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解读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一、背景和意义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科技创新日新月异。
为了促进技术进步和推动创新发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由于专利审查工作的繁重和复杂性,普通发明专利的审查周期较长,给技术创新者带来了许多困扰。
为了更好地支持创新发展,提高专利审查效率,我国应当引入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机制。
二、适用范围和条件1.与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相关的发明专利申请;2.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资源利用等领域相关的发明专利申请;3.与国家优势产业发展、公共服务领域相关的发明专利申请;4.其他符合国家创新发展战略需要的发明专利申请。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1.申请人为发明创造者本人;2.申请人同意不对申请专利实施实质性的技术转让;3.申请人同意在专利被授予后12个月内不对申请专利实施实质性的技术转让;4.申请人需提供完整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并在申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程序1.申请人在提交发明专利申请的同时,须填写申请表明愿意申请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申请受理后,专利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3.符合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条件的申请,将进入优先审查队列,并在30个工作日内发出确认函;4.编组好的优先审查队列按照优先审查相关原则进行审查;5.优先审查工作将在正常审查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审查力度和投入,力争尽快完成审查,最大限度地缩短审查周期;6.审查结束后,根据结果发出发明专利授权通知书或不予授权通知书。
四、优先审查的保密性和公示为保护技术创新者的利益和技术秘密,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过程中应加强保密措施,限制相关信息的外泄。
同时,审查结果的公示也是必要的,既可以方便他人了解技术领域的发展方向,又可以防止他人重复研究和申请。
五、优先审查的纠纷解决机制优先审查的引入将加速专利申请审查过程,但也可能引发一些专利申请纠纷。
为了解决这些纠纷,应建立健全的纠纷解决机制,包括申请人就优先审查结果提出异议的申诉程序,以及被授权或未被授权的申请人之间的专利权纠纷解决途径。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It is not difficult to make a decision, but the hard part is to put it into action and stick to it to the end.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的实施对我国创新型社会的建立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可以激发广大人们发明的积极性,也可以更好的保护发明专利。
律师365就和大家聊聊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的实施对我国创新型社会的建立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可以激发广大人们发明的积极性,也可以更好的保护发明专利。
就和大家聊聊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对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自优先审查请求获得同意之日起一年内结案。
第三条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专利审查机构签订的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开展优先审查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可以予以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包括:(一)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技术领域的重要专利申请;(二)涉及低碳技术、节约资源等有助于绿色发展的重要专利申请;(三)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四)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
第五条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优先审查的数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不同专业技术领域的审查能力、上一年度专利授权量以及本年度待审量等情况确定。
第六条请求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应当是电子申请。
专利优先审查

专利优先审查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专利的意义也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
专利可以有效地保护发明人的创新成果,使其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以及权利保护,并激励人们进行更多的科技创新活动。
专利优先审查是一种提高专利审查速度和效率的审查方式,本文将对专利优先审查进行详细介绍。
一、专利优先审查概述专利优先审查,也称为“快速审查”、“特快审查”、“专项加速”等,是在保持专利审查机构相应审查质量的前提下,缩短专利审查周期,提高审查效率,从而推进技术创新的一种审查方式。
其实质是优先寻找出具有相似技术和技术问题的专利申请,以便快速审查申请。
同时,为了支持创新,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专利优先审查制度,以促进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
二、专利优先审查的适用范围专利优先审查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重大科学技术发明方面的专利申请。
2. 侵权诉讼案件或诉讼预警触发的行政复议、听证等程序所涉及的专利申请。
3. 国家授予的科技成果、专利奖等等。
4. 根据技术需求和市场预期,未来战略发展方向所代表的专利申请。
5. 在申请国内专利之前,还申请了其他国家或组织的专利所涉及的专利申请。
三、国际专利优先审查制度介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制定了一些国际性的专利优先审查制度,以方便申请人申请国内和国际专利。
1. 巴黎公约优先权巴黎公约优先权是在国际专利申请制度下批准的一项用于向其他国家专利局提交的国内专利文件的提前申请的制度。
凡是在申请巴黎公约的任一缔约国的专利局递交申请的,均有资格享有巴黎公约优先权。
如果在申请日期起算6个月内,向其他国家专利局提交相同的专利申请,那么,在以前已递交申请的国家,这一专利申请就有优先权。
2. PCT优先权PCT优先权是指在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后,可以在约30多个月内提交至少一个或多个国家或地区的申请,并享有在基本申请提交后和PCT优先权规定期之前要求优惠的权利。
在所选的国家或地区提出专利申请时,如果符合主张PCT优先权的要求,就可以享受PCT优先权,以加快专利审查进程。
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全面实施,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申请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专利申请在审查程序中提前和加快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专利申请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第二章优先审查的范围第四条适用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主要包括:(一)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核心技术的重要专利申请;(二)涉及低碳技术、节约资源等有助于绿色发展的重要专利申请;(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的重要专利申请;(四)向其他国家或地区专利审查机构提出专利申请的在中国的首次申请;(五)其他需要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
第五条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数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不同专业技术领域的审查能力和上一年度专利授权量以及待审量等情况确定。
第三章优先审查的条件第六条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应当是申请中国专利的电子申请。
请求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应当启动实质审查程序。
第七条申请人办理优先审查手续的,需要递交下列相关资料:(一)经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审查并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的《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二)由具备专利检索条件的法人单位出具的规定格式的《检索报告》。
