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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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学校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关爱留守儿童,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留守儿童,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尊重他们的合法权益。

2. 坚持科学管理,建立健全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确保留守儿童之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 坚持家校合作,加强与社会、家庭的沟通与联系,形成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4. 坚持全面教育,注重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和身心健康教育。

三、管理制度1. 管理机构学校成立留守儿童之家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留守儿童之家的全面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协调各项工作。

2. 管理人员留守儿童之家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关爱留守儿童,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2)具备一定的教育管理能力和心理辅导能力;(3)熟悉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3. 管理内容(1)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全面了解留守儿童基本情况;(2)开展学习辅导,帮助留守儿童提高学习成绩;(3)开展心理辅导,关注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解决心理问题;(4)开展文体活动,丰富留守儿童课余生活;(5)加强家校联系,定期召开家长会,汇报留守儿童在家的表现;(6)加强与社会的联系,争取社会各界的关爱和支持。

4. 管理措施(1)实行班导师制度,每位留守儿童配备一名班导师,负责留守儿童在学校的日常管理;(2)定期组织留守儿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3)设立心理咨询室,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辅导服务;(4)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志愿者活动,让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到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中来;(5)建立健全留守儿童之家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四、考核与评价1. 定期对留守儿童之家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管理人员工作、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开展情况等;2. 考核结果作为评价管理人员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批评教育。

留守儿童社区管理制度范本

留守儿童社区管理制度范本

留守儿童社区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留守儿童社区管理制度,保障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留守儿童指由于父母或监护人长期外出务工、生活困难等原因,无法与父母或监护人同住,长期寄宿在亲属家、他人家或学校等地,且长期缺乏父母或监护人的关爱和照顾,年龄在0-18周岁之间。

第三条留守儿童社区管理制度是指社区组织、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为留守儿童提供服务与保障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定。

第四条留守儿童社区管理制度遵循“以儿童为中心”的原则,将留守儿童的权益置于优先考虑位置。

第五条留守儿童社区管理制度的实施,应当充分尊重留守儿童的意愿和需求,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成长。

第二章留守儿童社区管理机构第六条留守儿童社区管理机构是指由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组成的专门为留守儿童提供服务和保障的机构。

第七条留守儿童社区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留守儿童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八条留守儿童社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留守儿童进行登记和信息采集,并定期更新资料。

第九条留守儿童社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和生活安宁。

第十条留守儿童社区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三章留守儿童社区服务保障制度第十一条留守儿童社区服务保障制度包括心理健康服务、生活照料服务、教育培训服务等内容。

第十二条留守儿童社区服务保障制度应当建立健全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等服务。

第十三条留守儿童社区服务保障制度应当建立健全的生活照料服务体系,为留守儿童提供营养膳食、日常照料等服务。

第十四条留守儿童社区服务保障制度应当建立健全的教育培训服务体系,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指导、兴趣培养等服务。

第十五条留守儿童社区服务保障制度应当建立健全的交流互动机制,促进留守儿童与家庭、社会的沟通和交流。

第四章留守儿童社区管理责任第十六条留守儿童社区管理机构应当承担保护留守儿童的责任,确保他们的正当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

学校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留守儿童的安全管理,保障留守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留守儿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德育主任、班主任、生活老师等担任成员,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工作。

2. 班主任是留守儿童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班级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

3. 生活老师负责宿舍留守儿童的生活管理和安全检查。

4. 德育主任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对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建立留守儿童信息登记制度。

各班级对在校留守儿童进行全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监护人信息等,建立留守儿童信息档案。

2. 加强安全教育。

班主任定期组织留守儿童开展安全教育课,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防欺凌、防拐骗、防自然灾害等方面的知识。

3. 实施寄宿管理制度。

学校为留守儿童提供寄宿条件,确保留守儿童在校期间的生活安全。

生活老师负责宿舍留守儿童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4. 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留守儿童请假需经班主任批准,生活老师登记备案。

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家长。

5. 加强家校联系。

班主任定期与家长沟通,了解留守儿童在家情况,共同做好留守儿童的安全管理工作。

6.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火灾、溺水等,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留守儿童在紧急情况下得到及时救助。

7. 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学校定期对校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留守儿童在校期间的安全。

四、奖惩措施1. 对在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因工作失职、管理不到位导致留守儿童发生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留守儿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留守儿童日常管理制度

留守儿童日常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留守儿童管理,保障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留守儿童。

