监管制度:发行审核、中介机构监管等;
3. 证券法律责任制度:违法行为的处罚等。

以上是证券市场法规的主要知识点。

考生在备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应该结合实际情况深入理解这些法规的内容,注重实践应用。

证券法律知识点

证券法律知识点

证券法律知识点在当今繁荣的金融市场中,证券投资成为了很多人追逐财富的方式之一。

然而,作为投资者,在追逐利润的同时,我们也需要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的证券法律知识点,以保证自己的权益和利益不受损害。

一、证券法的定义和发展证券法是规范证券市场行为的法律体系。

它主要包括了证券的发行、交易、投资者保护和市场监管等各个方面的规定。

在我国,证券法的制定和改革经历了多个阶段。

从199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到2014年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每一次的改革都带来了更加健康、成熟和规范的证券市场。

二、证券的概念和属性证券是指能够在证券市场上流通交易的有价证明,它是以利益和权利为基础的金融工具。

常见的证券包括股票、债券、基金份额等。

在法律层面,证券除了具有价值可转让的属性外,还有一定的法律特征,比如发行者应提供充分和准确的信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证券发行与募集当企业或机构需要筹集资金时,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进行发行与募集。

发行是指企业将自有证券向公众发售,募集是指企业通过发行证券所获得的资金。

在证券发行与募集过程中,企业需要向投资者提供充分完备的信息,以便投资者能够理性决策。

同时,发行人也需要遵守证券法律的规定,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四、证券交易和监管证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上通过交易所或其他交易机构进行证券的买卖行为。

证券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的监管机制。

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管部门主要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它负责监督和管理证券市场的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和打击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

五、投资者保护证券法律重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来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不仅包括在证券市场上获得真实、准确和全面的信息,还包括保护其投资的安全和收益。

为了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证券法规定了禁止内幕交易、虚假陈述和操纵市场等行为,并设立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制裁措施。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证券发行(2)-股票的发行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证券发行(2)-股票的发行

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经济法(中级)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知识点:证券发行(2)-股票的发行● 详细描述: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1)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该股份有限公司应自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

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2)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发行人的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在独立性方面不得有其他严重缺陷。

(3)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4)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

(5)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2.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包括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发行条件。

《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①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②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③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④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有: ①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 ②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 ③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 ④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⑤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应当符合规定。

⑥上市公司不存在不得公开发行证券的情形。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简称配股),除符合上述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②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③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投资法律法规知识点归纳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投资法律法规知识点归纳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投资法律法规知识点归纳本文旨在归纳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中与投资法律法规相关的知识点,以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

1. 证券市场法律法规- 证券法:规定了证券发行、交易、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 证券投资基金法: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 上市公司监管办法:明确了上市公司的义务、责任和监管要求。

-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股票的发行和交易相关的制度。

-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办法:对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设立、运营和监管等做出了规定。

-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范发行证券的若干规定:对证券发行的若干规定进行了详细阐述。

2. 证券投资法律法规- 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备案、业务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了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运作和监督要求。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明确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的管理规定。

- 证券市场期货交易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证券市场期货交易的制度。

-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业务管理办法:对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和管理做出了规定。

3. 投资者保护法律法规-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了证券交易机构对投资者适当性进行评估的要求。

- 证券投资者保护专项行动管理办法:对证券投资者保护专项行动的实施和监督做出了规定。

- 投资者教育管理办法:明确了投资者教育的内容和方式。

-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指导证券交易机构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以上仅为部分知识点的归纳,希望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中的投资法律法规内容。

2016资产评估师《经济法》知识点:证券发行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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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资产评估师《经济法》知识点:证券发行制度概述知识点:证券发行制度概述
(一)证券发行
按是否需要承销机构,分为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
按发行时间可以分为初次发行和再次发行。

(二)发行方式及要求
1.公开发行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2)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
(3)法律、行政法律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2.非公开发行
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不超过200人
3.要求
公开发行:符合规定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核准,未经核准,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非公开发行: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三)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证券市场法规知识点总结

证券市场法规知识点总结一、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律法规1. 证券法《证券法》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律,自1999年颁布以来,经过多次修订,形成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律框架。

该法共计七章七十三条,规定了证券的发行、交易、上市、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等方面的规定,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促进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2.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是我国对证券投资基金进行监管的基本法律,自2003年颁布以来,已经修订多次,规范了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促进了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

3.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交易进行监管的规定,包括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交易规则、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规定,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组织管理方案。

