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22•【字号】苏政办发〔2020〕83号•【施行日期】2020.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22日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精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不见面审批(服务)”品牌,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优化政务服务,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适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要求,推动区域一体化协调发展,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部门供给导向向企业和群众需求导向转变,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能力,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着力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创新政务服务工作理念和制度机制,通过电子证照应用、数据共享核验、告知承诺等方式,再造业务流程、优化服务方式、拓展办事渠道,推进“两个免于提交”“两个转变”(凡本省各级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查询、核验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一网通办”从关注政务服务“单一事项”向企业群众关注的“一件事”转变,从“能办”向“好办”“智办”转变),实现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

玉林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

玉林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

玉林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一、背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系统,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水平,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玉林市决定推进“跨省通办”实施方案。

该方案旨在通过建立一个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系,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便捷、快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二、方案目标本次玉林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旨在实现以下目标:1. 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和标准,通过建立信息化智能化的服务系统,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解决政府服务中的繁琐流程和不便之处。

2. 健全政府服务体系。

重建政府服务体系,使之更加有序,科学,做到中央下放的政策在地方逐步落实,更好的服务于新时代的新生产力。

3. 开展政务服务创新。

通过政务服务创新实践,推进政务服务创新改革,实现历史性的突破,加速玉林市政务服务信息化、智能化进程,提升民众对政府的满意程度。

4. 推进政府服务转型升级,实现政务服务的全面数字化、在线化和由政府向社会开放化,更好地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求,提高社会信任度。

三、方案内容1. 建立“零门槛、一网通、多渠道”政务服务(1)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涵盖全省办理范围。

加强与省级政府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互联互通,推行便捷畅通、高效专业的流程服务,以更贴近民众、更便捷的方式全面服务民众。

(2)推进“一网通”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打造全省特色政务服务体系。

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一站式、数字化办理,拓展线上、线下、电话、短信、微信和邮件等多元服务渠道,推行优质高效、透明公开的政府服务标准。

2. 完善政务服务标准、流程和权责分工(1)实现公共服务机构职责、工作流程及行政许可流程在线化、数字化和标准化,建立政务服务标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

(2)明确公共服务机构职责和行政许可事项的服务提供者、服务实施标准,建立标准化服务模式、标准化命名规范、标准化数字化流程规范、标准化在线维权规范等行业标准,形成基于全面数字化、在线化政务服务的标准体系。

江苏省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工作方案

江苏省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工作方案

江苏省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有关要求,现就我省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9年4月底前,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要求,完成我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库、政务服务门户及移动端、数据资源共享系统、安全保障体系、运营维护管理体系、身份认证系统、电子证照系统、电子印章系统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

2019年6月底前,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相关标准规范,深化全省政务数据共享,全省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系统与江苏政务服务网深度融合。

2019年底前,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初步实现“一网通办”。

二、工作任务(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库对接。

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标准规范,改造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办件信息表结构,对依申请办理的六类行政权力事项(许可、给付、奖励、确认、裁决及其他)相关字段进行增补和维护,对机构改革后的权力事项变动动态调整,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实时对接。

汇聚全省政务服务办件信息,推送至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资源共享服务中心。

(省审改办、省政务办牵头,各地各部门负责;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二)政务服务门户及移动端对接。

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门户建设要求,完成国家政务服务门户江苏旗舰店开发部署,做好相关政务服务内容的运营保障。

(省政务办牵头,省有关部门配合;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要求,梳理改造全省现有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开发适合移动端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接入江苏政务服务移动端,分批入驻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

(省政务办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三)数据资源共享系统对接。

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数据资源共享要求,建设省级、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统一的政务信息共享交换渠道,形成全省一体化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实现国家、省、市三级平台互联互通,实时交换。

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互联互通工作实施方案

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互联互通工作实施方案

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互联互通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政办字〔XX〕19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互联互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字〔XX〕29号)文件精神,限时完成市、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互联互通工作任务,根据省、市政府有关要求,按照统一标准、市级建设、多级使用、开放共享、联动实施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加快建设和完善全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实施各级政务服务互联互通,大力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政务服务的网络化、移动化、智慧化,努力形成全县主要行政权力“一张网”运行和企业、群众办事“一网通”,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网上政务服务。