三、管理制度1. 建立留守儿童档案(1)各班主任负责对留守儿童进行登记备案,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父母姓名、联系方式、监护人信息等。

(2)对留守儿童进行分类管理,针对不同年龄段和需求,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

2. 加强留守儿童家校联系(1)班主任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沟通交流,了解留守儿童在家的学习、生活状况,共同探讨教育方法。

(2)学校设立留守儿童家长热线,方便家长与学校联系,及时解决留守儿童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3. 优化留守儿童生活条件(1)学校为留守儿童提供舒适的住宿环境,确保饮食、卫生、安全等方面满足需求。

(2)定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文体娱乐活动,丰富其业余生活,增进与同龄人的交流。

4. 关注留守儿童心理健康(1)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业心理教师,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帮助留守儿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心理素质。

5. 强化留守儿童安全教育(1)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提高留守儿童的安全防范意识。

(2)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

6. 加强留守儿童法制教育(1)开展法制教育讲座,提高留守儿童的法律意识。

(2)引导学生遵守校规校纪,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7. 实施留守儿童结对帮扶(1)学校组织教师、学生与留守儿童结对,关心、帮助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心理健康等方面。

(2)结对帮扶人要定期与留守儿童沟通交流,了解其需求,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监督检查1. 学校成立留守儿童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各班主任、任课教师要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全面关爱。

3. 学校定期对留守儿童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留守儿童管理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留守儿童的安全管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留守儿童管理工作。

第三条留守儿童包括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父母双方外出打工等原因而留守在农村家庭自行生活的儿童。

第四条留守儿童的基本权益包括生命权、人身权、受教育权、健康权、幸福权等。

第五条留守儿童应当受到社会和家庭的关爱和保护,享有与同龄儿童相同的权益。

第六条留守儿童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当落实责任到人,保障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

第七条本制度的宗旨是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合力打造一个安全、温暖的留守儿童成长环境。

第二章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保障第八条社区、学校等单位要建立健全留守儿童的登记制度,掌握留守儿童的基本信息和居住情况。

第九条社区、学校等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留守儿童的日常管理和照料工作。

第十条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责任,保障留守儿童的基本生活需求。

监护人要定期与留守儿童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心理状态。

第十一条留守儿童应当按照规定时间上学、放学,不得在无人陪伴的情况下外出,不得接触危险物品或与陌生人发生接触。

第十二条留守儿童的饮食卫生保障应当得到重视,保证他们的饮食安全和营养均衡。

第十三条社区、学校等单位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提供相应的咨询和心理支持。

第三章留守儿童的教育保障第十四条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建设完善的教育设施,保障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益。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积极配备专职教师,负责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并制定留守儿童的学习计划和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和矫正工作,帮助他们培养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与留守儿童家长加强联系,定期向家长反馈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第四章留守儿童的健康保障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职医生和护士,负责留守儿童的健康体检和日常照料工作。

留守儿童管理是工作制度

留守儿童管理是工作制度

留守儿童管理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为了更好地保障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留守儿童管理工作制度。

本文将从组织管理、统计报送、关爱教育、帮扶制度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组织管理1. 成立留守儿童关爱领导小组。

学校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班主任、辅导员、教师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留守儿童关爱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 明确职责分工。

留守儿童关爱领导小组要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和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 建立留守儿童档案。

学校要对在校的留守儿童进行调查和登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包括基本信息、家长信息、家庭情况等,以便于开展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

二、统计报送1. 定期开展摸底调查。

每学期开学初,各学校班主任、科任老师要对本班留守儿童进行摸底调查,了解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做好造册统计并及时上报学校。

2. 及时上报统计数据。

学校要按时将本校留守儿童情况统计表和电子报表上报教育局资助中心,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统计数据要求。

留守儿童的统计上报时要做到及时、准确、具体,做到不漏统、不重统,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三、关爱教育1. 引导家长担负起培养子女的责任。

学校要教育引导外出务工家长切实担负起培养子女的社会责任,努力使留守儿童在幸福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

2. 提高教师管理水平。

发挥校园主课堂、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提高教师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水平,关注留守儿童的心理、学业、生活等方面。

3.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要重视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咨询等活动,提高留守儿童的心理素质。

