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常用仪器对送检样品的要求
常见16种仪器对样品的要求

常见16种仪器对样品的要求1.核磁共振波谱仪(1)送检样品纯度一般应>95% ,无铁屑、灰尘、滤纸毛等杂质。
一般有机物须提供的样品量:1H谱>5mg,13C 谱>15mg,对聚合物所需的样品量应适当增加。
(2)本仪器配置仅能进行液体样品分析,要求样品在某种氘代溶剂中有良好的溶解性能,送样者应先选好所用溶剂。
本室常备的氘代溶剂有氯仿、重水、甲醇、丙酮、DMSO、苯、邻二氯苯、乙腈、吡啶、醋酸、三氟乙酸。
(3)请送样者尽量提供样品的可能结构或来源。
如有特殊要求(如,检测温度、谱宽等)请于说明。
2.红外光谱仪为了保护仪器和保证样品红外谱图的质量,送本仪器分析的样品,必须做到:(1)样品必须预先纯化,以保证有足够的纯度;(2)样品须预先除水干燥,避免损坏仪器,同时避免水峰对样品谱图的干扰;(3)易潮解的样品,请用户自备干燥器放置;(4)对易挥发、升华、对热不稳定的样品,请用带密封盖或塞子的容器盛装并盖紧,同时必须在样品分析任务单上注明;(5)对于有毒性和腐蚀性的样品,用户必须用密封容器装好。
送样时必须分别在样品瓶标签的明显位置和分析任务单上注明。
3.有机质谱仪适合分析相对分子质量为50~2000 μ的液体、固体有机化合物样品,试样应尽可能为纯净的单一组分。
4.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均使用毛细管柱(不能使用填充柱)。
进入气相色谱炉的样品,必须是在色谱柱的工作温度范围内能够完全汽化。
5.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性样品必须注明。
(2)为确保分析结果准确、可靠,要求样品完全溶解,不得有机械杂质;未配成溶液的样品请注明溶剂,已配成溶液的样品请标明浓度。
(3)请尽可能提供样品的结构式、分子量或所含官能团,以便选择电离方式;如有特殊要求者,请提供具体实验条件。
(4)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时,所有缓冲体系一律用易挥发性缓冲剂,如,乙酸、醋酸铵、氢氧化四丁基铵等配成。
凡要求定量分析者请提供标准对照品。
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样品要求

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样品要求
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样品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样品数量:一般情况下,检品数量应为一次检验用量的三倍。
样品昂贵等特殊情况下,送检人在“申请检验登记表”中注明“不申请复验”可酌情减量,但不得少于检验及复试用量。
2. 样品状态:检品应包装完整,有完整标签,标签内容应符合国家局医疗器械标签说明书相关文件规定,无正规标签的样品,必需贴有临时标签。
标签上应注明检品名称、批号或编号、型号或规格、生产日期或效期、生产单位。
标签内容应与申请函(委托书)、申报资料相应内容一致。
3. 样品效期:样品剩余效期一般应满足2个检验周期,除特殊情况外(如进行稳定性考察),已过效期或效期内不能满足2个检验周期的样品不予受理。
4. 追溯性:产品检验样品和临床试验样品的信息(包括送检样品批号及规格型号、送检时间、检验依据等)应当与生产批记录相符并可追溯。
此外,研制生产的样品批次及生产批号或产品编号、规格型号/包装规格、每批数量
等也应当可追溯。
5. 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过程检验原始记录和出厂检验原始记录应当满足设计输出的检验规程与产品技术要求的规定。
6. 留样:如需留样,应当能查见留样产品,并保留样品台帐、留样观察记录。
7. 采购记录:应当保留用于样品生产的原材料采购记录,包括原料品名、型号规格、批号、材质(牌号)、供应商(生产商)、质量标准及进货验收、采购凭证、出入库记录及台帐等。
采购记录的相关信息应当与注册检验报告中载明的内容相一致。
这些要求是为了确保注册检验样品的代表性和可靠性,从而为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估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样品送检要求