第八条第七条第(二)项所称专利检索条件是指:(一)具有使用《专利审查指南》规定的检索用专利文献和非专利文献进行检索的条件;(二)检索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背景、接受过专利实务培训和检索培训;(三)能够由相应专业技术领域的检索人员按照《专利审查指南》的有关要求对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进行检索。
第九条对处于实质审查程序中的发明专利申请,提供其他国家或地区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和审查结果的,可以加快处理。
朝阳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审核收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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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喜欢科研研发的⼈员还是⽐较多的,在研发出新的产品之后,都可以来到当地的相关部门申请专利权保护,⽽且申请专利权保护的话,就能保护好我们合法的知识产权,下⾯来和店铺⼩编了解⼀下朝阳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审核收费吗、
⼀、朝阳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审核收费吗
不收费
⼆、朝阳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审核申请条件
1.发明专利申请进⼊实审、是电⼦申请;
2.请求⼈是注册或登记在辽宁省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具有辽宁省户籍的个⼈。
三、朝阳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审核设定依据
【规章】《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6号,2017年6⽉27⽇公布,2017年8⽉1⽇起施⾏)第⼋条除本办法第三条第五项的情形外,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
四、朝阳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审核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 20⼯作⽇承诺时限 2⼯作⽇
五、朝阳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审核办理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东路19号政务服务⼤厅2楼16号窗⼝
六、朝阳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审核办理时间
星期⼀⾄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七、朝阳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审核办理材料
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
现有技术材料(⽹上核验,不再要求申请⼈提供)
证明⽂件
通过以上的⽂章内容我们就知道,在申请专利权优先审查审核的时候是不需要收费的,但是专利权并不是每个⼈都可以获得的,⾸先需要保证我们研发出来的产品是完全属于我们⾃⼰的,只有具备了这个我们才能申请办理,如果还有其他不同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店铺。
专利优先审查办事指南

专利优先审查办事指南一、申报条件1、办理依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2017)(第76号)(见略)第八条申请人提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的,应当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除本办法第三条第五项的情形外,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
当事人提出专利复审、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请求的,应当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和相关证明文件;除在实质审查或者初步审查程序中已经进行优先审查的专利复审案件外,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
2、申报人是指注册或登记在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
3、专利申请必须是电子申请。
4、发明专利申请应当进入实质审查程序之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进入受理程序,完成专利申请费缴纳之后。
5、 2017年8月1日起,专利局依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对符合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供的快速审查通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2)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4)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5)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6)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宣告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1)针对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2)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官方标准

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官方标准一、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官方标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专利优先审查指南(试行)》中,明确了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的官方标准。
专利优先审查是指在专利申请阶段,为那些对技术创新有较高的需求和迫切性的申请人提供的一种加速审查程序。
而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作为专利申请流程中的一项重要费用,直接关系到申请人是否能够顺利地进行专利优先审查。
了解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的官方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可以选择支付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来请求专利的优先审查。
具体标准如下:1. 发明、实用新型和设计的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标准:根据《专利费用缴纳标准》的规定,发明、实用新型和设计的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为人民币3200元/件。
2. 电子申请的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减缴标准:对采取电子形式提交的申请,其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减缴为3200元的七成。
以上就是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的官方标准内容,下面我将进行更深入的解析。
二、专利优先审查的意义和作用专利优先审查作为专利申请程序中的一项特殊审查制度,在实际申请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对于一些技术创新比较急迫的申请人,可以通过专利优先审查快速获得专利权,从而更快地实现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商业化应用。
通过专利优先审查可以大大缩短专利授权周期,加快技术成果的落地,增强技术创新的市场竞争力。
专利优先审查的实施可以促进技术创新活动的开展,提升企业和个人的创新动力和水平。
三、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的支付方式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的支付方式相对简单,申请人只需按照规定的标准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即可。
对于那些希望加速审查的申请人来说,支付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是值得的,因为这可以帮助他们更快地获得专利权,并提升技术创新成果的市场竞争力。
四、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的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支付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专利优先审查制度的推出给了那些有紧迫需求的申请人更多的选择和机会,可以更快地获得专利权,从而更快地实现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专利优先审查流程内容有哪些?