四、帮扶制度1. 开展爱心结队活动。

学校要组织教职工与留守儿童开展大手拉小手”爱心结队活动,每一名教职工结队帮扶一两名留守儿童。

2. 深入了解留守儿童家庭情况。

教职工要详细了解帮扶对象的家庭、学生活情况,深入家庭了解家庭经济、人口、留守儿童父母和第二监护人的详细资料。

卫健委留守儿童管理制度

卫健委留守儿童管理制度

卫健委留守儿童管理制度留守儿童是指由于父母外出务工或其他原因,长时间生活在农村的一种特殊群体,他们通常由爷爷奶奶或其他亲戚监护照料,缺少父母的陪伴和关爱。

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留守儿童问题日益凸显。

他们长期处于家庭教育的淡化状态,容易陷入心理、行为和教育困境,受到各种危害和伤害,影响其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为了保障留守儿童的权益和发展,中国卫生部于2007年颁布了《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留守儿童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政府、社会组织、学校、家庭和个人的共同努力,改善留守儿童的生活环境、教育方式和心理状态,提升其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下面就卫健委留守儿童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政府责任卫生部门应当加强对留守儿童健康状况的监测和评估,建立留守儿童健康档案,并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进行定期体检和健康排查。

同时,要加强留守儿童的健康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健康素养。

此外,政府还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心理疏导和救助工作,通过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援助等手段,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保障其心理健康。

二、社会组织相关社会组织应当积极参与留守儿童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开展各类健康促进活动和心理健康指导,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和援助服务。

同时,社会组织还可以组织志愿者、社工等去关爱留守儿童,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三、学校学校是留守儿童的重要成长场所,学校应当加强留守儿童的健康教育,开展健康教育课程,传授基本的健康知识和保健技能,提升学生的健康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学校还要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关注,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支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培养他们健康的心理素质。

四、家庭和个人留守儿童的家庭是最重要的关爱和教育场所,家长和监护人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和呵护,充分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和成长成才,多陪伴、多沟通,建立和谐的亲子关系。

小学留守儿童的管理制度

小学留守儿童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小学留守儿童的管理,保障留守儿童身心健康,促进留守儿童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制度1. 组织机构(1)成立留守儿童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教导主任、德育主任、班主任、辅导员等担任成员。

(2)设立留守儿童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2. 管理职责(1)留守儿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留守儿童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开展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定期检查留守儿童管理工作,确保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留守儿童管理办公室:负责收集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加强与留守儿童家长的沟通,为留守儿童提供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的帮助。

(3)班主任:负责对本班留守儿童进行日常管理,关注留守儿童生活、学习、心理状况,及时与家长沟通,共同解决留守儿童遇到的问题。

(4)辅导员:负责对留守儿童进行心理辅导,关注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 管理措施(1)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

收集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家庭住址、父母联系方式、监护人信息等,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2)加强家校沟通。

定期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了解留守儿童在家的生活、学习情况,共同解决留守儿童遇到的问题。

(3)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学习辅导、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丰富留守儿童课余生活,提高留守儿童综合素质。

(4)关注留守儿童心理健康。

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注留守儿童心理状况,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5)加强安全管理。

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提高留守儿童的安全意识,确保留守儿童人身安全。

(6)关爱留守儿童生活。

为留守儿童提供必要的生活帮助,确保留守儿童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4. 保障措施(1)加强师资培训。

定期组织教师参加留守儿童管理工作培训,提高教师关爱留守儿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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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管理制度
学前教育时期的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直接的监管,以及亲子感情和家庭教育上的互动和教导。

这些孩子往往会有“情感缺失”、“情感饥饿”等心理问题。

由于成长中缺少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而隔代教育的结果极易产生骄纵、跋扈、任性等负面效应。

故留守儿童的教育和引导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

为此加强和改进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1.建立留守儿童情况登记制度。

各班级要对在园留守儿童进行全面登记,了解和掌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以利于对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

2.建立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制度。

我园每学期召开(联系)一次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会议,通报留守儿童在园学习、生活、品德和心理健康、管理教育的针对性建议。

班主任每学期要对全班每位留守儿童进行一次家访,了解指导监护人开展正确的家庭教育。

3.建立留守儿童情况报告制度。

对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问题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4.建立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

通过师生之间一对一、幼儿之间一对一等多种形式,与留守儿童结成学习、生活帮扶对子,使留守儿童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

5.建立留守儿童沟通交流制度。

将德育工作、幼儿习惯养成放在首位,通过组织开展多种班级活动、园内大型活动加强与幼儿的沟通
和交流。

6.建立留守儿童管理教育责任制度。

班级、幼儿园积极与社会各界联系,形成幼儿园、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共同关心、教育、管理留守儿童的机制。