4. 上市公司监管规定上市公司监管规定是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的规定,包括信息披露、监管措施、违法行为处理等方面的规定,保护了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秩序。

5. 证券市场基本委托交易法规证券市场基本委托交易法规是我国对证券交易进行监管的基本法规,包括证券交易、委托交易、结算交易等方面的规定,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维护了市场秩序。

6.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是中国证监会对证券投资基金进行监管的规定,包括基金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内容等方面的规定,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促进了证券市场的透明度。

二、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是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负责统筹全国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运行。

2.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平台,管理着上海证券市场的交易活动,维护了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

3.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平台,管理着深圳证券市场的交易活动,维护了证券市场的秩序。

资产评估师考试-证券投资管理复习点

证券投资管理第三节证券投资管理知识点:证券投资概述1.证券投资的目的1)分散资金投向,降低投资风险2)利用闲置资金,增加企业收益3)稳定客户关系,保障生产经营4)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增强偿债能力【例题·单项选择题】(2018年)下列关于企业证券投资目的的说法,错误的是()。

A.分散资金投向,降低投资风险B.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增强偿债能力C.利用闲置资金,增加企业收益D.避免资产的系统性风险,提高资本的回报率『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证券投资的目的:①分散资金投向,降低投资风险;②利用闲置资金,增加企业收益;③稳定客户关系,保障生产经营;④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增强偿债能力。

2.证券资产投资的风险1)系统性风险①含义:又称不可分散风险,是指由于外部经济环境因素变化引起整个资本市场不确定性增强,从而对所有证券都产生影响的共同性风险。

②内容:2)非系统性风险①含义:又称可分散风险,是指由于特定环境或特定经营事件变化引起的不确定性,从而对个别证券资产产生影响的特有性风险。

②内容:知识点:债券投资管理(一)债券的估值1.债券的内在价值1)含义:又称理论价值,是指债券未来现金流入量的现值。

2)决策原则:债券价值>购买价格,值得投资(内含报酬率>市场利率)2.债券估价的基本模型债券价值=利息折现+本金折现【例题】ABC公司拟于20×1年2月1日发行面额为1000元的债券,其票面利率为8%,每年2月1日计算并支付一次利息,并于5年后的1月31日到期。

同等风险投资的必要报酬率为10%,则债券的价值为:PV=80×(P/A,10%,5)+1000×(P/F,10%,5)=80×3.791+1000×0.621=924.28(元)3.债券价值的主要影响因素:1)面值面值越大,债券价值越大(同向)。

2)票面利率票面利率越大,债券价值越大(同向)。

3)折现率①债券价值与折现率反向变动②债券定价规则——前提:票面利率与折现率的计息规则相同(二)债券投资的收益率1.债券收益的来源1)名义利息收益=面值×票面利率2)利息再投资收益3)价差收益(资本利得收益)2.债券的内部收益率(内含报酬率)1)含义①按当前市场价格购买债券并持有至到期日或转让日所产生的预期报酬率②使“债券投资的净现值=0”、“债券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目前购买价格”的折现率2)计算方法①逐次测试法,与求内含报酬率的方法相同。

