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表抽样技术规范》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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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版规约和采集数据规范修改

2013版规约和采集数据规范修改

2013版规约和采集数据规范修改1、心跳帧格式09和13版有区别,按什么执行?按照国网公司2013最新标准帧格式设置。

2、 5.5.1.3.10 F10终端电能表/交流采样装置配置参数,重庆09版端口号设置要求和国网2013版不一样,执行哪一个?现场的电能表设置不一致,怎么修改?①端口号按照国网公司13版要求执行,即:端口号1作为交采,端口号2和3作为RS485(要求具备自适应:先在2号口抄表,成功则返回,抄表不成功则在3号口进行抄表),端口号30终端级联通信,端口号31作为本地通信模块接口通信(载波或无线)。

②因要建新主站,且现场终端无法识别表计连接情况并统一修改,因此统一在主站进行修改。

3、II型集中器有3个RS485口,其中国网标准中没有对II型集中器第3个RS485进行功能设定,预留相应端口号。

II型集中器的RS485III定为维护端口,不进行抄表,不需要端口号。

4、F10明确表计规约代码,其中DL/T645-2007单相表29和DLT645-2007多功能电表30合成30,即删除单相电能表645-2007规约。

5、D5~D0:编码表示通信接入的测量点的电能费率个数,09版要求数值范围1~48,现在与国网要求统一,改为1~12个;6、停电事件主动上报标志位:国网本身要求停电事件设置为重要事件,但属性标志的D1置“1”时判断ERC14上电事件的属性标志,且D1置“0”则不上报,具体怎么设置。

停电事件默认设置为重要事件,当停电事件主动上报标志位置“1”时按要求判断,根据ERC14判断上报与否;停电事件主动上报标志位置“0”时,不判断ERC14的D0位时,仍按默认的重要事件进行上报。

7、停电事件“终端电池失效”指的什么电池?怎样判断是小?①电池是指终端后备电池。

对于供电单位现场安装时没有安装后备电池的,需供电单位协调进行安装,满足国网停电事件上报要求。

②对带电池的终端,终端自己判断停电后的电池的下降能力,终端失电情况下,1分钟内电压下降1V,则判定为电池失效;对不带电池的终端,直接判断失效。

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表技术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表技术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表技术规范1 总则1.1本通用要求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系统)计量用单相多功能载波电能表的招标采购,它包括指标、机械性能、适应环境、功能、电气性能、抗干扰及可靠性等方面的技术要求、验收要求以及商务、供货、质保、售后服务等要求。

1.2 本通用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

凡本通用要求中未规定,但在相关设备的国家标准或IEC标准中有规定的规范条文,卖方应按相应标准的条文进行设备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

1.3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 则买方认为卖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通用要求。

如有异议, 都应在投标书中以投标差异表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4 本通用要求所建议使用的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卖方应按较高标准的条文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

1.5 本通用要求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 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除本规范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循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这是对设备的最低要求。

如果供方有自已的标准或规范,应提供标准号及其有关内容,并经需方同意后方可采用。

但原则上采用更高要求的标准。

GB/T 15284-2002 《多费率电能表特殊要求》GB/T 17215-2002 《1级和2级静止式交流有功电能表》GB/T 18460.3-2001 《IC卡预付费售电系统第3部分:预付费电能表》DL/T614-2007 《多功能电能表》DL/T645-2007 《多功能电能表通讯规约》GB/T 17215.211-2006 《交流电测量设备通用要求试验和试验条件》第11部分:测量设备DL/T 830-2002 《静止式单相交流有功电能表使用导则》GB/T 17442-1998 《1级和2级直接接入静止式交流有功电能表验收检验》JJG 596-1999 《电子式电能表》3 术语和定义3.1静止式载波电能表应用于低压电网,测量单元由电流和电压作用于固态(电子)器件而产生与电能成比例的输出量,并对该输出量具有记录、存储以及通过电力线进行数据交换能力的电能表。

