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及信用证付款时间

合集下载

信用证及其种类

信用证及其种类

信用证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支付方式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在银行与金融机构参与国际贸易结算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

信用证支付方式把由进口人履行付款责任,转为由银行付款。

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人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同时,也为进出口双方提供了资金融通的便利。

所以,信用证付款已成为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一种支付方式。

一、信用证的含义及其特点(一)信用证的含义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解释,信用证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进行付款,或承兑和(或)支付受益人开立的汇票,或2.授权另一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和支付汇票,或3.授权另一银行议付。

简言之,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有关信用证的国际贸易惯例是由国际商会制订并修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简称《UCP 500》。

(二)信用证的当事人信用证所涉及的当事入主要有:开证申请人、开证银行、通知银行、受益人、议付行和付款行等。

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从进口人向银行申请开出信用证,一直到开证行付款后又向进口人收回垫款,其中经过多道环节,并需办理各种手续。

加上信用证的种类不同,信用证条款有着不同的规定,这些环节和手续也各不相同。

(三)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特点信用证支付方式有以下三个特点:1.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是一种银行信用,由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作出付款的保证。

在信用证付款的条件下,银行处于第一付款人的地位。

《UCP 500》规定,信用证是一项约定,按此约定,根据规定的单据在符合信用证条件的情况下,开证银行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进行付款、承兑或议付。

信用证开出后,便构成开证行的确定承诺。

可见,信用证开出后,开证银行是首先付款人,开证银行对受益人的责任是一种独立的责任。

国际贸易常用六种付款方式[1]

国际贸易常用六种付款方式[1]

国际贸易常用六种付款方式国际贸易常用六种付款方式国际贸易中的付款方式对于买卖双方都至关重要。

商业交易的顺利进行与支付方式的选择和支付条件的合理安排密不可分。

在国际贸易中,有许多种不同的付款方式可供选择,每种方式都有其优缺点和适用场景。

本文将介绍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六种付款方式。

1.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付款方式之一。

它是由买方的银行发出,承诺在一定的条件下向卖方支付货款。

信用证能够有效地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减少交易的风险。

在使用信用证时,买卖双方需要的一份合同文件被提交给买方的银行,然后银行按照合同的规定发出信用证。

卖方根据信用证的要求进行装运,并在装运后将相关单据提供给银行。

银行核实单据后,即可向卖方付款。

信用证的优点是对买卖双方都很有利,尤其适用于跨境交易。

2. 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简称TT)电汇是一种通过银行进行国际结算的方式。

买方通过银行向卖方指示将指定金额的资金从买方账户转移到卖方账户。

这种方式速度快、安全可靠,是现代贸易中使用最广泛的付款方式之一。

使用电汇时,买方需要提供卖方的账户信息以及款项的金额。

银行会根据买方的指示将款项划入卖方账户。

电汇的缺点是买卖双方需要承担一定的手续费。

3. 托收(Collection)托收是买卖双方通过各自的银行进行结算的一种方式。

买方将付款指示提交给自己的银行,银行按照指示通知卖方的银行收取货款,并将货款转交给卖方。

托收方式分为即期托收和远期托收,具体操作方式会根据合同的约定而有所不同。

托收的优点是比较灵活,适用于金额较小的交易或对信用证要求不高的交易。

但与信用证相比,托收方式的付款保障较低,卖方的货款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风险。

4. 票据(Bills of Exchange)票据是买卖双方互相支付的一种方式。

买方向卖方签发一张票据,承诺在未来一定的时间内支付指定金额的货款。

信用证、托收、汇付 3种支付方式

信用证、托收、汇付 3种支付方式

银行信用结算方式——信用证★信用证的支付程序:1进出口双方先签订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采用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2进口商向其所在地银行提出开证申请,填开证申请书,并交纳开证押金或提供供其他保证3开证的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书的内容,开出以出口商为信用证受益人的信用证,并通过其在出口地的往来银行(通知行),将信用证通知给出口商4通知行对信用证核对无误后,将信用证通知给受益人5受益人接到信用证并审核无误后(看是否和合同约定的内容相符)。

