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关于硕博连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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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选办法暂行

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选办法暂行

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选办法(暂行)为鼓励广大研究生学习科研的积极性,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积学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和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何志龙、杜海斌副主任委员:李秉忠、程蕾委员:教师代表、科研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学生代表二、评选对象积学奖学金每学年初在所有全日制研究生中评定三、评选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学习态度端正,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学习成绩优良。

(四)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所取得的科研成果须符合学术道德规范。

(五)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报到和注册,在规定学制内的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六)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研究生在学期间受到过各类警告及以上处分者;研究生在学期间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研究生;在学期间未能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及住宿费者。

(七)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取得博士生学籍前,按硕士身份参评;在取得博士生学籍后,按博士身份参评。

参评时的科研成果按所在学习阶段确定,且不得累加。

(八)已获得当年国家奖学金的硕、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参评本年度积学奖学金。

四、一年级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选原则(一)在不违背学校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尽量扩大积学奖学金覆盖面。

(二)根据学校划拨总经费确定各等次获奖名额及各等次奖金数额。

设为四个等次,特等奖12000元,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二、三等金额由当年下拨经费确定)。

(三)当年推免生为特等奖学金;优秀生源调剂生为二等奖学金。

五、评选流程(一)各班应按照通知要求,在本班内召开评议班会,评选出包括班长、团支书在内不少于5人的评议小组。

(二)科研成果等级由科研秘书认定,综合表现量化由各班评选小组认定,综合后对参评者进行积分排名,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各班评选小组将获奖者科研及综合表现材料提交学院评积学奖学金审委员会审核。

关于《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补充通知

关于《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补充通知

关于《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补充通知
为了推动自主创新,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已经制定并出台了《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

为了积极平稳推进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改革,学校特为现在读研究生制定以下规定:
1.从2008年9月起,在学校规定毕业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在职自费研究生将纳入学生公费医疗体系,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我校全体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从2008年起4月份开始执行《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中的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积学奖学金的第二项,即“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
3.在读全体全日制研究生从2008年起4月份开始执行《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中的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励志奖学金和敦行奖学金;
4.经考核合格的在读硕博连读生从2008年9月起将增发《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中的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积学奖学金二等奖学金。

陕西师范大学 2008年3月28日。

陕西师范大学“4+2+1”硕士研究生 培养方案

陕西师范大学“4+2+1”硕士研究生 培养方案

陕西师范大学“4+2+1”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4+2+1”人才培养模式中,“4”指本科四年的学科专业学习;“2”指硕士研究生阶段两年的教育理论与学科专业知识学习,以及教育研究与学位论文撰写;“1”指硕士研究生阶段一年的基础教育实践,其中,第二学期在县域标准化高中实习半年,第四学期在城市示范性高中实习半年;大学本科第四学年为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的衔接阶段,此阶段在完成本科学习任务的同时,修读部分研究生课程。

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较强的教育教学与研究能力,能够较好地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及管理工作的高素质研究型教师。

基本要求如下: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

2.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较强的教育教学与研究能力,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

3.了解基础教育现状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最新进展,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能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学科教学和教育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4.具有国际视野,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了解国际教育改革和学科发展的前沿。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6.具有良好的人文与科学素养,具备迅速成为中小学骨干教师的实力,具有引领中小学教育教学与研究的潜力。

二、培养方式培养采取理论学习、教育教学实践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

教学以课程学习为载体,实施讲授、自学、讨论、教学实践和科研训练等相结合的方式,采用研究性教学、案例教学、体验式教学等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研究解决教育实践问题的能力。

在培养指导中,实施大学导师与中学导师相结合的双导师制,以大学导师指导为主,中学导师参与课程教学、教学实践与学位论文等环节的指导工作。

学生入学一个月内,结合个人实际,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对课程学习、文献阅读、教育实习、科研训练、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做出合理安排。

陕西师范大学商学院各专业学术型培养方案.doc

陕西师范大学商学院各专业学术型培养方案.doc

政治经济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相适应的政治经济学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

