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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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制度

村级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制度

村级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制度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阳光党务;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扩大党员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更好地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规章的规定,现就在全区村级基层党组织中全面规范和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

党务公开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中心任务,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实现又快又好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广大党员群众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坚持依法照章、有序推进的原则。

按照宪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把党务公开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使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坚持真实公正、务求实效的原则。

党务公开要结合基层实际,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公平公正。

4、坚持积极稳妥、公开适度的原则。

党务公开应根据实际情况,与党员、群众的要求相结合,正确处理好公开党内事务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既大胆探索,又慎重稳妥。

二、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规章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党员和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在适当的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

其主要内容为:1、全局和中心工作。

主要包括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党组织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

2、思想政治建设。

主要包括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党建主题实践活动情况,年度党建工作安排,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计划等。

3、组织建设。

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和整改落实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等。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超细致完整)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超细致完整)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一、公司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作风及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二、实行“党支部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要把党务公开同年度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互动并进,相得益彰。

三、公司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实施、考核四落实。

四、根据不同的内容和形式,随时公开。

对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每期公开都要填写党务公开内容拟稿、审核、审批及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登记册,公开一次、填写一次,全面记载党务公开的内容及效果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六、公司三问办要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1、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2、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3、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4、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5、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反馈落实整改。

七、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部门反馈。

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八、公司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党务公开信息审批制度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公开要求1、对公开的信息一律实行审批制。

所有公示的内容,无论采用哪种形式,都必须审批后才能发布。

2、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制。

各部门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本部门在互联网上公开信息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二、信息公开审批程序1、各部门须将所要公开的信息如实填写《党务公开事项审批表》,由公司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统一发布。

2、通过公告栏、公示栏发布的信息由公司党支部负责,通过互联网发布的信息由办公室负责3、公司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的检查及指导工作。

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制度

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制度

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制度**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着力构建公开、民主、规范的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安徽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和《芜湖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是指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党内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

第三条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第四条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发扬民主,广泛参与。

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

积极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积极稳妥,注重实效。

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

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三)统筹兼顾,改革创新。

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

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社区党务公开制度

社区党务公开制度

社区党务公开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民主管理水平,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其他党内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本社区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在适当范围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

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分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1、固定性长期公开内容:(1)党组织概况及其设置、班子成员分工、包组等情况;(2)党组织年度目标任务,主要包括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办理实事和基层组织建设目标等;(3)党务公开监督员情况和街道、社区两级党组织监督电话;(4)“三级联创”、“五个好”社区党支部的目标要求;(5)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2、常规性定期公开内容:(1)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2)党组织年度工作进展或完成情况,半年公开一次;(3)党员缴纳党费情况,半年公开一次;(4)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情况,会后制定的整改措施及向群众反馈的情况,每年公开一次;(5)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其中包括(参加的党员数,评议得分得票情况及评议处置结果等情况)及党员受处理情况,每年评议结束后公开。

3、临时性即时公开内容:(1)宣传上级党委近期重大决策或工作任务;(2)发展党员情况公示,主要包括入党积极分子、拟定为发展对象、拟吸收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事前公示等;(3)社区后备干部情况公示:主要包括拟定为后备干部初步人选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和职业等;(4)先进评比情况和党组织、党员所获荣誉;(5)街道党工委党务公开情况通报;(6)上级党组织和社区党支部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公开形式。

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全体党员、全体村民。

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二是可以对全体社区居民公开的采取党务公开栏、黑板报、网络信息等形式,以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栏公开为主,定期更新公开的内容,以方便党员和群众查询,公开的内容逐条、逐项予以公布,并由专人负责。

村党务公开制度

村党务公开制度

村党务公开制度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凡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县委办《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和其他党内法规文件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的秘密,都应进行公开。

主要包括:1、党支部履行职责情况。

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党支部的决定及执行情况;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安排部署及完成情况等。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党员管理、教育,党建工作宣传报道,精神文明建设及文化娱乐活动开展等情况。

3、党的组织建设情况。

党支部组织设置、主要职责、支部换届、党内选举,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上解,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4、发展党员和创先争优情况。

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发展对象的培养、预备和转正党员的考察公示等情况;评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选党代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等情况。

5、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党支部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支部班子成员联系点等情况。

6、干部推荐和党员监督情况。

配合推荐考核干部,建议干部岗位调整情况;对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参加党的组织活动监督情况,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

7、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党支部听取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8、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等情况、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案件查处情况等。

9、其他有关情况。

根据党员群众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事项,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程序1、制定目录。

党 务 公 开 制 度

党 务 公 开 制 度

党务公开制度一、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1、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2、集思广益,广开言路;3、对重大决策做到程序公开、内容公开。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1、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

2、本单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执行情况。

3、凡需要党总支集体演绝决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向群众公开。

4、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班子建设,发挥班子的整体功能。

5、干部选拔任用情况。

6、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规定可以公开的内容,以及领导班子廉洁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廉政承诺和抓党风建设以及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

7、党员、群众关注的党组织研究的其他事项。

党务公开内容包括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两部分。

定期公开内容:①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情况;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情况[党费收缴按本人月工资总资额的百分比收缴:由过去的五个档次五个比例调整为四个档次四个比例,即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每月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1.5%,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

