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角色定位
论现代社会治理模式构建中的政府角色

社会
论 现 代 社会 治 理 模 式构 建 中 的政府 角色
郭 神
( 中共成都 市委 党校 四川 成都 6 1 0 1 1 0 )
摘
要: 积极构建现代社会治理模式是我 国经济社会科 学发展 的必然结 果与客观要 求 , 也 是 民主法 治进程深
一
求或积极构建现代社会治理模式已是世界各国的普
遍做 法或 共 同经 验 , 这 一 点 在 我 国现 阶 段更 显 得 异
常迫切 。
2 . 现代 社会 治 理模 式的 基 本特 点。从 理念 、 主
体、 过程 及 目标等 方面来 看 , 现 代社会 治理 模式有 以 下 基本 特点 : 一 是 坚持 以人 为 本 的社 会 治 理 与社 会
家 国格 局 。 3 . 现代社 会 治理模 式 的基 本要 求 。要 求之 一是
织, 也可以是非政府的其他组织 , 或政府与民问的联 合组织 。 j ‘ ‘ 模式” ( P a t类
5 4
社 会
《 实 事 求是 》 2 0 1 3年 第 2期
题 或社会 冲 突 , 更 有 其深 层 次 的 政府 管 理 问题 及 公 众 参 与权利 满足 等问题 。全 面提高 社会 管理科 学化 水 平 的路径 不仅仅 是 健 全 “ 党委领导 、 政府 负 责 、 社 会协 同 、 公 众参 与 、 法 治保 障 ” 的 中 国特 色 社会 主义 社会 管理 体 系 , 而且 要在 此 基 础 上努 力 构 建 现代 社 会 治理模 式 , 以适应 经济 社会 发展 的新形 势 、 新 任务 及 不断 满足 人 民群 众 日益增 长 的新诉 求 、 新期 待 。
论社会治理多元主体的角色分工和职能定位

论社会治理多元主体的角色分工和职能定位[摘要]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主体是一个由政党、国家、社会组织、民众四个层次纵横交错构成的立体网络结构,它们之间各有分工,互相依存,协调一致,缺一不可,其中,党委领导是根本,政府负责是前提,社会协同是依托,公众参与是基础。
[关键词]社会管理;多元主体;新型合作关系一、社会治理的概念阐释与合作主义分析视角所谓社会管理,是指人们通过各种社会组织(如政党、国家、群众、团体、经济文化组织),运用各种社会控制机制(如计划、市场)和社会管理手段(如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宣传的、教育的),对整个社会或其基本环节(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或某基层单位的(即政党、群众团体、经济文化管理组织、各种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活动。
〔1〕人类社会是一个极其纷繁复杂的体系,只有在社会管理机制中实现各主体的科学分工,准确定位,紧密协作,才能使整个社会系统和谐有序高效能运转,因此,长期以来,对“由谁来管理国家和社会”即社会管理主体问题的探讨和争议贯穿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变迁的每一个历史进程,社会管理主体的转换也是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遭遇的现实问题之一。
从总体上看,在实施社会管理的“主体”问题上,传统的社会“管理”主体是单一的,统治权力是单向度的自上而下运行;而现代“治理”主体是多元的,是国家和社会在认同和合作的基础上,共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权力的运行是多向度的合作互动过程。
社会治理主体的新型合作关系,归根到底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问题。
从学理上剖析,社会管理的主体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管理是指所有社会组织,包括政党、国家、群众团体、各种经济文化组织的管理活动,其狭义是指非政党、非国家的管理活动,即群众团体、经济文化组织等社会组织的管理活动。
在社会管理主体之间的关系问题上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范氏,即竞争范式和伙伴关系范式〔2〕,竞争范式强调志愿支援部门的独立性,认为国家与社会组织之间天然本文是齐齐哈尔市哲社规划项目《齐齐哈尔市非营利组织协同政府社会治理研究》(QSX2011-12)和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面上项目《黑龙江省第三部门协同政府社会管理机制创新研究》(11552308)的阶段性成果。
论政府在社会建设中的角色定位

财 富分 配 关 系 、 城 乡 发 展 关 系 、 经 济 发 展 与 基 本 公 共 服 务
关 系 、公 权 与 私 权 关 系 中 的矛 盾 ) 在 此 背景 下 ,胡 锦 涛 在 。 党 的十 七 大 报 告 中 提 出 要 加 快 推 进 以 民生 为 重 点 的 社 社 会 建 设 中的角 色 定位
刘 琼 莲 马 晓黎
摘 要 :当今 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期,在 党委领 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 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下,完善法律 法规