通过完整的学习与训练,所培养的研究生应具备扎实的政治经济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和熟悉国内外政治经济学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对本研究方向的问题有深入的了解,并具备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够在国际组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非盈利部门、学术机构及高等院校从事与政治经济学相关的管理、研究、咨询或教学等工作。

二、研究方向1. 《资本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2. 中国发展经济学三、培养年限全日制硕士生学制一般为3年。

对于提前完成规定的全部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的,经专家推荐和严格考核,可以提前毕业或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但不得少于两年;个别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学业的,经审核批准可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5年。

四、课程设置(一)必修课程1.公共学位课:7学分(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90学时,3学分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2)第一外国语(英语) 240学时,4学分2.专业学位课(含研究方向课): 17学分(1)中级微观经济学 60学时,3学分(2)中级宏观经济学 60学时,3学分(3)计量经济学Ⅱ 60学时,3学分(4)《资本论》研究Ⅱ 40学时,2学分(5)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Ⅱ 40学时,2学分(6)中国发展经济学 40学时,2学分(7)研究方向课程,任选一门高级政治经济学 40学时,2学分高级发展经济学 40学时,2学分(二)选修课程1.选修课(在学院其他所有研究生课程中和学院开设的任意选修课程中选择2-3门,4-6学分)提倡研究生根据自己的需要和特点,可跨院(系、所、中心)、跨学科选修研究生课程。

(三)实践环节和科研能力训练(必修环节)1.实践环节:2学分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加强实践环节。

陕西师范大学关于修订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意见

陕西师范大学关于修订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意见

陕西师范大学关于修订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意见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是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的重要文件,是有关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和质量要求的具体体现,是教学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不断提高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现对修订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提出如下意见:培养方案一般应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培养方法、学位论文。

培养方案必须科学、规范,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考核、检查。

一、培养目标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具有创新和创造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是: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研作风,有献身于科学的事业心,具有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3.在学术或专门技术上做出有理论或实践意义的创新性研究成果。

4. 能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撰写专业文章。

5. 在身体方面要求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在职博士生的培养年限原则上为4年。

特殊情况博士生经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但原则上最长不超过6年。

三、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设置以国家最新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为依据,其专业属于二级学科,研究方向属于三级学科。

研究方向的调整和设置,要注意突出本学科已有的特色和优势,力求体现前瞻性、先进性和前沿性。

鼓励设置一些跨学科的研究方向,以促进学科专业间的合作、交叉与渗透,特别是促进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建立与发展。

四、培养方式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采用导师负责制。

提倡建立以导师为主要责任人的博士生指导小组,充分发挥集体指导的优势。

陕西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陕西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陕西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沙蒿子多糖的降血糖及肝保护作用
本实验用高果糖去诱导小鼠产生胰岛素耐受不良,肝的脂肪变性及氧化性损伤,然后给小鼠灌胃高、中、低三个剂量的沙蒿子多糖进行干预。

五十只老鼠随机分为五组,正常组,模型组,高剂量组,中剂量组以及低剂量组。

在药物干预两个月以后,杀死老鼠取血清和肝脏,分别测定一下生化参数,同时做小鼠肝脏组织的病理学切片来评价沙蒿子多糖的降血糖及肝保护作用。

下图是本部分研究内容的流程图。

()沙蒿子多糖系列组分的制备
本课题拟采用柱层析技术,先后用蒸馏水和不同浓度的洗脱,制备酸性和中性多糖组分;进一步采用
化、核磁、部分酸水解、降解、、电镜等一系列生化分析确定沙蒿子多糖不同洗脱组分的结构。

下图是已完成的
()沙蒿子多糖组分体外抗肿瘤机理与构效关系
本研究拟建立人的结肠癌()、肺癌()、乳腺癌()等体外细胞培养模型,采用检测存活率、法检测细胞毒性、荧光显微镜观察细胞形态、流式细胞仪()分析细胞周期、测定细胞凋亡率等生物学方法,研究不同组分沙蒿子多糖的结构与体外抑瘤活性之间的构效关系,筛选高活性片段的多糖级分。