3、每个包装须标明品名、厂名、生产日期。
生活饮用水
1、用于微生物分析检验的样品必须使用灭菌玻璃瓶装,样品数量一般为500mL。
2、用于理化分析检验的样品使用干净的塑料瓶或玻璃瓶装,样品数量一般为1500mL。
注:
1、散装食品(如:熟食、冷饮、糕点)等易腐败变质的样品,请于上午送检。
样品送检要求
样品类别
送样数量及包装要求
普通食品
每批总量至少750克(mL),且至少分3个以上独立包装。
保健食品
1、必须按销售所用的包装材料包装、送样。
2、每批总量至少为500克(mL),且至少分10个以上独立包装。
3、每个包装须标明品名、厂名、生产日期。
化妆品
1、必须按销售所用的包装材料包装、送样。
2、样品检验检测需由委托方提供如下资料:
①企业标准(有国家标准的除外)一式三份
②填写的检验申请Biblioteka 一份③其他
标准 送检样品要求

附件1
送检样品要求
1送检样品为新生产的横向一体化柱上变压器台成套装置,办理委托检测前应符合〃盲样〃要求,即须清除或者不可恢复性地覆盖供应商任何信息及标志,如:生产许可证证号、厂家商标、制造厂名称、其他特殊标记等。
2.供应商送样前须同时准备样品和资料。
国网湖北电科院对供应商提交相关样品和材料清单进行登记签字确认(附件3),双方在委托单上签字确认作为接收及退样凭证。
3.生产厂家提供400A(200kVA)和630A(400kVA)带剩余电流断路器的样品各一套,另外提供要用于两种综合配电箱的塑壳断路器、剩余电流断路器、转接器各两套,高压熔断器一套,避雷器一套。
4.送样数量须符合下表要求。
2024年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范例(3篇)

2024年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范例一、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现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及取样的随机性和真实性,依据建设部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设计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设计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
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送样人员签字。
材料进场要登记台账,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账。
四、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由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和剂;7、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8、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程序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的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六、见证人员的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样品测量管理制度

样品测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样品测量工作,提高测试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测试数据的有效性和客观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样品测量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质检部门、生产部门等。