与 政策 、 健 全 社 会基 层 管理 与基 本 公 共 服 务体 制 、搭 建 自主 治理 的 平 台、 建 立 防止 利 益 冲 突 制 度 成 为 社 会 建 设 的关 键 环 节 。 这 要 求 政 府 在 加 大 社会 建 设 力 度 、 提 升 社 会 管 理 水平 、 推进 社 会 管 理 创 新 这 一 目标 中 进 行 角 色 定 位 : 推 进 全 面 社 会
管 理 ,发 展 社 会 事 业 ; 完 善社 会 服 务 功 能 ,提 供 人 本 服 务 ; 发 挥 政 府 在 社 会 建 设 中 的 引 导 功 能 ,促 进 社 会 自治 ,规 范 包 括 政 府 在 内 的社 会 建 设 多 元 主体 共 同合 作 的 治 理 模 式 ; 在 多 元 治 理 主 体 合 作 参 与 社 会 建 设 的过 程 中, 政 府 应 着 重把 握 战
设 ,并 明确 部 署 :必 须 在 经 济 发 展 的 基 础 上 ,更 加 注 重 社 会 建 设 ,推 进 社 会 体 制 改 革 ,扩 大 公 共 服 务 ,完 善 社 会 管 理 。党 中 央 在 2 0 0 9年 提 出 经 济 建 设 、 政 治 建 设 、文 化 建
如何理解地方政府在社会生活中的角色定位

1.如何理解地方政府在社会生活中的角色定位。
(50 分)答:( 1)地方政府是国家和地方实施有效治理的管理者。
地方政府是实现国家政治统治的基础,各地域的社会稳定和发展又为全国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创造条件,因而各级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是与整个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直接相关的全局性问题。
(2 )地方政府是地方公共政策、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
由地方政府提供地方公共政策、公共产品和服务比由中央政府直接提供更有效率,地方政府取得税收并以财政支出的方式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这是一个社会存在和发展所必须的基础条件。
(3)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和地方非政府主体双重利益的代表者。
一方面,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各项政策与地方民众及社会磨合的中介,中央政府在很大程度上要通过地方政府的活动来完成;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能及时准确地将民众的境况和要求反映给中央政府,并协助中央政府作出正确的决策,同时中央的政策也能通过地方政府的宣传和解释以赢得民众的支持和响应。
(4)地方政府是民主政治的建设者。
当代地方政府已成为民众政治参与的最直接的舞台,民众广泛参与地方社会事务的管理,不仅可以使地方政府直接接受公民的监督,还可以提高公众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技能,这有利于推动、促进整个国家政治民主的发展。
2、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当代中国地方政府的职能发生了哪些变化?为什么?( 50 分)答:( 1)职能重心的转变地方政府职能重心的转变,就是指地方政府把哪项职能作为工作的重点,哪些方面需要政府投入更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地方政府职能重心改变的依据是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形势所决定的。
在不同的时期,地方政府关注的重点是不同的,随着内外部形势的变化,地方政府职能会发生重心的转变,以适应变化了的经济社会。
(2)职能范围的转变地方政府职能范围的转变,主要是指重新划分政府发挥作用的职责范围,政府把握好该管、有能力管好的领域,退出不能管、管不好的地方,正确处理政府、社会、市场三者的关系。
浅谈在和谐社区治理中如何进行政府角色定位

浅 谈 在 和 谐 社 区治 理 中如 何 进 行 政 府 角 色 定 位
周 荣楠
( 大连 市 中山 区人 民政府 ,辽 宁 大连 160 ) 10 1
摘 要 :社区是城市基层社会的一种组织形式 ,作为 自治组织在城市社会 发展 中发挥着不 可替代 的作 用。在和谐社区治理过程中 ,如何 进行政 府角色定位 ,是一个关乎社区建设 与发展 能否顺 利进行 的重 大问题 ,更是关系到社会 良陛发展的关键环节 ,探讨这一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 和现实意义 。
、
一
城市社 区治 理 体制 问题 包 括治 理 主体 、组 织构 成 、 权力配置和运行 机制等 组成部分 。在社会 经济 和政治 体 制改革的大背景下 ,我 国社 区的管 理体 制 中权 力主体 的 构成发生了根本 改变 ,以往 受计 划经 济体 制的影 响 ,以 政府的派出机构 街道 一级 为基础 ,依 照行政 计划 和 行政指令进行社区建设 ,政 府在社 区治 理 中唱主角 的单 权力主体的行政型社 区 ,现在逐 步 向政府协调 和多元 主体共同治 理社区的合作型模 式转变 。
问题 。
一
.
