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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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注意问题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注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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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投资公司业务收益、营业费用的内容投资公司与其他企业相比较的突出特点,是其收入和费用具体内容的特殊性。

从投资公司利润表的结构可以看出,投资公司的利润构成并不复杂。

在投资公司,业务收益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委托管理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五部分,业务支出或称费用主要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其他业务支出和营业税金及附加六部分。

从这些反映投资公司核心业务的收支项目看,尽管其称谓与一般企业一样,但其核算内容却差别很大。

非核心收支中的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项目与一般企业则并无实质性差别。

在核心业务的收支项目中,管理费用除包括一般企业应包括的具体项目外,还包括计提的有关减值准备,如短期和长期委托贷款的减值准备、待处置资产的减值准备等。

另外,投资公司按照股权投资协议进行投资而发生的与股权投资项目有关的各项前期费用(如项目调研、论证等费用),在投资项目投资前,先通过待转投资费用科目核算,待按协议规定实际投资时,再将其转为长期股权投资,如因终止协议等原因而不再进行股权投资时,则应将其转为管理费用列支。

在资产负债表上,待转投资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应在其他长期资产项目内单独列示。

投资公司的财务费用仅包括投资公司进行结算、融资等发生的汇兑损益和各项手续费用以及投资公司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但不包括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

因为投资公司委托贷款发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向金融机构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属于投资公司的营业性活动,该收支应作为其核心业务收支,并分别以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核算。

二、关于委托贷款及利息收入的处理委托贷款是投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款项,并按委托贷款合同的规定收取本息的行为,是投资公司的主要营业活动之一。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投资公司是指为了获得长期回报而购买或投资于其他公司的公司。

投资公司的会计核算制度是为了规范其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确保投资公司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和可靠。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投资公司的会计核算制度。

首先,投资公司的会计核算制度应包括财务报告制度和会计政策制度。

财务报告制度规定了投资公司应按照什么样的原则和方法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会计政策制度规定了投资公司在会计核算中应采用的会计政策,包括计价基础、计量方法和会计程序等。

其次,投资公司的会计核算制度应包括投资决策制度和投资收益核算制度。

投资决策制度规定了投资公司的投资决策程序和标准,包括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评估、投资额度的确定和投资方向的选择等。

投资收益核算制度规定了投资公司应如何核算和确认投资收益,包括股息收入、投资收益分配和投资回报等。

第三,投资公司的会计核算制度应包括风险控制和财务监管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规定了投资公司应如何评估和管理投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财务监管制度规定了投资公司应如何监督和管理财务活动,包括资金运作、负债管理和财务报告等。

第四,投资公司的会计核算制度应包括内部控制制度和审计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规定了投资公司应如何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体系,包括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加强内部审计等。

审计制度规定了投资公司应如何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包括审计程序、审计对象和审计报告等。

最后,投资公司的会计核算制度应包括税务管理制度和法律合规制度。

税务管理制度规定了投资公司应如何申报和缴纳税款,包括税务登记、税收筹划和税务审计等。

法律合规制度规定了投资公司应如何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和会计法等。

综上所述,投资公司的会计核算制度是为了规范投资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

它包括财务报告制度、会计政策制度、投资决策制度、投资收益核算制度、风险控制和财务监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制度、税务管理制度和法律合规制度等。

控股集团会计核算办法

控股集团会计核算办法

xxx控股集团会计核算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和完善xxx控股集团的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xxx控股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二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或现金流量,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三会计核算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四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五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六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七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

八在会计核算过程中,为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提高会计信息的使用价值,制约和防止会计主体通过会计方法和程序的变更,在会计核算上弄虚作假,粉饰会计报表,公司应遵循一贯性原则。

九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情况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第二章主要会计核算政策、核算机构、核算人员及科目设置一会计期间: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二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记帐原则、方法与凭证:采用权责发生制、借贷记账法,使用记账凭证。

