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和等级保护
网络安全法及等保2

1.现行重要法律法规框架(网络安全)(关基单位:指关键基础设施单位)注:本图列举了当前我国在非涉密网络安全领域施行的几部重要法律和国家推荐标准;它们构成了我们日常网络安全建设中的基础法律框架。
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我们所有的网络安全建设都必须参照上述法律和标准进行。
2.网络安全法重要建设内容解读《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各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要求,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定级备案、等级测评、安全建设、安全检查等工作。
除此之外,《网络安全法》中还从网络运行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对以下方面做了详细规定:网络日志留存:第二十一条还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采取防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留存不少于六个月的相关网络日志;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未履行上述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会被依照此条款责令整改,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漏洞处置:第二十五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没有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没有及时处置高危漏洞、网络攻击的;在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处置不恰当的,会被依照此条款责令整改,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容灾备份:第三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普通网络运营者单位对重要系统和数据库进行容灾备份。
没有对重要系统和数据库进行容灾备份的会被依照此条款责令改正。
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定义

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定义基本概念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对网络(含信息系统、数据)实施分等级保护、分等级监管、对网络中使用的网络安全产品实行按等级管理,对网络中发生的安全事件分等级响应、处置。
其中“网络”是指由计算机或者其他信息终端及相关设备组成的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对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传输、交换、处理的系统,包括网络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
法律法规依据国务院于199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
条例中规定:我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3年转发的《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明确指出“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公安部2007年会同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下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明确规定“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状况开展等级测评”,制定了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50多个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形成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于2017年6月1日开始实施,明确了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重要意义(1)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网络安全领域实施的基本国策,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重要举措。
(2)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是国家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基本制度,是实现国家对重要网络、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实施重点保护的重大措施,是维护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手段。
(3)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是网络安全工作的基本方法,通过等级保护工作发现单位信息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足,进行安全整改之后,提高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防护能力,降低系统被攻击破坏的风险,维护单位良好的形象。
网络安全法 等级保护

网络安全法等级保护网络安全法等级保护是指根据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对国家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影响程度,将信息系统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并根据不同等级的安全需求,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网络安全法对等级保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旨在维护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网络安全法规定,国家对涉及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系统进行等级保护。
等级保护分为四个等级,依次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
特级保护对象是关系到国家安全的重要信息系统,包括国家军事、外交、经济、科技、能源、交通、金融、公共服务等领域的重要信息系统。
这些信息系统一旦被攻击,将严重威胁到国家安全和经济稳定,因此需要采取最高级别的安全保护。
一级保护对象是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安全的重要信息系统,包括电力、通信、水利、环境保护、金融、商业、交通、医疗、公共安全等领域的重要信息系统。
这些信息系统一旦遭受攻击,将对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较大影响,因此需要采取较高水平的安全保护。
二级保护对象是关系到重要行业、单位和个人的重要信息系统。
这些信息系统包括教育、文化、娱乐、科研、行政管理、企事业单位等等。
对于这些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三级保护对象是关系到一般行业、单位和个人的信息系统。
这些信息系统主要包括个人博客、小型企业网站、个人电脑等。
虽然对于这些信息系统来说,威胁较小,但是仍然需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保障信息安全。
网络安全法要求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按照等级保护要求,采取技术、管理和物理等多种手段进行网络安全保护。
特级、一级和二级保护对象应当经过国家相关机关的认定,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安全保护。
总之,网络安全法等级保护是一项重要的举措,对于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维护国家网络安全具有积极意义。
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根据等级保护要求,加强网络安全意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安全环境。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加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维护国家网络安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据《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网络运营者和网络使用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
同时,本制度也适用于为其它单位、个人提供网络服务或者网络资源的网络运营者、服务提供者和网络使用者。
第三条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是指根据网络安全风险等级划分网络安全等级,对不同等级的网络实行不同的安全保护管理措施的过程。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包括网络安全等级的划分、网络安全等级的评估、网络安全等级的保护和网络安全等级的监测监控等内容。
第四条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是由国家网络安全主管部门负责统一领导、全面协调、指导管理,并指导和监督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网络安全保护工作。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网络安全及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指导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工作,并配合国家网络安全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网络安全等级划分第六条网络安全等级划分是指依据国家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网络按照其网络安全风险等级的高低进行分类划分的活动。