国网计量中心电能表全性能试验

国网计量中心电能表全性能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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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外置负荷开关的电能表跳合闸端子输出为无源无极性 电平控制信号。
12.生产厂家送检的样品不需进行铅封,由样品接收单位 统一铅封。
四、样品接收程序 1.样品接收单位负责对所送样品外观是否符合“盲样” 要求进行判断。如果生产厂家所送样品不符合“盲样”要求, 样品将被拒收。 2.样品接收单位在收到生产厂家的送检申请单(见附件 1)及样品后,在送检申请单上签字确认作为接收凭证。 3.对于生产厂家在送样时提供的主要元器件清单(见附 件 2),由样品接收单位暂时留存,待出具检测结果后再转至 检测机构,与留样共同保存。 五、样品检测程序 1.检测机构依据智能电能表和单相静止式多费率电能表 标准要求进行检测,电能表类型不同,检测项目略有不同。根 据下述不同情形作出判断: (1)如任意一只样品的任意一项试验项目不满足国家电 网公司电能表技术标准要求,则判定该生产厂家的该类型电能 表不能满足技术标准要求。 (2)如送检样品在检测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本公告第三条 任一要求的情形,检测机构将停止检测,并视同该类型电能表
被授权人签名(章):_________ 授权人签名(章):_________

务 :_________ 职
务 :_______ _
公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不接受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人的转授权。
(2)若被授权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如未特别声明,则任一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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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后一个日时段补齐后续时段;费率表支持按实际费率数设 置,设置成功后电能表负责按最后一个有效费率补齐后续费 率。
6.电能表默认参数 费控电能表应设置为保电解除状态,继电器处于合闸状 态;将电能表电量和需量清零。电能表的内部存储信息不应出 现生产厂家相关内容。参数具体配置要求见附件 3。 7.电能表参数抄读要求:支持抄读当前组合有功、当前 正向有功、当前反向有功;电能表不支持的参数,抄读时应返 回无请求数据。 8.带模块的表款,每只送检样品均应配备同一种方案的通 信模块,单相电能表可带载波或微功率无线模块,三相电能表 可带载波、微功率无线或公网无线模块。通信模块文字印刷应 符合 Q/GDW 1355-2103、Q/GDW 1356-2103 及 Q/GDW 1828-2103 中的相关规定,且图中以替代词出现的“XX”均以实际的 XX 印刷。通信模块上不应有产品和厂家任何信息以及各种标记。 9.样表端子盖采用适用于卡扣式封印的 A 型端子盖。 10.送样时应同时提供送检样品的型号、样品送检申请单 (见附件 1)、样品所用主要元器件清单(见附件 2)。送检样 表的主要元器件清单须与元器件生产厂家的产品信息保持一 致。主要元器件的型号等信息不应打磨或用异物遮挡,以便实 物与元器件清单核对。

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表技术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表技术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表技术规范1 总则1.1本通用要求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系统)计量用单相多功能载波电能表的招标采购,它包括指标、机械性能、适应环境、功能、电气性能、抗干扰及可靠性等方面的技术要求、验收要求以及商务、供货、质保、售后服务等要求。

1.2 本通用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

凡本通用要求中未规定,但在相关设备的国家标准或IEC标准中有规定的规范条文,卖方应按相应标准的条文进行设备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

1.3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 则买方认为卖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通用要求。

如有异议, 都应在投标书中以投标差异表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4 本通用要求所建议使用的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卖方应按较高标准的条文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

1.5 本通用要求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 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除本规范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循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这是对设备的最低要求。

如果供方有自已的标准或规范,应提供标准号及其有关内容,并经需方同意后方可采用。

但原则上采用更高要求的标准。

GB/T 15284-2002 《多费率电能表特殊要求》GB/T 17215-2002 《1级和2级静止式交流有功电能表》GB/T 18460.3-2001 《IC卡预付费售电系统第3部分:预付费电能表》DL/T614-2007 《多功能电能表》DL/T645-2007 《多功能电能表通讯规约》GB/T 17215.211-2006 《交流电测量设备通用要求试验和试验条件》第11部分:测量设备DL/T 830-2002 《静止式单相交流有功电能表使用导则》GB/T 17442-1998 《1级和2级直接接入静止式交流有功电能表验收检验》JJG 596-1999 《电子式电能表》3 术语和定义3.1静止式载波电能表应用于低压电网,测量单元由电流和电压作用于固态(电子)器件而产生与电能成比例的输出量,并对该输出量具有记录、存储以及通过电力线进行数据交换能力的电能表。

《电能表抽样技术规范》2013

《电能表抽样技术规范》2013

Q/GDW 1206—2013 《电能表抽样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宣贯会资料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2014年4月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能表全性能试验、验收试验、样品比对、运行抽检、拆换后质量分析、检定质量核查的抽样方法和抽样结果的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各单位(检定机构)进行电能表验收、运行中电能表质量评价、检定质量内控等工作的抽样。