按信用证的耍求装运货物,取得符介信川证要求的单据,然后开出汇票,在L/C规定的有效期内送交当地银行(议付行)请求议付6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欲审核单据,确认无误后,向受益人支付扣付利息后的汇票金额7议付行在议付货款后,将汇票和单据寄交开证行,要求开证行对其付款8开证行审查单据无误.认为符合信用证要求后.即偿还议付行议付的款项9开证行通知进口商赎单.进口商审查单据后付款赎单,信用证交易到此结束。

进口商可凭单据向货运公司提货。

(如果进口商发现所提货物与合同不符,那么进口商不能向开证行索偿,银行此不承担责任.进口商只能根据买卖合同与卖方磋商处理.)一、信用证的基本概念。

“以银行信用取代商业信用”。

(一)信用证L/C的定义1.是由进口方的开证银行,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向出口商开出的,授权出口商按照信用证规定的条款,签发以该银行或其指定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并保证在交来符合L/C条款规定的汇票和单据时,该银行必定承兑或付款的保证文件。

2.UCP500第二条跟单信用证的定义:见教材3.UCP600的定义:“Credit means any arrangement, however named or described, that is irrevocable and thereby constitutes a definite undertaking of the issuing bank to honour a complying presentation.信用证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

信用证名词解释

信用证名词解释

信用证名词解释信用证(LetterofCredit)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保障交易的金融工具,也是国际贸易的“司法保护”,具有督促双方守信、保障款项和货物不受金融风险及贸易风险的作用。

信用证是由支付承诺银行签发的一种国际贸易凭证,其主要内容包括:买方、卖方、信用证受益人、信用证金额及有效期等内容。

信用证是一种信用凭证,其作用就是在国际贸易中,保证买卖双方签订协议所确定的条件内实现合同效力,但是如果买卖双方有违背协议的行为,信用证也无法提供保护。

信用证的主要种类有:开立信用证、收货信用证和付款信用证。

1、开立信用证:开立信用证是由买方要求银行给出的一种保证,它可以保证买方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时间向卖方支付款项,银行承诺按照买方的要求及时向卖方支付所需款项。

2、收货信用证:收货信用证是由卖方要求银行开立的一种保证,它可以保证卖方在约定的有效期内按照要求向买方发货,银行承诺按照规定条件和时间向卖方支付货款。

3、付款信用证:付款信用证是由卖方要求银行开立的一种担保,它可以保证卖方在指定的时间内向买方支付款项,银行承诺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时间向卖方支付货款。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双方签订买卖协议所必需的保障,它能够有效防止黑心商家和犯罪分子骗取信任,安全可靠,特别是在国际贸易中,受益双方都可以从信用证中获得保障,但是银行在开立信用证时应当审慎准备各项材料,并做好风险评估,以避免信用证成为誊抄的对象。

通过上述讨论,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必不可少的金融工具,它可以为双方带来安全保障。

信用证的开立要谨慎及时,避免被利用者伪造该证书。

只有把握好信用证的使用和监管,才能使国际贸易有效可靠,促进各国经济发展。

关于信用证,我们应当加强学习,深入研究,深刻理解其原理和使用规则,尽可能多的加强与银行和海关等机构之间的信息及时交流,以便更好地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国际贸易的安全、有效和可靠。

货款的支付信用证相关

货款的支付信用证相关

货款的支付信用证相关一、什么是信用证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一种付款方式,即由买方在接受卖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之前,向银行开具信用证,并通过银行保证买方将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货款。

信用证主要是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确保交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二、信用证的支付方式1. 即期信用证支付即期信用证是指卖方按照合同规定的货款支付时间,提供与信用证一致的单据和合同规定的相关文件,以便从买方的银行处获得货款。

买方的银行会在核实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后,立即按照信用证规定的金额支付货款给卖方。

