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学药典】通则-药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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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制剂通则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制剂通则

• 2、检查项目
【粒度】 与原一致;删细粒剂
【干燥失重】含糖颗粒80℃ 减压干燥;
其余在105℃干燥
【溶化性】
混悬颗粒除外
颗粒剂
原则性要求:
混悬颗粒:应进行溶出度检查
肠溶、缓释、控释颗粒:应进行释放度检

≤2mg或2%的颗粒:应进行含量均匀度
检查
薄膜包衣颗粒:应进行有机残留溶剂检查
规格要求
口服溶液剂 口服混悬剂 口服乳剂
(≤2mg或2%) 多剂量 半固体 (≤2mg或
≤2%)
【无菌】用于手术或严重损伤的鼻用制剂
原则性要求:
鼻用制剂应符合相应剂型的规定
多剂量开启后应不超过4周(说明书应注
明)
洗剂 冲洗剂 灌肠剂
• 1、分类与定义
冲洗剂、灌肠剂、增订
• 2、检查项目
【装量】 单剂量(≥标示量);多剂量(按最低装
量) 【无菌】冲洗剂应无菌 【微生物限度】 洗剂 灌肠剂 【热原】或【内毒素】 冲洗剂
• 普通制剂试验取样点(吸收、分布、消除
相)11改为12点
• 增加临床报告、副作用和不良反应的要求
稳定性试验
• 供试品要求为放大产品(大体积包装的数量应至
少10倍)
• 加速实验——中间条件下的相对湿度改为65%
• 长期试验——有效期确定方法 • 长期试验条件——ICH国际气候带 • 新增剂型的稳定性考核项目
【含量均匀度】:胶囊型及泡囊型粉雾剂
( ≤2mg或≤2% )
植 入 剂
• 无菌固体—条、块—注射或手术
• 严封
糖 浆 剂
• 含糖量问题
45% — 欧洲药典 尤应注意抑菌能力问题 45%~65%的口服溶液转为糖浆

《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

《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

0100本制剂通则中原料药物系指用于制剂制备的活性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生物制品原料药物。

中药原料药物系指 饮片、植物油脂、提取物、有效成分或有效部位》化学药原料药物系指化学合成、或来源于天然物质或采用生物技术获 得的有效成分(即原料药);生物制品原料药物系指生物制品原液或将生物制品原液干燥后制成的原粉。

本制剂通则中各剂型、亚剂型并不适用于所有原料药物,而应取决于原料药物特性、临床给药需求以及药品的安 全性、有效性和稳定性等。

本制剂通则适用于中药、化学药和治疗用生物制品(包 括血液制品、免疫血清、细胞因子、单克隆抗体、免疫调节 剂、微生态制剂等)。

预防类生物制品,应符合本版药典三部相应品种项下的有关要求。

除另有规定外,生物制品应于2〜8X:避光贮存和运输。

片剂系指原料药物或与适宜的辅料制成的圆形或异形的 片状固体制剂。

中药还有浸膏片、半浸膏片和全粉片等。

片剂以口服普通片为主,另有含片、舌下片、口腔貼 片、咀嚼片、分散片、可溶片、泡腾片、阴道片、阴道泡腾 片、缓释片、控释片、肠溶片与口崩片等。

含片系指含于口腔中缓慢溶化产生局部或全身作用的片剂。

含片中的原料药物一般是易溶性的,主要起局部消炎、杀菌、收敛、止痛或局部麻醉等作用。

舌下片系指置于舌下能迅速溶化,药物经舌下黏膜吸 收发挥全身作用的片剂。

舌下片中的原料药物应易于直接吸收,主要适用于急症 的治疗。

口腔貼片系指粘贴于口腔,经黏膜吸收后起局部或全身作用的片剂。

口腔貼片应进行溶出度或释放度(通则0931)检查。

咀嚼片系指于口腔中咀嚼后吞服的片剂。

咀嚼片一般应选择甘露醇、山梨醉、蔗糖等水溶性辅料作填充剂和黏合剂。

咀嚼片的硬度应适宜。

分散片系指在水中能迅速崩解并均勻分散的片剂。

分散片中的原料药物应是难溶性的。

分散片可加水分散 后口服,也可将分散片含于口中吮服或吞服。

分散片应进行溶出度(通则0931)和分散均匀性检查。

可溶片系指临用前能溶解于水的非包衣片或薄膜包衣片剂。

【2020版中国药典】通则-非无菌微生物限度检查

【2020版中国药典】通则-非无菌微生物限度检查

【2020版中国药典】通则-非无菌微生物限度检查1105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
微生物计数法系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细菌和真菌的计数。