四控股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设财务部,设财务主管岗位,管理控股集团所有下属企业会计核算工作。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通知(doc 23)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通知(doc 23)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通知(doc 23)财政部关于印发《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规范投资公司的会计核算,提高投资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投资公司的实际情况,我部制定了《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现予印发。

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各投资公司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附件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一、总说明(一)为了统一规范投资公司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投资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专门从事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等活动的企业,即指没有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非金融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会计科目的设置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短期委托贷款”、“待处置资产”、“长期委托贷款”、“政府委托投资”、“待转投资费用”、“股权转让收益”、“利息收入”、“委托管理收入”、“利息支出”科目。

将“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投资公司的业务收益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委托管理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业务支出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投资公司的营业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业务宣传费、审计费、咨询费、租赁及物业管理费等;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和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社会保障费用、计提的有关减值准备、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等。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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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总那么一、为加强和规财务管理等会计工作,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企业效益,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那么?等有关会计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公司的会计工作的根本管理制度,公司员工必须遵守。

三、公司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会计年度。

四、公司适用权责发生制,采用借贷记账法,采用记账凭证或汇总记账凭证会计处理程序,记账文字为中文。

五、公司各生产经营部门必须相互衔接,各负其责。

六、必须做到钱账分管,账物分管,手续齐全。

七、每笔业务必须经有关人员签字。

八、公司对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办理会计手续,进展会计核算。

九、董事会直接收理财务,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十、财务部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遵循历史本钱原那么、收入实现原那么、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那么、配比原那么、重要性原那么、审慎性原那么等根本原那么,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与完整。

第一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会计科目的设置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那么?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必须设置单独的会计机构。

配备专职会计人员。

会计科目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科目,二级科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二章资产的核算第一节流动资产的核算一、“库存现金〞核算现金的使用围:1. 员工工资.津贴及各种奖金.2. 个人劳务报酬.3. 招待费等应酬性支出.4. 车辆路桥费.油费.5. 差旅费.6. 结算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7. 确实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出纳每天对库存现金进展清查,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款相符。

二、“银行存款〞核算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公司可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公司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摘要:投资公司是指通过投资活动获得经济利益的公司,其核算方法与普通企业有所不同。

本文旨在介绍投资公司会计核算的相关办法,包括投资收益核算、投资成本核算、股权投资核算等内容。

通过本文的阐述,读者能够了解投资公司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以提高投资公司的核算水平和财务管理能力。

一、投资收益核算1. 投资收益的定义投资收益指投资公司通过投资活动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包括股息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等。

2. 投资收益的确认投资公司应按照收益实现的条件确认投资收益。

一般情况下,投资收益的确认有以下几个条件:收益金额可以可靠衡量,收益将要或已经到来,与收益有关的成本可以可靠衡量。

3. 投资收益的计量投资收益的计量应按照公允价值或可靠衡量的金额计量。

如果无法确定投资的公允价值,可以采用成本计量法进行核算。

4. 投资收益的确认时点投资公司应在收入实现或可以可靠衡量时确认投资收益,一般情况下,投资收益应在收入到来或者出售资产取得收入时确认。

二、投资成本核算1. 投资成本的定义投资成本指投资公司购买或者构建投资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或实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

2. 投资成本的确认投资公司应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确认投资成本。

如果无法可靠确定投资成本,则使用公允价值进行核算。

3. 投资成本的计量投资成本的计量应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进行计量。

如果无法确定投资成本,则使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4. 投资成本的确认时点投资公司应在购买或构建资产时确认投资成本。

三、股权投资核算1. 股权投资的定义股权投资是指投资公司通过购买其他公司的股权获得的投资活动。

2. 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1)权益法核算:投资公司在取得被投资公司股权后,可以选择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权益法核算要求投资公司按照比例法确认被投资公司的净资产增值或减值,并将其计入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2)成本法核算:在权益法不适用的情况下,投资公司可以选择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

成本法核算要求投资公司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计量股权投资,将投资收益计入投资收入。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方法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方法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方法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方法是指投资公司在进行财务核算时所采用
的一系列方法和原则。