研究目标:
()二次正交旋转组合法优化超声辅助热水提取沙蒿子多糖的提取工艺,以期为沙蒿子多糖的工业化应用提供理论依据,此部分研究有望发表一篇论文,目前已在定稿中。

()沙蒿子多糖的降血糖及肝保护研究,此研究可为沙蒿子多糖功能评价提供理论依据,目前已有一篇论文被接收。

研究生院年制(本申请表共页,请用纸正反打印)。

陕西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暂行办法

陕西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暂行办法

陕西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暂行办法为了鼓励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积极开展具有前沿性和开拓性的研究,激励博士产出创新性成果,切实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并为参加“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做好充分准备,特设立我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资助项目的组织管理由学校统一领导,研究生处及有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一、资助方式“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项目采取滚动资助的方式,资助额度为文科每人2万元/年;理科每人3万元/年,每年最多资助8人,每人最多资助3年,资助经费由学校承担。

二、申报要求1.凡有国家级重点学科的或具有一级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每年须推荐2名申请者;2.具有二级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每年须推荐1名申请者。

三、申报条件1.申请者应是我校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品学兼优的硕博连读生、博士生。

2.学位论文选题必须为本学科前沿课题,或是能够解决重要基础问题的选题。

3.论文选题一般应依托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应是对学科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或具有应用前景的重大工程、技术创新研究。

4.申请者的论文指导教师应在本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5.申请者应在本研究方向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并在本研究领域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四、申请与评审1.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生在论文选题确定后即可向研究生处提出申请,审批时间为每年3月和10月。

2.申请者需填写《陕西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立项申请书》。

3.申请者所在单位应对申请者及有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条件能否保证和预期效果能否实现等签署审查意见。

4.学校组成专家评审组(主要由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专家组成),要求申请者及其指导教师进行资助项目答辩,最后由专家评审组确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获得者名单。

五、经费管理项目资助经费直接划拨到指导教师名下,由指导教师负责使用,其中由获得者直接支配使用经费不得少于60%(含生活补贴)。

2023年陕西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硕士毕业要求

2023年陕西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硕士毕业要求

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产出学术成果暂行规定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规定(2017年修订)》的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对我院2013年印发的《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学术成果暂定规定》予以修订。

一、本规定所涉及的学术成果需满足以下规定(一)学术成果必须与学位论文相关;(二)学术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陕西师范大学(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如本规定无特殊说明,学术成果第一(二)作者须为学位申请者本人,通讯作者须为导师;(三)学术成果及级别认定需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或社会科学处制定的有关标准和办法执行。

(四)学术成果中论文需公开发表或正式接受,专利需已授权或处于实质性审查期(以专利获得ZL号或CN号为准)。

二、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产出学术成果要求(一)普通理科、工科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申请学位需满足下列条件:在SCI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达到6.0以上(含6.0),且在SCI II区(含II区)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二)硕博连读理科、工科博士研究生(学制6年)申请学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SCI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达到6.0以上(含6.0),且在SCI I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在SCI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达到6.0以上(含6.0),且在SCI II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三)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E级(权威)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2.在E级(权威)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且在F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四)少数民族骨干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的要求:1.理工科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需满足下列条件:在SCI(含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博士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F级(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2)在G级(重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为CSSCI扩展源期刊或北京大学图书馆发布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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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生录取、培养与
管理的试行办法
为保证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在我校具有博士授予权的学科内(不包括第十批新增博士点)对少数优秀硕士生试行硕士和博士连续培养(简称硕博连读)制度,学制一般为5~6年,总学分为不少于50学分。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硕博连读的原则
1、申报硕博连读的硕士生应是全日制研究生(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须得到原单位同意后才能参加硕博连读的选拔),且只能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

2、申报硕博连读的硕士生原则上应在所在一级学科内选择专业,并需在录取前修完所报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

3、每个博士点原则上每年只能接收1名硕博连读的硕士生(如部分博士点当年计划内指标较多,可增加1名);导师愿为优秀硕士研究生支付所有培养经费,可酌情增加指标。

二、硕博连读的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品行优良,学风严谨,身体健康。

2、按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生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硕士生中的前25%内,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3、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优良者。