当本法用于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其原、辅料等是否符合规定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时,应按下述规定进行检验,包括样品的取样量和结果的判断等。

除另有规定外,本法不适用于活菌制剂的检查。

学习:将旧版的“相应”更换为“规定”,更便于按照1107进行判定执行。

微生物计数试验环境应符合微生物限度检查的要求。

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

洁净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进行监测。

学习:将旧版的“单向流空气区域”更换为“洁净空气区域”。

计数方法
……供试品检查时,应根据供试品理化特性和微生物限度标准等因素选择计数方法,检测的样品量应能保证所获得的试验结果能够判断供试品是否符合规定。

所选方法的适用性须经确认。

……
提示:后文增加了对于“贵重药品、微量包装药品”的检验量的更全面的表述,因注意结合此处的要求。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菌液制备……取黑曲霉的新鲜培养物加人适量含0.05%(ml/ml)聚山梨酯80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
学习:此处改动同无菌检查法,将“3~5ml”的具体量调整为“适量”,便于根据孢子的量灵活掌握菌液制备方法。

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微生物计数用的商品化的预制培养基、由脱水培养基或按处方配制的培养基均应进行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学习:类似于无菌检查法,此处将“成品培养基”修改为“商品。

《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修订内容培训课件

《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修订内容培训课件

且极性差异较小时,可采用等温
小时,可采用等温法。
法。
有机溶剂数量较多,且极性差异较大时,可采
有机溶剂数量较多,且极性差异
用系统程序升温法。
较大时,可采用系统程序升温法。
1、测定法第一法:流速为1.0-
2.0ml/min(一般适用于内径
为0.32mm或0.25mm类的色谱
柱。
2.【附注】有机溶剂数量不多,
调整后, 系统适用性应符合要求, 且色谱峰出峰顺序不变。若减小 进样体积, 应保证检测限和峰面 积的重复性;若增加进样体积, 应使分离度和线性关系仍满足要 求。
应评价色谱参数调整对分离和检测的 影响, 必要时对调整色谱参数后的方 法进行确认。若调整超出表 1 中规定 的范围或品种项下规定的范围, 被认 为是对方法的修改, 需要进行充分的 方法学验证 。
2.系统适用性
(1)色谱柱理论塔板数(n)
用于评价色谱柱的分离效能。由于不 同物质在同一色谱柱上的色谱行为不 同, 采用理论板数作为衡量色谱柱效 能的指标时, 应指明测定物质, 一般 为待测物质或内标物质的理论板数。
(2)分离度(R)
用于评价待测物质与被分离物质之间 的分离程度, 是衡量色谱系统分离效 能的关键指标。除另有规定外, 待测 物质色谱峰与相邻色谱峰之间的分离 度应大于不小于 1.5。
调整梯度洗脱色谱参数时应比调整等度洗脱色谱参数时更加谨 慎, 因为此调整可能会使某些峰位置变化, 造成峰识别错误, 或者 与其他峰合并。
当对调整色谱条件后的其测定结果产生异议时, 应以品种项下 规定的色谱条件的测定结果为准。
在品种项下一般不宜指定或推荐色谱柱的品牌, 但可规定色谱 柱的填充剂(固定相)种类(如键合相, 是否改性、封端等)、粒 径、孔径, 色谱柱的柱长或柱内径;当耐用性试验证明必须使用特 定牌号的色谱柱方能满足分离要求时, 可在该品种正文项下注明。

中国药典三部标准通则(2005年版)

中国药典三部标准通则(2005年版)

中国药典三部标准通则(2005年版)9种书页号:2005版中国药典三部通则第9页免疫血清生产用马匹检疫和免疫规程本规程适用于抗毒素及抗血清生产用马、骡的检疫、免疫与饲养管理。

马匹的饲养管理中免疫区及检疫区应严格划分,其设备、用具应固定专用,禁止外来人员与牲畜进入该区。

马匹的检疫、饲养管理、治疗及剖检等工作的一切技术事宜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兽医负责。

一、马匹选购1.马匹的选购(1)马匹应无任何传染病,体质健康、营养程度中等以上,年龄以4~15岁为宜。

不得采购青毛、全白等淡色的马匹用于生产治疗和预防制品。

(2)不得在疫病流行的地区采购马匹。

(3)在采购当地,应对马匹进行鼻疽菌素点眼试验。

条件允许时可进行马传染性贫血及马副伤寒性流产等检查。

(4)使用过青霉素及人血液制品的马匹不得购入。

2.选好的马匹应予隔离,可进行破伤风预防接种。

3.运输马匹应有专人护送,注意安全。

车运时应先检查和消毒车厢。

二、马匹检疫1.新马的检疫(1)新马直接进入检疫区应进行编号、烙印、检疫、调教及进行必要的预防接种。

(2)检疫期为90天。

在检疫期间,除作系统临床观察外,并进行下列各项检查,方法及判定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颁布的有关检疫规定执行。