2. 延期信用证支付延期信用证是指卖方向买方提供货物或服务后,根据合同约定在一段时间内支付货款。

通常情况下,延期信用证会规定卖方提供货物或服务后的一定天数内,买方必须支付货款。

三、信用证的支付条件1. 单据的一致性信用证对提供的单据有严格的要求,卖方必须提供与信用证一致的单据和合同规定的相关文件,否则银行不会支付货款。

2. 单据的时效性信用证中通常规定了单据的有效期限,卖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单据,否则买方的银行可能会收回信用证,导致货款支付失败。

3. 单据的完整性信用证对提供的单据的完整性有要求,买方的银行会核实单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如果单据存在错误或遗漏,买方的银行可能会拒绝支付货款。

四、货款支付信用证的优势1. 保障买卖双方权益货款支付信用证通过银行的保证,确保买方按时支付货款,同时也确保卖方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或服务。

这样可以有效地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减少风险。

2. 提高交易安全性货款支付信用证是由银行出具的,买方和卖方都可以信任银行作为中介方,提高了交易的安全性。

买方可以放心地支付货款,而卖方也可以放心地提供货物或服务。

3. 促进国际贸易发展货款支付信用证为国际贸易提供了便利,使交易更加顺利和高效。

信用证的使用减少了买卖双方的不信任感,提高了国际贸易的发展速度和规模。

五、信用证的注意事项1. 了解信用证的具体要求买方和卖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当详细了解信用证的具体要求,确保双方都能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履行义务。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第10号--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第10号--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第10号为更好地适应国内贸易发展需要,促进国内信用证业务健康发展,规范业务操作及防范风险,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了《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现予公布实施。

原《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和《信用证会计核算手续》(银发〔1997〕265号文印发)同时废止。

简单总结如下:1.关于信用证的定义,旧规“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新规改为“以人民币计价、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取消了对转让的限制。

2.第三条,旧规规定只有商品交易,但新规增加服务贸易条款;3.新规强调“真实贸易背景”;4.新规新增一个独立章节“第二章定义”,明确信用证各相关业务的定义。

5.关于开证,新规明确信用证需要提及的各个要素,较之旧规的16个要素,新规变为22个要素,增加诸如“是否可转让”、“是否可议付”等要素6.保证金和收费的硬性条款取消了。

旧规规定开证时必须向银行交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新规改为“一定数额”。

7.旧规规定延期付款信用证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新规延长到1年;本次办法出台之前,银行同业间的国内证二级市场福费廷已对于信用证有效期有所突破,部分银行已开始操作一年期国内证的福费廷买卖,而97年的办法里曾明确信用证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本次修订对此予以了肯定。

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国内贸易活动需要,促进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内信用证(以下简称信用证),是指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立的、对相符交单予以付款的承诺。

前款规定的信用证是以人民币计价、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为国内企事业单位之间货物和服务贸易提供的信用证服务。

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是什么

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是什么

按具体的付款时间的不同,可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这里笔者详细讲解一下。

即期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在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汇票及/或单据后即予付款的信用证。

在即期信用证中,有时还带列电汇索偿条款,这是指开证行允许议付行用电传、传真或SWIFT方式通知开证行或指定付款行,说明各种单据与信用证规定相符,开证行或指定付款行、偿付行应立即以电汇方式将款项拨交议付行。

即期付款信用让和即期议付信用证都是即期信用证。

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在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汇票及/或单据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证付款的信用证,其主要作用是便利进口商资金融通。

承兑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和远期议付信用证都是远期信用证。

使用远期信用证时,其远期利息或远期汇票的贴现利息和费用一般均由受益人承担。

远期信用证又称为“卖方远期信用证”。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假远期"信用证,又称为“买方远期信用证”,它规定受益人须要开立远期汇票,但可以按即期汇票的条件从付款行得到货款,所有的贴现和承兑费由开证申请人承担。