三、责任部门1.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制定和落实样品测量管理制度,对实验室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样品接收人员:负责接收样品,并按照规定记录相关信息。
3. 测量人员:负责对样品进行测量,保证测试结果准确性。
4. 质控人员:负责对测量数据进行审核,保证数据可信度。
四、样品接收1. 样品接收应当有专人负责,接受样品送交单并记录相关信息。
2. 对于特殊要求的样品,要及时通知测量人员进行测量。
3. 对于不合格或者无法测量的样品,需要及时上报,做好样品留样和处理记录。
五、测量过程1. 测量人员应当熟悉测量仪器的使用方法,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测量。
2. 在测量过程中,要保证操作规程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3. 测量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上报,并做好异常处理记录的相关工作。
六、质量控制1. 测量数据由测量人员录入系统,然后由质控人员进行审核。
2. 对于不合格数据,质控人员应当及时通知测量人员,做好数据的再次测量和核实工作。
3. 对于合格数据,应当做好数据归档和备份工作,保证测试结果的可追溯性和一致性。
七、数据管理1. 测量数据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记录和归档,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信度。
2. 数据应当有相应的审批流程和授权访问权限,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3. 对于历史数据,应当做好相关记录和管理,保证数据的长期保存和可追溯性。
八、设备管理1. 实验室应当对测量仪器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行和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2. 负责设备管理的人员应当做好相关记录和维护工作,保证设备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九、安全管理1. 测量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操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对于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样品,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储存,保证实验室的安全。
检测样品要求

1. :(1)送检样品纯度一般应>95% ,无铁屑、灰尘、滤纸毛等杂质。
一般有机物须提供的样品量:1H谱>5mg,13C谱>15mg ,对聚合物所需的样品量应适当增加。
(2)本仪器配置仅能进行液体样品分析,要求样品在某种氘代溶剂中有良好的溶解性能,送样者应先选好所用溶剂。
本室常备的氘代溶剂有氯仿、重水、甲醇、丙酮、DMSO 、苯、邻二氯苯、乙腈、吡啶、醋酸、三氟乙酸。
(3)请送样者尽量提供样品的可能结构或来源。
如有特殊要求(如检测温度、谱宽等)请于说明。
2. 红外光谱仪:为了保护仪器和保证样品红外谱图的质量,送本仪器分析的样品,必须做到:(1)样品必须预先纯化,以保证有足够的纯度;(2)样品须预先除水干燥,避免损坏仪器,同时避免水峰对样品谱图的干扰;(3)易潮解的样品,请用户自备干燥器放置;(4)对易挥发、升华、对热不稳定的样品,请用带密封盖或塞子的容器盛装并盖紧,同时必须在样品分析任务单上注明;(5)对于有毒性和腐蚀性的样品,用户必须用密封容器装好。
送样时必须分别在样品瓶标签的明显位置和分析任务单上注明。
3. 有机质谱仪:适合分析相对分子质量为50 ~ 2000u 的液体、固体有机化合物样品,试样应尽可能为纯净的单一组分。
4. 气相色谱- 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均使用毛细管柱(不能使用填充柱)。