The greatest joy in life is that everyone says you can’t do it, but you have done it!(页眉可删)专利优先审查流程内容有哪些?专利优先审查流程内容主要有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技术领域的重要专利申请;涉及低碳技术、节约资源等有助于绿色发展的重要专利申请。
专利优先审查流程内容有哪些?发明专利申请一般和其它两类专利申请一样是按照既定的审查程序来办理,但是在一些设计特殊行业或者技术的发明专利申请是可以优先审查的,自年8月1日颁布《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起,已经有不少发明专利申请开始实行优先审查。
哪些发明专利申请可以优先审查?需要什么材料? 友道知识产权就这两个问题做简单的解答:一、哪些发明专利申请可以优先审查?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技术领域的重要专利申请;2、涉及低碳技术、节约资源等有助于绿色发展的重要专利申请;3、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4、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
二、发明专利申请人需要什么材料?发明专利申请人办理优先审查手续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审查并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的《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2、由具备专利检索条件的单位出具的符合规定格式的检索报告,或者由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和审查结果及其中文译文。
年8月1日起,专利局依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对符合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供的快速审查通道。
优先审查的适用情形,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专利申请可以请求优先审查:(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2)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4)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5)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6)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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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解读2017-07-12 11:27 来源:知识产权局网站【字体:大中小】打印/修改背景《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局令第六十五号,下称原《办法》)自2012年8月1日实施以来,较好地满足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
近年来,国务院各部门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纷纷采取措施减轻当事人负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也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缩审批时间,激发市场活力。
在此背景下,原《办法》与党中央国务院的最新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仍然存在差距,应尽快进行调整和完善。
修改过程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6年启动对原《办法》的修改工作。
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5月6日,针对《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来自41个单位和个人提出的138条意见和建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采纳了部分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完善。
6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下称新《办法》),并于6月28日公布局令第七十六号。
新《办法》自8月1日起施行,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的原《办法》同时废止。
修改内容(一)扩展优先审查的适用范围原《办法》只规定了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审查,不涉及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也没有包括专利复审和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
新《办法》的适用范围涵盖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以及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形成系统完整的专利优先审查制度。
(二)完善优先审查的适用条件除了原《办法》中规定的与国家产业相关的适用优先审查的情形外,新《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中国制造2025》等重要文件的政策部署,并参考其他国家有关优先审查的规定,扩充和丰富了适用优先审查的情形。
(三)简化优先审查的办理手续从方便申请人、减轻文件准备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角度出发,进一步简化办理优先审查的手续。
例如,不再要求提交检索报告,请求人仅需提交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信息材料;在某些情况下,不再需要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
(四)优化优先审查的处理程序新《办法》根据不同的专利类型以及程序特点分别设定相应的答复期限和结案期限,并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审查实践,规定了因一些事由出现需要停止优先审查程序,按照普通程序处理的具体情形。
适用范围(一)优先审查适用哪些申请或者案件?原《办法》仅涉及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以及专利复审和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的优先审查没有作出规定,而现实中创新主体对于3种类型的发明创造各个阶段的审查程序都有进行优先审查的需求,尤其是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往往与专利侵权案件相关联,进行优先审查能够有效解决专利维权“周期长”的问题。
因此,新《办法》明确了优先审查适用于下列申请或者案件:1.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3.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4.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
(二)哪些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增加了多项可以请求优先审查的情形:从支持地方经济建设、鼓励优势产业发展角度考虑,增加了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在新一代技术革命中蓬勃发展的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热点领域,技术更新迭代快、产品生命周期短,对涉及的专利申请进行优先审查能够更好地满足该领域创新主体“快获权”的需求;从尽快确定权利状态、有效保护权利人利益角度考虑,对申请人或者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的申请也需要进行优先审查。
因此,新《办法》规定的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案件的优先审查适用于以下6种情形: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和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2.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4.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5.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6.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三)哪些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主要针对存在专利侵权纠纷的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进行优先审查,更加准确、及时地确定专利权的有效性,解决目前专利制度运行中突出存在的专利维权“周期长”的问题。