【条文释义】本标准所称“电能表”指的是在公司内招标采购使用的各类型电能表。

标准只对电能表全性能试验、验收试验、样品比对、运行抽检、拆换后质量分析、检定质量核查的抽样方法和抽样结果的处理作出规定,对电能表本身所作的全性能试验、验收试验、样品比对试验等试验方法和试验遵循的标准未作规定,各类试验和质量核查中采用的试验方法仍按照JJG 307-2006《机电式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JJG 596-2012《电子式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等标准执行。

本标准属于企业标准,只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单位或检定机构。

特别注意,本标准在招标采购验收要求上,比国家和行业标准更具体化和更严格,各网省公司在招标时,应在验收要求写明本标准名称,不能模糊注明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以免验收时使用标准不一样造成验收不符合要求。

2 规范性应用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2-2008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2部分:按极限质量LQ检索【条文释义】本条主要列举了标准制定所引用的其他相关标准。

3 术语和定于3.1 批在一致条件下生产并提交试验(检定)的一定数量的电能表,简称批。

【条文释义】“一致条件”是指供应商提供的商品是在同一批生产原料、同一生产工具、同一生产地点的情况下出厂,当“一致条件”中的任何要素发生改变,均不能称为“一致条件”下生产,此时必须确定为另外一个批次。

电能表检定质量管理制度

电能表检定质量管理制度

电能表检定质量管理制度为了提高电能表检定员质量意识,规范检定操作行为,避免电能表检定质量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1、电能表检定实验室是计量检测、器具施封的场所,检定员应着白大褂、穿拖鞋方可进入工作,实验室内不得从事与检定无关的工作。

2、电能表检定实验室温度应保持(23±2)℃,相对湿度保持在(60±15)%,每日工作前应做好温湿度记录,温湿度超标时不得开展电能表检定工作,3、检定电能表应严格执行《电子式电能表》(JJG 596-1999)、《机械式交流电能表》(JJG 307-2006)及国网公司、省公司技术规范,检定不合格及检定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电能表应张贴不合格证并进行登记,且不得施封并进入成品库,。

4、电能表抽样验收数量及试验项目应执行国网公司电能表技术规范,抽检不合格的电能表不得开展全检工作。

5、单相智能电能表抽样验收试验项目为外观标志、基本误差、电能表常数试验、起动试验、潜动试验、日计时误差、功率消耗、交流电压试验及计量、通信功能检查、密钥下装;单相智能电能表全检验收试验项目为外观标志、基本误差、电能表常数试验、起动试验、潜动试验、日计时误差、交流电压试验及通信规约一致性检查、密钥下装。

6、三相智能电能表抽样验收试验项目为外观标志、基本误差、电能表常数试验、起动试验、潜动试验、日计时误差、最大需量误差、功率消耗、交流电压试验及计量、通信功能检查、密钥下装;三相智能电能表全检验收试验项目为外观标志、基本误差、电能表常数试验、起动试验、潜动试验、日计时误差、最大需量误差、交流电压试验、密钥下装。

7、单相智能电能表检定范围为正向有功,三相低压智能电能表检定范围为正向有功、正向无功,高压电能表检定范围为正、反向有功及正、反向无功。

8、被检电能表预置脉冲数、起动时间、潜动时间等参数计算须严格执行JJG 596-1999、JJG 307-2006要求,标准偏差测试点为I=1.0I b,cosφ=1.0、0.5L,测试次数5次,其余负载点测试次数2次。

单相费控智能电能表_系统测试计划与用例课案

DDZY43单相费控智能电能表(YH)系统测试计划及用例V1.0.2共40页江苏通驰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2012年2月更改记录更改单号更改人更改日期更改页码/条款更改后版本Y1112062011-12-29 Page4/7 测试的顺序Page22/10.5【ST5】:RS485通讯测试10.7【ST7】:告警事件记录测试V1.0.12012-2-21 Page17/10.4【ST4】冻结数据/【ST4-1】:定时冻结数据V1.0.2目录1 目标与范围 .................................................................................................................... - 3 -1.1 目标............................................................................................................................ - 3 -1.2 被测对象 .................................................................................................................... - 3 -2 引用文件........................................................................................................................ -3 -4定义和缩略语............................................................................................................... - 3 -5职责 ............................................................................................................................. -4 -6对测试样品的要求........................................................................................................ - 4 -6 环境要求........................................................................................................................ - 4 -7 测试的顺序 .................................................................................................................... - 4 -8 测试策略........................................................................................................................ - 5 -9 人员、职责分工和时间的安排....................................................................................... - 5 -10 测试内容和案例 ........................................................................................................... - 5 -1 目标与范围1.1目标被测试的DDZY43型单相费控智能电表的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电网公司2009年发布的关于智能电能表统一技术标准要求。

