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场地租赁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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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场地租赁请示

导读:本文是关于办公场地租赁请示,希望能帮助到您!

办公场地租赁请示一

区政府:

中山路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现办公地点位于区检察院院内。为配合检察院争创“全国示范检察院”建设,中山路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需搬出另择办公场所。经多方协调,与青岛市湖北路蔬菜副食品商场有限公司达成租赁协议,将湖北路14号面积约200平方米房屋作为中山路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新的办公场所,租期八年(自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止),每年租金7万元整,一年一付。

当否,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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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

办公场地租赁请示二

市政府:

我局于20XX年1月1日租赁城投大厦六楼办公,租赁面积1413平方米。截止目前,按照租赁协议约定,累计拖欠市城投公司20XX—20xx年度房屋租金共计202万元。现请求市政府批准从我局20XX年度非税收入中安排202万元用以解决上述租赁费用。

特此请示

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20XX年2月4日

办公场地租赁请示三

旗人民政府:

根据政府安排,我局原有的办公场所要进行开发,现有办公室场因条件限制无法满足正常办公需求,需重新申请租赁新的办公场所。我局包括所属的林工站、种苗站、森防站、资源站、森林公安局、防火办、公益林管理中心、国营白土梁林场、国营中和西经营林场、张铁营苗圃、基层林工站共有在职职工168人。根据目前工作人员数量和办公条件,我局需在蒙达广场新租写字楼四层,建筑面积每层600平方米,共2400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1700平方米,请旗人民政府予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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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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