主要目标:上半年基本完成全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任务,将行政许可事项(涉密的除外)和主要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平台管理,并同步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规范管理工作;X月份开展互联互通试点,X月底前完成与市级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X月底前省、市、县三级正式上线运行。

二、重点任务(一)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1.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根据省、市政府政务服务平台技术标准和规范,县级政务服务平台按照行政权力运行、政务公开、便民服务、法制监督、效能监察“五位一体”的思路设计,依托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和电子政务机房环境,借助市级平台和云计算技术进行建设,共分“行政事项管理、行政权力运行、网上政务大厅、平台运行支撑、大厅智慧化管理”五大板块。

县政务服务平台是全县各级各部门为社会提供服务的网上运行系统,是全县政务服务门户,其涵盖范围:以政务服务中心为主体,横向包括所有县直部门和单位,纵向容纳所有乡镇(街道)、社区。

要依据上述范围,研究制定平台建设方案和数据交换、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等技术标准,实现与市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共享。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最新)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最新)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x〕55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x年底前,建成省、市、县三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统一技术构架、数据标准、版面设计、考核评价和管理规范,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省政府门户网站前端整合、升级,增加便民服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公共资源交易和大数据应用等栏目和服务功能,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抓好信息惠民试点,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

--x年底前,建成全省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和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

省、市、县三级网上政务服务系统联动应用,实现一次认证、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有效衔接,多渠道受理、一平台办理、多渠道反馈。

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x年底前,建成全省统一数据交换共享系统。

整合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化建设、城市服务等数据资源,编制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目录,建设电子证照互认共享系统,实现基础信息库互联互通,支持政务信息资源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为提高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供有效数据支持。

--x年底前,建成覆盖全省、联通国务院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提供权威、全面、便捷的一站式政务服务,进一步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保护,提高政务服务供给能力、智慧城市现代化治理能力,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上述年度任务涉及省内主要工作,要在x年底以前完成,为总体目标实现提供基础支持和完善空间。

二、工作任务(一)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1.编制统一标准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内容。

省、市(地)、县(市、区)政府(行署)和所属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全省统一标准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统一规范提交材料的名称、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提供咨询、投诉的电话、邮箱,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公开发布。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8.22•【字号】滁政〔2017〕53号•【施行日期】2017.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2017〕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7年7月17日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22日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7〕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7年底前,全面推进市县乡三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

2018年底前,建成覆盖市县乡三级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省、市平台互联互通,基本实现部门自建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形成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

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形成省市政务服务整体联动、部门协同、入口统一、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利、更快捷、更有效率。

二、重点任务(一)建设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1. 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按照市级“一张网”铺到底的总体设计,各地、各部门不再单独建设审批服务系统和数据库,统一使用“滁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含后台支撑系统)。

市直部门已单独建设业务系统的,须与市网上办事大厅互联互通,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网上支付,按需共享数据,实现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

滁州市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

滁州市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

滁州市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9月28日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8〕31号)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一网通办”方面。

2018年11月底前,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做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证通用、一次登录、全网通办”。

全面加强与上级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依托上级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服务业务。

在“只进一扇门”方面。

2018年11月底前,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比例不低于70%;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50%以上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2019年6月底前,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做到“应进必进、一门通达”,“一窗”分类受理。

在“最多跑一次”方面。

2018年11月底前,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做到“最多跑一次、多次是例外”。

关于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高质量建设 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高质量建设 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高质量建设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现就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高质量建设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8年底前,落实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第一批对接试点示范省任务,完成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身份认证、政务服务门户、电子证照、业务办件数据等标准规范,优化完善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2019年底前,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基本建立,有效汇聚、充分共享各类政务服务数据资源,优化全省政务服务流程、压缩环节、精简材料、缩短时限,大幅提升“一网通办”能力。