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计量封印管理办法

国网(营销/4)275—2014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计量封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能计量封印管理,有效防范窃电行为、维护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电能计量准确可靠,依据国家计量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电能计量封印,是指具有唯一编码、自锁、防撬、防伪等功能,用来防止未授权的人员非法开启电能计量装置或确保电能计量装置不被无意开启,且具有法定效力的一次性使用的专用标识物体.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分)部、所属各级单位的电能计量封印(以下简称封印)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国网营销部主要职责为:(一)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封印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二)负责公司封印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价;(三)负责组织开展封印技术型式审查、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推广应用。

第五条国网计量中心是公司封印管理的技术支撑部门,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公司封印型式审查和技术认定;(二)负责公司系统封印全性能试验检测工作;(三)协助国网营销部开展公司封印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与评价;(四)协助国网营销部开展公司封印管理及应用情况的统计分析;(五)负责本单位封印的采购、到货验收、发放、申领、使用等工作;(六)负责公司系统封印选型和使用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工作。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营销部主要职责为:(一)负责辖区内封印使用与管理的监督、指导;(二)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封印选型、购置计划审批等工作;(三)负责辖区内封印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与评价;(四)参与供应商评价标准制定和供应商现场评估工作。

第七条省公司物资部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制定封印供应商评价标准;(二)负责组织开展封印供应商现场考核;(三)负责组织辖区内封印的招标采购、合同签订;(四)负责协调处理产品巡视(监造)及合同履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五)负责监督供应商严格遵守保密协议。

国家电网公司智能电能表系列标准.doc

谢谢你的关注国家电网公司智能电能表系列标准宣贯材料第三分册技术规范条文解释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2009年9月目次第五篇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条文解释 (3)第一章单相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条文解释 (3)1适用范围 (3)2规范性引用文件 (3)3术语和定义 (4)4技术要求 (5)5检验规则 (22)6运行质量管理要求 (23)附录A试验项目明细表 (25)附录B显示信息表 (27)附录C单相智能电能表载波模块技术指标 (31)第二章1级三相费控智能电能表(载波)技术规范条文解释 (33)1适用范围 (33)2规范性引用文件 (33)3术语和定义 (34)4技术要求 (35)5试验项目及要求 (57)6检验规则 (67)7运行质量管理要求 (69)附录A试验项目明细表 (71)附录B显示项目表 (73)第三章1级三相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条文解释 (77)1适用范围 (77)2规范性引用文件 (77)3术语和定义 (77)4技术要求 (77)5试验项目及要求 (82)6检验规则 (83)7运行质量管理要求 (83)附录A试验项目明细表 (84)附录B显示项目表 (86)第四章1级三相费控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条文解释 (90)1适用范围 (90)2规范性引用文件 (90)3术语和定义 (90)4技术要求 (91)5试验项目及要求 (97)6检验规则 (99)7运行质量管理要求 (99)附录A试验项目明细表 (100)附录B显示项目表 (102)第五章1级三相费控智能电能表(无线)技术规范条文解释 (106)1适用范围 (106)2规范性引用文件 (106)3术语和定义 (106)4技术要求 (107)5试验项目及要求 (115)6检验规则 (117)7运行质量管理要求 (117)附录A试验项目明细表 (118)附录B显示项目表 (120)第六章0.2S级三相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条文解释 (124)1适用范围 (124)2规范性引用文件 (124)3术语和定义 (124)4技术要求 (124)5 试验项目及要求 (132)6检验规则 (135)7运行质量管理要求 (135)附录A试验项目明细表 (136)附录B显示项目表 (138)第七章0.5S级三相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条文解释 (142)1适用范围 (142)2规范性引用文件 (142)3术语和定义 (142)4技术要求 (142)5 试验项目及要求 (147)6检验规则 (150)7运行质量管理要求 (150)附录A试验项目明细表 (151)附录B显示项目表 (153)第八章0.5S级三相费控智能电能表(无线)技术规范条文解释 (157)1适用范围 (157)2规范性引用文件 (157)3术语和定义 (158)4技术要求 (158)5 试验项目及要求 (165)6检验规则 (168)7运行质量管理要求 (168)附录A试验项目明细表 (169)附录B显示项目表 (171)第五篇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条文解释第一章单相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条文解释【条文】1适用范围1.1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系统单相智能电能表(以下简称“电能表”)的招标、检验、验收等工作,它包括技术指标、机械性能、适应环境、功能要求、电气性能、抗干扰及可靠性等方面的技术要求、验收要求以及运行质量管理等要求。