证券法律制度学习笔记


上市公司收购
收购方式 告知义务
要约收购
上市公司收购
协议收购
转让限制
第五章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披露原则 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
连带责任
第六章 投资者保护
投资者保护
告知义务
投资者分类
投资者保护
征集人
先行赔付 投资者保护机构
投资者保护
代表人诉讼
第七章 证券交易场所
证券交易场所
国务院决定权 公共利益优先 突发性时间处理措施
主体包括:基础证券发行人、存托人和存托凭证持有人
证券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
存托凭证基础财产包括境外基础证券及其衍生权益。存托人可在境外委托金融机构担任托管人
证券市场监管体制
政府的统一管理 行业自律管理
分业原则
强制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公开也称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的内容
对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 对债券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
第八章 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
实缴资本
全权委托禁止 保底承诺禁止 监管措施
第九章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非营利法人
存管权 专门账户
第十章 证券服务机构
证券服务机构
服务原则 核准备案
禁止行为
证券服务机构
连带责任
第十一章 证券业协会
证券业协会
社团法人
章程备案 理事会
第十二章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证券监管机构
监管原则 举报奖励
跨境监管
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诚信档案 民事优先
市场进入
第七章 证券法律制度
证券法律制度概述 股票的发行 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交易 股票的上市与交易 上市公司收购和重组 证券欺诈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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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品
2.在主板和中小板上市的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条件 (1)主体资格 ①发行人应当是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②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 3年以
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③发行人的注册资本 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
的资产的 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 主要资产不存在 重大权属纠纷;
(1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不 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 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不存在 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 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 状态的情形; 中国证监会根据《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 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规定认定的 试点企业, 可不适用前述第(2)项规定和第(3)项“不存在未弥 补亏损”的规定。 【相似】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 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或3年前违法仍处于持续状态的, 主板和中小板只要求发行人。
(3)财务与会计 ①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 正数且累计 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二是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 计年度营业收入 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在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条件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 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 持续经营时间可以 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 元;或者最近1年有盈利,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
(6)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 【不同,主板和中 小板没有要求】,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7)发行人 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不同,主板和中小板3年】 (8)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 属纠纷;【相同】 (9)发行人具有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 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 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不同,主板和中小板没有要 求】
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有下 列情形:
一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 禁入期的;
二是 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 或者 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
三是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意见。
4.股票增发条件 (1)配股条件。配股除需要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一般条件外,
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 30%; ②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 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③采用证券法规定的 代销方式发行。 (2)增发条件。增发除需要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一般条件外,
4.基金券 是证券投资基金发给投资者,用以记载投资者所持基金单位 数的凭证。 5.期货 期货合约是指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规定 在将来某一特
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包括商品期 货合约和金融期货合约及其他期货合约。
6.认股权证: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持证人的 无期限或在一定 期限内以确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普通股票的权利凭证。
(3)最近一期末净资产 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 亏损;
(4)发行后股本总额 不少于3000万元; 【比较】 主板和中小板最近三年净利润3000万,现金流5000 万或营业收入3亿,目前无亏损,发行前股本总额3000万,最近 一期末无形资产不超过20%。 (5)发行人的注册资本 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 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 在重大权属纠纷;【相同】
二、股票发行交易
(一)证券发行概述 证券发行分为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是 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证券的;二是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累 计超过200人的。非公开发行证券 不得采用广 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例题·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不属于 证券公开发行情形的有( )。 A.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B.向累计不超过200人的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C.向累计不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D.采取电视广告方式发行证券的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1)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无论人数多少);(2)向累计超 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 采用广告、公开劝诱 和变相公开方式。
(三)券市场类型
1.类型市场。按照证券种类,证券市场分为股票 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以及衍生品证券市场四 个基本类别。 2.板块市场。按照证券市场的定位和服务对象 企业的不同特点,在我国将证券市场分为主板市场、 中小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和新三板市场。 3.功能市场。按照证券市场的职能和证券交易 先后顺序的不同,证券市场可以分为证券发行市场 和证券交易市场。
②发行人申报文件中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是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 二是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 三是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 相关凭证。 ③发行人不得有 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记忆提示】 最近三年净利润3000万,现金流5000万或营业 收入3亿,目前无亏损,股本总额3000万,无形资产不超过20%。 申报文件不得违法。
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4)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 分业
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 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5)国家 集中统一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6)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原则。
(二)证券概念和类型
1.证券的概念和范围 广义证券包括 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资本证券如股票、债
证券法律制度 概述、股票公 开发行
第一节 证券法律制度 一、证券法律制度概述
(一)证券交易与监管原则 (1)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简称“三公”原则。 (2)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
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3)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
(10)发行人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 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 师出具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1)发行人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并由注册会 计师出具 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主板和中小板没有此要求】 (12)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①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②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的;③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相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禁闭期或侦查调 查期、近三年被罚过、近一年被骂过。
券等;货币证券如汇票、本票、支票等;商品证券如货单、货运单等。 狭义证券 专指资本证券。 2.股票的分类 ①根据股东承担风险程度和享有权利的不同,股票分为 普通股和优先
股。 普通股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优先股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 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
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②根据投资者身份及定价币种的不同,股票可以分为人民币普通股(A
④发行人 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 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⑤发行人的 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记忆提示】 丈母娘追问一:身份合法、年龄3岁、家庭和 睦
(2)规范运行 ①发行人的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
(二)股票公开发行
1.首次公开发行的一般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 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 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 无虚假记载,无
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其他条件。 上述基本条件应当是在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
上市的企业都应遵守的 共性规则。 【记忆提示】 丈母娘三问选女婿:家庭、财产、
三是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四是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 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不高于20%; 五是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中国证监会根据《关于
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规定 认定的 试点企业,可不适用前述第一和第五项的规定。
②发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是 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
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 仍处于持续状态;
二是 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三是 最近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 发行申请文件违法;
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 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 不低于6%; ②除金融类企业外,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
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 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③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均价或 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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