①鼻疽采用鼻疽菌素点眼试验。

必要时可作其他变态反应试验或补体结合试验。

②马传染性贫血采用补体结合试验或琼脂扩散试验。

亦可采用荧光抗体试验。

③布氏杆菌病采用试管凝集试验。

④马副伤寒性流产采用试管凝集试验。

必要时做其他传染病检查及一般常规检查。

2.免疫马匹每年检查鼻疽1~2次,检查马传染性贫血至少2次(蚊蝇活动季节前后各1次)。

必要时也应做其他传染病及恶性肿瘤检查。

3.检疫结果为可疑或阳性的马匹,应立即采取有效处理措施,不得用于生产。

三、马匹免疫及采血1.免疫用马匹(1)用于免疫采血的马匹必须符合本规程一、二项规定。

(2)马匹一经发现有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患时,必须立即停止免疫采血。

(3)免疫不成功的马匹可转用于其他种类抗原免疫或予以淘汰。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药材的取样和鉴定通则【药品检验研究院】 ppt课件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药材的取样和鉴定通则【药品检验研究院】  ppt课件
3、理化鉴别系指用化学或物理的方法,对药材和饮片中所含某些化学
成分进行的鉴别试验。包括一般鉴别、光谱及色谱鉴别等方法。 (1)如用荧光法鉴别,将供试品(包括断面、浸出物等)或经酸、碱 处理后,置紫外光灯下约10cm处观察所产生的荧光。除另有规定外,紫外 光灯的波长为365nm。
(2)如用微量升华法鉴别,取金属片或载玻片,置石棉网上,金属片
分光光度法、薄层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等。
4、聚合酶链反应鉴别法是指通过比较药材、饮片的DNA差异来鉴别药 材、饮片的方法。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 药材和饮片取样和检定通则解析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 药材和饮片取样和检定通则解析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 药材和饮片取样和检定通则解析
三、供试品如已破碎或粉碎,除“性状”、“显微鉴别”项可不完全相同 外,其他各项应符合规定。 四、“性状”系指药材和饮片的形状、大小、表面(色泽与特征)、质 地、断面(折断面或切断面)及气味等特征。性状的观察方法主要用感官 来进行,如眼看(较细小的可借助于扩大镜或体视显微镜)、手摸、鼻闻 、口尝等方法。 1、形状是指药材和饮片的外形。 2、大小是指药材和饮片的长短、粗细(直径)和厚薄,一般应测量 较多的供试品,可允许有少量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数值。
倍,即1/3供实验室分析用,另1/3供复核用,其余1/3留样保存。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 药材和饮片取样和检定通则解析
0212 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
检定包括“性状”、“鉴别”、“检查”、“浸出物测定”、“含
量测定”等。检定时注意下列有关的各项规定: 一、检验样品的取样应按药材和饮片取样法(通则0211)的规定进 行。 二、为了正确检验,必要时可用符合本版药典规定的相应标本作对 照。

药典三部(2015版)-通则-0832水分测定法

0832 水分测定法第一法(费休氏法)1. 容量滴定法本法是根据碘和二氧化硫在吡啶和甲醇溶液中与水定量反应的原理来测定水分。

所用仪器应干燥,并能避免空气中水分的侵入;测定应在干燥处进行。

费休氏试液的制备与标定(1)制备称取碘(置硫酸干燥器内48小时以上)110g,置干燥的具塞锥形瓶(或烧瓶)中,加无水吡啶160ml,注意冷却,振摇至碘全部溶解,加无水甲醇300ml,称定重量,将锥形瓶(或烧瓶)置冰浴中冷却,在避免空气中水分侵入的条件下,通入干燥的二氧化硫至重量增加72g,再加无水甲醇使成1000ml,密塞,摇匀,在暗处放置24小时。