和谐社 区治理 中政 府的作用 党 中央提 出加强 党 的执 政能 力建设 ,不 断提 高构 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的能力。社 区是构成社会 的基本 单元 , 社区的和谐是社会 和谐 的基础和保 障 ,因而 构建 和谐 社 区成为构建和谐社会 的基础 工程 ,对 于实现 构建 和谐 社 会 的战略 目标 ,具 有重 要 的现实意义 和推 动意 义 。在 这 过程 中政府承担着不可替代 的作用 ,主要体现在 : 1 .规划 政策指导 。政府通过制定长短结合 的社 区建 设规划 ,明确社区建设 目标 ,指 导社 区制定 实现 目标 的 措施和方法 。同时 ,政府 通过 制定政 策 法规 ,引导 、扶 持社 区公 益事业发展 ,规范社 区行为 ,宏 观指 导社 区建 设按照 既定 目标不断推进。 2 .管理 服务 指导。政府根 据国家的法规 ,管理 、指 导社 区依法建立 社 区 自治组织 ,指导 社 区依法履 行 自治 组织的职能 ,指导 社 区依 法制定 规章 制度 ,指 导社 区管 理步入法制化 、规范化 轨道 。同时 ,通过 政府 的积极 倡 导 ,建 立起 以政府财 政为主 导的多元 化社 区建设 财政 体 系 ,为社 区建设 提供 资金 条件 。 3 .组 织协调服务 。政府通过建立 区域所有 成员参 加 的社区联席会议 等组 织形 式 ,整 合 区域社会 所有 成员 和 资源的力量 ,协调 区域各种 群体 的利益关 系 ,并 服务 于 各 种群体 ,使 区内社 区建设 的行为趋 向和谐 、统一 。
社区治理中政府的角色定位

社区治理中政府的角色定位[摘要]如何构建适应城市经济、政治、文化发展需要的和谐社区治理新模式,已经成为一项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政府作为社区治理的一个重要主体,如何确定其职责、明确其应扮演的角色,是一个现实的重要问题。
本文从政府成为社区治理关键因素的客观原因、政府在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出发,通过克服自身的越位与缺位,如何正确归位,使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真正实现“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和谐治理。
[关键词]社区;社区治理;政府角色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共同体。
社区治理是指以社区地域为基础,政府与社区组织、社区居民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活动,它体现为社区范围内的不同主体依托各自资源而进行的相互作用模式。
社区治理的目标是追求以居民自治为主的治理模式,然而在我国现在所处的形式下,我们仍应倡导以政府主导为主,居民自治为辅的治理模式逐渐向自治的模式转变。
对此,本文从分析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人手,阐述政府在治理中的重要性及其客观原因,在治理中所存在的问题,以及政府应该如何调整自己的角色,并对构建和谐社区治理模式提出前景性选择。
一、政府在和谐社区治理中的重要性及其存在的客观原因治理理论强调治理的多中心,除了政府之外,还有居民、社区自治组织、非营利非政府组织、辖区单位等。
在中国的特定环境下,外在因素和内在因素决定了政府应成为各治理主体中的关键因素,发挥其在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一)外在因素1、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深远中国有几千年的集权传统,在以往的政治体系中,中央政府一直处于权利的中心,国家控制社会是天经地义的。
建国后,我国确立了以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一元从属为核心的计划体制,公民和社会失去了自身独立行为的领域。