Q/GDW 357-2009《0.2S级三相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宣贯0911

铭牌盖板应可以翻开,并能实施封印。
【条文解释】略
4.2.6封印
电能表表壳上应具有施加两个封印的位置。出厂的电能表应具备完整的两个封印,封印具有一次性防撬和防伪功能,并有明显生产厂家标识。
4.2.7接线图和标识
电能表应采用激光蚀刻等非粘贴性方式在端子盖内侧刻印电能表电压接线端子、电流接线端子、辅助接线端子等接线图,接线图清晰、永久不脱落。
【条文解释】略
3术语和定义
3.1智能电能表smart electricity meter
由测量单元、数据处理单元、通信单元等组成,具有电能量计量、数据处理、实时监测、自动控制、信息交互等功能的电能表。
3.2需量demand
规定时间内的平均功率。
3.3需量周期demand interval
测量平均功率的连续相等的时间间隔。
4.2.8电池
a)抄表及全失压电池
应使用绿色环保锂电池,此电池电量不足时,电能表应自动提示、报警,电池应方便用户更换。
b)时钟电池
采用绿色环保锂电池,在电能表寿命周期内无需更换,断电后可维持内部时钟正确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5年。电池电压不足时,电能表应自动提示、报警。
4.2.9外形尺寸
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三相智能电能表型式规范》要求。
【条文解释】略
4技术要求
4.1规格要求
4.1.1参比电压:3×57.7/100V,3×100V。
4.1.2参比电流:参比电流(In)为0.3A、1A、1.5A,最大电流宜在参比电流的4倍及以上。
4.1.3参比频率:50Hz。
4.1.4脉冲常数:电能表的脉冲常数由下式决定并取百位整数:
C= (23)x107/(m·Un·Imax·t)imp/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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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1206—2013 《电能表抽样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宣贯会资料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2014年4月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能表全性能试验、验收试验、样品比对、运行抽检、拆换后质量分析、检定质量核查的抽样方法和抽样结果的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各单位(检定机构)进行电能表验收、运行中电能表质量评价、检定质量内控等工作的抽样。

【条文释义】本标准所称“电能表”指的是在公司内招标采购使用的各类型电能表。

标准只对电能表全性能试验、验收试验、样品比对、运行抽检、拆换后质量分析、检定质量核查的抽样方法和抽样结果的处理作出规定,对电能表本身所作的全性能试验、验收试验、样品比对试验等试验方法和试验遵循的标准未作规定,各类试验和质量核查中采用的试验方法仍按照JJG 307-2006《机电式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JJG 596-2012《电子式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等标准执行。

本标准属于企业标准,只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单位或检定机构。

特别注意,本标准在招标采购验收要求上,比国家和行业标准更具体化和更严格,各网省公司在招标时,应在验收要求写明本标准名称,不能模糊注明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以免验收时使用标准不一样造成验收不符合要求。

2 规范性应用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2-2008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2部分:按极限质量LQ检索【条文释义】本条主要列举了标准制定所引用的其他相关标准。

3 术语和定于3.1 批在一致条件下生产并提交试验(检定)的一定数量的电能表,简称批。

【条文释义】“一致条件”是指供应商提供的商品是在同一批生产原料、同一生产工具、同一生产地点的情况下出厂,当“一致条件”中的任何要素发生改变,均不能称为“一致条件”下生产,此时必须确定为另外一个批次。

比如某生产厂家中标10万只智能电能表,仓库已备5万只电能表的生产原料,当其补充采购同厂同型号5万只电能表元器件材料后,后5万只就不能归结于“一致条件”下生产,因为元器件材料不属于同一批次采购。