进入气相色谱炉的样品,必须是在色谱柱的工作温度范围内能够完全汽化。
5. 液相色谱- 质谱联用仪:(1)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性样品必须注明。
(2)为确保分析结果准确、可靠,要求样品完全溶解,不得有机械杂质;未配成溶液的样品请注明溶剂,已配成溶液的样品请标明浓度。
(3)请尽可能提供样品的结构式、分子量或所含官能团,以便选择电离方式;如有特殊要求者,请提供具体实验条件。
(4)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时,所有缓冲体系一律用易挥发性缓冲剂,如乙酸、醋酸铵、氢氧化四丁基铵等配成。
凡要求定量分析者请提供标准对照品。
核磁制样须知及注意事项

核磁制样须知及注意事项尊敬的用户 / 客户:为了提高质量分析与测试平台仪器的使用效率、保证检测质量,并向您提供满意的服务,请您在送样之前仔细阅读以下各仪器对送检样品的要求。
制样须知1.用核磁共振确定样品的化学结构时,样品应该越纯越好,一般样品纯度≥95%,包括固体样品中原有的溶剂也应除掉。
2.选择样品溶解性好的氘代溶剂,使样品均匀地溶解于整个溶液中,无悬浮颗粒(最好用过滤或离心的方法去除悬浮的固体颗粒),保证溶液中不能含有Fe、Cu等顺磁性粒子,否则会影响匀场和谱图质量。
3.现有仪器配置仅适合做液体样品,要求样品在某种氘代溶剂中有良好的溶解性能。
常用的氘代溶剂有:氯仿、重水、甲醇、丙酮、DMSO、苯、邻二氯苯、吡啶、醋酸、三氟乙酸等。
本平台暂不提供氘代溶剂。
有些溶剂,如二甲基亚砜(DMSO)、吡啶等,具有较强的吸水性,配成样品溶液后,应保持干燥或尽量与空气中的水分隔绝。
4.选择氘代溶剂时,应考虑样品溶解度的大小(通常越大越好) ,溶剂残留峰是否与样品峰有重叠;本仪器配置不适合作低温实验,作升温实验请联系仪器管理员。
当做高温实验时,要考虑溶剂的沸点以及测试温度下样品的溶解度。
5.样品量,氢谱:5-10mg/0.5mL,碳谱:20-30mg/0.5mL,高分子化合物应>50mg/mL;溶剂体积约0.5mL/次,溶剂在核磁管内的长度不低于3cm(溶剂太多则浓度降低,浪费溶剂;太少则影响锁场及匀场)。
6.样品名称用英文字母、数字或二者组合,尽量不要与本组其他同学编号重合,也不要太长,4-6个字符为宜。
注意事项:1.测试样品需自备核磁管,要求管内外壁干净,管壁无划痕破损(不合格的核磁管在仪器探头内一旦断裂,将造成重大仪器故障,送样平台需自行承担高昂维修费用)。
样品管清洗不要用碱液浸泡,也不可用超声清洗,样品管清洗后需晾干,或用氮气吹干;不规范的核磁管包括:(1)外径过粗或过细;(2)管壁有刮痕或有裂缝;(3)核磁管弯曲变形及上下粗细不均匀;(4)帽子有裂缝或与核磁管不吻合;(5)经超声波清洗或多次使用已出现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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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常用仪器对送检样品的要求1.核磁共振波谱仪:(1)送检样品纯度一般应>95%,无铁屑、灰尘、滤纸毛等杂质。
一般有机物须提供的样品量:1H谱>5mg,13C谱>15mg,对聚合物所需的样品量应适当增加。
(2)本仪器配置仅能进行液体样品分析,要求样品在某种氘代溶剂中有良好的溶解性能,送样者应先选好所用溶剂。
本室常备的氘代溶剂有氯仿、重水、甲醇、丙酮、DMSO、苯、邻二氯苯、乙腈、吡啶、醋酸、三氟乙酸。
(3)请送样者尽量提供样品的可能结构或来源。
如有特殊要求(如检测温度、谱宽等)请于说明。
2.红外光谱仪:为了保护仪器和保证样品红外谱图的质量,送本仪器分析的样品,必须做到:(1)样品必须预先纯化,以保证有足够的纯度;(2)样品须预先除水干燥,避免损坏仪器,同时避免水峰对样品谱图的干扰;(3)易潮解的样品,请用户自备干燥器放置;(4)对易挥发、升华、对热不稳定的样品,请用带密封盖或塞子的容器盛装并盖紧,同时必须在样品分析任务单上注明;(5)对于有毒性和腐蚀性的样品,用户必须用密封容器装好。
送样时必须分别在样品瓶标签的明显位置和分析任务单上注明。
3.有机质谱仪:适合分析相对分子质量为50~2000u的液体、固体有机化合物样品,试样应尽可能为纯净的单一组分。