当前我国政府仍然充当着经济建设主体和投资主体的角色,在实践中造成了政企不分、忽视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发展失衡等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社会采取集中化的管理体制。
这种政府与社会高度合一的管理模式使社会缺乏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能力,最终影响社会协调、快速和健康的发展。
浅析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角色定位

B R I D G E O FC E N T U R Y世纪桥2017·11浅析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角色定位耿剑利(中共晋中市委党校科研室,山西晋中030600)【摘要】创新社会治理,需要政府找准自身的角色定位。
当前各级政府在社会治理中不同程度存在“缺位”“越位”等角色失调问题。
因此,必须加快理念更新,推进系统治理,强化依法治理,充分发挥政府与社会组织、群团组织、自治组织的作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关键词】政府;社会治理;角色定位【中图分类号】D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0475(2017)011-0090-02【收稿日期】2017-07-28【作者简介】耿剑利(1987-),女,山西昔阳人,中共晋中市委党校科研室讲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一、找准角色定位:社会转型的客观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飞速发展,但同时传统的社会治理也出现诸多新情况、新问题:社会组织方式由单一向多元转变;社会结构由简单向复杂转变;社会需求由低级向高级转变;社会问题由生存性向公平性转变;社会矛盾由个体性向群体性转变。
在这种宏观变化面前,政府高高在上,大包大揽一切社会事务,以命令和控制的方式对社会进行管理已很难适应新情况,因此,建立在平等关系基础上的多元主体共治,通过密切合作实现有效管理已成为发展趋势。
从2003年提出社会管理,到2013年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历经十年,党和政府对社会治理重要性的认识越来越深刻,而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客观实践,愈发要求社会治理理念和社会治理方式不断创新。
随着社会组织、公民等社会力量的不断壮大,在社会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政府急需加强与他们的合作。
在此过程中,我们应该明确政府在社会治理中承担什么样的角色。
政府找准定位,发挥好作用,有助于增强社会发展活力,促进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正视角色失调: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在社会治理中,政府要发挥好主导作用,必须解决好角色失调问题,具体应该改善以下几个方面:(一)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缺位”1.基本公共服务不足、失衡。
社会管理中的政府角色定位

( ) 三 实现 人 民群 众 的根 本 利 益 是 社 会 管 理 的
根本 宗 旨
社 会管 理 , 到底 是 对人 的管理 和服 务 , 说 涉及 广 大人 民群众 切 身利益 。当前正确 处理 人 民 内部 矛 盾 已经成 为政 治生 活 的主题 , 而人 民 内部 矛 盾 实 质是 利益 的分 配 和 利 益 的 差 异 问 题 , 非 对 抗 性 矛 盾 。 而 要建 立 政府 主 导 的维 护 群 众权 益 机 制 , 成 科 学 有 形 效 的利 益协 调 机制 、 求 表达机 制 、 诉 矛盾调 处 机制 和 权益 保 障机 制 , 实 维 护群 众 合 法 权 益 。社 会 管 理 切 的出发 点 和落 脚点 就是 为人 民群众 创造 安定 祥 和 的
.