也可以使用稳定的市售费休氏试液。

市售的费休氏试液可以是不含吡啶的其他碱化试剂,或不含甲醇的其他伯醇类等制成;也可以是单一的溶液或由两种溶液临用前混合而成。

本试液应遮光,密封,阴凉干燥处保存。

临用前应标定滴定度。

(2)标定精密称取纯化水10~30mg,用水分测定仪直接标定;或精密称取纯化水10~30mg,置干燥的具塞锥形瓶中,除另有规定外,加无水甲醇适量,在避免空气中水分侵入的条件下,用费休氏试液滴定至溶液由浅黄色变为红棕色,或用电化学方法[如永停滴定法(通则0701)等]指示终点;另做空白试验,按下式计算:F=WA−B式中F为每1ml费休氏试液相当于水的重量,mg;W为称取纯化水的重量,mg;A为滴定所消耗费休氏试液的容积,ml;B为空白所消耗费休氏试液的容积,ml。

测定法精密称取供试品适量(约消耗费休氏试液1~5ml),除另有规定外,溶剂为无水甲醇,用水分测定仪直接测定。

或精密称取供试品适量,置干燥的具塞锥形瓶中,加溶剂适量,在不断振摇(或搅拌)下用费休氏试液滴定至溶液由浅黄色变为红棕色,或用永停滴定法(通则0701)指示终点;另做空白试验,按下式计算:×100%供试品中水分含量(%)=(A−B)FW式中A为供试品所消耗费休氏试液的体积,ml;B为空白所消耗费休氏试液的体积,ml;F为每1ml费休氏试液相当于水的重量,mg;W为供试品的重量,mg。

《中国药典》通则解读全文

《中国药典》通则解读全文中国药典是我国药品质量标准的最高法规文件,对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中国药典》通则进行全面解读,从药典的背景意义、编纂原则、实施范围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背景意义《中国药典》通则是我国药典的基础部分,也是编制药典的依据和基本原则的集中体现。

它为药典的编制和修订提供了指导,并对药物的命名、规范、货物品质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药典标准的实施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也对医药产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编纂原则《中国药典》通则的编纂遵循科学性、权威性、统一性和时效性的原则。

科学性要求药典标准的制定应基于严谨的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权威性要求药典标准应具备德国药典、美国药典等国际通用药典的可比性和权威性;统一性要求药典标准应与国际通用药典保持一致,避免产生国内外贸易壁垒;时效性要求药典标准的修订应跟进科技发展和药物研究的最新成果。

三、实施范围《中国药典》通则规定了药物的命名、命名规则、标准品、品名、规范等方面的内容。

药物命名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则,以确保药物命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标准品是验证药物质量的依据,对于保证药物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具有重要作用;品名是药物在市场上的商标或注册名,它关系到药物的市场营销和消费者的选择;规范是对药物质量进行监督和控制的重要依据,它规定了药物的性状、标识、纯度、含量等指标。

四、质量管理体系《中国药典》通则还规定了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药品质量管理体系是保证药物质量的重要手段,它包括药品质量控制、检验和检测、质量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内容。

药品质量控制是指在药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对药物质量进行监控和管理;检验和检测是指对药物进行质量检验和分析,以确保药品质量符合标准;质量标准制定是指基于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制定和修订药理、药效学、药物分析等方面的标准。

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国药典》通则强调了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性。

国际交流与合作有助于我国药典标准与国际接轨,提高我国药品质量标准的比较性和权威性。

2015年版《中国药典》凡例和通则学习(1)


检查方法和限度
采用本版药典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时应 对方法的适用性进行确认; 采用其他方法检验时,应与药典方法作 比较试验,在仲裁时,应以药典方法为 准; 限度:标准中规定的各种纯度和限度数 值以及制剂的重(装)量差异,系包括上限 和下限两个数值本身及中间数值。规定 的这些数值不论是百分数还是绝对数字, 其最后一位数字都是有效位,计算时可 多保留一位。
项目与要求
2、鉴别: 【鉴别】项下包括经验鉴别、显微鉴别和理化鉴别。显 微鉴别中的横切面、表面观及粉末鉴别,均指经过一定方法 制备后在显微镜下观察的特征。理化鉴别包括物理、化学、 光谱、色谱等鉴别方法。
项目与要求
3、检查: 包括反映药品的安全性与有效性的试验方法和限度、均 一性与纯度等制备工艺要求等内容;对于规定中的各种杂质 检查项目,系指该药品在按既定工艺进行生产和正常贮藏过 程中可能含有或产生并需要控制的杂质(如残留溶剂、有关 物质等);改变生产工艺时需另考虑增修订有关项目。 对于生产过程中引入的有机溶剂,应在后续的生产环节 予以有效去除。除正文已明确列有“残留溶剂”检查的品种 必须对生产过程中引入的有机溶剂依法进行该项检查外,其 他未在“残留溶剂”项下明确列出的有机溶剂或未在正文中 列有此项检查的各品种,如生产过程中引入或产品中残留有 机溶剂,均应按通则“残留溶剂测定法”检查并应符合相应 溶剂的限度规定。
标准品与对照品
两者皆可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 区别: 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检定 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其特性 量一般按效价单位计; 对照品:指采用理化方法进 行鉴别、检 查或含量测定时所用 的标准物质,其特性量 值一般按 纯度(%)计。
标准品与对照品
标准品与对照品的建立或变更批号,应与国际标准品或原批 号标准品或对照品进行对比,并经过协作标定。然后按照国家 药品标准物质相应的工作程序进行技术审定,确认其质量能够