4.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均使用毛细管柱(不能使用填充柱)。
进入气相色谱炉的样品,必须是在色谱柱的工作温度范围内能够完全汽化。
5.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性样品必须注明。
(2)为确保分析结果准确、可靠,要求样品完全溶解,不得有机械杂质;未配成溶液的样品请注明溶剂,已配成溶液的样品请标明浓度。
(3)请尽可能提供样品的结构式、分子量或所含官能团,以便选择电离方式;如有特殊要求者,请提供具体实验条件。
(4)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时,所有缓冲体系一律用易挥发性缓冲剂,如乙酸、醋酸铵、氢氧化四丁基铵等配成。
凡要求定量分析者请提供标准对照品。
6.飞行时间质谱仪:(1)试样的种类、组分及样品量本仪器擅长测定多肽、蛋白质,也可以测定其它生物大分子如多糖、核酸和高分子聚合物、合成寡聚物以及一些相对分子质量较小的有机物,如C60或C60的接枝物等。
被测样品可以是单一组分也可以是多组分的,但样品组分越多,谱图就越复杂,谱图分析的难度也越大;如果电离过程中组分之间存在相互抑制作用,则不一定能保证每个组分都出峰。
常规测定的样品量约为1~10皮摩尔/微升。
(2)样品的溶解性被测样品必须能够溶于适当的溶剂、最好是未溶解的固体或纯液体。
若样品为溶液,则应提供样品的溶剂、浓度或含量等信息。
(3)纯度为取得高质量的质谱图,多肽和蛋白质样品应避免含氯化钠、氯化钙、磷酸氢钾、三硝基甲苯、二甲亚砜、尿素、甘油、吐温、十二烷基硫酸钠等。
如果被测样品在预处理过程中不能避免使用上述试剂,则必须用透析法和高效液相色谱法对样品进行纯化。
水、碳酸氢铵、醋酸铵、甲酸铵、乙腈、三氟乙酸等都是用于纯化样品的合适试剂。
蛋白质样品纯化后,应尽可能冻干。
样品中的盐可通过离子交换法祛除。
7.紫外-可见吸收光谱仪:(1)样品溶液的浓度必须适当,且必须清澈透明,不能有气泡或悬浮物质存在;(2)固体样品量>0.2g,液体样品量>2ml。
8.气相色谱仪:能直接分析的样品应是可挥发、且是热稳定的,沸点一般不超过300℃,不能直接进样的,需经前处理。
9.液相色谱仪:样品要干燥,最好能提供要检测组份的结构;对于复杂样品,尽可能提供样品中可能还有其它哪些成分。
10.元素分析仪:(1)填写元素分析送样登记表,尽可能提供分子式和元素的理论含量或其它相关信息;(2)样品必须是不含吸附水的均匀固体微粒或液体,并经过提纯。
如样品不纯(含吸附水、有机溶剂、无机盐或其它杂质)会影响分析结果,使测试值与计算值不符;(3)样品应有足够的量,以满足方法和仪器的线性和灵敏度。
11.离子色谱仪:送检样品可以溶于水,或稀酸、稀碱,所用的酸碱不能含有待测离子。
对于样品中含有待测元素,但在水、酸、碱溶液中以非离子状态存在的化合物,需要进行相应的样品前处理。
12.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仪:(1)对送检样品(检测条件)的要求:①请告知样品来源、种类、属性(如矿石、合金、硅酸盐、特种固熔体、高聚物等)。
尽可能列出主要成份、杂质成份及其(估计)含量;待检元素中最低(估计)含量是多少?对于溶液,请写明介质成份(溶剂、酸碱的种类及其(估计)含量)、含氟(F-)与否?因为氟(F-)将严重腐蚀雾化器!②固体样品要制成不含任何有机物的溶液,其最终酸度控制为1mol,样品量:5-50ml。
如含悬浮物或沉淀,务必过滤;另请同时送上试剂空白溶液用作扣除空白,此项不收费!③样品要求处理成溶液以后才送至测试中心。
(2)由于条件限制,本室无法分析下列元素和某些物质:①样品加热、加酸溶解时易挥发损失者(如B,Hg,S-2,Se及用氢氟酸(HF)溶样时的Si);②陶瓷、玻璃类及其它用无机酸不能溶解、只可用碱融熔者;③有机硅、硅橡胶、塑料制品、纤维类或任何在500oC以内灰化、及其后的酸消解中:A.易挥发损失者;B.无法灰化或无法溶解者(如B,Bi,Ge,Hg,Os,Ru,Sb,Se,Sn,Tl及用氢氟酸(HF)溶样时的Si;特种固熔体、高聚物等。
)13.原子荧光光谱仪:(1)样品分析一般要求原子荧光光谱仪分析的对象是以离子态存在的砷(As)、硒(Se)、锗(Ge)、碲(Te)等及汞(Hg)原子,样品必须是水溶液或能溶于酸。
(2)固体样品①无机固体样品样品经简单溶解后保持适当酸度。