4、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硕士学习期间业务上表现突出,有培养前途。

5、研究生入学攻博前,原则上至少应有在本专业期刊上(文科为重要期刊、理工科为核心期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第1作者或导师为第1作者本人应为第2作者,陕西师范大学为第1署名单位)。

三、申请硕博连读的手续
1、符合以上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在第四学期的中期考核筛选后即每年的4月底前,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2、经导师和有关专家推荐(1-2名同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所报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并提出接收意见后,由院(系、中心)主管院长及该学科导师组(一般不少于5人)的专门小组对研究生的思想表现、学风、态度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提出推荐名单和意见。

3、将推荐名单在本院(系、中心)公示3天,接受同学和老师监督。

经各学院重新审核后连同公示结果,报研究生处审核,主管校长审批。

四、办理硕博连读的时间
1、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于第四学期4月30前到研究生处教育管理科领取申请表格(或从研究生处网上下载)。

2、所有获准申请的准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在每年的5月25日前由各院(系、中心)组织专家对该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进行答辩(涉及课题研究的意义、目的、内容、创新性等),并对提交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进行评审。

各院(系、中心)从答辩合格且水平较高者中择优推荐出硕博连读生(名额根据当年博士生招生人数而定)。

3、每年5月30日前将推荐的硕博连读生的材料及申请表送研究生处教育管理科。

4、学校于每年6月中旬公布本年度获准录取硕博连读生的人员名单。

5、硕博连读研究生与当年统考博士生一起报到入学(第五学期)。

五、学制与课程设置
硕博连读生学制为5~6年,应修的学分不少于50学分。

1、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前四个学期,执行本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的教学计划,主要学习本专业硕士生的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完成的学分一般不少于34学分。

2、选拔为硕博连读生的研究生从第五学期开始学习博士生课程,包括:
(1)博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必修3学分。

(2)博士生政治理论课,必修3学分。

(3)专业基础课,必修4-6学分。

(4)研究方向课(含选修课),修4-6学分。

(5)学术讲座:2学分。

准备试行此办法培养研究生的专业,应根据本《试行办法》,结合本专业的具体情况,制订本专业的硕士和博士连续培养的培养方案,经研究生处审批后执行。

六、博士学位论文
1、博士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一般应在硕士入学后第六学期开始时进行。

2、博士生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不应少于3年;一般应做到在提出学位申请时至少有4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

其中文科要求至少4篇核心或1篇为权威、2篇核心或一部正式出版15万字以上的著作、2篇核心;理工科要求至少1篇SCI源期刊(权威)、3篇核心或2篇SCI源(权威)期刊。

另外,1项发明专利(博士生排名在前2人,以下同)或1项省、部级科研成果鉴定或获得1项省、部级科学技术成果奖或1项转让费在10万元以上的科技成果与1篇SCI源期刊同样对待。

七、研究生待遇
研究生入学后的前两学年,享受硕士研究生的待遇,按硕士研究生的标准拨给业务费。

从第五学期开始,确定为博士生者,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待遇,按博士研究生的标准拨付业务费。

八、其它事项
1、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在未办理博士入学手续之前,应继续在硕士导师的指导下从事科研活动,并应在博士生入学前完成一篇研究工作的详细报告送给硕士生导师签收,报研究生处教育管理科。

2、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在未办理博士入学手续之前,若违反校纪校规,或未能完成规定的科研工作及研究报告,将取消其硕博连读的资格;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博士生资格及待遇,其考核按统考博士生同样要求,其考核内容、标准详见《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办法》。

未取得硕博连读的研究生,按硕士学位要求做硕士学位论文。

3、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和不做硕士论文。

4、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应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5、被确定为硕博连读的研究生作为博士生培养后,学习期间不得自费出国留学或无故中途辍学,否则应偿还全部培养费。

6、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在博士学位答辩时,若答辩委员会认为其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做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7、取消《陕西师范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规定》。

本办法由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二〇〇五年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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