第七条国家对网络安全等级划分的原则是:适应国家网络安全风险等级分类管理的需要,保证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管理和控制,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保护力度。
第八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分为三个安全等级:高级别、中级别和低级别。
高级别包括国家安全、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和社会生活的运行至关重要的信息基础设施;中级别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运行的重要信息基础设施;低级别包括与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运行有关的信息基础设施。
第九条在国家网络安全等级划分中,应当综合考虑以下要素: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和运行稳定性、信息或信息系统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等信息安全保护需求,以及与信息安全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等。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是我国为了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止网络安全威胁,保障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
以下是关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的一些要点。
一、网络安全等级划分网络安全等级分为四个级别:一级表示特别重要信息系统,二级表示重要信息系统,三级表示一般信息系统,四级表示低级信息系统。
不同等级的信息系统会根据安全风险和重要性,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和安全需求。
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不同等级的信息系统需要满足相应的安全保护要求。
包括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组织要求等方面。
技术要求包括系统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管理要求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事件管理、安全运维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组织要求包括安全责任分工、安全培训、安全检查等方面的要求。
三、网络安全等级评估网络安全等级评估是指对信息系统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
评估要求由国家相关机构进行,并根据评估结果将信息系统分配到相应的安全等级。
四、网络安全保护责任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规定信息系统的责任主体包括:网络运营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信息系统用户等。
网络运营者和网络服务提供者需要承担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主要责任,包括技术保护、管理保护和监督责任。
信息系统用户需要按照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保护好自己使用的信息系统。
五、网络安全审计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还规定了网络安全审计的内容和要求。
对于信息系统的运行情况、安全事件处理情况等进行定期的审计,以确保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有效实施。
六、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支持为了提高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能力,国家将加强网络安全技术研究和发展。
鼓励企业和组织建立网络安全研发中心,提供科研支持和技术支持。
同时,国家还将加强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教育。
总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的实施对于保障网络安全、防范网络安全威胁具有重要意义。
它明确了网络安全等级划分和保护要求,规定了责任主体和审计要求,提供了支持和保障机制。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一、总则为加强我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工作,维护国家网络安全,保障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信息安全,根据《网络安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目的和基本原则(一)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工作,确保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维护国家信息网络安全。
(二)基本原则:依法、科学、公正、独立原则。
三、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境内通过互联网接入或者提供信息服务业务的网络信息系统的等级保护管理工作。
第二章网络安全等级划分一、等级划分标准(一)根据网络信息系统对待保护对象的重要程度和对信息安全的保护要求,网络安全等级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二)对不同等级的网络信息系统,其重要性和风险程度越高,要求的保护程度越高。
(三)具体等级划分标准由国家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部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
二、等级保护要求(一)Ⅰ级网络信息系统1. 高可用性:不可接受长时间停机。
2. 安全性:必须采取高强度防护,确保系统不被攻破。
3. 保密性:绝对保密,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查看系统数据。
4. 审计功能:系统需具备完善的审计功能,对系统操作和记录进行监控。
5. 安全监控:对危险源进行监视,确保网络安全。
(二)Ⅱ级网络信息系统1. 可用性:要求系统可用性高,且能够快速恢复。
2. 安全性:系统需采取必要防护措施,保障系统不被攻击。
3. 机密性:要求信息保密性高,严格限制数据访问权限。
4. 审计功能:对系统操作和记录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安全问题。
5. 安全监控:对系统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发现异常状况及时处理。
(三)Ⅲ级网络信息系统1. 可靠性:确保系统稳定运行,能够防范常见的安全威胁。
2. 安全性:采取适当防护措施,确保系统不受攻击。
3. 机密性:要求信息保密性较高,限制数据访问权限。
4. 审计功能:对系统操作和记录进行审计,及时发现问题。
《网络安全法教程》 6+第六章 网络运行安全一般规定

▪ (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 ▪ 1、定级备案 定级备案是整个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首要环节,是开展网络建设、整改、测评、监督检查等后续工作 的重要基础。 ▪ 2、自查、测评与整改 自查、测评和整改是公安机关执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至少每年一次的自查与测 评,也是公安机关实现对网络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
▪ (三)法律责任及案例分析
《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要求用户提供真实 身份信息,或者对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 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网络安全法教程
第六章 网络运行安全一般规定
第六章 网络运行安全一般规定
▪ 【内容提要】本章介绍了网络运营者、网络 设备、产品和服务、其他相关行为主体的网 络运行安全要求,网络安全的支持与协作, 以及涉密网络的安全保护要求,力图使读者 了解《网络安全法》中网络运行安全的一般 规定。
第一节 网络运营者的安全要求
第二节 网络设备、产品和服务的安全要求
▪ 一、网络设备和服务的通用安全要求
▪ (一)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安全基线
▪ 1、不得设置恶意程序
2、安全风险应对要求
▪ 3、安全维护要求
4、用户信息的收集及保护要求
▪ (二)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的审查办法
作为《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通用要求》(送审稿)的配套法规,《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 行)》首次明确了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信息系统使用的重要网络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审 查的要求,审查内容是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可控性”,而“安全、可控”的具体标准又由《信息 技术产品安全可控评价指标》(GB/T 36630-2018)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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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xx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下面我们一起去看看全文吧!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第四条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第五条国家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