检测砷(As)、硒(Se)、碲(Te)、汞(Hg),介质为盐酸(5%,v/v);检测锗(Ge),介质为硫酸(5%,v/v);检测汞(Hg),介质也可为硝酸(5%,v/v),检测(As)介质也可为硫酸(2%,v/v)。
由于铜、银、金、铂等金属对待测元素的干扰较大,因此该几类合金样品中的砷、硒、碲、汞不宜采用本仪器测定。
②有机或生物固体样品样品经硝化处理为溶液并保持适当酸度,其介质酸度与无机样品同。
(3)样品中待测元素限量要求由仪器灵敏度及分析方法决定,样品含待测元素上下限为0.05μg/g~500μg/g,不在此含量范围内的样品使用本仪器检测将无法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4)样品份量每检测1个元素,要求固体样品量不少于2g,液体样品量不少于20mL,水样不少于100mL。
(5)其它送样前请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尽量提供相关信息。
14.差示扫描量热仪:固体样品,在所检测的温度范围内不会分解或升华,也无挥发物产生。
样品量:单次检测无机或有机材料不少于20mg,药物不少于5mg。
送样时请注明检测条件(包括检测温度范围,升、降温速率,恒温时间等)。
15.热重分析仪:样品量:不少于30mg。
送样时请注明检测温度范围,实验气氛(空气、N2或Ar),升温速率,气体流量(如有特殊要求)。
16.X-射线粉末衍射仪:送检样品可为粉末状、块状、薄膜及其它形状。
粉末样品需要量约为0.2g (视其密度和衍射能力而定);块状样品要求具有一个面积小于45px x45px的近似平面;薄膜样品要求有一定的厚度,面积小于45px x45px;其它样品可咨询嘉峪检测网实验室。
17.X-射单晶末衍射仪:送检样品必须为单晶。
选择晶体时要注意所选晶体表面光洁、颜色和透明度一致。
不附着小晶体,没有缺损重叠、解理破坏、裂缝等缺陷。
晶体长、宽、高的尺寸均为0.1~0.4mm,即晶体对角线长度不超过0.5mm(大晶体可用切割方法取样,小晶体则要考虑其衍射能力)。
18.透射电子显微镜:由于受电镜高压限制,透射电子束一般只能穿透厚度为几十纳米以下的薄层样品。
除微细粒状样品可以通过介质分散法并直接滴样外,其它样品的制备方法主要有物理减薄(离子和双喷减薄等)和超薄切片法。
一般情况下,需要采用物理减薄法的样品制备过程,须由用户自己完成(不具备此制样条件的院系,可租用本室的相关设备)。
超薄切片样品的制备,需经样品前处理、包埋、切片等复杂工序,周期较长(约一周左右)。
由于该仪器是高分辨型电镜,为确保仪器性能和发挥其高分辨象观察特点,目前主要接受材料领域的样品。
19.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送检样品必须为干燥固体、块状、片状、纤维状及粉末状均可。
应有一定的化学、物理稳定性,在真空中及电子束轰击下不会挥发或变形;无磁性、放射性和腐蚀性。
含水分较多的生物软组织的样品制备,要求用户自己进行临界点干燥之前的固定、清洗、脱水及用醋酸(异)戊酯置换等处理,最后由本室进行临界点干燥处理。
观察图像样品应预先喷金膜。
一般情况下,样品尽量小块些(≤10x10x5mm较方便)。
粉末样品每个需1克左右。
纳米样品一般需超声波分散,并喷涂超细微金膜。
20.扫描电子显微镜-X射线能谱仪:送检样品必须为干燥固体,块状、片状、纤维状、颗粒或粉末状均可。
应有一定的化学、物理稳定性,在真空中及电子束轰击下不会挥发或变形;无磁性、放射性和腐蚀性。
对含水份较多的生物软组织样品,要求用户预先进行临界点干燥前的固定、清洗、脱水及用醋酸(异)戊酯置换等处理。
最后再由本室进行临界点干燥处理。
图像观察样品应预先镀金膜,成份分析样品必需镀碳膜。
一般情况下,样品体积不宜太大(≤5x5x2mm较适合)。
21.电子探针:定量分析的样品必须磨平抛光、清洗干净。
若样品不能进行表面磨平抛光(将影响分析精度)处理应事先说明。
为测试方便和节约机时,样品应先切成小薄片,不能切割制样,必须先与测试人员商量。
应先标记好分析面上的测试点,无标记测试位置时,测试时只选有代表性、较平整位置测试。
液体样必须先浓缩干燥。
分析的样品必须是在高能电子轰击下物理和化学性能稳定的固体、不分解、不爆炸、不挥发、无放射性、无磁性。
送样时最好注明样品可能包含什么元素。
样品必须喷涂一层碳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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