收 稿 日期 :0 1一 4一l 21 o 3
型, 由行 政 管 制 者 向 公 共 服 务 者 回 归 , 由理 性 逐 利 者 向公 正 协 调 者 转 变 。 在 社 会 管 理 中要 转 变政 府 角 色 需 要 做 好 以 下 几 点 : 实转 变政 府 职 能 , 成 多元 共 治 的 社 会 管 理 格 局 , 切 形 完善 社 会 管 理 方 法 , 立 有 效 的 绩 效 考核 指 标 体 系。 建 关 键 词 : 会 管 理 ; 府 角 色 ; 位 社 政 定
定 的核 心 因素 , 一旦 公 平 正 义 被破 坏 人 们 心 理 就 会 失衡 , 当前社 会 管理 中大 多 数 矛盾 都 是 由公 平 正 义 缺 失 和群众 利 益 受 损 而诱 发 的。改 革 开 放 以来 , 社 会 财 富 日益增 多 , 而社 会财 富 的分配更 加 不均 衡 , 然 这 是 影 响和谐 社会 构建 的重 要 因素 。改 革 就是 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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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角色定位作者:耿剑利来源:《世纪桥》2017年第11期【摘要】创新社会治理,需要政府找准自身的角色定位。
当前各级政府在社会治理中不同程度存在“缺位”“越位”等角色失调问题。
因此,必须加快理念更新,推进系统治理,强化依法治理,充分发挥政府与社会组织、群团组织、自治组织的作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关键词】政府;社会治理;角色定位【中图分类号】D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7)011-0090-02一、找准角色定位:社会转型的客观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飞速发展,但同时传统的社会治理也出现诸多新情况、新问题:社会组织方式由单一向多元转变;社会结构由简单向复杂转变;社会需求由低级向高级转变;社会问题由生存性向公平性转变;社会矛盾由个体性向群体性转变。
在这种宏观变化面前,政府高高在上,大包大揽一切社会事务,以命令和控制的方式对社会进行管理已很难适应新情况,因此,建立在平等关系基础上的多元主体共治,通过密切合作实现有效管理已成为发展趋势。
从2003年提出社会管理,到2013年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历经十年,党和政府对社會治理重要性的认识越来越深刻,而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客观实践,愈发要求社会治理理念和社会治理方式不断创新。
随着社会组织、公民等社会力量的不断壮大,在社会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政府急需加强与他们的合作。
在此过程中,我们应该明确政府在社会治理中承担什么样的角色。
政府找准定位,发挥好作用,有助于增强社会发展活力,促进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正视角色失调: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在社会治理中,政府要发挥好主导作用,必须解决好角色失调问题,具体应该改善以下几个方面:(一)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缺位”1.基本公共服务不足、失衡。
从供给上分析,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不足,其他供给主体参与度低,导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人们不断增长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形成张力。
从分配上分析,由于我国一直存在着城乡二元结构,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的资源也都集中在发达地区,导致公共服务水平农村比城市低,中西部比东部低。
2.公共危机治理缺位。
在一些重要领域,比如:食品药品、生产等,经常有事故发生,人民群众意见很大。
政府公共危机意识薄弱,当公共危机出现时,通常处于被动状态,预警和识别能力不足,缺乏科学合理的危机处理机制。
(二)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越位”1.政府包揽了事业发展。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们是“大政府,小社会”,政府触角伸至社会的方方面面,这种模式在现在仍然有影响,导致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混在一起,人员混用,编制不清。
[1]一些本属于政府机构的职能也让事业单位承担,使其成为实质上的行政部门的延续,存在严重的行政色彩。
2.政府管控了社会组织。
行业、协会、社团等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不同程度地相联系,不少职务由公职人员兼着,甚至有少数行业协会成为行政机关的附属,与其形成利益链条,影响了社会组织的自主性,使社会组织难以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3.自治组织自治功能缺失。
基层乡镇、街道政府给村委会、社区等自治组织摊派行政任务,使自治组织忙于应付各种报表检查,行政负担加重。
而且自治组织的工作人员薪酬靠上级政府的补贴,加重了自治组织对上级的依赖程度,使自治组织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基层政权的延伸和地方政府的代理,自治能力减弱,呈现权力行政化的趋势。
三、加快角色调整:政府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路径选择当前,我国处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重新调整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角色,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提高政府社会治理能力。
(一)加快理念更新,实现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1.在主体上,从一元转向多元。
社会管理强调主体的一元化:党委政府是唯一的管理主体。
比如,维持社会稳定,主要是党委政府统领一切,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由政法委、公检法来具体执行,以打压、管控为主要表现形式。
对于社会组织、公民等社会力量的参与,政府持消极态度,担心会出现混乱无序的局面。
社会治理更多地强调如何形成符合整体利益的公共政策,通过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鼓励参与者自主表达、协商对话来达成共识,已经成为实现当代民主的一种新形式。
