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对象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第一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最新)

第一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为解决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需求,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根据《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年X第一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电〔X〕18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我市仍有4类重点对象危房的区域是X县、X区和X区。
二、总体目标X年全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304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任务1153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3类重点对象151户。
各县区具体任务为:X区43户,全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X区52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任务44户,低保户等3类重点对象任务8户;X县1209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任务1066户,低保户等3类重点对象任务143户。
三、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农民主体。
县区人民政府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做好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尊重群众意愿,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建设美好家园。
危房改造农户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发挥互帮互建的主体作用,自主改造危房。
(二)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公开农村危房等级评定标准、程序和评定结果,以及危房改造申请、对象确定、补助、建设的条件、标准和程序,公平公正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实行村、镇、县三级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现阳光操作。
(三)规划先行、突出特色。
科学制定村庄规划,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要结合乡土特色建设,引导农户选用富有地方民族特色的农房设计标准图集和当地建筑材料,形成各具特色的建筑风貌。
(四)因地制宜、集约节约。
农村危房改造要优先利用原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荒坡地,尽可能节约用地;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引导群众建设经济适用、安全节能、卫生美观的现代新农居,避免出现农户因大拆大建或盲目攀比建大房而导致贫困加剧的现象。
危房改造重点支持四类对象

危房改造重点支持四类对象2017-09-12 11:53:37 来源: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农村版◎住建部等三部门发通知,力争到2019年基本完成、2020年扫尾◎政府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的,可将补助资金直接付给施工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力争到2019年基本完成、2020年做好扫尾工作。
改造对象认定有标准中央支持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应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中根据住房危险程度确定。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应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
经评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4类重点对象列为危房改造对象。
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4类重点对象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时住房应满足以下基本质量要求: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和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配合扶贫部门确定贫困户退出的实施办法和工作程序。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认定住房安全性并出具房屋安全性评定结果。
减轻深度贫困户负担省、市、县要落实危房改造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切实加大对深度贫困户的倾斜支持。
要引导社会力量资助,鼓励志愿者帮扶和村民互助,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予以支持,构建多渠道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机制。
推广低成本改造方式。
各地务必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农户优先选择加固方式改造危房。
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加固改造,鼓励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除险加固。
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惠民政策

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惠民政策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2019年资源县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为全县仍有农村危房的3镇4乡,补助资金只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
二、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方式为新建的,农村危房改造住房建筑面积按桂建发〔2018〕3号文件要求执行,原则上不低于人均13平方米;分散供养五保户不大于40平方米;4人及以下农户原则上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5人及以上农户不宜超过人均18平方米;无自筹能力全额由财政补助的农户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面积误差为5%(我县参照易地扶贫搬迁房屋控制面积标准细化为4人以及4人以上农户不得超过人均25平方米),即在自治区没有下达2019年危改实施方案前,暂时按照资源县2018年危改方案实施(资政办发〔2018〕48号2018年资源县农村危房改造暨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申请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屯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危改主管部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1.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2.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3.户口薄复印件(指户口本上的所有成员);4.户主身份证复印件;5.家庭困难证件复印件(贫困手册成员信息页复印件、五保证、低保证、残疾人证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6.存折账号复印件。
(二)申请审批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村屯评议、公示(不少于10天)——乡镇审核、公示(不少于7天)——县级农村危改主管部门审批、公示(不少于7天)。
四、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