对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调整为每月以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保险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及以下的按0.5%、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将收缴党费全部上缴卫生局党委];③党员实行计划生育情况;党组织年度工作进展或完成情况;④党组织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述学评议情况;⑤本单位有关评比及奖惩情况。

即时公开内容:①党员活动情况;②党员发展对象情况;③党员在重大公益活动中的贡献情况;④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党总支委员会讨论通过的事项和执行情况)。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党总支委员会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重大决策过程中,要综合考虑个方面的利益关系;重大决策做出后要向群众公示,形成群众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关于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的规定

关于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的规定

关于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为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推动党内民主,完善党务政务村务管理,提高党务、政务、村务活动的透明度,落实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党内事务、政务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我镇实际,对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政务、村务公开作出如下规定:一、推行党务公开制度(一)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要公开,公开的内容如下:1、党组织近期工作目标2、镇党委、村党支部的决策内容和程序: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4、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5、党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6、考核、表彰情况:对党务工作的考核情况,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受表彰情况。

7、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情况8、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二)党务公开的程序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

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小组会活动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

人事任免、干部培养等内容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执行。

(三)党务公开的时间和形式。

公开的时间,根据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

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公开的形式以设立党务公开公示栏为主。

具体工作中,从实际效果出发,区别不同内容,选择党内会议、谈话活动等形式进行公开。

农村党务公开制度

农村党务公开制度

农村党务公开制度
一、村党务公开内容
1、村级党组织任期目标。

包括经济社会开展目标、实事工程目标、争先创优目标,重点是本年度工作目标进展和完成情况。

2、党员义务履行情况。

包括每年党员参加设岗定责等各种组织活动、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参加会议和政治学习、党费缴纳等情况。

3、党员奖惩情况。

包括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党员违纪违规受处分等情况。

4、村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

即在确定后备干部正式人选前,及时公开他们具体名单及个人情况。

5、党员开展、培养工作。

即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进入预备考察期、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及时进行公示。

6、先进评比公告。

即公开村党组织推荐有关人员参加上级荣誉评比的类别、条件、方法及初定名单等内容。

7、其他应公开的村级党务工作。

二、村党务公开形式和程序
村党务公开应采取不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定期公开就是对公开栏内公开的重要事项,结合村务、财务公开工作, 一年4次公开;随时公开就是根据各项党务工作的具体进程,党组织或党员、村民代表认为必须向群众公开的,随时向党员群众公开,如党员开展情况、党内选举情况、先进评选情况、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情况等。

党务公开严格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那么,对即将公布的事项经村党组织研究、党员讨论后,进一步听取全体村民代表的意见, 完善公布内容,切实做到公开内容真实、程序民主、监督广泛。

同时,
由村党组织负责,对年初制订的一些尚未实现的目标和未能及时办成的实事,向群众作出解释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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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务公开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保障广大干群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更好地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监督、制约领导干部权力为着力点,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促进我镇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同步发展
第三条基本原则: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公开;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及时,公开的结果应当客观公正;公开应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公开要与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与党务公开相结合;公开应与本单位实际情况、与职工群众的要求相结合。

第四条工作目标:促进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民主政治得到进一步加强;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制约,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党内事务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第二章公开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党支部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

主要包括:由党支部讨论决定的镇发展计划、机构体制改革等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的酝酿、拟定、出台;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决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群众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第六条党支部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

主要包括: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前征集意见情况,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纠问题情况,会后制定的整改措施及向群众反馈的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作风建设情况;谈话诫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

第七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主要包括:镇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镇机关党总支、各支部改选情况;镇机关党总支、各支部组成人员情况;干部考察、任用、奖惩等情况。

第八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主要包括: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家属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拒收礼品礼金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的情况;使用招待费、差旅费、电话费等情况。

第九条党支部抓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主要包括:党员发展公示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等。

第十条根据实际情况或上级党组织和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第三章公开的形式、时间
第十一条公开的形式。

在适当的地方建立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通过有关会议、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接待电话;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造其他公开形式。

第十二条公开的时间。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

通过公开栏公开的内容,每季度末公开一次,做到定时定期公开。

通过其它形式公开的内容要逐时、逐段及时公开。

每次公开后,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

第四章监督保障
第十三条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凡属方针政策
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都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支部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第十四条实行预公开制度。

党支部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作出决定或办理前将方案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在调整后及时公开。

第十五条建立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

要公布每月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负责接访的领导干部要负责受理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及时答复、处理有关问题。

第十六条实行实名举报反馈制度。

党内署真实姓名举报的,应优先受理,并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该党员干部,听取其意见。

第十七条设立《党务公开登记薄》,及时将公开的内容、时间、审核人如实登记,归档备查。

第十八条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对党务公开成功经验要广泛宣传报道,对消极抵制、弄虚作假的典型事例要予以曝光。

第十九条在坚持上述制度的同时,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第五章组织领导
第二十条成立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公室、财务办公室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构成。

领导小组下设镇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办公室。

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人组成,具体负责并指导我镇的党务公开工作。

第二十一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权利:督促本单位党组织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公布党务内容;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二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义务:向党员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单位党组织的有关决策和工作部署;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2007年7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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