第六条国家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推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取措施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促进网络安全的良好环境。
第七条国家积极开展网络空间治理、网络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网络治理体系。
第八条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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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和等级保护
网络安全法要求及处罚
(1)安全风险评估要求 ①具体内容: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网络安全服务 机构对其网络的安全性和可能风险每年至少1次 检测评估;检测评估情况和改进措施报送相关 负责部门。 ②法律责任: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 后果的,处10-100万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处1-10万罚款。
网络安全法与等级保护
网络安全法和等级保护
目录
一、网络安全法 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网络安全法和等级保护
一、网络安全法
网络安全法和等级保护
制定网络安全法的意义
《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 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是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重要里 程碑,是依法治网、化解网络风险的法律重器,是让互联网 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
网络信息安全
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网络安全法和等级保护
2、定位 是互联网领域、网络安全的基础性法律。 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又一部重要法律。
3、制定过程 2013年下半年提上日程,2014年形成草案,15年初
形成征求意见稿,15年6月一审,16年6月二审、10月 31日三审、11月7日人大通过,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网络安全法和等级保护
网络安全法要求及处罚
(5)信息与数据境内存储及跨境数据传输的安全 评估要求 ①具体内容: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 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需向境外提供的, 应当按照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 定的办法进行安全评估。 ②法律责任: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 所得;处 5-50万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 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 证或者吊销营业网执络安全照法和等;级保护对直接负责主管和直接
网络安全法和等级保护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上升为法律)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 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 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 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 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 点保护。
网络安全法要求及处罚
(6)应急预案要求 ①具体内容: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在 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 案;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②法律责任:责令改正及警告;警告不改罚款 公司1-10万,主管5千-5万。
网络安全法和等级保护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相关条款解释:本法律处罚力度空前严格, 处罚不仅涉及到企业,而且涉及到法人、管理人员、一般员工等多个层面;既有经济处 罚,也有行政处罚。
网络安全法和等级保护
5、有关概念 ➢网络:是指由计算机或者其他信息终端及相关设备组成的 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对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传输、交换、 处理的系统。 ➢网络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对网络的攻击、 侵入、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网络处于稳 定可靠运行的状态,以及保障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 可用性的能力。
《网络安全法》将近年来一些成熟的好做法制度化,并为 将来可能的制度创新做了原则性规定,为网络安全工作提供 切实法律保障。
网络安全法和等级保护
(一)综述1、总体框架源自共7章79条。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一章 总 则
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
网络运行安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
网络安全法和等级保护
网络安全法要求及处罚
(2)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①具体内容:制度建设与负责人;安全防范技 术措施;不少于6个月的安全日志;数据分类与 备份加密。 ②法律责任:责令改正及警告;警告不改罚款 公司1-10万,主管5千-5万。
网络安全法和等级保护
网络安全法要求及处罚
(3)安全技术措施同步要求 ①具体内容: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当确保 其具有支持业务稳定、持续运行的性能,并保 证安全技术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 用。 ②法律责任: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 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 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违法问题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 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 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154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
网络安全法和等级保护
制定网络安全法的意义
➢ ➢ ➢ ➢ ➢
施 ➢ ➢
确立了网络安全法律规范的基本原则 明确了网络安全工作的重点 提出制定网络安全战略,明确网络空间治理目标 完善了网络安全监管体制 强化了网络运行安全,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
完善了网络安全义务和责任 将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措施制度化、规范化
网络安全法和等级保护
➢ 网络运营者:是指网络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网络服务提供 者。
➢ 网络数据:是指通过网络收集、存储、传输、处理和产生 的各种电子数据。
➢ 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 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 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 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
网络安全法和等级保护
网络安全法要求及处罚
(4)采购安全保密要求 ①具体内容: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应当按照规定
与提供者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明确安全和保密 义务与责任。 ②法律责任: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 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10-100万罚 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1-10万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