2019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暂时按照2018年的(资政函〔2018〕87号关于2018年资源县农村危房改造农户补助资金标准的批复)执行,不含粤桂帮扶资金。
(一)新建类别D级危房改造补助标标准1.极端贫困(精准扶贫打分24分以下):3.4-5.0万元/户(以实际工程量补贴,最多不超过5万元)2.特别贫困(精准扶贫打分25-34分):3.2万元/户。
北京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2018-2020年北京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近日,《北京市农村4类重点对象和低收入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发布。
《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年底前完成4类重点对象C、D级农村危房50%改造任务,完成低收入群众C、D级农村危房30%改造任务,2019年力争完成全部改造任务,2020年做好收尾工作。
《工作方案》对于2018-2020年北京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面积标准等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补助对象《工作方案》规定,4类重点对象包括本市农业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低收入群众指低收入农户和低收入家庭。
本月底前,各区要根据住建部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完成房屋危险性评定,两类群体的房屋经评定为C、D级,列为危房改造对象,纳入危房改造任务。
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加固维修,鼓励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除险加固,D级危房确无加固维修价值的,应拆除重建。
二、补助标准关于危房改造的补贴标准,市区两级财政均给予一定的补助。
其中,市级财政按照差异化补助标准对各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给予补助:生态涵养区(门头沟、怀柔、平谷、密云、延庆)按照4.7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他郊区(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按照4.1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城区(朝阳、海淀、丰台)按照3.4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
此外,区级也要积极安排补助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力度,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土地租赁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提高区级补助标准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和无房低收入群众住房问题。
根据《工作方案》规定,市区两级财政补助原则上应达到6.8万元/户以上。
对于拆除重建、加固维修实际投入低于6.8万元的改造对象,区级可根据实际自行制定补助标准。
三、农村危房改造的面积标准关于危房改造的面积,方案规定,4类重点对象和低收入群众拆除重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每户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加固维修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原正房面积。
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是指国家对危险房屋改造提供的经济补助标准,旨在改善危险房屋的安全性和居住条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主要包括房屋结构类别、改造补助标准、资金来源等内容。
首先,根据危房改造的不同结构类别,国家对危房改造补助标准进行了具体划分。
一般来说,危房改造主要包括三类结构,分别是砖木结构、土木结构和砖混结构。
对于不同结构类别的危房,国家对其改造补助标准也有所不同,以确保改造资金的合理利用和改造效果的最大化。
其次,根据危房改造的实际情况和改造标准,国家对危房改造补助标准进行了具体规定。
一般来说,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主要包括改造资金的补助比例、改造资金的补助额度等内容。
在具体实施中,国家会根据危房改造的不同情况和改造标准,对不同地区和不同家庭提供相应的改造补助,以确保改造工作的公平和合理。
此外,危房改造补助标准的资金来源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一般来说,危房改造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预算和地方财政预算。
国家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应的资金用于危房改造工作,以保障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改造补助标准的落实。
总的来说,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是一个重要的政策措施,对于改善农村危房的安全状况,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实际工作中,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确保危房改造补助标准的准确执行,促进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农村危房改造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山东省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山东省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是4类重点对象和深度贫困地区其他危房户,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二)对象认定4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由扶贫部门认定,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
深度贫困地区名单由扶贫部门提供。
住房危险性鉴定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请专业机构进行。
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三)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财政补助为辅。
各地要制定分类补助标准,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危房鉴定、绩效评价、农户档案、信息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我省分类补助标准如下:1.修缮加固户均补助不低于0.8万元(实际费用不足0.8万元的,按照实际费用补助)。
2.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建房屋补助不低于1.9万元。
3.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补助不低于1.8万元。
4.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房屋补助不低于1.8万元,同属其他3类人群的在该类人群补助标准上再增加1000元。
5.深度贫困地区其他危房户补助不高于1.2万元。
三、改造方式和改造标准(一)改造方式1.原则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属整体危险(D级)的,可修缮加固的宜优先选择修缮加固,其次才是拆除重建。
2.各地要因地制宜、统筹资源,积极利用空闲宅基地、闲置房屋等统一建设周转房,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
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3.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二)改造标准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
各地可根据实际,制定细化面积标准,合理确定设计方案,满足农户基本使用需求。
农村危房改造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农村危房改造补偿标准是多少农村危房改造补偿标准是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
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二、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助对象范围:1.分散供养五保户。