《中国药典》通则解读全文

《中国药典》通则解读全文中国药典通则是中国药典的基础性规范文件,对中国药典的编制、修订、发布、实施、监督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详细阐述。

本文将从中括号内的内容出发,逐步解读中国药典通则,以期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一重要药物标准。

[药典编制的目的和任务是什么?]药典编制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药物质量和使用安全,促进药物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高中药材、中药制品的质量标准。

药典编制的任务主要包括:制定和修订药典编委会章程、药典标准、药典技术、药典管理和药典发行等方面的规定,并及时发布和解读药典新版。

[中国药典编制的原则是什么?]中国药典编制遵循科学性、严谨性、权威性、透明性、公正性、规范性、可操作性、保险性和可更新性的原则。

其中科学性意味着药典标准应基于科学的实验证据,确保药物质量的科学可靠性;严谨性指在编制和修订药典过程中,要严格依据规范操作流程;权威性强调药典标准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透明性要求编制和修订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公正性意味着药典标准应对所有关注者公平开放;规范性要求药典标准应具有操作规范和一致性;可操作性要求药典标准在实际生产和检验中易操作,易管控;保险性意味着药典标准具有稳定性和可靠性,能保证药物质量的长期稳定性;可更新性要求药典标准能及时响应科技进展和医药发展的需求,进行修订和更新。

[药典编委会的职责是什么?]药典编委会是药典编制的决策机构,它负责统筹协调药典编制工作。

药典编委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和修订药典编委会章程、职责、职务、药典标准和药典技术等规定;审查、批准和发布药典标准和药典技术;组织编制和修订药典,确定编制计划和工作安排;指导和监督药典的审定、核对、校对、检索、存档、报批、发放等工作;解答和处理药典咨询和投诉;开展药典的研究和推广应用等。

[药典标准的性质和类型有哪些?]药典标准具有法定性,是规定药物质量的法律文件。

药典标准根据编制时的背景和目的、制剂特性等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主要包括药材标准、药品标准和制剂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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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学药典】通则-药理部分
1141异常毒性检查法无变化。

1142热原检查法无变化。

猜测:“与供试品接触的试验用器皿应无菌、无热原。

去除热原通常采用干热灭菌法(250℃、30分钟以上),也可用其他适宜的方法。

”标红文字在“1143细菌内毒素检查法”中已修订,但热原检查法没有修订,可能不是同一个委员会的工作事项,所以没有同步……
1145降压物质检查法除下文外,无变化。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精密称取磷酸组胺对照品适量,按组胺计算,加水溶解使成每1ml中含1.0mg的溶液,分装于适宜的容器内,4~8°C贮存,经验证保持活性符合要求的条件下,可在3个月内使用。

对照品稀释液的制备临用前,精密量取组胺对照品溶液适量,用氯化钠注射液制成每1ml中含组0.5μg或其他适宜浓度的溶液。

学习:标红为增加内容,方便了一些品种的正文规定了具体注射浓度的情况。

提示:标绿内容应该自查,是否设计好方法并完成了活性的验证。

1147过敏反应检查法无变化。

1148溶血与凝聚检查法无变化。

以下内容摘自2020药典-四部-凡例:动物试验三十二、动物试验所使用的动物应为健康动物,其管理应按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规定执行。

动物品系、年龄、性别、体重等应符合药品检定要求。

随着纯度的提高,凡是有准确的化学和物理方法或细胞学方法能取代动物试验进行质量检测的,应尽量采用,以减少动物试验。

题外话:随着《药品数据和记录管理规范》的再次征求意见,记录内容的可追溯性(尤其是非电子记录)将是一个重点领域。

仅就药理实验而言,结合药典凡例,“品系、年龄、性别、体重”这四个关键词一定要落实在实验流程中。

同时,优化记录,降低实验、饲养人员的工作强度。

貌似某热原试验仪的审计追踪功能还不全面,需要提意见。

留坑。

既然有好消息,那就学点别的吧。

需要结合几个国标再次学习,以便查漏补缺。

对于具备实验动物繁育许可证的企业以下国标都是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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