同时,当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具有重大影响和重大意义时,也需要通过优先审查来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新《办法》规定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的优先审查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形:1.针对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2.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办理手续(一)哪些主体可以请求优先审查?专利申请人可以对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当申请人为多个时,应当经全体申请人或者全体复审请求人同意;无效宣告请求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对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当专利权人为多个时,应当经全体专利权人同意。
此外,为了加快专利侵权纠纷的解决,处理、审理涉案专利侵权纠纷的地方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或者仲裁调解组织可以对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
(二)对优先审查的数量有无要求?在保证审查质量和总体审查周期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在现有审查能力范围内提供尽量多的专利申请、专利复审、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资源。
对专利申请、专利复审、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进行优先审查的数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不同专业技术领域的审查能力、上一年度专利授权数量以及本年度待审案件数量等情况确定。
(三)请求优先审查的申请或者案件应当采用什么申请方式?为了提高优先审查的效率,新《办法》第七条规定,对于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以及专利复审案件,应当采用电子申请方式。
建议申请人采用XML格式文件的电子申请,该格式文件的电子申请有利于规范化管理,并能充分保证专利申请在整个流程的快速、准确;而对于PDF格式或Word格式文件,系统需要时间转换为审查用的XML格式文件,将影响整个审查周期。
对于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则没有申请方式的限制,考虑到纸质文件会涉及较长的数据采集和代码化周期,建议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当事人采用电子请求方式以加快案件审查流程。
(四)提出优先审查请求的时机是什么?对于发明专利申请人请求优先审查的,应当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缴纳相应费用后具备开始实质审查的条件时提出。
对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请求优先审查的,应当在申请人完成专利申请费缴纳后提出。
对于专利复审和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在缴纳专利复审或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费后至案件结案前,都可以提出优先审查请求。
(五)提出优先审查请求需要提交哪些材料?1.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的,应当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有同日申请的,还需要在请求书中提供相对应的同日申请的申请号。
除“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的情形外,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
“国务院相关部门”是指国家科技、经济、产业主管部门,以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部际协调成员单位。
2.当事人提出专利复审、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请求的,应当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和相关证明文件,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但以下两种情形除外:专利复审案件涉及的专利申请在实质审查或者初步审查程序中已经进行了优先审查;处理、审理涉案专利侵权纠纷的地方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仲裁调解组织对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请求优先审查,需要提交“复审无效程序优先审查请求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并说明理由。
3.目前,无论是对于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案件还是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优先审查请求书以及相关证明文件都需要提交纸质原件。
(六)“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指的是什么?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现有技术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包括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国内外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申请人应重点提交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文件。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现有设计是指(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申请人应重点提交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最接近的现有设计信息。
对于专利文献,可以只提供专利文献号和公开日期,对于非专利文献,例如期刊或书籍,建议提供全文或相关页。
(七)“相关证明文件”指哪些?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主要指证明该专利申请、专利复审、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是符合新《办法》所列优先审查情形的必要的证明文件。
对于新《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以及存在他人潜在侵权的情形,申请人或复审请求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据。
证明已经做好实施准备,可以提供产品照片、产品目录、产品手册等;证明已经开始实施或者存在潜在侵权,可以提供产品交易或销售证明,例如买卖合同、产品供应协议、采购发票等。
对于新《办法》第三条第五项向外申请的情形,如果是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 T)途径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仅在优先审查请求书中说明即可;如果是通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途径向外申请,则需要提交对应国家或地区专利审查机构的受理通知书。
对于新《办法》第四条第一项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侵权纠纷的情形,需要提供相应的立案通知书、答辩通知书、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审查程序(一)优先审查请求受理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多久可以发出是否同意优先审查的审核意见?在多长时间内可以结案?对于专利申请,通常自收到优先审查请求之日起3个至5个工作日向申请人发出是否同意进行优先审查的审核意见。
对于专利复审、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在收到优先审查请求书后,会尽快对该请求进行审核,并发出相应通知书来通知请求人是否进入优先审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