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制度(正式)
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危险作业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起重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
三、安全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
2. 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全员参与,全面受控。
强化全员安全意识,确保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全面受控。
四、安全管理内容1. 作业前准备(1)作业单位应进行危险作业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2)作业单位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3)作业单位应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经安全部门和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2. 作业过程中管理(1)作业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3)作业单位应定期对危险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 作业后处理(1)作业完成后,作业单位应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无遗留危险物品。
(2)作业单位应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安全教育培训1. 作业单位应定期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事故案例分析等。
六、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3. 对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制度一、概述危险作业场所是指矿山、建筑工地、化工厂等存在危险因素、安全风险较大的场所。
在这些工作场所中,职工的安全和健康面临很大风险,因此需要建立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制度,对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进行保护。
二、制度内容1.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危险作业场所的管理,确保职工的健康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从而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2.管理职责危险作业场所的管理应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且由企业领导层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逐条执行,并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工作。
3.危险作业场所的标识危险作业场所应当设置标识,标识应当包括:•警示语:表明该场所具有危险性;•安全提示语:向职工提供作业前和作业中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禁止标志:列明禁止职工进入或进行危险行为。
标识应当醒目明显,并确保长期有效。
4.作业环境与设备危险作业场所的环境和设备应该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且经过专业的安全检查。
对于设备的使用,应制定专门的《设备操作规程》,并进行专业的培训和考核。
同时,对于设备的保养、维修和更新,也应严格按照规程进行。
5.作业程序危险作业场所应制定专门的作业程序,明确每个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操作步骤,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并制定对应的应急措施。
在执行作业程序时,应使用标准化的操作流程,确保职工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同时,对于每个流程中需要的措施和保障,都应做到到位齐全。
6.应急措施危险作业场所应确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到应急处置措施和物资设施配备等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为确保职工的安全,应按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包括火灾、爆炸、泄露、中毒等应急场景,以检验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7.职工培训和信息的保密危险作业场所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使职工了解所在场所的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确保职工的安全。
同时,应保护职工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切实做好保密措施,不向外界泄露公司内部信息。
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制度模版

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作业场所的管理,保护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内所有危险作业场所。
第三条危险作业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建筑工地、化工厂等容易引发事故的场所。
第四条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
第五条危险作业场所管理部门是负责危险作业场所管理的行政机关。
第六条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员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
第七条危险作业场所管理部门应当对危险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第八条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第二章危险作业场所管理要求第九条危险作业场所管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建立健全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职责和权限。
二、建立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
三、制定危险作业场所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控制事态,避免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四、建立健全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五、建立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范围。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条危险作业场所管理人员要求:一、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丰富的管理经验。
二、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处理突发事件和应对事故。
三、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上级、下级和相关部门进行有效沟通。
四、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履行管理职责。
第三章危险作业场所安全检查第十一条危险作业场所管理部门应当对危险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二条危险作业场所管理部门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危险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二、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员工的有效执行。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例(5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例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确保在危险环境下进行作业时的员工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作业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可能出现危险的作业环境,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火焰作业、高温作业、高压作业、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等。
二、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评估风险:在进行危险作业前,由专业人员对作业环境进行风险评估,明确危险源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紧急预案。
2. 安全培训:对参与危险作业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作业规程、安全操作技术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
3. 保护装备和设备:根据作业环境的特点,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和专业设备,确保员工在危险环境中的安全。
三、作业执行过程中的控制措施1. 作业许可证:制定作业许可证制度,对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许可,并明确作业的时间、地点和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2. 现场管理: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严格的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保持现场整洁,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3. 安全防护措施: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4. 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每个操作步骤和所需的控制措施,禁止操作人员违反规程进行作业。
5. 作业监护:对作业现场进行监护,保证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
6. 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发生危险事故或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必要的救援措施,保护员工的安全。
四、作业后的处理工作1. 安全验收:作业结束后,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验收,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和收效。
2. 记录和总结:对危险作业过程进行记录和总结,评价作业的安全性和效率,并提出改进意见。
3. 设备维护:对使用过的个人防护装备和专业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下次使用时的可靠性。
4. 员工关怀:关注参与危险作业的员工的身体状况和心理状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关怀。
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制度(四篇)

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作业场所的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护环境资源,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危险作业场所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危险作业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爆炸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场所、有毒有害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场所、高温高压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其他可能对人员安全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场所。
第四条工作人员包括场所负责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直接参与危险作业的人员,以及其他在场人员。
第五条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管理。
第二章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管理第六条危险作业场所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实施和落实。
第七条危险作业场所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实施和落实。
第八条危险作业场所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定期培训和演练,确保工作人员熟悉操作流程,并能够正确应对突发情况。