附件1
留守儿童情况登记制度
1.幼儿园每学期要对在园的“留守儿童”进行认真的调查和登记,逐人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

2.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幼儿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长姓名,家庭详细住址,家庭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职业、联系电话等。

3.通过建立“联系卡”,加强园所与幼儿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联系,对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

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制度
1.幼儿园开通亲情热线,帮助留守儿童每月进行一次与外出务工父母通信、通电话或视频交流活动。

2.留守儿童家长每两周与孩子通一次电话,每月与孩子的班主任和委托监护人联系一次,主要节假日回家团聚一次,倾听孩子的心声,关注孩子的成长,弥补孩子感情上的缺失。

3.幼儿园(班级)每学期召开一次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会议,通报留守儿童在园学习、生活、品行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留守儿童管理教育的针对性建议。

4.班主任每学期组织一次对每位留守儿童的家访活动,了解并指导监护人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

留守儿童情况报告制度
为促进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推进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幸福教育,建立幼儿园留守儿童信息统计上报制度,并进一步加强关爱体系建设。

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统计内容包括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

幼儿园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完成信息统计并进行汇总,于开学10日内报园办公室。

对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问题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
为了切实关爱留守儿童,真正做到“服务儿童、服务家长、服务社会”,落实人本理念,为学校留守儿童健康、快乐、全面成长提供
教育保障,使教职工在实际行动中充分发挥光和热,有效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根据摸底调查掌握的情况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和措施。

通过师幼之间、幼儿之间“一对一、结对子”等多种形式,与留守儿童结成
学习、生活帮扶对子,使留守儿童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

2.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到留守儿童家中走访1次,了解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的基本情况和他们面临的实际困难。

3.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与留守儿童谈心1次,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
有针对性地从心理上给予他们慰藉,让他们充分感受到人情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

4.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与班主任联系1次,了解他们在园里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5.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与临时监护人沟通1次,了解掌握他们在家学习和生活情况。

6. 帮扶教师架起一座友谊之桥,通过书信的方式,了解掌握留守
儿童的学习生活情况,记录他们的成长历程。

7. 帮扶教师要关注留守学生心理健康,妥善做好心理疏通,以诚相待,倾情相助。

引导结对幼儿树立“自信、乐观”的心态。

留守儿童沟通交流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完善“社会、幼儿园、家庭”三结合教育模式,弥补留守幼儿“家庭”教育环节的空白,使留守幼儿生活、思想和心理都受到教育和辅导,帮助其健康快乐成长,特制订留守幼儿沟通交流制度。

二、领导小组:
组长:园长
副组长:保教主任
成员:全体班主任保育员
三、具体措施:
1、幼儿园建立留幼儿的档案。

2、各班主任教师及保育员每学期要找本班留守幼儿谈话一至两次,幼儿园不定期找留守幼儿座谈,了解留幼儿的思想动态,及时解决和处理问题。

3、不定期走访留守儿童,观察到人,要求他们家长正确安排双休日假期期间留守幼儿的日常活动,保证其安全。

4、倡导成立留守幼儿与非留守幼儿互动,以便幼儿之间互相帮助,相互督促。

5、通过电话、书信方式,尽可能地与留守生的双亲联系。

向幼儿家长公布园内亲情号码和班主任电话,建议他们多与班主任、包保教师和学校联系,定期、不定期了解子女情况。

6、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歧视或侮辱留守幼儿,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留守儿童。

7、如发现教师有对留守儿童学习或生活不关心、存在侮辱歧视留
守儿童的行为,幼儿园将严肃进行批评,年终该教师考核不得评先评优。

留守儿童管理教育职责制度
了解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身心健康及家庭基本情况,引导纠正其思想行为方面出现的偏差,给予留守儿童亲情般的关爱,帮助其健康成长。

1.开展“双互”、“双访”活动(“双互”,即“双方互相认识、互相了解“;“双访”,即“访班主任、访临时监护人”)。

每月要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了解留守幼儿的学习及在园表现情况;与临时监护人联系沟通,了解留守幼儿的生活和身心健康状况。

2.坚持经常联络。

每月与留守孩子进行一次见面或沟通交流;每月帮助孩子与家长进行一次电话联系;每学期进行一次家访。

3.明确帮扶内容。

掌握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心理状态、学习情况、日常行为表现,主要帮助孩子解决在思想、学习、身心成长中遇到的困惑与困难,使他们真正感受到亲情般的关爱。

附件2:
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留守儿童基本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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