2020年底前,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更加完善,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服务,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实现省内“一网通办”。

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工作进度,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二、重点任务(一)完成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首批对接。

1.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对接工作要求,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统一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政务信息资源等系统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数据资源局、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2.优化安徽政务服务网门户和“皖事通”移动端功能,根据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门户相关标准规范,改造门户徽标、样式等展现形式,设置独立的服务界面和访问入口,新增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门户、移动端栏目数据同步的接口,将政务服务应用资源接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完成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政务服务门户及移动端对接,形式统一规范、内容深度融合,实现事项集中发布、服务集中提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政府关于2016年实现省与市、县(市、区)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的工作部署,按照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开放共享、联动实施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和完善市、县(市、区)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实施各级政务服务互联互通,大力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政务服务的网络化、移动化、智慧化,努力形成全省主要行政权力“一张网”运行和企业、群众办事“一网通”,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网上政务服务。

2016年,要进一步完善省级政务服务平台,上半年基本完成市、县(市、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任务,将行政许可事项(涉密的除外)和主要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平台管理,同步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规范管理工作;7月份选取部分具备条件的市开展互联互通试点,10月底前完成省与市、县(市、区)互联互通任务并组织试运行,12月底前正式运行。

二、重点任务(一)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1.完善省级政务服务平台。

继续完善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满足承载跨层级政务服务应用的需要。

建设和完善全省政务服务数据交换体系,推进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进一步推进自建系统整合,提高政务服务信息资源利用水平和平台服务能力,为部门决策、数据分析、业务监管等个性化功能需求提供支持。

建立和完善全省统一的公众身份认证系统,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一号通”。

梳理全省办事所需的前置证照和办事结果证照目录,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办件库。

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推进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应用,建立部门间互通互认机制。

建设和规范全省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缴费和物流体系,提高全流程网上办理率,减少办事人到现场次数,提高网上办事便捷度。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法制办,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前)2.整合建设市级政务服务平台。

按照《山东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指南》(鲁政办字〔2015〕109号)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整合建设各市政务服务平台。

已建有政务服务平台的市,应按照全省统一规范、标准对市级现有平台进行改造完善,实现与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尚未建设政务服务平台或现有平台改造难度较大的市,要按照全省统一规范、标准加快建设平台,也可利用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和业务系统开展本地政务服务应用。

推动各市所属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应用向统一平台整合迁移。

(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厅),完成时限:2016年7月底前)3.实现省和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互联互通。

在规范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的基础上,推进省市县政务服务三级互联互通,2016年重点完成行政许可(含部分重点并联审批涉及事项)互联互通,实现省市县三级业务联动和协同。

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中,涉及跨层级联合协同办理的事项,统一使用省级平台相关系统办理,并与市级平台做好业务对接。

逐步推行政务服务数据全省集中,实现全省政务服务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查询、统一监管。

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外网行政服务域(电子政务专网)和公共服务域,实现省内政务服务应用网络全覆盖。

(责任单位:各级政府办公室(厅),完成时限:2016年10月底前)(二)规范梳理行政权力事项。

1.规范行政权力清单管理。

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行政许可事项管理,优化业务流程,明确各级办理环节、内容、时限等要素。

推进全省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应用,形成统一的行政许可事项库。

(责任单位:各级编办、法制办和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前)2.梳理行政权力事项。

按照统一标准规范要求,梳理投资项目、企业设立等重点并联审批涉及的其他行政权力、中央垂直管理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要素,满足事项网上公开、受理、并联办理及监察的需要。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编办、省法制办,完成时限:2016年4月底前)。

各市、县(市、区)按照省统一规范要求,利用全省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对本级行政许可和并联审批涉及事项进行梳理,满足市、县(市、区)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受理、办理和监管的需要。

(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编办、法制办、发展改革委(局)、工商局,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前)(三)完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机制。

1.推进行政权力事项上网运行。

继续推进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上网运行,做到应上尽上,强化网上运行监管,防止系统外循环。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省法制办、省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前)。