[2]随着社会发展越来越显现多元格局,政府要树立“多元主体”的理念,与社会组织、人民团体、社区组织和公民一起,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2.在方式上,从单一行政化推动转向协同合作。
社会管理的模式下,政府经常通过行政推动的方式来促进社会问题的解决。
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不能寄希望于仅靠某一个主体就能处理好一切社会事务。
因此,政府要与各类社会组织合作,运用对话、协商的方式,整合社会资源,提高治理效能。
政府既要依靠强制性的权力,还要注重经济制裁、法律制约、道德教化等多种管理方法和技术的运用。
(二)推进系统治理,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1.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有限政府(1)明确政府社会治理职能的边界。
一方面,要理顺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关系,界定好各自的作用边界,政府退出一些不该管或管不好的领域,使非政府组织能积极承接,政府只起到指导、监督作用。
另一方面,政府要保证社会治理“不缺位”。
政府要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对不断变化的社会公共安全形势作出及时回应,加强社会风险管理,保障公共安全。
(2)统筹规划政府社会治理职能的实现方式。
包括明确社会治理水平达到什么样的目标,公共服务的供给在数量以及质量上达到怎样的水平;对公共服务市场化、民营化规模进行规范,明确政府单独承担哪些管理职能、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共同承担哪些、各自承担多少,社会应以何种形式承担等等[3]。
2.改革群团组织,探索群团组织参与治理新途径(1)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要将力量下沉到基层,到群众中发现需求,围绕需求精心设置活动,提供精细化、专业化的社会服务。
要主动与枢纽型社会组织联系、沟通,将其吸收为群团组织的外围组织,借助其力量与各类民间组织建立联系,更好地发挥作用。
[4]改变过去自上而下,从中央到基层开展活动的方式。
(2)以项目化运作机制为抓手,使群团组织有针对性地服务各自所联系的人民群众。
群团组织在进行项目化运作过程中,要注重扮演好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两个角色。
作为购买主体,应根据群众需要,设计形式多样、便于操作、效果明显的项目,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作为承接主体,要服务于政府正大力推进的“放管服”改革大局,積极主动承接政府转移社会治理职能,切实履行好职能,真正服务于民。
3.发展社会组织,提高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能力社会组织独立于政府和企业,是政府、市场双双失灵后的另外一支重要力量。
近年来,我国的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对于健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注入越来越多有益的因素。
政府要积极作为,与社会组织建立新型的伙伴关系,并为其健康发展创造环境、提供服务。
一是要通过顶层设计,科学界定各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责,使其能在政府作用不到的领域成为补充力量;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培育和支持社会组织的发展,逐渐增强社会组织活力,使其真正起到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三是积极搭建平台,吸纳社会组织的优势,将政府的一些事务性管理服务,如:服务性、社会性、技术类、认证性事项等,通过向社会组织委托经营、购买、补贴等方式来完成,提高服务质量。
4.健全城乡居民自治组织,推进基层群众自治一是推进社区减负,将本属于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却转嫁给社区的行政事项,由街镇布局机构和人员完成,使社区自治组织能有更多的精力去开展自治。
二是推进基层自治组织的发展和完善,激发社区自治活力。
对居委会建设投入更多的财政保障和人力支持。
创新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通过居民议事会、社区服务中心等平台,开展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调动业委会、物业管理公司、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社区事务的服务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等社会规范的作用。
(三)坚持依法治理,形成社会治理行为新规范1.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法治政府的养成是完善社会治理的应有之义,依赖于政府人员摒弃单纯的行政命令,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社会矛盾,促进信仰法律、依靠法律、运用法律的良好法治环境的形成。
要在法律规范的界限内行使社会治理权。
坚持切实履行法律规定之职责,坚决不为法律没有授权之行为,更不逾法设权,任何减损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抑或增加其义务之行政行为,皆须有法律法规之依据。
要依法严肃追究那些在社会治理过程中不按法律规定乱作为,导致出现重大损失的行为。
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程序规范,熟悉执法流程,保障程序的公正和公平。
2.树立全民法治信仰。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广大群众的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全民在社会治理中实现“法治下的自我定位”,主动依法开展活动、保护利益。
树立法治成为全社会的信仰,使广大群众从内心上真正地认同法律、信赖法律,以法律为处事行为准则,建设法治社会。
参考文献:[1]李德新.论中国政府社会治理职能的理性归位[J].社科纵横,2014,(12).[2]乔智.政府如何在社会治理中找准定位[J].国家治理,2015,(24).[3]李好臣.论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定位[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1,(5).[4]靳昊.构建良性的多元共治模式[J].浙江人大,2016,(11).[责任编辑:褚永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