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
法律快车提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低保户。
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
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其他贫困户。
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三、农村危房改造怎么申请补助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补助的手续为:申报程序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村户主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县住房保障中心备案。
具体流程为:1.户主申请。
2.村委会评议。
村委会接到困难家庭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议定是否符合改造条件,评议结果并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经评议认为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审批表》,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
对不符合改造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不予申报。
3.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规划、国土等部门工作人员入户核查。
核查符合条件的,核查人员签字并签署意见后报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地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4.签订危房改造协议书。
凡被审核列为当年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需与当地人民政府签订危房改造协议,明确质量要求、补助标准和完成时限。
最后就是竣工验收。
安徽省危房补助标准

安徽省危房补助标准
根据《安徽省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为了改善农村危房的居住环境,提高贫困户的住房条件,安徽省将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进行改造,并给予相应的补助。
下面将详细介绍安徽省危房补助标准。
首先,对于危房改造的对象,主要包括农村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户以及其他特困人员家庭的危房。
这些家庭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向当地村(居)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便可享受相应的补助。
其次,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国家补助标准,二是地方财政配套标准。
国家补助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主要用于危房改造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费用。
地方财政配套标准则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主要用于危房改造工程的辅助设施建设、材料采购等支出。
再次,根据《安徽省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对于不同类型的危房,补助标准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对于危房改造工程,国家和地方财政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补助,以确保危房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
最后,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危房改造补助标准的执行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得给予补助。
同时,对于补助资金的使用,也需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补助资金的合理使用。
总之,安徽省危房补助标准是为了改善农村危房的居住环境,提高贫困户的住房条件而设立的。
各地应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确保补助资金的合理使用,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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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对象危房改
造补助标准
一、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补标准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改造基本情况和资金补助
1.2019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376户,其中306户进行拆旧建新,70户进行维修加固。
2.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住房安全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住房战役办发〔2019〕11号)精神,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补助3万元,其中中央1.4万、自治区1.25万(含每户0.5万元是拆旧建新的激励资金、市配套0.15万,县级配套0.2万。
3.拆旧建新户均补助2.5万元(不含激励资金),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2017年修订)的规定制订差异标准进行补助;维修加固的根据编制的定额进行结算,但结算价不得超过1.75万元(户均2.5万元的70%)。
3.制订补助标准的依据。
一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2017年修订),分为按极端贫困、
特别贫困、中等贫困和一般贫困四种类型。
二是自治区住房安全保障战役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住房安全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住房战役办发〔2019〕11号)。
(二)补助标准的制订
拟定四等补助,依据各乡镇识别得分进行分段统计。
基本情况如下:30分以下35户,31-40分76户,41-50分139户,51分以上56户,共306户。
(三)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分配资金总额
分配资金=总任务数×户均补助=2.5万元/户×306×10000=7650000元
(四)总级差占用资金总额
拟定分四等补助标准,51分以上为基准级,每等级差为40元,四等补助四个分数段分别是:
1.识别得分51分以上56户,最低等补助,基准补助级差金额:0元;
2. 识别得分41-50分139户,补助级差占用资金额:40×139=5560元;
3. 识别得分31-40分76户,补助级差占用资金额:80×76=6080元;
4. 识别得分30分以下35户,补助级差占用资金额:120×35=4200元。
(五)最低等补助
1、平均分配资金额=分配资金总额-总级差占用资金总额=7650000-0-5560-6080-4200=7634160元
2、最低等补助=7634160元÷306户≈24948元/户(金额取元)
(六)四等补助标准
1.最低等补助标准(识别分51分以上,含应纳尽纳):24948元/户;
2.二等补助标准(识别分41—50分):最低等补助标准+一个级差=24948+40=24988元/户;
3.三等补助标准(识别分31—40分):最低等补助标准+二个级差=24948+80=25028元/户;
4.四等补助标准(识别分30分以下):最低等补助标准+三个级差=24948+120=25068元/户;
(七)实际分配资金
1、24948元/户×56=1397088元;
2、24988元/户×139=3473332元;
3、25028元/户×76=1902128元;
4、25068元/户×35=877380元;
1+2+3+4=7649928元
(八)结余资金
结余资金=总分配资金-实际分配资金=7650000—7649928=72元。
二、低保户等3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2017年修订)的规定制订差异标准,但因没有多余资金,所以低保户等3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为1.85万元(中央1.4万元,自治区0.1万元,市级0.15万元,县级配套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