各市、县(市、区)根据全省统一规范,将行政许可事项、重点并联审批涉及事项纳入网上运行。

加强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建设,推进部门自建系统限时向统一系统迁移。

(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厅)、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限:2016年7月底前)。

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本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责任单位:各级发展改革委(局)、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7月底前)2.推进网上并联审批。

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梳理需要跨部门联动审批的事项清单,明确牵头办理单位,优化办理流程,推动网上协同办理,实现统一收件、联合办理、一次审结。

2016年重点推进投资项目、企业设立等重点并联审批工作,并将涉及的其他行政权力、中央垂直管理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纳入平台管理。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编办、省法制办,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3.加强电子监察和法制监督。

各市、县(市、区)根据全省统一要求,加强政务服务电子监察和法制监督系统建设。

利用电子监察手段,对上网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全程动态监察。

提高视频监督能力,加强对实体大厅服务窗口的监督。

建设和完善法制监督系统,对上网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和监督。

(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厅)、法制办,完成时限:2016年10月底前)(四)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门户。

1.加强山东政务服务网建设。

继续完善山东政务服务网功能,建立与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互动机制。

开发山东政务服务网通用框架,指导各市做好市级政务服务网站的整合对接工作,规范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应用,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完成时限:2016年9月底前)2.规范市、县(市、区)网上政务大厅建设。

各市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按照统一标识、统一栏目设置、统一搜索服务、统一咨询评议、统一身份认证的要求,规范市、县(市、区)网上政务大厅和所属部门分厅建设。

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规范网上咨询和投诉办理,提高网上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厅),完成时限:2016年7月底前)3.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中介超市”。

建设统一的政务服务网上“中介超市”,引入为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提供配套服务的中介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提高行政效能。

规范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加强中介机构入驻管理,建立健全准入和淘汰机制。

(责任单位:省、市编办和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10月底前)(五)加强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

1.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管理。

进一步规范各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和管理机制。

加快实体政务大厅功能升级,积极推动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强化对驻场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实现与网上服务的一体化管理。

(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厅),完成时限:2016年8月底前)2.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

加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代办点)建设,应用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代办系统,实现乡镇(街道)和有条件的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代办点)基本覆盖,方便基层群众办事。

充分发挥便民服务点(代办点)在证照验证、代收件、代收费等方面的优势,为网上政务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厅),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六)加强政务服务标准规范建设和运行管理。

1.加强标准规范建设。

进一步完善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标准规范体系,以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服务提升为重点,着力做好政务服务应用框架、数据共享交换及政务服务质量考核指标体系等标准规范的制定与完善工作。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省质监局,完成时限:2016年8月底前)2.加强平台运行管理。

建立平台管理和运行机制,落实平台管理人员和资金,充实平台运维队伍,提高技术水平和保障能力。

构建平台运行维护管理系统,利用技术手段实时监控平台系统及基础支撑体系运行情况。

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完善技术防范、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保障平台安全运行。

(责任单位:各级政府办公室(厅),完成时限:2016年9月底前)三、组织保障(一)省政府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对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的组织领导。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主任由办公厅主任兼任,负责抓好组织推动、督查落实、监督考核等工作;研究建立情况交流和工作通报机制,定期向省政府领导报告工作,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

(二)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互联互通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安排工作力量,确保按时完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互联互通任务。

要加强经费保障,支持平台建设和相关系统升级改造及对接。

自建政务服务平台的市,要尽快组织编制技术方案,报省政府办公厅审核后实施。

(三)各责任单位(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要求和时限抓好有关任务的落实。

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县(市、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业务指导,积极支持互联互通工作。

要在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统一和办理流程梳理等方面搞好指导,保持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和办理流程的一致性。

要支持市、县(市、区)简化、优化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

(四)加强督查和问责。

省政府办公厅定期组织专项督导,对各市、县(市、区)有关工作开展督促检查。

对工作不力、进度跟不上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不重视、进度严重滞后、影响全省整体工作推进的,要对政府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厅)负责人进行约谈,依纪依规进行问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