3.2 批量批所包含的电能表的数量。

【条文释义】指满足3.1条情况下的所有电能表的数量集合。

3.3 样品从批量中随机取出的供试验(检定)用的电能表。

【条文释义】指的是采用随机方式,从批量电能表中取出的用于各种试验(检定)的电能表。

3.4 全性能试验确定电能表的特征与技术条件所有项目要求一致的检测。

3.5 验收试验对每批电能表按技术条件规定的试验项目进行验收的试验,以判定该批电能表的质量是否满足可以接收的条件。

3.6 运行抽检对运行中的电能表,进行分批抽样验收试验(检定),以评价整批表的质量,判定整批表是否满足继续运行的条件。

3.7 检定质量核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全检验收(检定)合格的电能表进行抽样试验,以判定全检验收(检定)的工作质量。

【条文释义】以上主要对不同试验项目进行说明。

4抽样检验4.1全性能试验4.1.1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全性能试验:a)供货前;b)当结构、工艺或主要元器件有所改变,可能影响其符合技术条件时;c)订货单位认为有必要时。

【条文释义】本条规定了开展全性能试验的条件。

一是在厂商还未开始供货前,由采购方到厂商进行样品抽取;二是在供货时,如果发现厂商提供的产品在结构、工艺和主要元器件方面有所改变时,应重新确定批,重新抽取样品;三是订货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多次全性能试验抽样。

4.1.2 样本条件和抽取方式采用到供应商生产现场随机抽取方式进行。

【条文释义】本条规定了样本条件和抽样方式。

抽样时,订货方必须到厂商厂房的生产现场去抽取样品,抽取的样品不能直接指定定或由厂商主动提供,应随机从已生产的样品中随机抽取。

随机抽样不等于随便抽样,为确保抽取的每个样品能代表批,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已生产的批中所有样品编号,再从编号中采用掷骰子或其它方式随机抽取,然后对号取表。

这样避免了抽样时只从看到的产品中抽取的随便抽样。

后面验收抽样、比对抽样等随机抽样均应遵循该原则。

4.1.3 抽样方案在电能表具备一定数量条件下(单相电能表批的数量不少于1000只,三相电能表批的数量不少于100只,单、三相电能表批的数量最大不超过中标批次的3%),从中抽取8只作为全性能试验样本(其中2只用于样品比对)。

【条文释义】本条规定了抽样时样品的条件和抽样数量要求。

批量的下限要求为:对于单相电能表,确定的批量不得少于1000只,三相电能表确定的批量不得少于100只。

上限要求为:单、三相电能表确定的批量不超过中标批次的3%。

确定一定的下限是为了考核其设计可行性、生产一致性是否符合质量要求;确定一定上限,主要考虑如该批次抽检不合格,不致造成厂商生产浪费和损失。

国网公司一般中标批次的量基本上限定在10万只,抽样的上限也只有3000只。

全性能试验和型式试验类似,抽取8只样品,主要参考型式试验二次抽样为8只。

本条中,鉴于全性能试验和样品比对同时开展,考虑到全性能试验对样品比对没有影响,故从全性能试验后的样品中选取2只做为比对样品。

4.1.4 不合格分类按质量特性不符合的严重程度,不合格分A、B两类。

A类为否决项,B类为非否决项(见附录A)。

【条文释义】本条规定了全性能试验的不合格判据(见附录A),53项实验项目中,A类不合格有46项,B类不合格有7项。

比2008年颁布的《电能表抽样技术规范》的判据更为严格。

样品在进行全性能试验时,如果一项A类不合格项试验不通过,即判定为不合格。

没有给B类设权重,是考虑到因为是供货前试验,对于容易改正的B类整改以机会。

4.1.5 结果判定样本出现任一项A类不合格即判定该批样本不合格;出现B类不合格经调整后试验通过,判定该批样本合格,如经调整后仍出现B类不合格的,则判定该批样表为不合格。

【条文释义】本条具体规定了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方法。

4.2 验收试验4.2.1 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抽样验收:a)到货验收时b)订货单位认为有必要时。

【条文释义】本条规定了验收试验时的抽样条件,在通知电能表供应商供货后,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应在入库前开展到货验收。

“有必要时”是指订货单位在连续接收时,虽然是同一批次产品,也可以根据运输情况和实际到货时间增加到货验收试验。

4.2.2 样本抽取方式应采用随机方式进行。

【条文释义】本条规定了样本抽样方式。

抽样时,必须从已到货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取的样品不能直接指定或由厂商主动提供。