使用这种信用证,受益人开出的虽然是远期汇票,却可以即期取得足额的款项,但要承担般承兑信用证汇票到期遭到拒付时被追索的风险。

对于开证人来讲,他要到汇票到期日再向开证行支付货款。

所以,“假远期信用证”实质上是开证行或贴现银行对进口商融通资金。

这种信用证的汇票付款人可以是开证行,也可以是出口地银行或第三国银行,开证人为了利用较便宜的资金往往选择贴现率比较低的地方的银行开证,或指定其为付款行。

以上就是对即期信用证及远期信用证的全部讲解,如果您想要办理信用证的话,也可以委托给昌意托管来帮您办理,我们致力于外贸全流程服务20年,具有丰富的信用证代办服务,更多细节可与专职老师洽谈细节。

信用证的付款条件和注意事项

信用证的付款条件和注意事项

信用证的付款条件和注意事项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之一,它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一种安全可靠的交易方式。

在使用信用证进行付款时,需要注意一些付款条件和注意事项,以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本文将就信用证的付款条件和注意事项进行详细介绍。

一、信用证的付款条件1. 交单期限:信用证中会规定交单期限,即卖方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开证行提交相关单据。

如果卖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单据,买方有权拒绝付款。

2. 单据要求:信用证中会明确规定所需的单据,例如发票、装箱单、提单等。

卖方需要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准备相应的单据,确保其合规和准确无误。

3. 单据检验:开证行会对收到的单据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如果发现单据存在问题或不符合要求,开证行有权拒绝付款。

4. 付款金额:信用证中会明确规定付款金额,包括商品价格、运费、保险费等。

卖方在收到信用证后,应仔细核对付款金额,确保其与合同一致。

5. 付款期限:信用证中会规定付款期限,即买方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开证行支付款项。

买方应按时付款,以免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信用证的注意事项1. 仔细阅读信用证:买卖双方在使用信用证进行交易前,应仔细阅读信用证的内容,确保了解其中的付款条件和要求。

2. 卖方准备单据:卖方在准备单据时,应严格按照信用证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单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同时,卖方应尽早准备好所需单据,以免拖延交易进程。

3. 卖方选择可靠的运输方式:卖方在选择运输方式时,应考虑到货物的安全性和准时性,选择可靠的运输公司或航空公司。

同时,卖方应及时提供装箱单和提单等单据,以便买方顺利提货。

4. 注意货物保险:在使用信用证进行交易时,买卖双方应注意货物的保险问题。

卖方可以根据需要购买相应的货物保险,以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5. 注意信用证的有效期:信用证通常会规定一个有效期,买卖双方应注意信用证的有效期,确保交易在有效期内完成。

6. 注意交单期限:卖方需要在规定的交单期限内向开证行提交单据,否则可能导致付款延迟或无法付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信用证及信用证付款时间
信用证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

即期信用证,开证行应在收到相符单据次日起五个营业日内付款。

远期信用证,开证行应在收到相符单据次日起五个营业日内确认到期付款,并在到期日付款。

在当今贸易市场中,信用证作为一种支付方式应用极为广泛。

但是,信用证因为主要用于国际贸易,因此许多人对其也不够了解。

那么,信用证是什么呢?▲信用证付款时间是多久呢?365律师为您解答。

▲一、信用证
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买方)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

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

因此需要两家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

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可见,信用证是银行
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

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

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
1、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

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
式上的认证;
2、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

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

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3、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

▲二、信用证付款时间
根据付款时间不同,可以分为:
1、即期信用证。

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2、远期信用证。

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远期信用证最长期限有360天以上(含360天)。

共有90天以内、90天~360天(含90天)和360天以上(含360天)3个不同期限。

3、假远期信用证。

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
由付款行负责贴现,并规定一切利息和费用由开证人承担。

这种信用证对受益人来讲,实际上仍属即期收款,在信用证中有“假远期”条款。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信用证及▲信用证付款时间”的相关知识,信用证作为一种支付方式,类似于签发一张文件,凭借此去银行进行兑付。

其付款时间主要是依据于该信用证属于什么类型的信用证,短期或长期。

如果是长期,最长有360天以上,常见的为90天。

如果您有困惑,建议您咨询更多365律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