第九条危险作业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并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条危险作业场所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危险作业场所环境保护管理第十一条危险作业场所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
第十二条危险作业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设备和设施,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危险作业场所应当建立废物处理制度,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
第十四条危险作业场所应当建立环境监测制度,对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确保环境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五条危险作业场所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中能够及时应对和处理。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六条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追责。
第十七条对于危险作业场所违反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规定的,由监督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要求整改。
危险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危险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施工现场安全用电1、安装、检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有电工完成。
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2、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3、用电人员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4、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用电人员负责保护所有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6、搬迁或行动用电设备,保险金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7、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的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8、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9、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二、爆炸或火灾危险环境作业:1、通过充入惰性介质,排除容器或设备管道中的可燃物,防止形成爆炸混合物,如充入氮气、二氧化碳等。
2、防止可燃物的泄漏,特别是大量泄漏。
3、严格控制系统的含氧量,使其降低到某一临界值(氧限值或极限含氧量)以下。
4采取严格的监测措施,消除火源。
5、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是消除着火源;控制可燃物;隔绝空气。
三、雨、雪天施工作业:1、施工现场按规定挖好排水沟。
2、在雨季前做好施工现场边缘的危石的处理,严防滑坡或塌方威胁工地。
3、雨季中应设专人负责,随时随地及时疏通,确保施工现场排水畅通。
4、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必须牢固,在雨季严防雨水浸泡而发生事故,并做好防护措施。
5、电、气焊应采取措施防电、防引爆。
6、脚手架上、下人梯道应有防滑措施,并应及时清除冰雪;同时在解冻期间随时检查脚手架的稳定情况。
7、冬季取暖,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严防煤气中毒。
四、高空、高处交叉作业: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单位工程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的不得施工。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实施人员,必须落实专业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品,未经落实的不得施工。
生产作业场所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生产作业场所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生产作业场所包括工厂、厂区、车间及其他生产作业相关的区域。
第四条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切实加强危险源的管控和安全风险的评估。
第二章危险源识别与分级第五条我单位应当对生产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识别与分级。
第六条危险源的识别与分级应当按照危险性、可能性和暴露度三个要素进行评估,分为特别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和一般危险源。
第七条特别重大危险源是指可能对周围区域造成重大灾害影响的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高压电气设备、激光设备、高温、高压气体和易燃易爆物品等。
第八条重大危险源是指可能对生产作业场所内人员和设备造成严重伤害、重大财产损失的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高处作业、有毒有害物质等。
第九条一般危险源是指对人员和设备可能造成一般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工作场所、化学品储存区域、电源配电和消防设施等。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条根据危险源的级别,我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对特别重大危险源,必须进行严格管控,采取高强度的安全监测和风险控制措施,并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岗位。
第十二条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确保人员熟悉程度和应急反应能力。
第十三条对一般危险源,应当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理等措施。
第十四条对所有危险源,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责任人。
第四章安全培训与教育第十五条我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培训与教育体系,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
第十六条新员工必须进行入岗前安全培训,熟悉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第十七条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和技能水平。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危险区域动火作业的安全,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外部进行危险区域动火作业的场所和人员。
第三条定义1.危险区域:指由于气体、液体、固体或者粉尘等可燃物质的存在,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的区域。
2.动火作业:指在危险区域进行明火、明显的助燃条件下的作业活动,包括焊接、切割、喷漆等。
第二章动火许可第四条动火许可的原则1.动火作业必须事先经过许可,并且严格按照许可的要求进行作业。
2.只有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的员工才能申请动火许可。
3.动火许可的有效期为一天,若需要多天作业,每天需重新申请许可。
第五条动火许可流程1.动火作业申请:动火作业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包括动火地点、作业内容、时间等信息。
2.动火许可人审核:动火许可人对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审核动火作业的合理性、安全措施的完善性等。
3.动火许可人批准:审核通过的申请,动火许可人签发动火许可证,并在许可证上注明动火时间和期限。
4.动火作业: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在动火地点进行作业,严格按照许可证上注明的时间和期限进行作业。
5.动火作业结束:动火作业结束后,动火作业人员需仔细检查动火地点,确保没有明火和隐患存在。
第三章安全防护第六条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1.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服、安全帽、劳保鞋等个人防护设备。
2.动火作业人员禁止穿戴易燃易爆的衣物、饰品等,禁止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源。
3.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参加防护设备培训,并严格按照培训要求使用和保管防护设备。
第七条灭火设备和消防安全1.危险区域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灭火器等灭火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动火作业时,必须保证灭火器、灭火器等灭火设备的可用性和易操作性。
3.在动火作业进行期间,必须设置专人监控消防安全,在发生火灾或爆炸等紧急情况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警并疏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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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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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2705-23 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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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
2、危险作业必须编制严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3、高空作业应衣着灵便,不得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或乘吊篮上下,工具材料严禁向下抛掷;交叉作业,要保证隔离防护棚牢固严密。
4、深基础、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摸清作业环境条件,要充分考虑地下可能出现的地下水、流砂、淤泥、有毒气体、塌方、漏电、断绳、落物等诸多不安全因素,保证各类装置完好、灵敏可靠,
人工挖孔桩作业人员连续作业每班不得超过2小时。
深基坑边坡支护要经力学计算并经审核、审批。
槽、坑、沟、井边设围护,1m以内不得堆土,1.5m以内不得存放材料、机具。
5、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
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6、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顶升、加节等工作,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完成。
7、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8、现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指定
专人监护。
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并用阻燃板接住火花。
9、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10、起重吊装作业,必须充分做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吊具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业前须经试吊检验。
11、装卸爆破器材要白天进行,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爆炸物品不得同车运输和同库存放。
爆破前要设警戒线、发出信号,待危险区域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地点后,方可实施爆破作业,爆破完毕,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
12、拆除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严禁顺序颠倒,不得伤及毗邻,脚手架和模板拆除应按设计,遵循先搭后拆、后搭先拆、非承重先拆、承重后拆的原则,严禁向下抛掷。
13、吊架、挑架、挂架、模板支撑系统和高度15m 以上落地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有经过审核、批准的设计计算书、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14、现场各种脚手架、临建、洞口临边防护、模板工程、基坑支护、临时用电、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及施工机具搭设安装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验收单必须有量化的验收内容,签字手续齐全。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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