投资公司的核算方法与其他企业的核算方法有所不同,主要是因为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是进行投资和管理,而不是进行生产和销售。

下面是投资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一些重点:
1. 投资收益的核算:投资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是投资收益,包
括股息收入、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

投资公司需要按照投资类型和投资期限将投资收益进行分类,并按照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核算。

2. 投资成本的核算:投资公司进行投资时需要支付一定的成本,包括购买股票的成本、购买债券的成本等。

投资公司需要按照不同的投资类型和投资期限将投资成本进行分类,并按照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核算。

3. 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投资公司进行投资时需面临一定的风险,因此需要对投资进行风险评估和减值准备。

投资公司需要按照不同的投资类型和投资期限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并按照会计准则进行核算。

4. 管理费用的核算:投资公司需要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包括
员工薪酬、办公费用等。

投资公司需要按照不同的费用项目进行分类,并按照会计准则进行核算。

5. 税费的核算:投资公司需要按照不同的税种进行税费核算,
并根据税法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税费。

总之,投资公司会计核算方法需要按照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进行
核算,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操作,以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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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纳入合并范围各级子公司的会计核算行为,加强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确保集团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级子公司。

第三条各级子公司要参照执行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办法。

第二章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第四条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第三章集团适用的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第五条会计期间集团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六条记账本位币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各级子公司,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第七条记账基础及会计计量属性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一般采用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属性,当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银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时,可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

第八条现银等价物的确定标准集团现银等价物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银额现银、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九条外币业务核算方法1.发生外币交易时的折算方法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人民币银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银额。

2.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处理方法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

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外,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银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记账本位币银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银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集团按照以下规定,将以外币表示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银额表示的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按照上述方法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以外币表示的现银流量表采用现银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汇率变动对现银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银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第十条银融资产、银融负债1.银融资产和银融负债的分类集团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将取得的银融资产或承担的银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几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银融资产或银融负债;(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银融资产;(5)其他银融负债。

2.银融资产和银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集团成为银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即确认一项银融资产或银融负债。

对银融资产或银融负债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集团初始确认银融资产或银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银融资产或银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银融资产或银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银额。

银融资产和银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主要包括:(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银融资产和银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3)可供出售银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银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银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银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3.银融资产和银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银融资产或银融负债,通常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

银融资产或银融负债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4.银融资产转移的确认和计量集团对于已将银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银融资产;保留了银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银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银融负债。

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与银融资产所有权有关的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放弃了对该银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银融资产;(2)未放弃对该银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银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银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银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银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银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

银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银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银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银额之和。

5.银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1)银融资产计提减值的范围及减值的客观证据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银融资产以外的银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银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表明银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银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银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银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2)银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银融资产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银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银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计至预计未来现银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计银额计入当期损益。

预计未来现银流量现值,按照该银融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

对单项银额重大的银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单项银额不重大的银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银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或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银融资产(包括单项银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银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银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银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银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银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银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银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应收款项减值测试及计提方法见“第十二条、应收款项”。

②以成本计量的银融资产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银融资产发生减值,将该银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银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银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的以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也按照上述原则处理。

③可供出售银融资产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银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银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银和已摊销银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第十一条应收款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银发生违约或逾期等);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1)生产企业坏账损失计提方法:①单项银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③单项银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银融、类银融企业坏账损失计提方法:①信托公司、银融租赁公司参照《关于非银行银融机构全面推行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4]4号)要求,实行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办法计提坏账损失。

债权类资产风险分类五类资产的定义分别为:①正常:交易对手能够履行合同或协议,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债务本银及收益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②关注:尽管交易对手目前有能力偿还,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③次级:交易对手的偿还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银及收益,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④可疑:交易对手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银及收益,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⑤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资产及收益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坏账损失按以下比例计提:对于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对于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对于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对于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

其中:次级和可疑贷款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

②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按照《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分类管理提高风险拨备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鲁银办发[2013]11号)要求,税前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税后计提一般(风险)准备银。

③担保公司应按照《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依据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银,并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银。

担保赔偿准备银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实行差额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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