4.2.3 正常、加严和放宽验收条件4.2.3.1 验收试验开始时,应采取正常验收。

【条文释义】“实验开始时”是指针对同一厂家在一定周期内的第一次供货的到货验收,周期可定为1年,也可根据招标情况缩短周期。

首次试验应采取正常验收程序,不能一开始加严或放宽验收。

4.2.3.2正常验收时,同一厂家同型号电能表在试验中连续5批或少于5批中有2批没有一次验收试验通过,则该厂家该型号电能表下批验收试验转移到加严验收。

【条文释义】本条定义了由正常到加严验收的条件。

比如:1.√2.√3.√4.×5.×→加严1.√2.×3.√4.×→加严1.×2.√3.×→加严本条中不是指每5批一个判定,而是连续判定,如1-5,2-6,3-7等。

4.2.3.3 当正在执行加严验收时,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恢复正常验收。

a)加严验收的某厂家同一型号电能表在后续验收中连续5批次全部一次验收通过,应恢复正常验收。

b)订货单位认为可以恢复正常验收时。

【条文释义】本条规定了加严验收恢复到正常验收时的条件。

第一种情况即从第一批次加严验收后,如果连续5批次加严验收均一次通过,即可恢复正常验收。

第二种情况,未到连续5批次,但供货商提出的整改方案或技术改进经订货方确认可靠,且供货商有很好的诚信态度,订货方可根据情况恢复到正常验收。

比如:加严验收时时:1.√ 2.√ 3.√ 4.√ 5.√→恢复到正常验收4.2.3.4正常验收时,如果下列条件均满足,可转移到放宽验收。

a)同一厂家同型号电能表连续5批次验收通过。

b)该厂家生产稳定,驻厂监造无重大问题。

c)订货单位认为放宽验收可执行。

【条文释义】为确保产品质量,本条规定了在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时,即可放宽验收。

即使厂家连续5批次正常验收通过,但厂家的生产极不稳定,驻厂监造发现存在问题,或订货单位从保障产品质量出发不认可放宽验收,则放宽验收不得执行。

在GB/T 2828.1-2003的9.3.3.2则是采用累积生产厂家转移积分方式实现验收转移的,本标准未采用该项规定,便于实际操作。

4.2.3.5 当正在执行放宽验收时,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恢复正常验收。

a)一个批次放宽验收未通过。

b)生产不稳定或延迟。

c)产品使用单位对产品质量产生不良意见反馈时。

d)订货单位认为需要恢复正常验收时。

【条文释义】本条规定了放宽验收恢复到正常验收的条件,列举的4个条件,只要出现其一,则必须恢复到正常验收。

4.2.3.6转移规则和程序图1 转移规则简图【条文释义】转移规则的流程图。

4.2.4 抽样方案验收试验的抽样方案按GB2828.1选择判别水平II,AQL=1.0(%)的一次抽样方案(抽样时额外抽取2只用于样品比对)。

4.2.4.1 正常验收时一次抽样方案4.2.4.2 加严验收时一次抽样方案4.2.4.3 放宽验收时一次抽样方案【条文释义】4.2.4整个条文详细说明了验收抽样的技术方案,主要依据GB/T2828.1选择判别水平II,AQL=1.0(%)的一次抽样方案,表1-3分别对应GB/T2828.1中的正常验收、加严验收和放宽验收判别水平。

与原标准相比,取消了二次抽样。

在批量大于280时,加严验收样本数量提高一个档次进行,加严验收允许不合格比例收严;正常验收和放宽验收不同的地方在批量大于280时,放宽验收样本数量降低一个档次进行,放宽验收允许不合格比例放宽。

比如:对批量为20000万只电能表的正常、加严、放宽验收选取的样本、判定分别为:正常验收:n=315 Ac=7, Re=8,允许不合格比例2.2 %;加严验收:n=500 Ac=8, Re=9允许不合格比例1.6 %;放宽验收:n=125 Ac=5, Re=6允许不合格比例4%。

4.2.5不合格分类按质量特性不符合的严重程度,不合格分A、B两类。

A类为否决项,B类为非否决项(见资料性附录A)。

【条文释义】同4.1.4的条文释义。

4.2.6合格与否判断a)验收试验应对大小为n的样本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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